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章德辉先生为公司董事长;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聘任陶平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孙峻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聘任迟武先生、汤石男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聘任丁维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副总裁;聘任赵晖先生、卫超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袁洪栋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上述人员的简历,并在公司内部对上述人员工作情况进行了解,基于专业能力独立判断,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选举的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我们同意本次选举和聘任结果。
独立董事:
高舜礼 吴吉林 丁重阳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