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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马遮阳:玉马遮阳: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5

独立意见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4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独立意见

由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5,082.02万元低于《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69,072.18万元,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拟对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我们认为该等调整具有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开展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审批额度内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六个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了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外汇掉期业务的议案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外汇掉期业务等衍生品交易是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内部已经建立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机制,有利于加强交易风险管理;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外汇掉期业务等衍生品交易。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瑞 赵宝华 李维清

2021年6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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