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0 证券简称:森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的2020年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28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内容如下: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0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 2019年,公司“长期应收款——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期末余额为14,827.89万元,当期计提坏账准备9,149.67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10,785.72万元。2020年,公司“长期应收款——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余额为5,122.26万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9,205.63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1,580.10万元;“信用减值损失——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本期发生额为8,855.92万元。
(1)请补充说明长期应收款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与“信用减值损失——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本期发生额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请分别说明2019年和2020年公司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产品类型、业务模式、发生时间、客户名称、合同金额、付款安排、追偿措施和期后回款等情况,客户资信、公司销售政策和回款政策是否发生变化。
(3)请补充说明长期应收款涉及坏账准备转回的分期收款销售客户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与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主要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公司与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4)请结合问题(2)(3)回复,补充说明公司2019年计提大额坏账准备及2020年转回大额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2019年大额计提长期应收款减值
准备的依据是否充分,相关收入确认是否谨慎,是否存在利润调节的情形,是否需追溯调整2019年度财务数据。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对相关销售收入确认、长期应收款减值测试执行的审计程序并发表意见。
2.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042.78万元,净利润12,437.7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202.80万元,同比分别增长47.96%、138.87%、
465.15%,毛利率为36.16%,同比提升21.64个百分点。分产品看,应急抢险设备、市政环卫设备、其他产品及备件、工程施工收入和租赁、代销收入等收入金额分别为24,599.03万元、495.58万元、2,969.62万元、290.43万元和4,047.99万元,同比分别变动119.78%、-88.68%、67.65%、-86.84%和290.70%。分地区看,华北分部和东北分部收入分别为13,787.71万元和12,228.11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34.52%和39.53%;毛利率分别为35.33%和35.16%,同比分别提升19.61个百分点和20.84个百分点。销售费用本期发生额为2,618.11万元,同比下降
45.15%。
(1)请说明租赁、代销业务的具体内容和业务模式。
(2)请结合市场环境、销售数量、单价等,分别说明应急抢险设备、市政环卫设备、其他产品及备件、工程施工收入和租赁、代销业务收入增减变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3)请结合市场环境、产品结构、销售数量、单价、成本费用等,分别说明华北和东北分部收入和毛利率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4)请结合市场环境、销售政策、产品结构、销售数量、单价及成本费用变动等,说明公司净利润变动幅度与营业收入变动幅度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销售信用政策、存货周转率变化等说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变动幅度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
(5)请结合销售政策变化情况,补充说明公司销售费用和营业收入变动情况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
3.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和第一大客户销售收入分别为18,270.38万元和8,540.59万元,分别占收入总额的42.50%和19.87%;前五大供应商和第一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10,200.40万元和7,366.71万元,分别占采购总额的
49.66%和35.87%。去年同期,第一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收入总额的10.37%,第一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的20.57%。
(1)请补充说明第一大客户及供应商的具体销售或采购内容,并结合公司业务模式、具体合同及业务开展情况等补充说明第一大客户及供应商的交易额较去年同期大幅提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请补充说明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与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主要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是否存在大客户或供应商依赖,应收账款以及截至回函日款项回款情况;如较去年同期出现较大变化,请说明原因。
4.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1,655.91万元,去年同期为385.89万元;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政府补助本期发生额为4,655.91万元,去年同期为389.97万元。请补充说明本期收到政府补助的内容、收款时间、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合规。
5.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金额为1,839.83万元。请补充说明该笔款项业务内容、非金融企业名称、发生时间、金额、期限、利率、前期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交易对方与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主要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对外财务资助情形。
6.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43,933.81万元,系营业收入的1.15倍,其中3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为17,327.49万元。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为5,738.53万元,坏账准备余额为4,251.51万元;按欠款方归集的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金额为11,962.51万元,坏账准备余额为4,747.35万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1,324.29万元,本期核销77.10万元。
(1)请结合新增应收账款客户资信、存量应收账款客户计提比例变化情况等,补充说明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请结合应收账款的形成原因、相关客户资信以及催收工作等情况,补充说明对按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计提原因及合理性。
(3)请补充说明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对应的销售收入、应收账款账龄、期后回款情况,坏账准备计提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4)请补充披露3年以上应收账款的具体交易内容、应收账款账龄具体分布及逾期情况、是否涉诉、已采取和拟采取的催收措施、收入确认情况及相关支
持性文件、应收账款回款情况等,说明3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较高的原因,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应收账款是否真实存在并准确计量,对应的营业收入是否真实、前期收入确认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存在虚增收入或跨期确认收入情形。请向我部报备上述客户相关合同、产品验收单及应收账款回函情况。
(5)请说明坏账准备核销的原因及合理性、对应的应收账款明细情况。
7. 报告期末,公司按款项性质分类的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5,116.93万元,主要是保证金、往来款和备用金;坏账准备余额为379.64万元,本期计提-64.88万元;前五名其他应收款客户余额为1,613.96万元,坏账准备余额为120.60万元,部分款项金额为3年以上。
(1)请补充说明保证金、往来款和备用金的具体内容、交易方是否为公司关联方、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对外财务资助情形。
(2)请补充说明前五名其他应收款的形成原因、发生时间、3年以上其他应收款长期未结转的原因及合理性、坏账准备计提的原因及充分性。
(3)请补充说明其他应收款本期转回坏账准备的原因,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8.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余额为35,993.25万元,本期新增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3.16万元。其中,“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期初余额为3,776.41万元,期末余额为0;“售后回租”资产期初余额为6,969.03万元,期末余额为1,936.61万元。
(1)请补充说明“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的结转情况、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2)请补充说明售后回租的业务模式、盈利模式、主要客户群体,会计处理及合规性,期末余额大幅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
(3)请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方法和测试过程,本期计提是否充分。
9. 报告期末,公司合同资产金额为4,509.14万元,其中已完工未结算资产3,208.96万元,未到期的质保金2,003.13万元,减值准备余额为79.49万元。
(1)请补充说明报告期末相关工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未能结算的原因,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减值计提的判断依据及充分性。
(2)请补充说明报告期内质保金性质的应收账款的金额及占比,质保金的账龄结构,质保金到期的收回情况,是否存在后续收回的风险。
(3)请结合具体项目说明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原因及充分性。
10. 报告期末,公司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30,274.04万元,减值准备余额为9,122.14万元,本期计提减值准备718.27万元。请结合主要联营企业的经营业绩,补充说明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过程、本期转回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1.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中项目投资款3,880万元。请补充说明项目投资款对应的项目名称、发生时间、预算金额、实际投资金额、目前进展、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 报告期末,公司预计负债中投资损失期末余额513.99万元,形成原因为超额亏损。请补充说明上述事项具体情况,计提预计负债的原因、依据及充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13. 年报显示,公司货币资金期初余额和期末余额分别为19,374.96万元和14,314.28万元。本期利息支出和利息收入分别为3,105.86万元和1,921.34万元,同比分别减少28.40%和增长532.72%。
(1)请结合公司货币资金、信贷规模、借款对象、借款利率等情况,说明公司利息支出大幅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请结合公司货币资金、结算政策、投资金额、利率、期限等情况,说明公司利息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14. 公司于2021年3月4日披露,控股股东郭松森持有公司股份151,789,982股,占总股本的31.35%,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94.16%。
(1)请补充说明截至目前郭松森所持股份质押情况,是否存在股权质押平仓风险,已采取和拟采取化解平仓风险的措施,是否存在其他债务,公司控制权稳定性是否存在重大风险。
(2)请报备郭松森各笔股权质押合同起始日、到期日、融资金额、具体用途、预警线、平仓线和其他债务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就《问询函》所关注问题会同会计师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及分析,并按要求提请会计师对有关问题发表意见。公司已向深交所提交了对问询函的回函,现将公司对问询函相关回复情况公告如下:
1.2019年,公司“长期应收款——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期末余额为14,827.89万元,当期计提坏账准备9,149.67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10,785.72万元。2020年,公司“长期应收款——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余额为5,122.26万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9,205.63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1,580.10万元;“信用减值损失——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本期发生额为8,855.92万元。
(1)请补充说明长期应收款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与“信用减值损失——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本期发生额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请分别说明2019年和2020年公司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产品类型、业务模式、发生时间、客户名称、合同金额、付款安排、追偿措施和期后回款等情况,客户资信、公司销售政策和回款政策是否发生变化。
(3)请补充说明长期应收款涉及坏账准备转回的分期收款销售客户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与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主要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公司与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4)请结合问题(2)(3)回复,补充说明公司2019年计提大额坏账准备及2020年转回大额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2019年大额计提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的依据是否充分,相关收入确认是否谨慎,是否存在利润调节的情形,是否需追溯调整2019年度财务数据。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对相关销售收入确认、长期应收款减值测试执行的审计程序并发表意见。
(一)公司回复
1、“信用减值损失——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本期发生额不一致的原因:
公司将一年期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扣减坏账准备后以净额列示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中;一年期以上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列示在“长期应收款”中进行披露。故长期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坏账准备计提”与“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计数。
本期“信用减值损失-长期用收款减值损失”发生额为88,559,245.00元,具体列示如下:
长期应收款 | 坏账准备计提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坏账准备计提 | -3,497,036.40 |
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 | 92,056,281.40 |
合计 | 88,559,245.00 |
2、2019年和2020年分期收款销售合同明细如下表:
序号 | 客户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产品类型 | 发生时间 | 业务模式 | 付款安排 | 追偿措施 | 截至本问询函出具日回款(万元) |
1 | 克拉玛依融汇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760.10 | 除雪设备 | 2020.01 | 货物验收后分期回款 | 分三年支付货款 | 业务人员按合同约定期限催收 | - |
2 | 塔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 2,708.00 | 除雪设备 | 2016.09 | 货物验收后分期回款 | 分五年支付货款 | 业务人员按合同约定期限催收 | 135.40 |
3 | 呼和浩特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 8,540.59 | 除雪、抛雪机等设备 | 2020.01 | 货物验收后分期回款 | 分三年支付货款 | 业务人员按合同约定期限催收 | 398.44 |
2019-2020年度,公司应对市场需求,按一贯的销售政策承接了订单总金额较大的分期收款销售业务,该类销售业务全部是政府招标采购订单,投标时点公司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价,长期应收款所涉及客户均为各省市级政府职能部门,资信状况良好。
3、长期应收款涉及坏账准备转回的分期收款销售客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 客户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地址 | 经营范围 | 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1 | 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孙壮 | 吉林市高新区恒山西路108号 | 高等级公路建设 | 不存在 |
公司分期收款销售业务的客户全部是政府职能部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主要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公司与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期长期应收款涉及坏账准备转回的分期收款销售客户是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随着国务院令728号《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实施,各地方政府积极偿还拖欠的应收账款,该客户支付公司陈欠款9000余万元,占总欠款的65%,并签署了剩余款项一年内偿还完毕的还款协议,该长期应收款项的的收回导致已计提坏账准备本期转回。
4、结合问题(2)(3)回复,公司2019年计提大额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及2020年转回情况如如下表:
客户名称 | 性质 | 2019年末余额 | 2020年度变动 | 2020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当期回款 | 当期冲减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公司单项计提坏账的长期应收款均为政府部门欠款,2020年度随着国务院令728号《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实施,故本期有大额收回的陈欠款项。具体说明如下:
塔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和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均为政府部门,2019年末,由于当地宏观经济及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所欠公司的货款均未如期收回,对公司运营形成了较大的影响,因此,公司在谨慎考虑当时客观因素的前提下,并充分分析应收账款风险性、获取相关法律证据以及审慎听取律师意见的基础上,对上述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020年度,随着国务院令728号《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实施,各地方政府积极偿还拖欠的应收账款,公司的回款速度及规模相比于去年同期出现较大改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大额长期应收款陆续收回。政府宏观环境对公司长期应收款的收回起到了巨大促进作用,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度内支付公司陈欠款项9000余万元,占总欠款的65%,极大的缓解了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困境。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根据上述政府部门欠款的风险性谨慎评估,并审慎听取律师意见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部分调整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
(二)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意见
针对长期应收款涉及的收入确认,会计师进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我们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我们通过审阅销售合同并对管理层进行了访谈,了解和评估了森远股份收入确认的政策;
(3)我们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程序,包括本期各月度收入、成本、毛利波动分析,主要产品本期收入、成本、毛利率与上期比较分析等分析程序;
(4)我们抽查了与销售相关的重要合同、产品出库单、销售发票、验收单、销售回款等资料,评价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我们对重要客户的本年度的销售收入发生额、销售回款金额及应收账款余额等信息进行了函证;
塔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 长期应收款 | 1,354.00 | 1,354.00 | 100.00 | 0.00 | 0.00 | 1,354.00 | 1,354.00 | 100.00 |
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长期应收款 | 13,473.89 | 9,431.72 | 70.00 | 8,473.89 | 9,131.72 | 5,000.00 | 300.00 | 6.00 |
长期应收款合计 | 14,827.89 | 10,785.72 | 8,473.89 | 9,131.72 | 6,354.00 | 1,654.00 |
(6)我们通过天眼查、企查查等公开查询系统查询了重要客户的法人代表、注册地址等信息,判断其与公司是否有关联关系;
(7)我们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进行截止测试,确认收入确认是否记录在正确的会计期间。
针对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会计师进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检查公司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审批流程,检查所采用的坏账准备计提会计政策的合理性;
(2)分析比较公司本年及以前年度的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及一致性;
(3)分析长期应收款涉及的客户本年度往来情況,并执行应收账款减值测试程序,结合管理层对应收款项本期及期后回款评价,了解可能存在的回收风险,分析检查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4)获取公司坏账准备计提表,分析检查关键假设及数据的合理性,及管理层坏账计提金额的准确性;
(5)检查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及单项计提坏账本年转回的合理性;
(6)勾稽检查信用减值损失科目与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金额是否一致。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长期应收款所涉及的客户资信良好,公司销售政策和回款政策未发生变化;会计师认为长期应收款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与“信用减值损失——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本期发生额不一致是合理的;长期应收款涉及坏账准备转回的分期收款销售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2019年长期应收款计提大额坏账准备及2020年转回大额坏账准备是合理的;2019年大额计提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的依据是充分的,相关收入确认是谨慎的,不存在利润调节的情形,不需要追溯调整2019年度财务数据。
2.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042.78万元,净利润12,437.7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202.80万元,同比分别增长47.96%、138.87%、
465.15%,毛利率为36.16%,同比提升21.64个百分点。分产品看,应急抢险设备、市政环卫设备、其他产品及备件、工程施工收入和租赁、代销收入等收入金额分别为24,599.03万元、495.58万元、2,969.62万元、290.43万元和4,047.99万元,同比分别变动119.78%、-88.68%、67.65%、-86.84%和290.70%。
分地区看,华北分部和东北分部收入分别为13,787.71万元和12,228.11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34.52%和39.53%;毛利率分别为35.33%和35.16%,同比分别提升19.61个百分点和20.84个百分点。销售费用本期发生额为2,618.11万元,同比下降45.15%。
(1)请说明租赁、代销业务的具体内容和业务模式。
(2)请结合市场环境、销售数量、单价等,分别说明应急抢险设备、市政环卫设备、其他产品及备件、工程施工收入和租赁、代销业务收入增减变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3)请结合市场环境、产品结构、销售数量、单价、成本费用等,分别说明华北和东北分部收入和毛利率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4)请结合市场环境、销售政策、产品结构、销售数量、单价及成本费用变动等,说明公司净利润变动幅度与营业收入变动幅度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销售信用政策、存货周转率变化等说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变动幅度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
(5)请结合销售政策变化情况,补充说明公司销售费用和营业收入变动情况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公司回复
1、租赁业务:森远股份作为设备制造商,所生产的大型沥青路面热再生机组主要从事高等级公路的养护工程施工,公司除销售该设备外,还向工程施工企业出租该设备,根据承租方施工工程量计量并收取设备租金。森远股份以拥有出租设备所有权为前提,收取租金为代价,将该项设备的使用权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则对租用设备在经济上拥有使用权,即在规定的时间内(通常称之为租期)它有权占有,正常使用该项租赁设备,并按期支付租金。
代销业务:森远股份在业务板块中,存在零星销售其他生产厂商设备产品的行为。由于森远股份在投标业务中,业主单位在采购森远股份自产设备的同时,还附带采购其他生产厂商的附属设备器具。所以森远股份在中标后,需从其他生产厂商采购后在随同自产设备一并销售给业主单位,从而产生该模式。
2、各板块产品变动情况明细表:
产品名称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同比增减 |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产品名称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同比增减 |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
应急抢险设备 | 881 | 279,217.18 | 245,990,339.23 | 522 | 214,419.75 | 111,927,110.57 | 119.78% |
市政环卫设备 | 30 | 165,191.74 | 4,955,752.21 | 133 | 329,279.73 | 43,794,203.63 | -88.68% |
其他产品及备件 | 244 | 121,705.63 | 29,696,174.34 | 178 | 99,511.95 | 17,713,127.50 | 67.65% |
工程施工收入 | 2,904,330.74 | 22,073,859.79 | -86.84% | ||||
租赁收入 | 15,966,837.86 | 5,761,019.91 | 177.15% | ||||
代销收入及其他 | 24,513,061.20 | 4,599,914.47 | 432.90% |
各板块收入增减变动原因如下:
1)应急抢险设备:2019年末,由于各地方宏观经济增速放缓,财政资金紧缩,市场采购量萎缩。但冬季机械化除雪是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的刚需产品,随着近年来极端天气的情况不断增加,冬季降雪的覆盖范围已从北方地区扩大到南方部分地区,降雪量大、持续时间长,对正常交通及安全出行带来严重影响,需配置大量的除冰雪设备进行清雪作业;2020年度下半年疫情的逐步缓解,各地方政府的刚性需求呈现爆发态势。导致公司该板块市场销售量大比例上涨;
2)环卫设备:公司在近年来不断加大环卫设备的研发力度,环卫设备的品种逐渐丰富,已可为用户提供传统能源、清洁能源及新能源环卫车辆,如扫路车、洗扫车、多功能抑尘消毒雾炮车、多功能高压消毒清洗车、消毒液喷洒车、全自动垃圾桶消毒车、压缩式垃圾车、车厢可卸式垃圾车、纯电动自装卸式垃圾车等。2019年公司向天津市销售电动垃圾车一批共60台。由于市场仍处于开发推广阶段,竞争力方面,相比于龙马环卫、三一重工的环卫产品成熟企业,仍存在较大差距,2020年度公司的环卫设备只实现部分小额订单销售,故该板块收入有大幅下降;
3)备品备件:目前公司已经实现了六代产品的产业升级,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公司也正进行着产品产业升级,零部件也在技术创新、产品制造等方面向节能型、环保型、高技术型升级转型。截止2020年度末,公司累计投放到市场上的各批次产品近50亿元,市场存量产品规模巨大,导致每年维修、更换的零部件、备品备件的销量呈现增长态势;
4)工程施工:公司于2016年开始承揽珲春外环公路建设项目目前已经全部结束,公司未承揽新的工程施工项目,导致工程施工收入同比减少;
5)租赁收入:目前我国公路从大规模建设时代进入全面养护时代,市场对养护设备尤其是具有资源循环利用特点的再生养护设备的强劲需求逐年显现。国家发改委已经把低碳经济纳入“十二五”规划,并且建立和完善低碳产业政策并逐
步形成低碳法制体系。宏观经济的变化导致各地方施工企业采用热再生施工工艺比例迅速增长,从而使公司出租设备收入大幅增长;
6)由于本年度公司投标的呼和浩特环卫局、黑龙江黑河公路局订单中,业主单位在采购森远股份自产设备的同时,还附带采购其他生产厂商的附属设备器具。所以森远股份在中标后,需从其他生产厂商采购后在随同自产设备一并销售给业主单位,从而导致代理销售同比出现增长。
3、2020年度公司华北地区、东北地区销售增长分别为134.52%和39.5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年度在华北地区通过投标获取呼和浩特环境卫生管理局8,540.59万元订单,在东北区域通过投标获取吉林高速集团3,622.50万元订单、黑龙江黑河市城建局1,693.27万元订单,上述大额订单的获取导致上述两地区的销售收入出现增长。2020年度公司华北地区、东北地区销售毛利率分别增长为21.80%和11.8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2020年度在华北及东北区订单中,自产设备中毛利率较高的除雪机具所占比重高于上年同期,同时订单中代销设备的毛利率也高于往年,其中华北地区本期租赁收入增长较多,是该地区毛利率增高的主要原因,上述综合因素导致华北、东北地区综合毛利率较上年出现增长。
华北和东北地区的具体销售明细列示如下:
区域名称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销售收入增长率 | ||||||||||
数量 | 单位收入 | 单位成本 | 收入总额 | 成本总额 | 毛利率 | 数量 | 单位收入 | 单位成本 | 收入总额 | 成本总额 | 毛利率 | ||
华北分部 | |||||||||||||
应急抢险设备 | 365 | 321,985.27 | 205,755.98 | 117,524,623.52 | 75,100,932.49 | 36.10% | 82 | 345,839.15 | 232,120.12 | 28,358,810.40 | 19,033,850.22 | 32.88% | 314.42% |
沥青路面再生设备 | 1 | 929,203.54 | 451,840.84 | 929,203.54 | 451,840.84 | 51.37% | 5 | 608,810.75 | 476,988.23 | 3,044,053.77 | 2,384,941.17 | 21.65% | -69.47% |
市政环卫设备 | 67 | 291,542.32 | 295,731.05 | 19,533,335.67 | 19,813,980.65 | -1.44% | -100.00% | ||||||
拌和设备 | 2 | 2,376,132.76 | 2,061,522.45 | 4,752,265.51 | 4,123,044.90 | 13.24% | 2 | 2,738,938.06 | 3,160,094.72 | 5,477,876.11 | 6,320,189.44 | -15.38% | -13.25% |
工程施工 | |||||||||||||
3D打印设备 | |||||||||||||
其他产品及备件 | 1 | 7 | 1,293.10 | 207.10 | 9,051.72 | 1,449.70 | 83.98% | -100.00% | |||||
租赁、代销收入 | 14,670,982.38 | 7,108,644.23 | 51.55% | 2,369,198.22 | 2,267,671.89 | 4.29% | 519.24% | ||||||
合计 | 137,877,074.95 | 86,784,462.46 | 37.06% | 58,792,325.89 | 49,822,083.07 | 15.26% | 134.52% | ||||||
东北分部 | |||||||||||||
应急抢险设备 | 137 | 486,060.32 | 272,832.83 | 66,590,263.76 | 37,378,097.48 | 43.87% | 120 | 312,378.12 | 104,696.66 | 37,485,373.80 | 12,563,598.82 | 66.48% | 77.64% |
沥青路面再生设备 | 1 | 1,592,920.35 | 379,578.17 | 1,592,920.35 | 379,578.17 | 76.17% | -100.00% | ||||||
市政环卫设备 | 17 | 350,338.37 | 212,958.58 | 5,955,752.21 | 3,620,295.92 | 39.21% | 4 | 373,678.86 | 261,540.22 | 1,494,715.43 | 1,046,160.88 | 30.01% | 298.45% |
拌和设备 | 9 | 3,740,174.25 | 3,163,292.05 | 33,661,568.23 | 28,469,628.45 | 15.42% | 6 | 3,562,411.76 | 2,601,406.16 | 21,374,470.53 | 15,608,436.95 | 26.98% | 57.48% |
工程施工 | 2,904,330.74 | 1,310,097.09 | 54.89% | 22,073,859.79 | 33,912,709.60 | -53.63% | -86.84% | ||||||
3D打印设备 | |||||||||||||
其他产品及备件 | 1 | 157,690.27 | 77,086.93 | 157,690.27 | 77,086.93 | 51.11% | 127 | 672.79 | 140.76 | 85,444.24 | 17,876.71 | 79.08% | 84.55% |
租赁、代销收入 | 13,011,470.61 | 8,009,140.69 | 38.45% | 3,531,630.59 | 3,380,290.99 | 4.29% | 268.43% | ||||||
合计 | 122,281,075.82 | 78,864,346.56 | 35.51% | 87,638,414.73 | 66,908,652.12 | 23.65% | 39.53% |
4、问题“2、(4)”所涉及的财务指标列示如下: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增减变动 |
营业收入 | 380,427,835.95 | 257,109,525.42 | 47.96% |
净利润 | 124,377,248.05 | -319,960,839.58 | 138.87%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162,027,980.19 | -44,373,243.08 | 465.15% |
存货周转率 | 0.61 | 0.52 | 9.00% |
(1)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高于营业收入增长的原因如下:
①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020年度公司积极开拓应急抢险设备、养护产品、军工产品及环卫产品的市场份额,公司主营业务产品销售额同比大幅增长。公司应急抢险设备签订大额订单较上期增长较多;受国家绿色环保要求的提高,对公司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设备在全国范围内的开展及应用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公司热再生机组的租赁收入出现大幅增长。同时,随着公司军工产品订单的陆续落地,军工产品销售同比出现增长。②坏账准备影响减少:随着2020年国务院令728号《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实施,加之公司重视应收账款的款项回收,加大清欠力度,应收账款回款速度及规模相比于去年同期出现较大改善,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程度。③政府补助同比增长:本会计期间,公司大力实施新产品研发项目,公司多项产品研发符合国家发改委、科技局等部委的产业政策,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同比增长100%以上。
(2)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长幅度高于与营业收入、净利润增长的原因如下:
公司积极推广产品销售,销售增长较多,库存产品周转速度加快,同时本期因国务院出台保障中小企业利益的相关政策,历史陈欠款收回速度加快,加之本年度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也高于往年。同时公司积极清收备用金等综合因素使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出现大幅增长。
5、本期销售费用占收入比例列示如下: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增减变动 |
营业收入 | 380,427,835.95 | 257,109,525.42 | 47.96% |
销售费用 | 26,181,127.85 | 47,734,811.29 | -45.15% |
销售费用占收入比例 | 6.88% | 18.57% | -11.68% |
销售费用和营业收入变动情况不匹配的主要原因如下:1)费用核算变化:
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原在“销售费用-运费”中核算
的运费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在日常发生时将产品配送服务费计入“合同履约成本”,最终在销售实现时结转至营业成本,导致销售费用有所降低;2)订单获取结构发生变化:2020年度公司积极调整市场开拓方向,主攻质量好、利润高、信誉较强的公路、城建、环卫市场订单,由于大额订单的获取均采用投标方式,市场运作及代理费用大幅减少,导致销售费用总额同比出现减少;3)疫情影响:
2020年度公司受疫情影响,公司销售人员出差频率大幅降低,差旅费及招待费大幅下降。
(二)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意见
1、针对公司各业务模块及各地区的收入和毛利变动情况及净利润变动幅度与营业收入变动幅度不匹配的情况,会计师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抽查公司本期重要的合同、产品出库单、销售发票、验收单、销售回款等资料,并对重要客户的收入发生额进行函证;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程序;对收入实施截至测试以评估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本期确认的营业收入是真实的,各业务模块及各地区的收入和毛利变动是合理的。
2、针对公司净利润变动幅度与营业收入变动幅度不匹配的情况,会计师核查核实营业收入及成本费用的真实性,分析影响净利润的主要因素。经核查,会计师认为本期导致净利润变动幅度与营业收入变动幅度不匹配主要是因为本期坏账准备大额转回及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是合理的。
3、针对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变动幅度不匹配的情况,会计师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对收入确认相关政策的选择及执行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检查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和供应商的采购合同,了解结算条件、收付款方式以及信用期等;获取公司货币资金明细账以及现金流的编制过程,复核公司现金流量表的准确性;了解公司的业务类型以及营业收入、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动原因并分析其变动的合理性。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变动幅度不匹配主要因为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及收回大额前期陈欠款项所致,具有合理性。
4、针对销售费用和营业收入变动情况不匹配,会计师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费用报销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并抽查大额费用的报销审批流程是
否合规;计算分析各个月份销售费用总额及主要项目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率,并与上一年度进行比较,结合销售政策分析销售费用变化的额原因,并判断其变动的合理性;对本期发生的大额费用,选取样本,检查合同、费用报销审批流程、发票等原始支持凭证,判断其账务处理是否正确;对销售费用实施截止性测试。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本期公司销售费用的变动是合理的。
3.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和第一大客户销售收入分别为18,270.38万元和8,540.59万元,分别占收入总额的42.50%和19.87%;前五大供应商和第一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10,200.40万元和7,366.71万元,分别占采购总额的
49.66%和35.87%。去年同期,第一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收入总额的10.37%,第一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的20.57%。
(1)请补充说明第一大客户及供应商的具体销售或采购内容,并结合公司业务模式、具体合同及业务开展情况等补充说明第一大客户及供应商的交易额较去年同期大幅提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请补充说明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与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主要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是否存在大客户或供应商依赖,应收账款以及截至回函日款项回款情况;如较去年同期出现较大变化,请说明原因。
(一)公司回复
1、公司第一大客户及供应商的交易内容列示如下:
项目 | 交易对手名称 | 交易金额(万元) | 交易内容 |
第一大客户 | 呼和浩特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 8,540.59 | 销售除雪车及除雪机具 |
第一大供应商 | 鞍钢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7,366.71 | 采购汽车底盘 |
公司产品为除雪、公路养护及环卫设备,公司客户主体主要为承担公共基础设施维护的政府及事业单位,其采购方式均为招标采购,采购设备后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一次性招标采购量较大,且不具有连贯性。由于近几年呼和浩特市机械除雪设备一直未更新,导致本期第一大客户呼和浩特市卫生管理局招标采购量较大,公司通过公开投标获得了此订单。
鞍钢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重汽鞍山销售总代理,公司大部分除雪车
所使用的的汽车底盘均通过其进行采购,本年采购金额的增长主要是随销售增长而出现增长。
2、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的具体情况
前五大客户具体情况:
序号 | 客户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地址 | 交易内容 | 截止回函日回款情况 | 是否存在利益倾斜和依赖 |
1 | 呼和浩特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 李轶 | 呼和浩特市石化路炼油厂生活区东侧 | 销售除雪车及除雪机具 | 2021.2.3回款398.438万元 | 否 |
2 |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郝晶祥 | 长春市经济开发区浦东路1658号 | 销售除雪车 | 无 | 否 |
3 |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装备部装备项目管理中心(A4) | 保密 | 北京市丰台区小屯路18号 | 销售除雪车 | 2021.1回款3,715.488万元 | 否 |
4 | 克拉玛依融汇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罗铁军 | 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拓湖路35-11号 | 销售除雪车 | 无 | 否 |
5 | 黑河市环境卫生保障中心 | 邓峰 | 黑呼公路1公里 | 销售除雪车及除雪机具 | 无 | 否 |
前五大供应商具体情况: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地址 | 经营范围 | 采购内容 | 是否存在利益倾斜和依赖 |
1 | 鞍钢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郭克 | 鞍山市铁东区和平路8号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货物专用运输(其他),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2类2项、3类,剧毒化学品除外;一类汽车小型车辆维修、一类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汽车(不包括小轿车)、工程机械销售;机动车配件批发兼零售;轮胎经销;房地产、机械设备经营租赁等; | 汽车底盘 | 否 |
2 | 吉林航空维修有限责任公司 | 冯永刚 | 吉林省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吉街20号 | 军用民用航空器及发动机、机载设备、航空部附件、相关检验检测设备、航空零配件、场务保障装备、航空救生装备、舰艇装备、舰艇机技术保障装备、喷气式清扫车、石油钻探装备、防爆电器设备、非标准设备研制、制造、修理、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进出口等 | 发动机 | 否 |
3 | 鞍山天科工程有限公司 | 佟文忠 | 鞍山市高新区鞍千中路286号 |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材料销售、公路养护材料销售、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矿山备件、玻璃棉设备、筛分设备、非标设备制作;除雪设备、公路筑路及养护机械设备、环卫设备制作、维修、销售;专用车销售;公路工程、公路养护工程施工。 | 钢材 | 否 |
4 | 沈阳德恒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郭军 | 沈阳市沈北新区蒲畅路25-1号 | 车辆、机械设备、环卫设备、清扫设备、除雪设备及配件研发、生产、销售、维修、租赁、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刷制品及相关材料研发、制造、销售;润滑油销售;物业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城乡市容管理;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服务;水污染治理等; | 雪铲车 | 否 |
5 | 哈尔滨忠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朱宏博 | 哈尔滨高新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20号楼秀月街178号 | 破冰除雪设备、环保设备、通用设备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服务及生产;销售:道路清冰雪设备及配件、环卫环保设备及配件、餐厨垃圾处理设备、工程机械、建筑机械、农业机械、园林机械、公路机械、矿山机械、机电产品、五金交电、 | 破冰机 | 否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地址 | 经营范围 | 采购内容 | 是否存在利益倾斜和依赖 |
A405室 | 建材、机械零部件、汽车及配件等; |
2020年度公司积极调整市场开拓方向,积极获取质量好、利润高、信誉较强的公路、城建、环卫、军工市场订单,通过投标获取呼和浩特环境卫生管理局、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装备部装备项目管理中心、克拉玛依融汇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黑河市环境卫生保障中心等大额订单,大额订单的获取导致本期前五名客户总体销售额呈现增长趋势。供应商中,鞍钢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重汽鞍山销售总代理,公司大部分除雪车所使用的的汽车底盘均通过其进行采购,其余供应商均为本公司产品配套件生产厂商,本年采购金额的增长主要是随销售增长而出现增长。不存在依赖大客户及供应商的情况。
(二)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意见
针对本期前五大客户的销售,会计师检查销售合同、发运单、验收单、发票及回款等资料,对本期收入发生额及应收账款余额进行函证;针对本期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会计师核查采购合同、入库单及付款等资料,并对大额采购实施函证程序;分析交易价格是否公允,分析本期采购量与销售额是否配比,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公开信息查询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第一大客户及供应商的交易额较去年同期大幅提高具有合理性,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不存在大客户或供应商依赖的情况。
4.报告期内,公司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1,655.91万元,去年同期为385.89万元;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政府补助本期发生额为4,655.91万元,去年同期为389.97万元。请补充说明本期收到政府补助的内容、收款时间、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合规。
(一)公司回复
本期收到的的政府补助明细列示如下:
种类 | 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元)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元) | 内容 | 时间 | 披露情况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是否具有持续性 |
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大型成套装备人工智能控制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 | 30,000,000.00 | 0.00 | 国家发改委自主创新研发能力提升专项(人工智能创新计划) | 2020.09.18 | 2020.9.21披露 | 与资产相关 | 否 |
增值税退税 | 2,175,469.82 | 2,175,469.82 | 软件集成电路及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 2020.01-12 | 2020.9.21披露 | 与收益相关 | 是 |
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贴款 | 700,000.00 | 700,000.00 | 鞍财指数(2020)600号高新技术企业 | 2020.09.25 | 未披露 | 与收益相关 | 否 |
鞍山市两化融合专项资金补贴款 | 200,000.00 | 200,000.00 | 鞍财指数(2020)320号 | 2020.08.14 2020.10.21 | 2020.9.21披露 | 与收益相关 | 否 |
2019年吉林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 200,000.00 | 200,000.00 | 吉财教指(2019)108号 | 2020.04.29 | 2020.9.21披露 | 与收益相关 | 否 |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专利奖金 | 200,000.00 | 200,000.00 | 辽宁省专利奖 | 2020.05.09 | 2020.9.21披露 | 与收益相关 | 否 |
科技扶持-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款 | 5,000,000.00 | 5,000,000.00 | 科学技术支出-技术研究与开发 | 2020.06.29 | 2020.9.21披露 | 与收益相关 | 否 |
专家工作站补贴 | 100,000.00 | 100,000.00 | 鞍财指数(2020)600号专家工作站补贴 | 2020.09.25 | 未披露 | 与收益相关 | 否 |
研发经费补助 | 201,799.00 | 201,799.00 | 研发经费补助 | 2020.05.20 | 2020.9.21披露 | 与收益相关 | 否 |
2020年度辽宁省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资金 | 200,000.00 | 200,000.00 | 辽宁省研发后补助 | 2020.12.03 | 未披露 | 与收益相关 | 否 |
春风行动补贴款 | 104,000.00 | 104,000.00 | 鞍山市春风行动补助 | 2020.05.19 | 2020.9.21披露 | 与收益相关 | 否 |
鞍山高新区绿色支撑载体补贴款 | 3,020,000.00 | 3,020,000.00 | 鞍高开发(2019)94号 | 2020.02.28/2020.04.27 | 2020.9.21披露 | 与收益相关 | 否 |
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大型成套装备绿色设计平台建设补贴款 | 3,900,000.00 | 3,900,000.00 | 绿色制造系统集成补助项目 | 2020.09.02 | 2020.9.21披露 | 与收益相关 | 否 |
税收减免 | 528,474.26 | 528,474.26 | 减免返还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 | 2020.04.10/2020.7.14 | 2020.9.21披露 | 与收益相关 | 否 |
失业保障金 | 21,481.53 | 21,481.53 | 失业保险返还 | 2020.09.18 | 2020.9.21披露 | 与收益相关 | 否 |
其他 | 7,859.06 | 7,859.06 | 全资子公司失业保险返还 | 2020.03.24 | 2020.9.21披露 | 与收益相关 | 否 |
合计 | 46,559,083.67 | 16,559,083.67 |
公司会计处理说明:
1、公司收到国家发改委自主创新研发能力提升专项(人工智能创新计划)政府补助资金3000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
司在收到该笔政府补助后,确认为与资产相关且计入递延收益,待该资产可供使用时起,按照其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该项目为国家发改委自主创新研发能力提升专项(人工智能创新计划)项目,政府补助总额为3000万元。该项目主要为公司建设人工智能控制技术研发平台,完成基于多维环境感知融合的热再生机组无人驾驶操控系统的管控软件研发,以及研发用于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大型成套装备的人工智能关键控制技术与成套设备;购置用于该装备制造的关键设备,检验仪器,工装模具及改造升级现有的信息化系统。该项目相关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十年,确认当期损益的起点为项目建设完成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补偿相关成本费用的期间将根据资产的对应年限确定,按总额法分摊计入损益期限及损益金额。
2、增值税即征即退政府补助资金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2020年度,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鞍山森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远科技)就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缴纳的增值税享受即征即退税额,该政府补助系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国家相关政策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具有可持续性。
3、其他政府科研项目补助资金及各项政府补助资金
其他科研项目的政府补助均不具有可持续性。该类政府补助的具体类型及其会计处理方法均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确认及处理。本公司根据该规定的相关内容,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二)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意见
对于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会计师检查政府出具的补助文件和公司已获得相关补助的收款凭据,核对金额和补助事项,并对补助资产的来源单位及其与政府文件规定的一致性进行查验;结合补助条件、形式、金额、时间及补助与公司日常活动的相关性等,确定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政府补助的账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
5.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金额为1,839.83万元。请补充说明该笔款项业务内容、非金融企业名称、发生时间、金额、期限、利率、前期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交易对方与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主要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对外财务资助情形。
(一)公司回复
森远股份于2013—2016年度与吉林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简称“吉林城投”)签订销售合同,向其销售除雪、养护设备,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为分期付款。由于付款时间长,双方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由于吉林城投分期付款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即“采购方自验收之日起,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货款,未付货款按照银行贷款利率计息”。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金额为1,839.83万元(含税金额为1,950.22万元)是由于“吉林城投”拖欠货款而形成的资金占用费收入,上述合同具体情况公司已分别于2013年5月8日《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2)、2014年6月25日《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4)、2014年6月25日《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4)予以披露。不存在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主要股东的关联关系,不存在资金占用或对外财务资助情形。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金额 | 本金欠款 | 延期时间 | 延期利率 | 延期利息金额 |
1 | 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014年6月 | 12,456.30 | 3,402.60 | 2.75年 | 6.60% | 617.57 |
2 | 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015年6月 | 5,832.84 | 3,061.86 | 3.75年 | 7.15% | 456.09 |
3 | 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016年11月 | 4,200.50 | 3,360.40 | 3.75年 | 5.46% | 688.04 |
4 | 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015年3月 | 4,829.90 | 813.00 | 3.75年 | 6.18% | 188.52 |
总计 | 1,950.22 |
(二)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意见
针对上述情况,会计师核查了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主要股东等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检查交易合同、结算条款及回款情况,判断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对该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实施函证,以确认应收款项余额的准确性。经核查,会计师认为长期应收款的交易对方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不存在资金占用或对外财务资助的情形。
6.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43,933.81万元,系营业收入的1.15倍,其中3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为17,327.49万元。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为5,738.53万元,坏账准备余额为4,251.51万元;按欠款方归集的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金额为11,962.51万元,坏账准备余额为4,747.35万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1,324.29万元,本期核销77.10万元。
(1)请结合新增应收账款客户资信、存量应收账款客户计提比例变化情况等,补充说明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请结合应收账款的形成原因、相关客户资信以及催收工作等情况,补充说明对按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计提原因及合理性。
(3)请补充说明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对应的销售收入、应收账款账龄、期后回款情况,坏账准备计提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4)请补充披露3年以上应收账款的具体交易内容、应收账款账龄具体分布及逾期情况、是否涉诉、已采取和拟采取的催收措施、收入确认情况及相关支持性文件、应收账款回款情况等,说明3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较高的原因,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应收账款是否真实存在并准确计量,对应的营业收入是否真实、前期收入确认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存在虚增收入或跨期确认收入情形。请向我部报备上述客户相关合同、产品验收单及应收账款回函情况。
(5)请说明坏账准备核销的原因及合理性、对应的应收账款明细情况。
(一)公司回复
1、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客户名称 | 202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 | 2020年坏账准备余额 |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 计提比例(%) |
1 | 长春市盛达筑路材料有限公司 | 7,600,000.00 | 6,080,000.00 | 单项计提 | 80.00 |
2 | 吉林市新林筑路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 4,500,000.00 | 3,600,000.00 | 单项计提 | 80.00 |
3 | 中部华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9,080,000.00 | 13,280,000.00 | 单项计提 | 77.06 |
4 | 大连威保航空设备技术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1,714,000.00 | 单项计提 | 85.70 |
5 | 新疆顺济源通市政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 2,440,000.00 | 1,480,000.00 | 单项计提 | 56.36 |
6 | 额敏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 10,350,000.00 | 7,245,000.00 | 单项计提 | 50.00 |
7 | 沙湾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 4,598,400.00 | 2,299,200.00 | 单项计提 | 50.00 |
8 | 塔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 6,816,900.00 | 6,816,900.00 | 单项计提 | 100.00 |
合计 | 57,385,300.00 | 42,515,100.00 |
各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原因如下:
1)长春市盛达筑路材料有限公司、吉林市新林筑路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性质为有限公司,2019年度上述公司存在债务拖欠情况,公司屡次催要无果。公司董事会根据当时的实际状况,在谨慎分析应收账款风险性、获取相关法律证据以及审慎听取律师意见的基础上,对其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020年度,公司经过催收,收回上述客户的部分货款,公司董事会根据其风险性及审慎听取律师意见的基础上维持原单项计提比例。
2)中部华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部华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公路养护施工有限公司,其购买本公司热再生机组两套,主要用于承揽江西省高速公司养护工程。业主为当地公路局、城建局等政府市政单位,拖欠其资金也没有到账,企业处境艰难。由于业主单位拖欠其工程款,导致其无法按时向森远股份支付货款,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在谨慎分析应收账款风险性以及审慎听取律师意见的基础上,对这笔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020年度,公司经过催收,收回上述客户的部分货款,但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董事会仍按照该两套机组的回收价值作为应收账款的预计可收回金额对该笔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
3)大连威保航空设备技术有限公司:2017年9月,公司与大连威宝航空设备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产品销售合同》一份,大连威宝从森远三合一除雪车一辆,价格为200万元。协议签订后公司按约定履行了交付设备义务,并通过了产品验收,至今没有支付上述款项。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向鞍山市立山法院提请民事诉讼, 2019年12月4日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辽0304民初4899号裁定: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大连威宝航空设备技术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28.60万元。公司董事会基于当时的状况,对该陈欠货款,谨慎分析应收账款风险性、获取相关法律证据以及审慎听取律师意见的基础上,对这笔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020年末,该诉讼已经胜诉但尚未执行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其风险性及审慎听取律师意见的基础上维持原单项计提比例。
4)新疆顺济源通市政环卫设备有限公司:该公司为有限公司,公司于2017年7月份同森远签订产品买卖合同,购置3台5256TCXV前推后撒布除雪车、4台AD5256TCXV前扫除雪车。总金额为364万元。公司按合同约定履行交付、安装调试等全部义务,截止到2019年末尚欠设备款项344万元,该单位实际控制人杨东风愿意对合同所涉及到的全部货款承担连带责任,并许诺以一套别墅作价冲抵货款,余额在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毕。2019年末公司董事会在充分考虑抵账资产可变现性及损失可能性的情况下,并在获取相关法律证据以及审慎听取律师意见的基础上,对这笔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020年度,公司经过催收,收回上述客户的部分货款。年末,公司董事会根据其风险性及审慎听取律师意见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抵账资产可变现性公允价值的变动情况下,维持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5)额敏县环境卫生管理处、沙湾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塔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均为政府部门,2019年末,由于当地宏观经济及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所欠公司的货款均未如期收回,对公司运营形成了较大的影响,因此,公司在谨慎考虑当时客观因素的前提下,并充分分析应收账款风险性、获取相关法律证据以及审慎听取律师意见的基础上,对上述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公司2020年末按照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列示如下:
类别 | 2020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计提比例 | |
组合1: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之间的应收款项 | 0.00% | |||
组合2:除组合1以外的应收款项 | 381,952,944.72 | 124,867,774.08 | 257,085,170.64 | 32.69% |
合计 | 381,952,944.72 | 124,867,774.08 | 257,085,170.64 | 32.69% |
对于“组合1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之间的应收款项”,主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应收账款,其财务核算与母公司执行一致的会计政策,因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较小,除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可能发生信用损失外,视为无风险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能够更加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故对该组合不计提坏账;
对于“应收账款组合2 除组合1以外的应收款项”,公司生产的产品主要为除雪设备、沥青路面养护设备、市政环卫设备。主要用于公共基础设施维护等领域。客户大多为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央企国企,客户的偿债能力、资信状况与宏观经济运行状态及财政宽松紧缩程度关联性较强。
近几年,公司加大对陈欠的应收款的催收,采取以下回款措施及收账政策:
a.建立合同台账,财务部门与销售部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与客户对账等方式,核实账务金额、期限,并倒排回款时间,专人跟踪。b.销售部门制定详细的回款计划和分区域的回款计划,每月核对实际回款金额和回款计划,将销售回款作为销售提成的主要考核依据。c.成立了应收账款清欠小组,对逾期欠款进行催收。d.清欠部门对应收账款等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应收账款发货、开票、回款等各个环节得到有效监督和管控。e.对拖欠时间过长,风险较大的应收款积极采取律师函及法律诉讼形式予以解决。
该组合的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于一般企业而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需要由旧准则下的“实际损失法”修改为新准则下的“预期信用损失法”。公司以应收账款预计存续期的历史违约损失率为基础,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2012-2017,全国范围内经济增速良好、宏观经济稳步攀升、地方财政资金较为宽松、客户的信用风险普遍较低,未发生过坏账情况,期末应收账款基本在信用期内,账龄基本在1-2年以内,按照账龄迁徙率法计算则历史坏账损失率较低。进入2018年以来,受宏观经济去杠杆的影响,各地方政府债缩减规模,导致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有所延长,账龄由原来的1-2年向2-4年靠拢。公司以应收账款预计存续期的历史违约损失率为基础,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公司按照调整后的预计损失率计提坏账,具有合理性。
3、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收入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销售额 | 累计回款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 是否为关联方 | 截至本问询函出具日回款 |
1 | 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19,550,499.58 | 369,550,499.58 | 50,000,000.00 | 1年以内 | 3,000,000.00 | 组合计提 | 否 | 0.00 |
2 | 台州森远建设有限公司 | 23,900,000.00 | 1,000,000.00 | 22,900,000.00 | 5年以上 | 22,900,000.00 | 组合计提 | 是 | 0.00 |
3 | 中部华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0,931,100.00 | 21,851,100.00 | 19,080,000.00 | 1年以内130万,3-4年1778万 | 13,280,000.00 | 单项计提 | 否 | 1,000,000.00 |
4 | 河南森远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6,000,000.00 | 14,000,000.00 | 2-3年 | 4,200,000.00 | 组合计提 | 是 | 0.00 |
5 |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发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36,045,053.50 | 22,400,000.00 | 13,645,053.50 | 2-3年 | 4,093,516.05 | 组合计提 | 是 | 0.00 |
合计 | 540,426,653.08 | 420,801,599.58 | 119,625,053.50 |
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详细情况:
1)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政府部门,2019年末,由于当地宏观经济及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所欠公司的货款均未如期收回,对公司运营形成了较大的影响,因此,公司在谨慎考虑当时客观因素的前提下,并充分分析应收账款风险性、获取相关法律证据以及审慎听取律师意见的基础上,对上述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020年度,随着国务院令728号《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实施,各地方政府积极偿还拖欠的应收账款,公司的回款速度及规模相比于去年同期出现较大改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大额应收账款陆续收回。该客户支付公司陈欠款9000余万元,占总欠款的65%,并签署了剩余款项一年内偿还完毕的还款协议,公司董事会根据欠款的风险性谨慎评估,并充分考虑其可收回风险后,将其调整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组合计提方法计提坏账准备。
2)台州森远建设有限公司:台州森远建设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20%。台州森远建设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形成的应收账款主要为公司向联营企业销售设备所致。联营企业采购设备后,主要用于工程施工。公司采购该设备后,于2015年5月中标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黄四线及建跳线路况整治工程施工,工程施工总量47895平方米,工程总造价
275.89万元。但在随后的施工过程中,工程项目出现工伤事故,导致死亡一人重伤一人(总经理重伤、技术副总经理死亡),虽工程项目顺利完工,但也给合资公司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并使沥青路面热再生技术在浙江省的推广受到了一定影响。经过此事,合资公司仍在努力开拓再生养护市场。目前该公司每年均承接传统的工程建设业务,但暂时无法支付该设备货款。由于该应收款账龄较长,已计提减值准备比例为100%,已经充分考虑了其坏账损失的可能性。
3)江西省冷热生公路养护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中部华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详见“问题六、2、(2)的回复”。
4)河南森远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为森远股份参股的联营企业,公司投资额175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35%。河南森远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15日。业务范围主要有:沥青路面热再生工程,公路路基、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公路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市政道路养护维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环保材料的技术研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的研发、租赁、销售。该公司成立后,森远股份于2018年3月与河南森远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机组买卖合同,总金额2000万;河南森远以该设备承
揽河南省境内的沥青路面热再生工程,截止2019年-2020年度末累计施工量近4000万元。2018-2020年陆续偿还公司货款,该笔应收账款账龄期限较短,且未发生大额长期拒付现象,故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组合计提方法计提坏账准备。
5)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发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吉林市九江大路、经开大街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业主方为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发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吉林市人民政府采用政府和社会民间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该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运营期资金来源,差额部分根据吉林市政府对该项目进行物有所值评价后,列入当地财政预算中。吉林市九江大路、经开大街地下综合管廊为财政部PPP项目库内的项目,且业主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发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为市级政府国资SPV公司,截止目前该项目已经停工,完工进度17.80%,对于已经完工部分的工程进度款,由于该项为国家财政部PPP入库项目,前期工程进度款呈逐年陆续支付状态,是具备履约能力的,且未发生大额长期拒付现象,故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组合计提方法计提坏账准备。
4、3年以上应收账款的具体交易内容如下:
序号 | 客户名称 | 应收账款余额 | 客户性质 | 交易内容 | 账龄 | 计提坏账金额 | 是否涉诉 | 2020年度回款情况 |
1 | 赵雪冬 | 1,454,500.00 | 个体工商户 | 拌和设备 | 5年以上 | 1,454,500.00 | 是 | - |
2 | 山西晋中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585,000.00 | 民营企业 | 拌和设备租赁 | 5年以上 | 585,000.00 | 否 | - |
3 | 吉林市乾港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200,000.00 | 民营企业 | 拌和设备 | 5年以上 | 200,000.00 | 是 | - |
4 | 内蒙古丰华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3,167,000.00 | 民营企业 | 拌和设备租赁 | 4-5年;5年以上 | 2,672,000.00 | 否 | - |
5 | 成都钛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3,030,012.98 | 民营企业 | 拌和设备租赁 | 4-5年;5年以上 | 2,463,562.98 | 否 | 500,000.00 |
6 | 新乐市盛世公路工程运输有限公司 | 400,000.00 | 民营企业 | 拌和设备 | 4-5年 | 320,000.00 | 否 | - |
7 | 安徽武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940,000.00 | 民营企业 | 拌和设备 | 3-4年 | 970,000.00 | 否 | 950,000.00 |
8 | 兴安盟鸿运商贸有限公司 | 340,000.00 | 民营企业 | 拌和设备 | 3-4年 | 170,000.00 | 否 | 100,000.00 |
9 | 河北森远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13,514,783.52 | 民营企业 | 大型设备、工程租赁等 | 1年以内;2-3年;3-4年;5年以上; | 11,834,647.95 | 否 | - |
10 | 辽源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100,000.00 | 民营企业 | 拌和设备租赁 | 3-4年 | 1,050,000.00 | 否 | - |
11 | 吉林市资达筑路材料有限公司 | 1,232,768.00 | 民营企业 | 拌和设备 | 3-4年 | 616,384.00 | 否 | - |
12 | 台州森远建设有限公司 | 22,900,000.00 | 民营企业 | 大型设备 | 5年以上 | 22,900,000.00 | 否 | - |
13 | 中部华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9,080,000.00 | 民营企业 | 大型设备 | 1年以内;3-4年 | 10,746,000.00 | 否 | 8,501,700.00 |
14 | 山东路达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 12,928,544.00 | 民营企业 | 大型设备 | 2-3年;3-4年 | 7,517,126.40 | 否 | 9,300,000.00 |
15 | 额敏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 10,350,000.00 | 国有企业 | 除雪设备 | 3-4年;4-5年 | 7,245,000.00 | 否 | 535,000.00 |
16 | 黑龙江省公路局 | 8,351,000.00 | 国有企业 | 除雪设备 | 5年以上 | 8,351,000.00 | 否 | - |
17 | 新疆森远路港再生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7,000,000.00 | 民营企业 | 大型设备 | 5年以上 | 7,000,000.00 | 否 | - |
18 | 塔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 6,816,900.00 | 国有企业 | 除雪设备 | 3-4年 | 6,816,900.00 | 是 | 2,544,000.00 |
19 | 新疆共长远贸易有限公司 | 6,639,296.00 | 民营企业 | 除雪设备 | 5年以上 | 6,639,296.00 | 是 | - |
20 | 新疆天山森远再生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5,750,000.00 | 民营企业 | 除雪、养护设备 | 2-3年;3-4年 | 2,709,000.00 | 否 | - |
21 | 沙湾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 4,598,400.00 | 国有企业 | 其他设备 | 3-4年 | 2,299,200.00 | 否 | - |
22 | 包头市市政工程管理局 | 3,199,113.99 | 国有企业 | 工程租赁 | 3-4年 | 1,919,468.39 | 否 | 1,550,000.00 |
23 | 新疆顺济源通市政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 2,440,000.00 | 民营企业 | 除雪设备 | 3-4年 | 1,464,000.00 | 否 | 1,000,000.00 |
24 | 海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150,000.00 | 民营企业 | 养护设备 | 1年以内;1-2年;3-4年 | 475,500.00 | 否 | - |
25 | 大连威保航空设备技术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民营企业 | 除雪设备 | 3-4年 | 1,714,000.00 | 是 |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应收账款余额 | 客户性质 | 交易内容 | 账龄 | 计提坏账金额 | 是否涉诉 | 2020年度回款情况 |
26 | 重庆璟逸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1,400,000.00 | 民营企业 | 养护设备 | 3-4年 | 840,000.00 | 否 | - |
27 | 哈尔滨市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环卫分公司 | 1,200,000.00 | 民营企业 | 除雪设备 | 4-5年 | 960,000.00 | 否 | - |
28 | 内蒙古和畅实业有限公司 | 1,188,637.50 | 民营企业 | 工程租赁 | 3-4年 | 713,182.50 | 否 | - |
29 | 成都同飞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1,120,000.00 | 民营企业 | 养护设备 | 4-5年;5年以上 | 920,000.00 | 是 | - |
30 | 福建海森科技有限公司 | 930,000.00 | 民营企业 | 养护设备 | 3-4年 | 558,000.00 | 否 | - |
31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志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820,000.00 | 民营企业 | 除雪设备 | 5年以上 | 820,000.00 | 否 | - |
32 | 甘肃晨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59,280.00 | 民营企业 | 工程租赁 | 3-4年 | 455,568.00 | 是 | - |
33 | 沈阳市城建路桥材料有限公司 | 639,358.00 | 民营企业 | 工程租赁 | 5年以上 | 639,358.00 | 是 | - |
34 | 巩留县思源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915,000.00 | 民营企业 | 除雪设备 | 5年以上 | 915,000.00 | 是 | - |
35 | 洛阳市公路局 | 600,000.00 | 国有企业 | 养护设备 | 5年以上 | 600,000.00 | 是 | 130,000.00 |
36 | 庞学义 | 594,000.00 | 个体工商户 | 大型设备 | 4-5年 | 475,200.00 | 否 | 306,000.00 |
37 | 珲春银龙森远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 | 民营企业 | 除雪设备 | 5年以上 | 500,000.00 | 否 | - |
38 | 辽源市政辉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 489,170.69 | 民营企业 | 工程租赁 | 3-4年 | 293,502.41 | 否 | - |
39 | 辽源市先锋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 369,750.00 | 民营企业 | 工程租赁 | 3-4年 | 221,850.00 | 否 | - |
40 | 大庆市金昌隆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 360,000.00 | 民营企业 | 除雪设备 | 5年以上 | 360,000.00 | 否 | - |
41 | 辉南县兄弟清雪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 330,000.00 | 民营企业 | 除雪设备 | 5年以上 | 330,000.00 | 否 | - |
42 | 本溪一净城环卫服务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 | 295,000.00 | 民营企业 | 除雪设备 | 3-4年 | 177,000.00 | 否 | 300,000.00 |
43 |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 242,800.00 | 国有企业 | 除雪设备 | 5年以上 | 242,800.00 | 否 | - |
44 | 吉林市高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240,000.00 | 民营企业 | 除雪设备 | 5年以上 | 240,000.00 | 否 | 30,000.00 |
45 | 湖南省益阳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235,000.00 | 民营企业 | 除雪设备 | 2-3年;3-4年 | 122,100.00 | 否 | - |
46 | 文登市交通运输局 | 212,000.00 | 国有企业 | 除雪设备 | 5年以上 | 212,000.00 | 否 | - |
47 |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德通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 205,000.00 | 民营企业 | 除雪设备 | 3-4年 | 123,000.00 | 否 | - |
48 | 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 | 200,000.00 | 民营企业 | 工程租赁 | 3-4年 | 120,000.00 | 否 |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应收账款余额 | 客户性质 | 交易内容 | 账龄 | 计提坏账金额 | 是否涉诉 | 2020年度回款情况 |
49 | 安达市开发区管理站 | 175,000.00 | 国有企业 | 除雪设备 | 5年以上 | 175,000.00 | 否 | - |
50 | 鸡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 152,250.00 | 国有企业 | 除雪设备 | 1-2年;4-5年 | 27,550.00 | 否 | - |
51 | 北京拓普世达进出口有限公司 | 142,500.00 | 民营企业 | 除雪设备 | 5年以上 | 142,500.00 | 否 | - |
52 | 内蒙古恒大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141,000.00 | 民营企业 | 养护设备 | 3-4年 | 84,600.00 | 否 | - |
53 |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40,000.00 | 民营企业 | 养护设备 | 3-4年 | 84,000.00 | 否 | 642,000.00 |
54 | 凤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 140,000.00 | 国有企业 | 除雪设备 | 5年以上 | 140,000.00 | 否 | - |
55 | 新疆聚鑫恒远物流有限公司 | 140,000.00 | 民营企业 | 除雪设备 | 3-4年 | 84,000.00 | 否 | - |
56 | 东辽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 128,320.00 | 国有企业 | 除雪设备 | 2-3年;3-4年 | 57,756.00 | 否 | - |
57 | 哈双高速公路管理局 | 120,000.00 | 国有企业 | 除雪设备 | 5年以上 | 120,000.00 | 否 | - |
58 | 京秦高速公路迁西支线管理处 | 120,000.00 | 国有企业 | 除雪设备 | 3-4年 | 72,000.00 | 否 | - |
59 | 辽宁公路局 | 114,000.00 | 国有企业 | 除雪设备 | 5年以上 | 114,000.00 | 否 | - |
60 | 黄岚办事处 | 114,000.00 | 国有企业 | 除雪设备 | 5年以上 | 114,000.00 | 否 | - |
61 | 安徽芜铜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09,755.00 | 民营企业 | 除雪设备 | 3-4年 | 65,853.00 | 否 | - |
62 | 威海市环翠区嵩山街道办事处 | 106,000.00 | 国有企业 | 除雪设备 | 5年以上 | 106,000.00 | 否 | - |
63 | 长葛市葛天中原模具有限公司 | 7,500,000.00 | 民营企业 | 3D打印机 | 3-4年 | 3,750,000.00 | 否 | - |
64 | 长春市盛达筑路材料有限公司 | 7,600,000.00 | 民营企业 | 拌和设备 | 2-3年;3-4年 | 6,080,000.00 | 否 | |
65 | 吉林市新林筑路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 4,500,000.00 | 民营企业 | 拌和设备 | 3-4年 | 3,600,000.00 | 否 | |
66 | 余额小于10万的国有企业 | 771,210.41 | 国有企业 | 除雪设备、备件等 | 3年以上 | 633,512.45 | 否 | - |
67 | 余额余额小于10万的民营企业 | 632,766.49 | 民营企业 | 除雪设备、备件等 | 3年以上 | 423,151.79 | 否 | - |
合计 | 178,859,116.58 | 136,845,069.87 | 26,388,700.00 |
注:上表所列余额为涉及到账龄3年以上的客户合计余额,其中部分客户余额中含有账龄3年以下的余额,故“应收账款余额”合计数大于17,327.49万元。
公司3年以上应收账款客户主要为北方地区的政府采购欠款,公司确认销售收入当期,根据合同约定交付验收合格后,即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合同的销售收入实现,2017年之前客户回款成持续状态。后期,由于受宏观经济影响,各地财政资金紧缩,未能按期支付货款,导致公司回款周期延长,应收账款逐年增大。为此,公司采取积极的回款措施及收账政策:a建立合同台账,财务部门与销售部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与客户对账等方式,核实账务金额、期限,并倒排回款时间,专人跟踪。b销售部门制定详细的回款计划和分区域的回款计划,每月核对实际回款金额和回款计划,将销售回款作为销售提成的主要考核依据。c成立了应收账款清欠小组,对逾期欠款进行催收。d清欠部门对应收账款等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应收账款发货、开票、回款等各个环节得到有效监督和管控。e对拖欠时间过长的应收款,公司积极采取发送律师函及提起法律诉讼形式予以解决。2020年度当期收回3年以上陈欠款共计2,864.47万元,回款效果较为理想。
5、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核销的情况表
序号 | 客户名称 | 核销金额 | 账龄 |
1 | 大连鑫源天达实业有限公司 | 280,000.00 | 5年以上 |
2 | 大庆建筑安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鹤岗分公司 | 50,000.00 | 5年以上 |
3 | 公主岭市鸿鑫商砼有限公司 | 26,000.00 | 1-2年 |
4 | 吉林市市政建设集团混凝土有限公司 | 15,000.00 | 5年以上 |
5 | 成都安仁杰宸建材有限公司 | 400,000.00 | 1-2年 |
合计 | 771,000.00 | 5年以上 |
上述核销主要是由于总合同中部分设备存在质量问题,客户自行维修、更换产生费用,公司于客户协商后,予以免除所致。
(二)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意见
1、针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会计师进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检查森远股份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审批流程,检查所采用的坏账准备计提会计政策的合理性;
(2)分析比较森远股份本年及以前年度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及一致性;
(3)分析森远股份主要客户本年度往来情況,结合管理层对应收账款本期及期后回款的评价,了解可能存在的回收风险,分析检查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4)获取森远股份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表,分析检查关键假设及数据的合理性,及应收账款坏账计提金额的准确性。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及按组合计提坏账的原因是合理的,坏账计提是准确的。
2、针对应收账款前五名的客户所对应的收入及应收款项,会计师检查销售合同、产品出库单、销售发票、验收单、销售回款等资料,评价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本期应收款项余额较大的客户实施函证程序;测试收入前五名客户的坏账计提的合理性;核查前五名客户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如存在关联交易则核查该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的收入是真实发生的,所涉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合理的;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中台州森远建设有限公司、河南森远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发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内容具有商业实质。
3、针对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会计师检查销售合同、验收单、销售回款等资料,确认营业收入是否确认在正确的会计期间;对大额关联方销售检查其交易内容是否具有商业实质;获取并检查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确认是否正确划分账龄;对余额较大、账龄较长的应收款项实施函证程序,对未回函的应收账款客户实施替代程序。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上述营业收入真实发生,所涉及的应收账款真实存在并准确计量;前期收入确认依据充分,不存在虚增收入或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况。
3、针对核销坏账准备,会计师获取公司坏账准备核销表,检查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核销的审批流程,检查核销坏账准备相关依据的合理性;分析比较公司本年及以前年度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核销的合理性及一致性。
经核查,会计师未发现核销坏账准备存在异常。
7.报告期末,公司按款项性质分类的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5,116.93万元,主要是保证金、往来款和备用金;坏账准备余额为379.64万元,本期计提-64.88万元;前五名其他应收款客户余额为1,613.96万元,坏账准备余额为120.60万元,部分款项金额为3年以上。
(1)请补充说明保证金、往来款和备用金的具体内容、交易方是否为公司关联方、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对外财务资助情形。
(2)请补充说明前五名其他应收款的形成原因、发生时间、3年以上其他应收款长期未结转的原因及合理性、坏账准备计提的原因及充分性。
(3)请补充说明其他应收款本期转回坏账准备的原因,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一)公司回复
1、公司2020年末保证金、往来款、备用金情况列示如下:
项目 | 款项性质 | 金额 | 核算内容 |
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 4,103,418.80 | 销售合同履约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 | 4,517,101.00 | 投标保证金 | |
合计 | 8,620,519.80 | ||
往来款 | 工程垫付款 | 16,979,741.42 | 垫支工程项目流动资金 |
销售代理往来款 | 2,282,266.95 | 代理销售市场开发往来款 | |
待收回预付货款 | 1,169,091.49 | 暂时未收回的预付采购货款 | |
合计 | 20,431,099.86 | ||
备用金 | 周转备用金 | 7,937,743.27 | 销售人员业务周转备用金 |
上牌费备用金 | 5,890,339.05 | 垫付销售车辆上牌费用 | |
管理用备用金 | 2,605,479.16 | 管理人员业务周转备用金 | |
市场开发备用金 | 5,684,138.22 | 市场开展的周转金 | |
合计 | 22,117,699.70 |
保证金主要是公司投标保证金支付后,未到开标日期或开标后未到标书约定的保证金返还日所发生的保证金支出,以及销售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构成资金占用及财务资助行为。
往来款主要是公司以合营安排形式承接的工程施工项目而垫支的工程项目流动资金、以及取消采购计划应收未收回的采购商品应退款等。往来款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构成资金占用及财务资助行为。
备用金主要是公司为开展支付给业务人员备作差旅费、零星采购、零星开支等用的款项。以及由于国税总局对本公司自产设备免税公告尚未公示等原因,垫付的已销售车辆办理上牌落户所发生的车辆车购税、上牌费等费用支出,待免税
公告公示后,上述费用将予以返还。备用金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构成资金占用及财务资助行为。
2、前五名其他应收款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单位名称 | 性质 | 期末余额 | 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 发生时间 | 形成原因 | 是否为关联方 |
1 | 辽源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350.00 | 40.50 | 2018年5月 | 垫支辽源管廊建设项目流动资金 | 否 |
2 | 吉林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20.00 | 3.60 | 2018年6月 | 垫支吉林管廊建设项目流动资金 | 否 |
3 |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 保证金 | 71.76 | 4.31 | 2019年7月 | 设备交付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 | 否 |
4 | 鹤岗市旭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40.00 | 40.00 | 2014年9月-2015年1月 | 预付货款无法收回 | 否 |
5 | 郑州一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32.20 | 32.20 | 2007年6月、2009年7月 | 郑州一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2007年6月向其支付320,000.00元,2009年7月支1,980.00元, 因预付货款无法收回,将其按100%计提坏账。 | 否 |
合计 | -- | 1,613.96 | 120.60 |
1)辽源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中标的PPP项目“辽源市地下综合管廊南部新城及仙人河段项目”联合体成员单位,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与辽源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股东建设该管廊工程,按照合营安排项目准则核算,该标段管廊工程目前开工后,由于项目建设流动资金不足,故公司垫支了部分工程项目流动资金,目前工程项目基本建设完毕,工程进度款逐年收回,且该应收款账龄时间较短,风险较低,公司按照三阶段预期损失率3%对其计提坏账准备是可行的。2)吉林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中标的PPP项目“吉林市经开区域管廊建设项目九江大路和经开大街北段地下综合管廊项目”联合体成员单位,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与吉林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股东建设该管廊工程,按照合营安排项目准则核算,该标段管廊工程目前开工后,由于项目建设流动资金不足,故公司垫支了部分工程项目流动资金,目前工程项目已经停建,已完工部分的工程进度款逐年陆续收回,且该应收款账龄金额较小、时间较短,风险较低,公司按照三阶段预期损失率3%对其计提坏账准备是可行的。
3)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19年公司与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签订两台吸尘车合同,预付的10%的履约保证金479,600元。2020年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签订两台除雪车的合同,预付10%的保证金238,000元。乙方将设备交付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该公司不存在重大违约及信贷不良,经营情况良好,账龄时间较短,风险较低,公司按照三阶段预期损失率对其计提坏账准备是可行的。4)鹤岗市旭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吉公机械于2014年9月-2015年1月间向其支付货款400,000.00元,因无法收回预付货款,将其调入其他应收款中,并按100%计提坏账。
5)郑州一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吉公机械于2007年6月向其支付320,000.00元,2009年7月支付1,980.00元, 因无法收回预付货款,将其调入其他应收款中,并按100%计提坏账。
3、3年以上其他应收款的具体交易内容
款项性质 | 所处阶段 | 账龄 | 期末余额(元) | 计提坏账金额(元) | 坏账计提比例 | 形成原因 |
保证金 | 1阶段 | 3年以上 | 65,909.00 | 3,954.54 | 6.00% | 垫付招标代理费,坏账计提比例6% |
3阶段 | 3年以上 | 392,099.80 | 392,099.80 | 100.00% | 垫付招标代理费,全额计提坏账 | |
备用金 | 1阶段 | 3年以上 | 392,788.71 | 7,855.77 | 2.00% | 用于市场开展的预付的备用金,坏账计提比例2% |
3阶段 | 3年以上 | 218,051.40 | 218,051.40 | 100.00% | 用于市场开展的预付的备用金,全额计提坏账 | |
往来款 | 1阶段 | 3年以上 | 2,500,800.00 | 75,024.00 | 3.00% | 垫支辽源管廊建设项目流动资金,坏账计提比例3% |
3阶段 | 3年以上 | 1,564,690.78 | 1,564,690.78 | 100.00% | 预付材料款,全额计提坏账 | |
合计 | 5,134,339.69 | 2,261,676.29 | 44.05% |
公司其他应收款中长期未结转的主要原因如下:1)3年以上保证金:为垫付的招标代理费,主要是政府部门入围的招标代理公司,代理费的返还需要政府财政批复,公司未能及时收回所致;2)3年以上备用金:主要是业务人员市场开拓所用的备用金,用于开发市场,融通销售渠道以及市场准入准备金,公司对于时间较长,市场开发程度较弱,预期无法收回的部分全额计提坏账准备;3)3年以上往来款:a.垫付垫支辽源管廊建设项目流动资金,待该竣工结算后予以收回;b.未能及时催收归还的预付采购款。
公司通过分析其他应收款的风险性,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三阶段模型,并参考其他应收款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公司根据不同欠款单位的风险程度分别按2%-100%不同比
例计提减值准备,特别是针对部分不能有效归还欠款的单位,按第三阶段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3年期以上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的平均比例达到44.05%,充分考虑了其他应收款的潜在风险,计提是较为充分的。
4、其他应收款本期转回情况表
1)第一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明细表
款项性质 | 期初账面余额 | 本期余额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坏账准备增减变动 |
保证金 | 4,265,593.00 | 3,812,537.00 | 8,078,130.00 | 188,091.16 |
往来款 | 15,005,705.41 | 3,856,302.95 | 18,862,008.36 | 115,689.09 |
备用金 | 31,647,979.84 | -9,738,331.54 | 21,909,648.30 | -194,766.64 |
借款 | 12,000,000.00 | -12,000,000.00 | 0.00 | -360,000.00 |
合计 | 62,919,278.25 | -14,069,491.59 | 48,849,786.66 | -250,986.39 |
2)公司无第二阶段的其他应收款3)第三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明细表
款项性质 | 期初账面余额 | 本期余额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坏账准备增减变动 |
保证金 | 678,419.00 | -136,029.20 | 542,389.80 | -122,729.20 |
往来款 | 2,052,182.46 | -483,090.96 | 1,569,091.50 | -483,090.96 |
备用金 | 0.00 | 208,051.40 | 208,051.40 | 208,051.40 |
借款 | ||||
合计 | 2,730,601.46 | -411,068.76 | 2,319,532.70 | -397,768.76 |
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保证金、备用金及往来款,主要是因业务往来等原因,形成了一定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中不存在关联方往来,不存在将资金无偿借给关联方使用或者通过关联方将资金转移的行为。公司为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对生产经营造成资金压力,董事会已安排公司总经理及经办人员尽快收回相应采购物资款、保证金及备用金等款项。2020年度内,公司累计收回各类其他应收款1,448.06万元,其他应收款余额比期初降低22.06%。公司本着谨慎原则,已按相关规定计提了一定的坏账准备,对风险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划分至三阶段中,部分其他应收款按100%计提了坏账准备。截至目前,其他应收款累计计提坏账准备合计379.65万元,平均计提比例为7.42%。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二)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会计师检查重大明细项目的其他应收款性质、内容、账龄等信息;核查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及余额前五名形成原因、发生时间、坏账准备计提的原因和合理性;检查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审批流程,检查
所采用的坏账准备计提会计政策的合理性;获取公司坏账准备计提表,分析检查关键假设及数据的合理性,及管理层坏账计提金额的准确性。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其他应收款不存在资金占用或对外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期转回坏账准备是款项收回所致,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8.报告期末,公司存货余额为35,993.25万元,本期新增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93.16万元。其中,“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期初余额为3,776.41万元,期末余额为0;“售后回租”资产期初余额为6,969.03万元,期末余额为1,936.61万元。
(1)请补充说明“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的结转情况、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2)请补充说明售后回租的业务模式、盈利模式、主要客户群体,会计处理及合规性,期末余额大幅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
(3)请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方法和测试过程,本期计提是否充分。
(一)公司回复
1、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明细表:
序号 | 项目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 项目性质 |
1 | 吉林市九江大路、经开大街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 | 6,984,363.24 | 6,137,629.59 |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发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PPP项目 |
2 | 辽源市南部新城及仙人河地下综合管廊 | 24,960,130.29 | 31,626,425.76 | 辽源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PPP项目 |
3 | 珲春市外环建设项目新华到板石段02标段 | 25,768.75 | 珲春市交通局 | 工程施工 | |
4 | 珲春市外环建设项目新华到板石段03标段 | 119,300.67 | 珲春市交通局 | 工程施工 | |
合计 | 32,089,562.95 | 37,764,055.35 |
注:按新会计准则规定,该数据列示于“合同资产”科目。
已完工未结算资产主要为森远股份承接的PPP项目施工工程,工程施工项目的核算方法为:工程收入的确认按照旧准则规定,森远股份为PPP项目提供的工程服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 号——建造合同》的规定确认收入。公司上述吉林经开区九江大路和经开大街北段地下综合管廊项目、辽源市地下综合管廊南部新城及仙人河段项目均开工建设。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根据完工进度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合同完工进度
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2020年度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对原收入准则做了重大修订,其中新增了"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的概念。合同资产是指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公司根据新准则的规定,将“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列报在合同资产项下。
2、售后回租业务主要是公司与金融租赁公司开展的一种融资性业务,主要模式为:公司为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增加融资渠道,以自产设备(热再生重铺机组)作为标的物,按照设备市场公允价值向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进行抵押融资业务,期限为24-36个月,资金成本为8.5-9.5%之间。即在业务开始之初,公司将自产设备所有权形式上转让给金融租赁公司,在租赁期间内,公司以回租方式继续占有并使用该部分设备,同时按照双方约定向金融租赁公司支付租金和利息,租赁期满,公司以留购价格100元回购此融资租赁资产。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该笔业务实质背景为以自产存货—热再生机组抵押贷款,贷款期间,金融租赁公司占有但并不使用该设备,故公司对此业务未确认收入结转成本,以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其按照金融机构借款进行会计处理及列报。本期售后回租存货余额大幅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偿还售后回租方式借款金额较多,随着售后回租融资额的陆续偿还,为售后回租融资而抵押的存货陆续解除抵押状态,抵押的存货金额也随之不断降低。公司收回因售后回租融资而抵押的存货—热再生机组后,公司经营层根据未来持有意图,预计后期将继续对外销售,仍按存货进行管理。
3、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企业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应当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一般销售价格
为基础计算。截止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35,862.02万元,其中,原材料:6,807.96万元;库存商品:1,582.50万元;发出商品:1,241.10万元;在产品:24,293.86万元;售后回租产品1,936.61万元。其中:
原材料为按销售订单采购,库龄较短,不存在残背冷次存货,部分存货为年初采购,本年度中期市场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可以确定此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不低于账面价值。因此,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发出商品为按销售订单生产完工的产品,均属于近期需要发货的商品,产品状况良好不存在瑕疵,且客户信誉良好,活跃市场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可以确定此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不低于账面价值。因此,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森远股份产成品为按销售订单及市场预期而预产的完工的产品,属于未来对外销售的商品;活跃市场公允价值扣除销售费用及税费后高于账面价值,可以确定此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不低于账面价值。因此,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在产品中,母公司森远股份生产的各类除雪设备及沥青路面养护设备均为销售订单投产而未生产完工的产品,大部分签有订单合同,并且市场上存在公允价值,活跃市场公允价值扣除继续生产支出及销售税费高于账面价值,可以确定此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不低于账面价值。子公司吉林省公路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各类沥青拌和设备,由于今年市场竞争激烈,销售价格出现下滑,按照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同类产品预计销售收入减去预计发生费用后的可变现净值逐一进行比较,出现减值迹象,并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产成品及在产品存货跌价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在产品名称 | 成本 | 预计销售收入 | 预计完工费用 | 预计可变现净值 | 应提跌价准备 | 已提跌价准备 | 补提跌价准备 | 存货类别 |
LB1000拌合站 | 35,836.99 | -35,836.99 | 在产品 | |||||
LB2000拌合站 | 3,995,655.74 | 4,094,518.69 | 254,393.57 | 3,840,125.12 | 155,530.62 | 282,673.01 | -127,142.39 | 在产品 |
LB3000拌合站 | 1,425,236.50 | 1,273,624.84 | 90,741.31 | 1,182,883.53 | 242,352.97 | 242,352.97 | 在产品 | |
LB4000拌合站 | 2,796,542.63 | 2,672,363.20 | 178,049.00 | 2,494,314.20 | 302,228.43 | 302,228.43 | 在产品 | |
二灰拌合站 | 168,087.44 | 156,980.07 | 6,392.89 | 150,587.18 | 17,500.26 | 10,065.51 | 7,434.75 | 在产品 |
HZS120拌合站 | 102,648.76 | 60,857.06 | 6,535.39 | 54,321.67 | 48,327.09 | 24,424.82 | 23,902.27 | 在产品 |
HZS240拌合站 | 96,018.64 | 39,592.35 | 14,587.22 | 25,005.13 | 71,013.51 | 71,266.39 | -252.88 | 在产品 |
HZS270拌合站 | 592,803.63 | 506,287.02 | 37,742.35 | 468,544.67 | 124,258.96 | 124,258.96 | 在产品 | |
HZS180拌合站 | 1,763,929.36 | 1,525,073.75 | 112,305.05 | 1,412,768.70 | 351,160.66 | 394,700.51 | -43,539.85 | 库存商品 |
合计 | 10,940,922.70 | 10,329,296.98 | 700,746.78 | 9,628,550.20 | 1,312,372.50 | 818,967.23 | 493,405.27 |
注:“预计完工费用”中已考虑税费因素。
因此,2020年末公司对存货计提减值准备131.23万元。售后回租产品主要按公允价值进行售后回租融资,活跃市场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可以确定此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不低于账面价值。因此,无需计提减值准备。综上所述,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存货中,产成品及在产品部分存货出现减值迹象,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因此,计提减值准备49.34万元。
(二)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意见
1、针对“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的结转及会计处理,会计师了解工程施工进度情况,检查本期结算金额的合理性,对工程项目的毛利率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的账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针对公司售后回租业务,会计师检查售后回租融资合同、按约定还款的本金和利息;检查还款的实际执行情况并对售后回租融资合同对还款的本金、利息及余额重新执行计算;对本期实际还款的本金和利息、期末售后回租的余额向借款方发函确认。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售后回租业务账务处理合规,本期末余额大幅减少系偿还借款所致,具有合理性。
3、针对公司存货减值准备计提,会计师了解、评价并测试与公司存货减值相关的内部控制;对公司存货实施监盘程序,检查存货的数量、状况等;获取公司存货的年末库龄清单,结合产品的状况,对库龄较长的存货进行分析性复核,分析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合理;获取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检查是否按照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执行,执行存货减值测试,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对存货减值测试的重要参数的选取依据合理,减值测试过程及账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9.报告期末,公司合同资产金额为4,509.14万元,其中已完工未结算资产3,208.96万元,未到期的质保金2,003.13万元,减值准备余额为79.49万元。
(1)请补充说明报告期末相关工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未能结算的原因,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减值计提的判断依据及充分性。
(2)请补充说明报告期内质保金性质的应收账款的金额及占比,质保金的账龄结构,质保金到期的收回情况,是否存在后续收回的风险。
(3)请结合具体项目说明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原因及充分性。
(一)公司回复
1、公司“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期末余额为3,208.96万元
(1)主要包含如下项目:
序号 | 项目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 项目性质 |
1 | 吉林市九江大路、经开大街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 | 6,984,363.24 | 6,137,629.59 |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发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PPP项目 |
2 | 辽源市南部新城及仙人河地下综合管廊 | 24,960,130.29 | 31,626,425.76 | 辽源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PPP项目 |
3 | 珲春市外环建设项目新华到板石段02标段 | 25,768.75 | 珲春市交通局 | 工程施工 | |
4 | 珲春市外环建设项目新华到板石段03标段 | 119,300.67 | 珲春市交通局 | 工程施工 | |
合计 | 32,089,562.95 | 37,764,055.35 |
1)吉林市九江大路、经开大街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业主方为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发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发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吉孤路700号,统一社会代码:91220294MA1442TH38,注册资本27000万元,经营范围:吉林经开区经开大街和九江大路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职能是以完善区域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融资功能和公司制的运作模式,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吉林市人民政府采用政府和社会民间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该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运营期资金来源,差额部分根据吉林市政府对该项目进行物有所值评价后,列入当地财政预算中。
吉林市九江大路、经开大街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于2017年1月公开招标。采用政府和社会民间资本合作(PPP)模式,项目采取“投资、勘察设计、建设和运营维护+入廊付费+政府补贴”方式。项目由吉林市人民政府指定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国开基金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即:SPV集团公司,
简称城发管廊公司)。各股东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出资金额为本项目建设投资总额的20%。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的80%,由项目公司通过国家开发银行或商业银行进行贷款筹集。
吉林市九江大路、经开大街地下综合管廊为财政部PPP项目库内的项目,且业主为市级政府国资SPV公司,截至目前该项目已经停工,完工进度17.80%。对于已经完工结算部分的工程进度款,由于该项为国家财政部PPP入库项目,前期已施工部分的工程建设资金已经到位,业主单位SPV公司逐期陆续支付已完工结算部分工程进度款,是具备履约能力的。2)辽源市南部新城及仙人河地下综合管廊业主方为辽源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辽源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辽源市龙山区人民大街223号(市政府北侧老财政局),统一社会代码:91220400732558472H,经营范围:国有资产股权管理;融资与投资;产(股)权收购、兼并与转让、资产托管与处置;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信用担保;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施工;土地开发整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股东为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辽源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职能是以加快本地区发展步伐、完善区域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融资功能和公司制的运作模式,采用多种方法筹集资金,并进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投资开发。以土地开发、公用事业经营为主营业务,以金融、贸易、高新技术产业为未来投资主业,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辽源市南部新城及仙人河地下综合管廊于2017年5月公开招标。采用政府和社会民间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采取“投资、勘察设计、建设和运营维护+入廊付费+政府补贴”的运作模式。
建设期,中标社会资本与国资公司共同出资成立SPV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资本金占项目建设总投资的20%,各方股东按照项目施工进度需要分期出资。SPV项目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占建设总投资额的80%。
运营期,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运营期资金来源管廊运营收入,差额部分根据市政府对该项目的物有所值评价,列入当地财政预算中。
辽源市南部新城及仙人河地下综合管廊为财政部PPP项目库内的项目,且业主为市级政府国资SPV公司,截止目前该项目已经基本完工,业主单位逐期陆续支付已完工结算部分工程进度款,是具备履约能力的。
3)珲春市外环建设项目新华到板石段02、03标段、珲春市国道珲阿线防川至圈河段项目业主方均为珲春市交通局。珲春市交通局主要职能是承担全市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提出全市公路、水路、轨道交通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审定年度投资计划项目并监督实施;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交通投资项目;拟订全市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收费公路管理,筹措交通建设资金并监督使用。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交通战备工作和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市重点公路、水路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对全市境内公路(国、省、县、乡、村道)及其实施的建设、养护和路政管理工作。
上述项目均为经过珲春市人民政府办公会讨论通过,进行公开招标后,纳入珲春市财政预算批复之内,业主为市级人民政机构,截至目前该项目已经全部完工,业主单位逐期陆续支付工程进度款,是具备履约能力的。
(2)项目实施进度:
公司工程施工已完成的合同工作量,由业主(即:项目(SPV)公司)、监理方、公司三方确认,并形成工程进度确认资料(工程量计量清单),业主按期根据已形成确认的工程进度确认资料(工程量计量清单)支付工程进度款。
1)吉林经开区九江大路和经开大街北段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公司投入注册资本金5292万元,项目前期已经施工,但由于未能按期完成项目融资等,管廊项目已经停工,完工工程量占总工程量17.80%。
目前吉林省财政厅目前正在积极筹划解决方案,初步方案设定更改建设规划后,缩减投资规模,减少注册资本,并将已完工标段开始运营,并实现以政府财政兜底形式的运营收益。
2)辽源市地下综合管廊南部新城及仙人河段项目,SPV公司已经成立,项目已经施工建设。目前管廊项目已经基本完工,完工工程量占总工程量95%,但最终的工程监理计量尚未完毕,工程已经交付业主辽源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等待业主部门统一最终验收。
目前,辽源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正在组织竣工决算,决算后该管廊项目
将开始运营,并实现以政府财政兜底形式的运营收益。
3)珲春市外环建设项目新华到板石段02、03标段,该工程建设开工年份为2016年,经过前三年的施工建设,工程项目主体已于2019年末基本完工,本年度发生额主要为项目结算后的增补签正。
(3)已完工未结算的原因
1)吉林经开区九江大路和经开大街北段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受PPP项目规模及资金影响,吉林省财政厅目前正在更改设计方案,缩减建设规模,各PPP管廊项目标段建设方已将工程计量单提交至业主吉林市管廊运营办公室,正等待统一办理工程计量审核及结算。
2)辽源市地下综合管廊南部新城及仙人河段项目:目前该标段工程主体部分基本建设完毕,工程项目监理已经完成计量复核,各建设方已将工程计量单交付业主辽源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等待统一办理工程计量审核及结算。
(3)减值计提的判断依据: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的工程项目是正在建设当中的工程项目,判断是否发生减值迹象的标准为:1、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2、项目在性能、技术上已经落后,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公司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的工程内容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是依照国家发改委设计规划的功能、用途实施建设的,工程性质属于土建工程。目前均处于等待办理工程计量审核及结算的过程中,未出现减值迹象。
2、2020年末应收质保金明细表如下:
序号 | 质保金比例 | 质保期限 | 是否逾期 | 审定合同金额 | 合同资产(质保金金额) | 账龄 | 坏账准备余额 |
1 | 2.50% | 2年 | 否 | 1,360,000.00 | 34,000.00 | 1年以内 | 2,040.00 |
2 | 3.00% | 1年 | 否 | 10,525,000.00 | 310,650.00 | 1年以内 | 18,639.00 |
3 | 3.00% | 18个月 | 否 | 210,000.00 | 6,300.00 | 1-2年 | 945.00 |
4 | 3.00% | 2年 | 否 | 860,000.00 | 25,800.00 | 1年以内 | 1,548.00 |
5 | 3.00% | 2.5年 | 否 | 790,000.00 | 23,700.00 | 1年以内 | 1,422.00 |
6 | 5.00% | 1年 | 否 | 67,044,500.00 | 3,335,225.00 | 1年以内 | 200,113.50 |
7 | 5.00% | 18个月 | 否 | 3,200,000.00 | 160,000.00 | 1年以内 | 9,600.00 |
8 | 5.00% | 2年 | 否 | 28,433,700.00 | 1,421,685.00 | 1年以内 | 85,301.10 |
9 | 5.00% | 2年 | 否 | 240,000.00 | 12,000.00 | 1-2年 | 1,800.00 |
10 | 5.00% | 26个月 | 否 | 786,400.00 | 39,320.00 | 1年以内 | 2,359.20 |
11 | 5.00% | 3年 | 否 | 9,420,000.00 | 471,000.00 | 1年以内 | 28,260.00 |
12 | 5.00% | 3.5年 | 否 | 718,000.00 | 35,900.00 | 1年以内 | 2,154.00 |
13 | 10.00% | 1年 | 否 | 36,761,000.00 | 3,676,100.00 | 1年以内 | 220,566.00 |
14 | 10.00% | 18个月 | 否 | 1,650,000.00 | 165,000.00 | 1年以内 | 9,900.00 |
序号 | 质保金比例 | 质保期限 | 是否逾期 | 审定合同金额 | 合同资产(质保金金额) | 账龄 | 坏账准备余额 |
15 | 10.00% | 2年 | 否 | 13,786,500.00 | 1,378,650.00 | 1年以内 | 82,719.00 |
16 | 10.00% | 2年 | 否 | 5,165,000.00 | 516,500.00 | 1-2年 | 77,475.00 |
17 | 10.00% | 3年 | 否 | 19,371,000.00 | 1,937,100.00 | 1年以内 | 116,226.00 |
18 | 10.00% | 4年 | 否 | 15,770,000.00 | 1,577,000.00 | 1年以内 | 94,620.00 |
19 | 10.00% | 5年 | 否 | 2,050,000.00 | 205,000.00 | 1年以内 | 12,300.00 |
20 | 15.00% | 5年 | 否 | 36,080,000.00 | 4,428,000.00 | 1年以内 | 265,680.00 |
21 | 20.00% | 1年 | 否 | 235,000.00 | 47,000.00 | 1年以内 | 2,820.00 |
22 | 20.00% | 2年 | 否 | 1,322,000.00 | 225,400.00 | 1年以内 | 13,524.00 |
合计 | 255,778,100.00 | 20,031,330.00 | 1,250,011.80 |
质量保证金是为防范设备质量不合格,而给客户造成损失的一种保证措施。公司客户主要为政府及事业单位,信誉较为良好,不存在恶意拖欠质保金行为,后续收回的风险较小。
3、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1)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PPP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建设期内,业主方按照项目进度向工程承建方进行工程计量及工程款支付。项目运营期内,SPV项目公司通过政府付费、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贴获取收益。森远股份同时作为SPV公司投资方及施工承建方,公司的主要业绩体现在项目建设期间的部分工程施工利润及运营期间SPV项目公司运营收益。
目前上报的工程计量金额并未低于存货(即以完工未结算工程)价值,预计最终验收计量时,虽然会出现部分审增审减的工程签正,但总体金额不会出现大幅度调整。因此,目前存货(即以完工未结算工程)部分是不存在减值风险的。
上述项目完工部分即将进入运营期,由于运营期间SPV公司的收益由政府财政可行性缺口补贴兜底,所以预期收益时可以获取的,因此不存在减值风险。
(2)应收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是为防范设备质量不合格,而给客户造成损失的一种保证措施。公司客户主要为政府及事业单位,信誉较为良好,不存在恶意拖欠质保金行为;多年以来公司产品质量已受到市场好评,质量问题较少;再者,公司是全国五星级售后服务单位,售后服务保障工作及时、有效。所以质量保证金的后续无法收回的风险较小,计提坏账准备是充分的。
(二)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意见
针对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及未到期质保金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会计师检查所
采用的减值准备计提会计政策的合理性;对于与质保金相关的合同资产,检查合同条款及质保期限,确认是否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质保金;对于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检查合同条款、工程进度、结转情况,确认是否存在减值准备的情况;获取合同资产减值损失计提表,分析检查关键假设及数据的合理性及管理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充分性。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充分的。
10.报告期末,公司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30,274.04万元,减值准备余额为9,122.14万元,本期计提减值准备718.27万元。请结合主要联营企业的经营业绩,补充说明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过程、本期转回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回复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见下表:
序号 | 被投资单位 | 2019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2020年计提减值准备 | 2020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余额 |
1 | 吉林省森茂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15,411,993.00 | -857,268.32 | 14,554,724.68 | 13,237,500.24 | |||
2 | 河北森远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21,922,016.35 | 2,739,605.70 | 24,661,622.05 | ||||
3 | 新疆天山森远再生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5,729,227.88 | -634,465.69 | 5,094,762.19 | 917,444.89 | |||
4 | 台州森远建设有限公司 | |||||||
5 | 吉林省宽达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13,152,580.56 | -2,131,968.97 | 11,020,611.59 | ||||
6 | 吉林市环欣筑路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1,888,180.59 | -273,249.87 | 1,614,930.72 | 3,303,175.61 | |||
7 | 山西森远通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7,086,140.11 | -458,599.67 | 6,627,540.44 | 8,287,176.44 | |||
8 | 大连泰通森远道路再生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 6,316,861.72 | -614,652.58 | 5,702,209.14 | 10,720,938.81 | |||
9 | 珲春银龙森远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8,376,237.75 | -430,139.06 | 7,946,098.69 | ||||
10 | 内蒙古森远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10,439,794.59 | 160,606.93 | 10,600,401.52 | 7,708,111.71 | |||
11 | 山东盛森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7,074,658.19 | -265,557.39 | 6,809,100.80 | 7,658,453.37 | |||
12 | 辽宁森远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6,799,525.42 | 671,015.41 | 7,470,540.83 | 9,387,451.23 | |||
13 | 四川钛森道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 | 16,233,018.31 | -461,975.86 | 15,771,042.45 | 981,591.79 | |||
14 | 江苏森达远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7,078,125.66 | -405,206.21 | 6,672,919.45 | 10,762,981.12 | |||
15 | 甘肃陇森公路养护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7,430,671.99 | 92,683.34 | 7,523,355.33 | ||||
16 | 海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571,389.30 | -326,140.31 | 5,245,248.99 | 8,931,511.01 | |||
17 | 吉林市吉城吉丰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77,003,930.00 | -110,174.24 | 76,893,755.76 | 9,325,090.86 | |||
18 |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发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51,505,179.51 | -3,591.92 | 51,501,587.59 | ||||
19 | 河南森远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
20 | 内蒙古公交投路桥科技养护股份有限公司 | 14,545,736.51 | -3,802,152.71 | 10,743,583.80 | ||||
21 | 辽源市城市综合管廊建设有限公司 | |||||||
22 | 贵州森远增材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 1,534,822.09 | 400,000.00 | 549,797.66 | 1,684,619.75 | |||
23 | 焦作市领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72,952.33 | -9,927.50 | 463,024.83 | ||||
24 | 陕西森远环保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 24,750,000.00 | -611,306.33 | 24,138,693.67 | ||||
合计 | 285,573,041.86 | 24,750,000.00 | 400,000.00 | -7,182,667.59 | 302,740,374.27 | 91,221,427.08 |
如上表所示,718.27万元为本期根据联营企业经审计净利润确认的权益法下投资损益。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结论见下表:
被投资单位 | 2020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应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 已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 本年应补提减值准备金额 |
吉林省森茂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14,554,724.68 | 27,571,103.05 | 13,237,500.24 | ||
新疆天山森远再生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5,094,762.19 | 6,159,847.81 | 917,444.89 | ||
吉林市环欣筑路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1,614,930.72 | 5,439,697.73 | 3,303,175.61 | ||
山西森远通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6,627,540.44 | 8,793,103.00 | 8,287,176.44 | ||
大连泰通森远道路再生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 5,702,209.14 | 8,708,557.11 | 10,720,938.81 | ||
珲春银龙森远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7,946,098.69 | 9,433,113.38 | |||
山东盛森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6,809,100.80 | 8,146,552.00 | 7,658,453.37 | ||
辽宁森远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7,470,540.83 | 14,393,202.10 | 9,387,451.23 | ||
江苏森达远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6,672,919.45 | 8,663,793.00 | 10,762,981.12 | ||
海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245,248.99 | 12,091,542.16 | 8,931,511.01 | ||
内蒙古森远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10,600,401.52 | 14,761,793.79 | 7,708,111.71 | ||
吉林省宽达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11,020,611.59 | 13,977,900.61 | |||
合计 | 89,359,089.04 | 138,140,205.74 | 80,914,744.43 |
3、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政策
公司对持有联营企业的投资在后续计量中采用权益法核算。在投资持有期间,根据投资单位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制权益的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以被投资单位年末净利润为基础,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净亏损。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条件和判断标准:
(1)市价持续2年低于账面价值;
(2)该项投资暂停交易1年或1年以上;
(3)被投资企业当年发生严重亏损;
(4)被投资企业持续2年发生亏损;
(5)被投资企业进行清理整顿、清算或出现其他不能持续经营的迹象。
4、公司2020年度长期股权投资减值迹象判断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公司减值政策的规定,并结合各联营企业的经营业绩,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中的联营企业进行减值迹象判断,其中:
(1)10家联营企业无需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其中8家联营企业本年盈利或未达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的标准,其中2家PPP公司经判断无减值
迹象,因此无需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
(2)14家联营企业连续亏损,存在减值迹象,需要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
5、公司2020年度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及结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
上述14家需要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的联营企业,其中12家联营企业,公司根据联营企业自身运营状况及对该公司未来发展的规划意图,聘请外部资产评估机构,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对联营企业2020年12月31日的股东权益价值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公司以报告中的股东权益价值作为可收回金额计算依据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该12家联营企业见上表;剩余2家联营企业(台州森远建设有限公司、河南森远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无需继续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评估报告中的股东权益价值计算的可收回金额均高于账面价值,因此2020年公司对上述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不再计提减值准备,减值测试结论见上表。
(二)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意见
针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计提,会计师了解、评价并测试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及减值政策;了解、评价管理层减值迹象判断结果;评价公司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时采用的关键假设和方法,评价相关的假设和方法的合理性。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的重要参数的选取依据合理,减值测试过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1.报告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中项目投资款3,880万元。请补充说明项目投资款对应的项目名称、发生时间、预算金额、实际投资金额、目前进展、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公司回复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2月份与珲春市政府签订【国道珲乌线(G302)新华至板石段(南环)及国道丹阿线(G331)新华至英安段(北环)建
设】项目(以下简称“南环”、“北环”项目),由于珲春市政府缺少拆迁资金,要求项目承揽方提供拆迁资金作为获取该项目的必要条款。故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投入4,000万元作为政府的拆迁资金,2016年2月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4,000万元支付给珲春市交通局。珲春市市政府承诺分5年期陆续偿还该投资款,到期日为2021年2月末。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返还的款项。该投资款的形成主要是基于当时的商业应标行为所发生,获取工程施工合同之时珲春市级人民政,是具备履约能力的。但后期国家宏观经济下滑,珲春市政府财政资金有所紧缩,该款项未能及时偿还,该笔款项的商业实质上不存在资金占用及财务资助情形。上述工程开工后,工程进度较为顺利,该项目工程款来源于珲春市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内资金,拨款单位为珲春市交通运输管理局。目前工程进度正常,工程进度款支付尚好。
珲春市处于与朝鲜、俄罗斯交界处,比邻日本海。是中国东北亚重要的战略要地,上述项目的建设也是国务院关于提升东北亚经济、技术、科技、军事环境所做出的总规划。2019年度,公司向珲春市政府提出归还该投资款的要求。珲春政府表态,由于上述项目是涉及边境路、国防路的工程,财政资金要先保证工程款的支付进度。待工程完工后,下一步,财政资金将优先保障投资款归还,并出具了还款承诺。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参照预期损失率—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按3%的比例计提了减值准备。
公司于2016年2月16日披露了《关于签署建设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2),公司与珲春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国道珲乌线(G302)新华至板石段(南环)及国道丹阿线(G331)新华至英安段(北环)建设项目投资及打捆建设框架协议;于2016年5月19日披露了《关于签署道路建设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37),公司与珲春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国道珲乌线(G302)新华至板石段建设项目(XB02、XB03合同段)合同协议书》。公司在之后的每年年度报告的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对项目进行了总体叙述。
(二)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意见
会计师检查了4,000万元项目投资款相关协议和中标通知书等内容,对该项目投资款项实施函证程序并取得回函。经核查,会计师认为上述投资款在其他非
流动资产科目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2.报告期末,公司预计负债中投资损失期末余额513.99万元,形成原因为超额亏损。请补充说明上述事项具体情况,计提预计负债的原因、依据及充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一)公司回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中,被投资单位发生超额亏损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
(1)减记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2)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少到零的情况下,考虑是否有其他构成长期股权投资的项目,如果有,则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长期权益的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账面价值;
(3)在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长期权益的价值也减记至零的情况下,如果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投资方需要履行其他额外的损失赔偿义务的,则需按预计将承担责任的金额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4)除按上述顺序已确认的损失以外仍有额外损失的,应在账外作备查登记,不再予以确认。
公司投资的联营企业中,台州森远建设有限公司、河南森远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辽源市城市综合管廊建设有限公司发生超额亏损,其长期股权账面价值已经减为零,公司将其因超额亏损而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的投资损失,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股权投资—台州森远建设有限公司 | 1,318,516.04 | 1,081,317.24 |
长期股权投资—河南森远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2,746,942.43 | 2,711,777.65 |
长期股权投资—辽源市城市综合管廊建设有限公司 | 1,074,405.44 | 1,074,405.44 |
合计 | 5,139,863.91 | 4,867,500.33 |
(二)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意见
预计负债科目金额为公司因被投资企业超额亏损产生的金额,会计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中被投资单位超额亏损的处理规定,并结合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审计,检查并测算投资收益确认的正确性,检查公司因被投资单位超
额亏损导致账面价值减记为零的长期股权投资,测算计入预计负债的超额亏损金额的准确性。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计提预计负债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3.年报显示,公司货币资金期初余额和期末余额分别为19,374.96万元和14,314.28万元。本期利息支出和利息收入分别为3,105.86万元和1,921.34万元,同比分别减少28.40%和增长532.72%。
(1)请结合公司货币资金、信贷规模、借款对象、借款利率等情况,说明公司利息支出大幅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请结合公司货币资金、结算政策、投资金额、利率、期限等情况,说明公司利息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公司回复
1、公司于2020年度,通过自有资金陆续偿还银行贷款及融资租赁贷款,信贷规模同比减少31.20%,利息支出随信贷规模的下降而同比减少28.40%。详见下表:
借款对象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信贷规模 | 贷款利率 | 信贷规模 | 贷款利率 | |
中信银行 | 129,000,000.00 | 5.850% | 129,500,000.00 | 6.170% |
农业银行 | 19,000,000.00 | 5.220% | 20,000,000.00 | 5.220% |
浦发银行 | 79,000,000.00 | 5.655% | 79,200,000.00 | 5.655% |
鞍山银行 | 30,000,000.00 | 7.350% | 30,000,000.00 | 7.350% |
兴业银行 | 58,850,000.00 | 7.250% | 85,300,000.00 | 6.350% |
营口银行 | 80,000,000.00 | 8.560% | 80,000,000.00 | 7.850% |
葫芦岛银行 | 19,000,000.00 | 8.850% | 20,000,000.00 | 7.900% |
浙商银行 | 0.00 | 68,000,000.00 | 5.203% | |
民生银行 | 0.00 | 33,619,779.42 | 5.850% | |
海通租赁 | 0.00 | 19,233,852.20 | 10.520% | |
中海租赁 | 0.00 | 22,977,283.93 | 10.950% | |
中航租赁 | 0.00 | 9,110,100.23 | 11.250% | |
新鞍融创 | 16,400,000.00 | 11.060% | 29,941,271.39 | 11.060% |
信贷规模合计 | 431,250,000.00 | 626,882,287.17 | ||
利息支出合计 | 31,058,630.41 | 43,378,121.00 |
2、公司本期利息收入增加是确认“吉林城投”的延期支付货款的导致的利息收入1,839.83万元所致(详见本问询函问题5),两年银行存款余额及利息收入构
成如下:
项目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银行存款余额 | 142,680,975.75 | 193,443,914.04 |
利息收入 | 19,213,372.26 | 3,036,652.79 |
其中: | ||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815,032.01 | 3,036,652.79 |
收取非金融机构的资金占用费 | 18,398,340.25 | 0.00 |
其中:公司2020年度销售增长带来的资金压力较大,日常经营的银行存款流水结存较少,导致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减少;确认“吉林城投”的“非金融机构的资金占用费”收入1,839.83万元,导致本年利息收入大幅增加。公司已收到此部分利息收入,扣除此项目影响公司利息收入无异常波动。
(二)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意见
针对公司利息支出大幅减少的情况,会计师了解公司本期信贷规模及还款情况,获取并检查公司本期借款合同,并结合合同条款对利息支出进行测算。经核查,会计师认为本期利息支出减少主要是信贷规模降低所致,利息支出减少具有合理性。
针对公司利息收入大幅增长的情况,会计师分析本期利息收入的构成并对“吉林城投”的“非金融机构的资金占用费”收入进行测算。经核查,会计师认为本期利息收入大幅增加主要是因为按协议约定确认“吉林城投”的延期支付货款的应收利息1,839.83万元所致,利息收入大幅增长具有合理性。
14.公司于2021年3月4日披露,控股股东郭松森持有公司股份151,789,982股,占总股本的31.35%,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94.16%。
(1)请补充说明截至目前郭松森所持股份质押情况,是否存在股权质押平仓风险,已采取和拟采取化解平仓风险的措施,是否存在其他债务,公司控制权稳定性是否存在重大风险。
(2)请报备郭松森各笔股权质押合同起始日、到期日、融资金额、具体用途、预警线、平仓线和其他债务情况。
(一)公司回复
1、截至目前郭松森持有公司股份151,789,982股,占总股本的31.35%;质押股份141,808,692股,占其所持股份的93.42%。郭松森质押股份主要用来认购
公司2015年度的定向增发股份及为公司银行贷款业务、融资租赁业务、购买设备提供担保。
针对目前控股股东的股权质押风险,控股股东已通过与海通证券开展借新还旧业务,对股权质押贷款进行续作。由于大股东在2015年度认购了公司的定向增发股份,其持股比例较高,通过二级市场少量减持部分股票既可以获取一定量的资金,同时也不会对其控股权造成实质性影响,通过上述两种方式,可以实现降低股权质押比例,减少股权质押风险的目的。目前来看,控股股东的控制权较为稳定,公司股权的稳定性不存在重大风险。
2、请报备郭松森各笔股权质押合同起始日、到期日、融资金额、具体用途、预警线、平仓线和其他债务情况。
已报备
(二)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意见
针对郭松森股权质押情况,会计师查阅郭松森先生个人信用报告,核查其征信情况及确认其是否存在其他债务;获取郭松森先生股权质押明细,并对郭松森先生进行访谈,了解其个人资信状况、履约能力及可能存在的平仓风险。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不存在重大风险。
特此公告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