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22日以电话、微信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21年6月2日上午九时在中国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219号金运大厦22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4人,赵桂蓉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委托钱梅花监事代为行使表决权。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梅花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22)。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监事会十一届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