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龙江交通 公告编号:临2021-021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黑龙江元龙景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元龙景运”)持有公司股份13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6%。
? 本次解除质押21,45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6.37%,占公司总股本的
1.63%。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元龙景运《关于股份解除质押的函》,获悉其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的本公司21,45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于2021年06月03日解除质押,并于同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2020年6月4日,元龙景运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5,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4%),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质押期限为2020年6月4日至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之日为止,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20-020号公告)。
2021年5月21日,元龙景运将其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的本公司26,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并于同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21-020号公告)。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 黑龙江元龙景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次解质股份(股) | 21,450,000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16.37%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63% |
解质时间 | 2021年06月03日 |
持股数量(股) | 131,000,000 |
持股比例 | 9.96%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 17,550,000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13.40%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33%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解质前累计质押数量(股) | 本次解质后累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
黑龙江元龙景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1,000,000 | 9.96% | 39,000,000 | 17,550,000 | 13.40% | 1.33% | 0 | 0 | 0 | 0 |
合计 | 131,000,000 | 9.96% | 39,000,000 | 17,550,000 | 13.40% | 1.33% | 0 | 0 | 0 | 0 |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
2.黑龙江元龙景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股份解除质押的函》。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