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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发龙蟒: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8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3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6月7日下午14:00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领地环球金融中心B座31楼大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朱江先生、朱光辉先生,独立董事周友苏先生、冯志斌先生、马永强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毛飞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1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病身故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60,641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占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53%,约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4%。本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总金额为1,665,115.62元,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763,956,933股减少至1,763,196,292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全权办理回购注销股份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拟回购注销760,641股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763,956,933股减少至1,763,196,292股,因此,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1,763,956,933元减少至1,763,196,292元,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依据相关规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转型及业务发展需要,强化和规范公司治理,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同意对公司组织机构调整如下:

增设“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部)、安全生产部、工程部、发展部”4个职能部门和“供销中心、研究院(技术中心)”2个直属机构,增设“技术顾问委员会”。将原证券部职能划入董事会办公室,不再单设证券部;法务部和风控合规部合并为法务合规部、审计监察部更名为风控审计部;人力资源中心、综合管理部合并为人事行政部;财务管理中心更名为财务部;撤销总经办、战略规划部、数据中心、科技中心、机构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4、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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