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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联发展: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4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亚联发展股票代码:002316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嘉兴乾德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广益路705号嘉兴世界贸易中心1号楼2201室-50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819号地铁金融科技大厦3003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司法拍卖)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一:刘伟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819号地铁金融科技大厦3003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二:刘辉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819号地铁金融科技大厦3003

签署日期:2021年6月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11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2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5

一致行动人声明 ...... 15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9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2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亚联发展、上市公司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乾德精一嘉兴乾德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致行动人一刘伟
一致行动人二刘辉
本信托计划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国通信托·恒升318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深圳精一深圳精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亿铭深圳亿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报告、本报告书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因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精一涉及营业信托纠纷,根据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陕01执恢162号之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司法拍卖被动减少上市公司5,226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3.2937%)的权益变动行为。
重大资产重组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开店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上海即富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45%股权。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嘉兴乾德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广益路705号嘉兴世界贸易中心1号楼2201室-50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30402329970213N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亿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精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0,185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5年2月11日营业期限:2015年2月11日至2025年2月10日类型:有限合伙企业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819号地铁金融科技大厦3003联系电话:0755-61925888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合伙人及合伙人出资情况:

序号合伙人名称或姓名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比例(%)
1深圳亿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3,049.355.0997
2深圳精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执100.0285
行事务合伙人
3嘉兴至道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8,433.9240.5128
4刘辉有限合伙人27,894.0444.8204
5陆小兰有限合伙人10,797.6915.3846
合计70,185100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金业协会备案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乾德精一的备案情况如下:

基金名称:嘉兴乾德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编号:SD0182

备案时间:2016年01月25日

基金类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名称:深圳精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类型:受托管理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06038

登记时间:2015年1月7日

管理基金主要类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合伙人基本情况

(1)深圳亿铭

公司名称:深圳亿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大社区深南大道9819号地铁金融科技大厦3003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360039662K法定代表人:刘辉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6年2月3日营业期限:2016年2月3日至2036年2月3日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819号地铁金融科技大厦3003联系电话:0755-61925888经营范围:投资管理、项目投资(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 (万元)认缴出资 比例(%)
1刘辉990.0099
2刘伟10.001
合计1,000.00100

主要人员:刘辉女士任执行董事、总经理,苑益先生任监事。

(2)深圳精一

公司名称:深圳精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319747325G法定代表人:刘辉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5日营业期限:2014年12月15日至长期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819号地铁金融科技大厦3003联系电话:0755-61925888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保险资产管理等业务)。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 (万元)认缴出资 比例(%)
1刘辉990.0099
2刘伟10.001
合计1,000.00100

主要人员:刘辉女士任董事长、总经理,姚科辉先生、刘伟女士任董事,苑益先生任监事。

(3)嘉兴至道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嘉兴至道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2号楼107室-89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30402329945739L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亿铭、深圳精一

注册资本:28,434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2月11日

营业期限:2015年2月11日至2025年2月10日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819号地铁金融科技大厦3003联系电话:0755-61925888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合伙人及合伙人出资情况: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 (万元)认缴出资 比例(%)
1深圳亿铭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529.881.8635
2深圳精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10.000.0352
3刘伟有限合伙人17,096.4060.1266
4吕长胜有限合伙人6,298.6722.1519
5化唯强有限合伙人4,499.0515.8228
合计70,185100

(4)刘辉

刘辉,女,身份证号码:2102031970********,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5)陆小兰

陆小兰,女,身份证号码:4305261982********,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4、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

刘辉分别持有深圳精一及深圳亿铭99%股权为深圳精一及深圳亿铭的控股股东、乾德精一的实际控制人。刘辉,女,身份证号码:2102031970********,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刘辉曾任人民银行大连分行职员,申银万国大连证券营业部部门经理,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部高级经理,联合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大连旅顺国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亚

联发展副董事长,大连市创业投资与股权投资协会常务副会长、辽宁省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协会副会长。现任深圳精一、正基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深圳亿铭执行董事、总经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1、一致行动人一的基本情况

刘伟,女,身份证号码:2102021967********,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刘伟女士为刘辉女士的姐姐,分别持有深圳精一及深圳亿铭1%股权,与乾德精一及刘辉女士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一致行动人二的基本情况

刘辉女士通过“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国通信托·恒升318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本信托计划”持有亚联发展股份。

本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为刘辉女士,受托人为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本信托为自益信托,本信托计划成立时的委托人刘辉同时成为本信托计划的受益人。

刘辉女士的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之“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一)信息披露义务人/4、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精一因与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信托纠纷一案,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亚联发展5,226万股股份于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5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主页网址:https://sifa.jd.com/3601)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基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陕01执恢162号之一)发生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司法拍卖被动减少上市公司5,226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3.293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会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在亚联发展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其一致行动人刘伟女士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减持其持有的亚联发展股份;其一致行动人刘辉女士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减持其通过本信托计划持有的亚联发展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亚联发展8,744.1077万股股份,占亚联发展总股本的22.2428%,其中乾德精一直接持有亚联发展7,800万股股份,占亚联发展总股本的19.841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亚联发展3,518.1077万股股份,占亚联发展总股本的8.9492%,其中乾德精一直接持有亚联发展2,574万股股份,占亚联发展总股本的6.5476%。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精一因与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信托纠纷一案,分别于2020年3月、7月及2021年4月收到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0)陕01民初第156号】、《民事起诉状》、《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陕01民初156号】及《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陕01执恢162号】。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亚联发展5,226万股股份于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5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主页网址:

https://sifa.jd.com/3601)进行公开拍卖活动。2021年5月25日,根据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的《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经公开竞价,竞买人大连永利商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利发展”)以最高应价竞得乾德精一持有的亚联发展5,226万股股票。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

1日作出《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陕01执恢162号之一),裁定如下: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拍卖财产上原有的担保物权及其他优先受偿权,因拍卖而消灭,拍卖所得价款,应当优先清偿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受偿权人的债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的规定,本院拍卖的上述5,226万股股票上原有的质押权因拍卖而消灭。同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的规定,上述5,226万股股票已经被拍卖,故对该5,226万股股票冻结的效力消灭。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1、被执行人乾德精一持有的亚联发展5,226万股股票[证券代码002316;所持证券简称为亚联发展;股份性质为首发后限售股]归买受人永利发展所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4MA103N6H5U)。该财产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永利发展时转移;2、买受人永利发展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上述财产的转移登记手续。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2,574万股股份均为首发后限售股,其中有410万股股份处于质押状态,占亚联发展总股本的

1.0429%,质权人为大连大通服装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没有买卖亚联发展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后,乾德精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5476%,刘辉女士及其一致行动的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9492%,乾德精一不再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刘辉女士不再作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嘉兴乾德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

刘伟

日期:2021年6月3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刘伟

日期:2021年6月3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刘辉

日期:2021年6月3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文件;

2、《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陕01执恢162号之一)。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联系电话:0755-26551650。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嘉兴乾德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

刘伟

日期:2021年6月3日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一致行动人:刘伟日期:2021年6月3日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一致行动人:刘辉日期:2021年6月3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深圳市
股票简称亚联发展股票代码00231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嘉兴乾德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广益路705号嘉兴世界贸易中心1号楼2201室-50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 限售流通股 持股数量: 78,000,000股 持股比例: 19.841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 限售流通股 持股数量: 25,740,000股 持股比例: 6.5476%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否□ 不适用√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嘉兴乾德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日期:2021年6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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