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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马汽车: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5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1年6月4日14:00

2.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卢国纲副董事长

6.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19人,代表股份567,143,95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4.4845%。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计2人,代表股份566,622,95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4.452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7人,代表股份521,000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0.0317%。公司部分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00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138,3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0%;反对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51%;反对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749%;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海南圣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谢国华、殷允臣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海南圣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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