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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新材: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3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股票自2021年5月24日开市起停牌,后续经交易相关方商讨研究决定终止筹划本次交易事项,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6月3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一、本次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基本情况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成都天科精密制造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的主要交易对方名称为西安创客村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刘亚、刘勇、刘澜、刘春燕、曹霞、庞文龙、艾剑英、成都银钛祥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交易对方”)。

公司于2021年5月23日与上述交易对方签署了《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适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证券(证券品种:A股股票,证券简称:华信新材,证券代码:300717)自2021年5月24日开市时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号)。

二、在推进本次交易事项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在筹划本次交易事项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如下:

(一)公司于2021年5月23日与上述交易对方签署了《框架协议》,确定双方初步的合作意向、合作方式等内容。

(二)公司与交易各方就本次交易事项涉及到的相关问题积极商谈、论证并进行了持续的沟通,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初步论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9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号)。

(三)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本次交易事项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

三、终止本次交易事项的原因

本次交易事项自启动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动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与有关各方进行了积极磋商、反复探讨和沟通。由于交易相关方未能就本次交易方案中支付方式等部分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经认真听取相关各方意见并与交易相关方协商一致,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交易相关方审慎研究决定终止筹划本次交易事项。相关方除《框架协议》外,未就本次交易具体方案达成相关正式协议。

四、终止筹划的决策程序

因筹划本次交易事项尚未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故终止筹划本次交易事项无需通过董事会审议表决。

五、终止筹划本次交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事项处于筹划阶段,交易相关方均未就具体方案最终达成实质性协议,交易各方对终止本次交易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终止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六、股票复牌安排及承诺事项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6月3日开市起复牌。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业务指引的要求,本公司承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七、其他事项

由于公司本次终止筹划本次交易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并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特此公告。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6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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