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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泽新能: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4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1-048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转股价格:3.57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3.46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1年6月11日

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且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完成了授予登记,根据《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嘉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目前的3.57元/股调整为3.46元/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12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公开发行了13,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30,000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14号文同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13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0年9月1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嘉泽转债”,债券代码“113039”。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嘉泽转债”自2021年3月1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二、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一)《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在“嘉泽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

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因

1、股权激励事项

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召开的二届十九次董事会、二届十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已于2021年5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授予的6,897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2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

上述股权激励计划增发新股后,公司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调整“嘉泽转债”转股价格。

2、权益分派事项

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同意公司2020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股利,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2,000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实施2020 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后,公司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调整“嘉泽转债”转股价格。

三、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一)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在“嘉泽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

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

1、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后转股价格的调整

“嘉泽转债”的转股价格依据上述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的调整公式调整,即调整前转股价P0为3.57元/股,增发新股价A为1.59元/股,增发新股率K为3.33%(6,897万股/207,410万股,以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前的总股数207,410万股计算);经计算,调整后转股价格为3.51元/股,计算过程:P1=(3.57+1.59×3.33%)/(1+3.33%)=3.51元/股。

2、2020年度权益分派后转股价格的调整

“嘉泽转债”的转股价格依据上述派送现金股利:P1=P0-D的调整公式调整,即调整前转股价P0为3.51元/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D为0.055元/股;经计算,调整后转股价格为3.46元/股,计算过程:P1=3.51-0.055=3.46元/股。

(三)“嘉泽转债”本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3.4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11日起生效。自2021年6月11日起“嘉泽转债”恢复转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O二一年六月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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