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2,000.00万(不含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586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20万股,发行价格为19.95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244.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639.1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604.8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容诚验字[2021]230Z011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计划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年产3万吨高品质筒子纱生产线建 | 42,135.99 | 30,000.00 |
设项目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856.52 | 2,604.85 |
补充流动资金 | 25,000.00 | 22,000.00 |
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核查意见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