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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线下: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4

证券代码:300959 证券简称:线上线下 公告编号:2021-039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4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1年6月4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 召开地点:无锡市高浪东路999号-8-C1-12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汪坤先生

6、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60,003,4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5.004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所持股份6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5.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所持股份3,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43%。

2、中小股东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1,338,4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为1.6730%。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选举非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汪坤先生、门庆娟女士、辛瑛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汪坤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总表决情况:同意60,001,0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36,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11%。。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汪坤先生当选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门庆娟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总表决情况:同意60,001,0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36,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08%。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门庆娟女士当选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辛瑛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总表决情况:同意60,001,0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36,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08%。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辛瑛女士当选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选举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周波先生、周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01 选举周波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总表决情况:同意60,001,0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36,0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10%。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周波先生当选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周宇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总表决情况:同意60,001,0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36,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08%。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

周宇先生当选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选举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谭志凌先生、关宏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01 选举谭志凌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1、总表决情况:同意60,001,0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36,0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10%。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谭志凌先生当选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3.02 选举关宏新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1、总表决情况:同意60,001,0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36,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08%。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关宏新先生当选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大鹏、王维维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线上线下通

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6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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