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3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6月2日在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七号洋丰培训中心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苹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发行申请文件内容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
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发布的文件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