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码:2021-040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
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唐灼林、唐灼棉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精工”)于2021年2月2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唐灼林先生、唐灼棉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但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减持股份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
公司今日收到唐灼林先生、唐灼棉先生共同出具的《关于减持东方精工股份进展情况的书面说明》,自2021年5月27日起至2021年6月2日收盘止,唐灼林先生、唐灼棉先生以大宗交易方式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累计减持17,000,000股,导致其合计所持有的、占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变动超过1%。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唐灼林、唐灼棉 | |||
住所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 |||
权益变动时间 | 自2021年5月27日起至2021年6月2日收盘止 | |||
股票简称 | 东方精工 | 股票代码 | 002611 | |
变动类型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注1 | |||
A股 | 17,000,000 | 1.28% | |||
合 计 | 17,000,000 | 1.28%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东及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注2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注3 | ||
唐灼林 | 270,737,568 | 20.35% | 270,737,568 | 20.45% | |
唐灼棉 | 120,234,534 | 9.04% | 103,234,534 | 7.80% | |
合计持有股份 | 390,972,102 | 29.39% | 373,972,102 | 28.25%注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7,918,926 | 14.13% | 170,918,926 | 12.9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03,053,176 | 15.27% | 203,053,176 | 15.34%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唐灼林、唐灼棉作为东方精工的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减持所持有的东方精工股份,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于2021年2月23日向东方精工提交《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事先告知函》,拟自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但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减持股份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6. 备查文件 | |
1.唐灼林、唐灼棉出具的《关于减持东方精工股份进展情况的书面说明》 √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3.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4.律师的书面意见 □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注1:减持比例的计算方式为:自2021年5月27日起至2021年6月2日收盘止,唐灼林、唐灼棉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 / 剔除截至2021年6月2日收盘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
注2:本次变动前股东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的计算方式为:截至2021年5月26日收盘股东持股数量 / 剔除截至2021年5月26日收盘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
注3:本次变动后股东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的计算方式为:截至2021年6月2日收盘股东持股数量 / 剔除截至2021年6月2日收盘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
注4:自2021年5月27日起至2021年6月2日收盘止的期间内,公司持续推动股份回购,导致截至2021年6月2日收盘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相较于截至2021年5月26日收盘的数据有所增加;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在计算唐灼林、唐灼棉合计所持有的、占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时应被剔除。
注5:上表中各明细数据计算结果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因四舍五入所造成。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