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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士力:天士力因股份回购需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3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股份回购需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该方案已经公司2021年6月2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回购方案,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完成后,回购的股份将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17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至2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0.17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4,957,858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33%;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0.17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9,915,716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6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天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通讯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普济河东道2号天士力现代中药城,邮编:

300410

2、现场申报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申报日期:2021年6月3日至2021年7月18日

4、申报时间:每个工作日的8:30—17:00

5、联系人:赵颖、王麒

6、联系电话:022-86342652、022-26736999

7、传真:022-26736721

特此公告。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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