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6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参会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提前赎回“淮矿转债”的议案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公司有权提前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淮矿转债”。自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6月4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四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触发“淮矿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改聘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何玉东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焦道杰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