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发布了《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16)。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信息有误,为此公司决定对《2020年年度报告》中有关信息进行更正如下: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经营情况回顾”之“(三)、财务分
析”之“2、营业情况分析”之“(2)收入构成”按区域分类分析:
更正前:
按区域分类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类别/项目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
增减%国内 514,089,340.08 332,022,687.17 35.42%7.21%-5.57% 8.74%海外 27,289,525.24 21,210,354.05 22.28%-29.17%513.73% -68.75%
更正后:
按区域分类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类别/项目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
增减%
公告编号:2021-036增减% 增减%国内 514,089,340.08 332,022,687.17 35.42%7.21%-0.02% 4.67%海外 27,289,525.24 21,210,354.05 22.28%-29.17%-7.71% -18.07%
(二)“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经营情况回顾”之“(三)、财务分
析”之“2、营业情况分析”之“(3)主要客户情况”
更正前:
(3)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元
序号
客户 销售金额
年度销售占
比%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162,295,948.1029.98% 否2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3,994,246.099.97% 是3 南京中电科技电子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48,693,898.028.99% 否4 西安空间无线电技术研究所 29,198,838.385.39% 否5 RFS (德国) 17,255,688.823.19% 否
合计311,438,619.4157.52%
-
更正后:
(3)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元
序号
客户 销售金额
年度销售占比%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1 华为公司及下属公司 166,717,959.6430.80% 否2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137,692,118.4425.43% 否3 航空工业下属公司 54,427,276.6610.05% 是4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39,657,466.757.33% 否5 RFS 25,838,787.494.77% 否
合计424,333,608.9878.38%
(三) “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四、风险因素”之“(一)持续到本年度
的风险因素”之“4、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更正前:
4、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9.98%、
9.97%、8.99%、5.39%和3.19%,主要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南京中电科技电子信息发展有限公司、西安空间无线电技术研究所和RFS (德国),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7.52%,客户集中度较高。
公告编号:2021-036客户相对集中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风险。若该等公司客户竞争能力下降,或降低从本公司的采购份额,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应对措施:为应对客户较为集中的风险,第一,持续丰富公司的产品线,第二,积极开拓国外市场,以改变主要客户集中度较高的局面,第三,不断提高公司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开拓新的产品销售渠道,分散客户集中的风险。
更正后:
4、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0.80%、
25.43%、10.05%、7.33%和4.77%,主要为华为公司及下属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
限公司下属公司、航空工业下属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和RFS,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8.38%,客户集中度较高。客户相对集中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风险。若该等公司客户竞争能力下降,或降低从本公司的采购份额,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应对措施:为应对客户较为集中的风险,第一,持续丰富公司的产品线,第二,积极开拓国外市场,以改变主要客户集中度较高的局面,第三,不断提高公司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开拓新的产品销售渠道,分散客户集中的风险。
注:“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之【重大风险提示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部分随之更改。
二、其他相关说明
除前述更正外,《2020年年度报告》其它内容不变。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特此公告。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