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于2021年6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凌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对以下事项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公司拟以160,160.00万元购买深圳市英唐创泰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创泰”)100%股权,后续公司对联合创泰及其子公司尚有不低于2亿元的增资需求。因自有资金缺口,结合公司当前运营状况及资金使用安排,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期限不超过7年,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80亿元的并购贷款。公司拟以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收购完成后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联合创泰,下同)股权质押、子公司担保等方式为本次并购贷款提供担保。最终贷款银行、贷款额度、贷款利率、期限和担保情况等以实际办理及银行审批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贷款金额不超过10.8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7年的范围内组织并购贷款、担保等谈判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并购贷款、担保等相关合同、文件并办理并购贷款、担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3、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签署终止合同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聚隆机器人减速器有限公司同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夫特”)签订了《终止合同协议书》,拟终止双方于2017年6月12日签订的《ER20-C10聚隆减速机购销合同》。公司董事、总经理徐伟先生同时任埃夫特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徐伟先生及与徐伟先生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林凌先生、张维先生、范永武先生、杨胜君先生、李小红先生回避了表决,其余董事参与了表决。
截至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与埃夫特的交易累计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签署终止合同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6月21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
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84)。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