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对公司和全体股东以及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我们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熟悉公司业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基于公司与其多年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考虑公司财务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秉成(签字):_______________
张里安(签字):_______________
冯学锋(签字):_______________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