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6月6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6月2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明星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顺利完成,公司拟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批复的有效期届满之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6月7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