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3 证券简称:捷捷微电 公告编号:2021-047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年5月31日邮件方式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时间:2021年6月3日下午15:30
3、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启东市经济开发区钱塘江路3000号101办公楼4楼主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会议召集人:监事会主席
6、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应出席监事会会议的监事人数共3人,实际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包括委托出席的监事人数)共3人,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共0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9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公司于2020年10月19日及2020年11月6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基于前述议案确定的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进一步明确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案如下(除下述外,本次可转债方案的其他条款不变):
1、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119,500.00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债券利率
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第四年1.5%,第五年2%,第六年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29.00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13%(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对象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7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7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19,5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申购数量下限为10张(1,000元),上限为10,000张(100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7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A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1.6225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并按100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发行人现有A股总股本736,497,298股(无回购专户库存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11,949,668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11,950,000张的99.9972%。由于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380623”,配售简称为“捷捷配债”。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1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原股东持有的“捷捷微电”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申购。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规范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管理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与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