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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南极电商 公告编号:2021-047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日接到公司现任职工监事胡向怀先生通知,胡向怀先生因误操作于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2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及公司自查情况
胡向怀先生为公司职工监事,本次短线交易的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 | 交易数量(股) | 交易方向 | 交易价格(元/股) | 交易金额(元) |
2021年6月1日 | 3,500 | 买入 | 9.99 | 34,965.00 |
2021年6月2日 | 875 | 卖出 | 10.10 | 8,837.50 |
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构成短线交易行为。
经公司自查,上述交易行为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得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截至本公告日,胡向怀先生共计持有2,6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01%。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
公司获知上述短线交易行为后,高度重视并及时核查相关情况,监事胡向怀先生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如下:
1、上述交易为胡向怀先生误操作,并非主观故意违规。胡向怀先生已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并就本次违规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胡向怀先生表示今后将规范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加强账户管理。
2、根据《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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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其所得收益。胡向怀先生2021年6月1日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数量为3,500股,买入均价为9.99元/股,并于2021年6月2日卖出875股,均价10.10元/股,计算所得收益为875股*(10.10元/股-9.99元/股),即96.25元,胡向怀先生将全数上交公司。
3、经公司自查,该行为是胡向怀先生误操作导致的短线交易,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4、公司董事会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切实管理好自己名下的股票账户,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