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6月7日下午16: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会议方式召开,其中蔡贤芳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4日以短信或电子邮件送达。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3票。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贤芳女士主持,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认为: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对公司长期发展和战略布局具有积极影响,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二、会议以 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实,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实际需求,公司实际控制人蔡东青先生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公司无需提供担保,亦不存在其他协议安排,保证了公司资金正常运转,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本次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特此公告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