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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达资源: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3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1-036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2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158号盛达大厦2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董事长朱胜利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10名,代表股份数273,821,3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86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股份数271,399,5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35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名,代表股份数2,421,7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10%。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273,810,3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10,8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58%;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273,810,3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10,8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58%;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273,810,3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10,8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58%;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273,810,3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10,8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58%;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273,810,3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10,8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58%;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273,810,3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10,8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58%;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273,810,3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10,8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58%;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273,810,3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10,8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58%;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朱胜利、赵庆、王学武、赵敏、张开彦、

赵彦全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情况如下:

9.01 选举朱胜利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273,784,3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5%。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84,8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723%。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朱胜利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2 选举赵庆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273,783,4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83,9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5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赵庆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3 选举王学武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273,783,4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83,9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5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王学武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4 选举赵敏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273,783,4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83,9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5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

过,赵敏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5 选举张开彦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273,783,4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83,9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5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张开彦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6 选举赵彦全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273,783,4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83,9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5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赵彦全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马晓东、钟宏、栾甫贵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表决情况如下:

10.01 选举马晓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273,810,3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10,8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6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马晓东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2 选举钟宏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273,809,4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09,9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87%。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钟宏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3 选举栾甫贵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273,809,4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09,9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8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栾甫贵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高国栋、党中卿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情况如下:

11.01 选举高国栋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273,773,2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73,7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14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高国栋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1.02 选举党中卿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273,803,0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03,5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4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党中卿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高国栋、党中卿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张亮亮共同

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舟之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东、刘敏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舟之同律师事务所关于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零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六月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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