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申华控股:申华控股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5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1第一百零五条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亦可根据需要设副董事长1人。第一百零五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亦可根据需要设副董事长1人。
2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2名和公司职工代表3名。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2名和公司职工代表1名。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