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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有关财务问题的专项回复(2020年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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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中心

意见落实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1〕7-50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我们已对《关于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科审(审核)〔2020〕1010号,以下简称意见落实函)所提及的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芳源环保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关于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天健函〔2020〕7-251号)。因公司补充了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我们为此作了追加核查,现汇报如下。

请发行人:(1)量化分析行业技术路径变化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2)说明报告期内主要金属量采购、生产和销售的勾稽关系;(3)进一步说明期末存货中长库龄库存商品的减值计提是否充分;(4)说明融盛投资的资金扶持是否属于政府补助,相关会计处理是否恰当。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意见落实函问题二)

(一) 量化分析行业技术路径变化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1. 报告期行业技术路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以氢氧化镍、粗制硫酸镍、镍钴料等粗制镍钴资源为原材料,经酸溶净化、萃取分离制备高纯硫酸镍、高纯硫酸钴等溶液,进而直接合成NCA/NCM三元前驱体及球形氢氧化镍。同行业公司格林美具有更为完整的循环经济产业链,除新能源材料业务以外,还拥有钴、镍、钨循环再造业务、电子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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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物综合利用业务,其三元前驱体和正极材料具有较大的原材料成本优势。其他同行业公司如容百科技、科隆新能、中伟股份、长远锂科三元前驱体主要以硫酸镍、硫酸钴为原材料进行生产,技术路径与公司存在一定差异,较公司少了溶解和萃取环节,成本相对较高。

2.技术路径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公司技术路径与同行业公司容百科技、科隆新能、中伟股份、长远锂科存在一定差异,以下分别将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分为溶解、萃取环节和合成环节(模拟外采标准硫酸镍结晶和硫酸钴结晶合成三元前驱体)的毛利率,并将合成环节的毛利率与同行业公司进行对比。

(1) 公司溶解、萃取环节的毛利率

假设公司对外销售的主要产品NCA三元前驱体、NCM三元前驱体和球形氢氧化镍所用原材料全部采用外采标准硫酸镍结晶(镍含量21.5%)和硫酸钴结晶(钴含量20.5%)用于合成环节:公司全部采用外采标准硫酸镍结晶、硫酸钴结晶生产各期所销售产品的成本=各期销售产品所对应的镍金属量/21.5%*标准硫酸镍结晶各期各月平均报价(上海有色金属网)+各期销售产品所对应的钴金属量/20.5%*标准硫酸钴结晶各期各月平均报价(上海有色金属网)+合成环节发生的辅料成本、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按照以上假设测算,溶解、萃取环节的毛利率如下:

期间项目NCA三元前驱体NCM三元前驱体球形氢氧化镍合计
2020年实际毛利率A19.00%4.95%5.37%16.24%
模拟外采标准硫酸镍结晶和硫酸钴结晶的毛利率B5.16%-8.76%-2.29%3.15%
溶解萃取环节的毛利率C=A-B13.84%13.71%7.66%13.09%
2019年实际毛利率A22.52%2.18%8.15%20.11%
模拟外采标准硫酸镍结晶和硫酸钴结晶的毛利率B10.08%-10.80%2.56%8.44%
溶解萃取环节的毛利率C=A-B12.44%12.98%5.59%11.67%
2018年实际毛利率A17.96%11.65%15.08%17.20%
模拟外采标准硫酸镍结晶和硫酸钴结晶的毛利率B5.99%-1.34%-3.36%4.28%
溶解萃取环节的毛利率C=A-B11.97%12.99%18.44%1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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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模拟测算,最近三年,公司溶解、萃取环节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2.92%、

11.67%和13.09%,毛利率贡献突出。公司以“萃杂不萃镍”湿法冶炼技术为核心,实现了对氢氧化镍、粗制硫酸镍、镍钴料等粗制镍钴资源的高效综合利用。公司通过对萃取槽结构优化、萃取级数的合理选取、不同萃取剂的组合运用,实现低成本、高效率去除杂质,获得高纯硫酸镍、高纯硫酸钴溶液。相比使用标准硫酸镍、硫酸钴结晶作为原材料,“萃杂不萃镍”技术降低了对原材料的要求,有效降低了三元前驱体的生产成本,进一步提升了公司产品的盈利能力。

(2) 模拟外采标准硫酸镍结晶和硫酸钴结晶合成三元前驱体的毛利率与可比公司进行对比公司模拟外采标准硫酸镍结晶和硫酸钴结晶合成三元前驱体的毛利率与容百科技、科隆新能、长远锂科、中伟股份相关毛利率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及业务2020年2019年2018年
容百科技三元前驱体-0.07%4.96%6.28%
科隆新能三元前驱体N.A9.66%6.95%
长远锂科三元前驱体17.58%9.66%11.81%
中伟股份三元前驱体13.16%13.76%12.37%
算术平均值三元前驱体10.22%9.51%9.35%
公司三元前驱体3.88%9.19%5.50%

注1:同行业公司数据主要来自招股说明书、问询回复或定期报告

注2:公司三元前驱体毛利率系假设公司全部采用外采标准硫酸镍结晶和硫酸钴结晶用于合成三元前驱体并对外销售所对应的毛利率;此处数据仅包括NCA、NCM三元前驱体产品的毛利率,未包括球形氢氧化镍毛利率,与前“溶解、萃取环节的毛利率”表格中的合计数口径存在区别

注3:未能获取同行业公司格林美三元前驱体合成环节毛利率,此处未与之比较

注4:科隆新能2019年数据为1-3月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模拟外采标准硫酸镍结晶和硫酸钴结晶合成三元前驱体的毛利率均低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主要与公司模拟假设中外采标准硫酸镍结晶、硫酸钴结晶平均价格与同行业公司材料成本存在差异等因素相关。2018年、2019年和 2020年,公司模拟外采标准硫酸镍结晶和硫酸钴结晶合成三元前驱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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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毛利率分别为5.50%、9.19%和3.88%,其中2019年毛利率相对较高的主要原因系公司2019年第四季度向松下中国销售NCA91参考的作价期镍、钴市场价格较高,导致该批次产品的毛利率较高。

3.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1) 核查程序

1) 访谈公司管理层和技术人员,了解其技术路径情况;

2) 获取公司假设全部采用外采标准硫酸镍、硫酸钴生产产品并进行销售对成本、毛利、毛利率的模拟测算表,复核测算逻辑是否合理;获取溶解、萃取环节毛利率数据,量化分析行业技术路径变化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3) 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研究报告、问询回复等资料,分析公司技术路径与同行业公司的差异以及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2) 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技术路径较容百科技、科隆新能、中伟股份、长远锂科等同行业公司多出溶解和萃取环节,主要产品NCA三元前驱体具有一定成本优势、毛利率相对较高,提升了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二) 说明报告期内主要金属量采购、生产和销售的勾稽关系

1. 报告期内主要金属量采购、生产和销售的勾稽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以氢氧化镍、粗制硫酸镍、镍钴料等含镍或钴资源为主要原材料生产三元前驱体和球形氢氧化镍以对外销售。除产成品所含金属量在客户要求的产品金属含量标准范围内存在合理波动之外,公司镍、钴金属量的采购、生产和产品销售勾稽合理。各期金属镍和金属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的数量关系如下:

单位:吨

项目计算公式2020年
金属镍金属钴
原材料期初结存数量A1,408.91175.19
本期采购量B6,517.22985.67
原材料期末结存数量C1,304.38219.73
本期原材料耗用量D=A+B-C6,621.759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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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计算公式2020年
金属镍金属钴
其中:生产耗用量D16,466.64920.28
材料销售、废料及损耗E143.6949.70
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期初结存数量F1,771.83321.45
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期末结存数量G1,993.85387.42
产品销售量H=D1-E+F-G6,100.93804.61
测算产品销售量I6,121.57802.92
差异数J=H-I-20.641.69
差异率K= J/I-0.34%0.21%

(续上表)

项目计算公式2019年2018年
金属镍金属钴金属镍金属钴
原材料期初结存数量A1,322.92163.95766.0268.47
本期采购量B6,789.68815.735,328.28641.75
原材料期末结存数量C1,408.91175.191,322.92163.95
本期原材料耗用量D=A+B-C6,703.69804.494,771.38546.27
其中:生产耗用量D16,557.51798.024,702.54544.02
材料销售、废料及损耗E147.4822.12125.5619.34
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期初结存数量F1,037.96133.18485.1175.46
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期末结存数量G1,771.83321.451,037.96133.18
产品销售量H=D1-E+F-G5,676.16587.634,024.13466.96
测算产品销售量I5,660.98585.594,014.55469.19
差异数J=H-I15.182.049.58-2.23
差异率K= J/I0.27%0.35%0.24%-0.48%

注1:产品销售量所含金属镍和金属钴为销售NCA三元前驱体、NCM三元前驱体、球形氢氧化镍所含的金属镍和金属钴;测算产品销售量所含金属量是根据各期销售产成品的毛重及该产成品标准金属含量折算金属量;期初期末结存产成品(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所含金属量是根据期初期末结存产成品(库存商品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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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商品)的毛重及该产品标准金属含量折算金属量;原材料和在产品结存所含金属量为盘存量;本期采购金属量是根据每批次采购原料的毛重及该批次原料公司抽样分析检测结果的金属含量折算金属量;生产耗用量为生产领用的金属量注2:2020年测算产品销售量中金属钴销售量包括本期销售硫酸钴产品所含金属钴,2018和2019年,公司未销售硫酸钴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所含金属量与根据各期销售产成品的毛重及产品标准含量折算的金属量存在微小差异,金属镍的差异率分别为0.24%、0.27%、-0.34%,金属钴的差异率分别为-0.48%、0.35%、0.21%,差异主要系公司产成品所含金属量在客户要求的产品金属含量标准和质量标准范围内(一般为金属含量标准±

0.5%)存在合理的微小波动,报告期,以上差异率基本在产品金属含量标准范围内。

2.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1) 核查程序

1) 获取公司报告期内存货进销存明细,统计各期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数量、生产领用数量及结存数量情况,包括毛重和金属重量两个维度;取得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量明细、销售明细以及产品金属含量表,测算各期产品所含主要金属的产销量;

2) 复核公司镍、钴金属量采购、生产和销售的勾稽关系是否合理。

(2) 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金属量采购、生产和销售之间勾稽合理,具有匹配关系。

(三) 进一步说明期末存货中长库龄库存商品的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报告期内,公司除了按照在手订单备货之外,也会考虑潜在市场需求、原材料备货周期、生产周期等因素,储备一定的库存商品。公司库存商品的可变现价值受金属镍、钴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在不同时点的可变现价值存在一定差异。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相关规定对库存商品计提跌价准备,并根据期后库存商品对外销售或生产领用等用途对跌价准备进行转销:

项 目确定可变现净值 的具体依据本期转回存货跌价 准备的原因本期转销存货跌价 准备的原因
库存商品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以前期间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可变现本期已将期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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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变现净值净值上升用/售出

1.公司各期末长库龄库存商品构成明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账面余额分别为9,927.77万元、16,908.53万元和14,244.49万元,其中库龄一年以内的账面余额分别为9,907.03万元、15,064.37万元和13,987.48万元;库龄一年以上的账面余额分别为20.74万元、1,844.17万元和257.01万元。公司对一年以上库龄的库存商品定义为长库龄库存商品,长库龄库存商品主要为NCA和NCM三元前驱体。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涉及长库龄库存商品明细如下:

单位:吨、万元

存货大类产品型号数量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1年以内1年以上
NCA三元前驱体NCA8826.990.00194.38194.38
NCM三元前驱体NCM837.6912.7649.5262.28
NCM55151.280.009.561.048.52
NCM622S0.450.003.553.55
合 计36.4112.76257.011.04268.73

注:公司库存商品的价值主要与期末产品市场价格、金属镍和金属钴的价格密切相关,期末分产品型号统一进行存货跌价测试,未区分1年以内和1年以上的库存商品单独计提跌价准备,所以此列数据中包含对1年以内库存商品计提的跌价准备,下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涉及长库龄库存商品明细如下:

单位:吨、万元

存货大类产品型号数量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1年以内1年以上
NCA三元前驱体NCA815230.44943.801,006.041,949.84
NCM三元前驱体NCM81183.08768.8993.87675.02
NCM836.530.1053.9454.04
NCM5232.1811.863.917.95
其他0.563.441.63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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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322.79943.901,844.1799.412,688.66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涉及长库龄库存商品明细如下:

单位:吨、万元

存货大类产品型号数量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1年以内1年以上
NCM三元前驱体NCM5233.1817.306.9310.37
其他0.563.441.162.28
合 计3.7420.748.0912.65

2. 公司长库龄库存商品的减值分析

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长库龄库存商品金额为257.01万元,占比相对较低,公司长库龄库存商品金额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公司于2020年下半年通过对外销售或返溶生产消化了大部分长库龄库存商品,另外公司及时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生产策略,合理备货,积极开拓国内市场,减少库存商品的结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公司各期末库存商品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方法、存货跌价准备期后转回或转销情况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上述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对所有库存商品均按照准则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跌价准备,其中涉及长库龄存货的库存商品报告期各期末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8.09万元、99.41万元及1.04万元,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涉及长库龄库存商品存货跌价准备余额较少主要系公司长库龄的库存商品余额大幅下降,经减值测试,公司已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 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1) 核查程序

1) 通过访谈了解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测算方法和逻辑;取得并查阅公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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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期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测算表,复核各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计算过程是否合理,测算方法是否前后一致;

2) 获取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库龄明细表,结合期末存货监盘,检查期末存货中是否存在库龄较长、型号陈旧、残次呆滞等情形,综合分析公司是否合理估计可变现净值、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3) 通过访谈了解公司对长库龄库存商品的减值风险应对方案,结合期后结转情况,分析其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2) 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期末存货中长库龄库存商品的减值计提充分。

(四) 说明融盛投资的资金扶持是否属于政府补助,相关会计处理是否恰当

1. 融盛投资的扶持资金不满足无偿性特征,不属于政府补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具有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和无偿性两个特征。其中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指:对于企业收到的来源于其他方的补助,有确凿证据表明政府是补助的实际拨付者,其他方只起到代收代付作用的,该项补助也属于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无偿性指:企业取得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不需要向政府交付商品或服务等对价。

2018年子公司芳源新能源以年产36000吨高品质NCA/NCM前驱体(三元锂电正极材料)项目申报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申报方向为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融盛投资是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全资子公司,融盛投资以专项建设基金对芳源新能源进行增资并通过股权退出安排最终收回本金,符合政府补助特征之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但融盛投资最终将收回本金并按照固定年化收益率2%获取固定回报,即公司获取该笔资金需要支付2%的利息成本和偿还本金。所以,就取得该本金而言,不符合政府补助无偿性的特征。

综上所述,融盛投资的资金不能同时满足政府补助的特征,不属于政府补助。

2. 公司的会计处理恰当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金融负债的定义,如果企业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融盛投资对芳源新能源的股权投资实质为债务工具,芳源新能源将其作为金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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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列报,公司根据协议约定的年化收益率2.00%和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报告期应确认的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的会计处理恰当。

3. 融盛投资扶持资金利息费用及优惠利息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关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是政府为支持特定领域或区域发展,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目标,对承贷企业的银行借款利息给予的补贴。根据对政府补助-财政贴息的相关定义即“企业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应当区分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的理解,获得资金使用的企业需从银行取得资金,该资金在银行有同期或类似期间贷款利率相比较。芳源新能源获得融盛投资的投资款,没有银行作为合同主体,该资金没有银行同期或类似期间贷款利率相比较,融盛投资以自有资金的名义参与投资,同时,合同约定以融盛投资实际出资额及按实际出资额2%年化收益率计算的增值部分之总和作为将来转让股权的对价(如在持股期间融盛投资获得芳源新能源分红的,在计算回购价款时应扣除相应的分红款)。因此,芳源新能源获得融盛投资的投资款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相比较而享受的优惠利息费用,并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核算范围,未确认为政府补助,公司按照投资额的2%年化收益率计算的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 案例分析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招股说明书相关披露如下:“报告期末,公司的长期应付款主要为国开发展基金借款、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借款、招银租赁借款等。国开发展基金借款包括国开发展基金对公司子公司宁德时代锂动力和青海时代的投资款,根据投资合同和业务实质按‘明股实债’处理。根据投资合同,国开发展基金投资款在投资期内的投资收益率固定为1.2%。发行人对国开发展基金的投资按‘明股实债’进行处理,向国开发展基金支付的投资收益并确认为利息费用,将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不会导致虚增收益”。

经过查阅宁德时代招股说明书和审计报告,未见宁德时代将国开发展基金投资款及投资款在投资期内按照投资收益率1.2%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差额确认为政府补助予以披露。

5. 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1) 核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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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获取并查阅公司与融盛投资相关的协议,结合融盛投资的背景和入股芳源新能源的原因综合判断融盛投资的扶持资金是否符合政府补助的相关定义;

2) 将公司对融盛投资扶持资金的会计处理与《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比较,并结合存在类似会计处理的案例,分析公司会计处理是否恰当。

(2) 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从融盛投资获得的扶持资金不符合无偿性特征,不属于政府补助,公司相关会计处理恰当。

专此说明,请予察核。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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