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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新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4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剑先生召集,并于本次会议召开前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6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当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部分股东承诺的议案》

根据卜范胜、黄欣、柳少娟、李凤瑞于2021年5月18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之终止协议》,不再认定上述四人为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述四人已向公司董事会送达《关于申请豁免部分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的函》申请豁免部分股东承诺事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卜范胜、黄欣、柳少娟、李凤瑞本次提请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豁免部分承诺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豁免部分承诺事项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张鲁琼先生、魏万云女士已向监事会提交辞职报告,根据公司治理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监事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监事会提名张晓辉、王琪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公告》(2021-048)。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 同意提名张晓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同意提名王琪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自2020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由18.01元/股调整为 18.00元/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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