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藏格控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2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控股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摘要

二〇二一年六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1、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控股”或“公司”、“本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本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若员工出资额较低,则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工出资额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1、《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公司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总人数不超过15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上限不超过11,294.05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11,294.05万份,员工必须认购整数倍份额。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数以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得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杠杆资金,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5、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受让价格为4.25元/股,为截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回购股份均价(8.50元/股)的50%。

6、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已获得的股份)。

7、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分三期解锁。

8、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由公司自行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设管理委员会,并授权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

机构,监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除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

9、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10、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

一、释义 ...... 6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确定标准 ...... 7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股票来源、资金来源和购买价格 ...... 8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及锁定期限 ...... 10

五、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 12

六、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 12

七、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员工所持有股份的处置办法 ...... 15

八、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 15

九、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 16

十、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程序 ...... 17

十一、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 18

十二、其他事项 ...... 18

一、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藏格控股、本公司、公司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计划草案《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持有人出资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标的股票藏格控股A股普通股股票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章程》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本文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确定标准

(一)参加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参加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应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含控股子公司);

3、公司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含控股子公司)。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分配比例

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11,294.05万份。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公司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总人数不超过15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管理委员会可根据申购款缴纳情况、员工变动情况、考核情况对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参加对象按照认购份额一次性缴纳认购资金。参加对象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其拟认购份额可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参加对象申报认购,申报份额如多于弃购份额的,由管理委员会确定认购人选和份额。

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已获得的股份)。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及持有份额的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持有份额(万份)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所获份额对应股份数量(万股)
1方 丽董事、副总经理1,105.009.78%260.00
2张 萍董事、副总经理1,105.009.78%260.00
3张生顺副总经理1,147.5010.16%270.00
4秦世哲副总经理1,083.759.60%255.00
5田太垠财务总监1,083.759.60%255.00
6曹东林董事会秘书85.000.75%20.00
7邵 静监事会主席127.501.13%30.00
小计5,737.5050.80%1,350.0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143人)5,556.5549.20%1,307.43
合计150人11,294.05100.00%2,657.43

公司监事会对持有人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持有人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股票来源、资金来源和购买价格

(一)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不超过2,657.43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33%。具体持股数量以员工实际出资缴款情况确定,公司将根据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已获得的股份)。

(二)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11.02元/股(含)。该议案已经2020年11月9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2021年5月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2021-50),截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共计26,574,228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33%,回购均价为8.50元/股。

本持股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受让并持有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得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杠杆资金,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上限不超过11,294.05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11,294.05万份,员工必须认购整数倍份额。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数以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四)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受让价格为4.25元/股,为公司回购股份均价(8.50元/股)的50%。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覆盖了公司的核心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业务)人员,上述人员承担着公司重要工作。公司认为,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以回购均价5折的购买成本实现对公司核心人员的员工持股,可以真正提升参加对象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有效地统一参加对象和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从而推动公司目标的实现。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价格的定价参考了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加强团队建设的宗旨,亦符合市场实践。为了推动公司整体经营能力持续发展,维护股东利益,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对公司成长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留住优秀管理人才,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使得员工分享到公司持续成长带来的收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发展情况,本员工持股计划需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对参加对象合理的激励与约束。以不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为原则且充分考虑激励效

果的基础上,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4.25元/股,作为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价格具有合理性与可行性。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及锁定期限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出售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4、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即将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5、上市公司应当至迟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时披露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届满后的处置安排。拟展期的,应对照《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第九条的披露要求逐项说明与展期前的差异情况,并按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约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及其合理性、合规性

1、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开始分三期解锁,锁定期最长36个月,具体如下:

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40%。

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

第三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

下之日起算满36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2、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3、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合理性、合规性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设定原则为激励与约束对等。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存在部分折价,因此锁定12个月后分三期解锁,解锁比例分别为40%、30%、30%。公司认为,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锁定期的设定可以在充分激励员工的同时,对员工产生相应的约束,从而更有效的统一持有人和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达成公司此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从而推动公司进一步发展。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解锁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锁期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
第二个解锁期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0%。
第三个解锁期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0%。

注:上述“净利润”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2020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94亿元),且不包含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股权激励计划导致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若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或第二个解锁期对应标的股票权益未能考核达标解锁,则未解锁的权益可递延至第二个解锁期或第三个解锁期,在后续解锁期考核达标时解锁。若第三个解锁期仍未达到考核条件,则未达成考核条件的

权益均不得对持有人解锁,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持有人原始出资金额为限归还持有人(届时由管理委员会确定执行标准)。如返还持有人后仍存在收益,则收益归公司所有。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依据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对持有人的个人考核结果,确定持有人最终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具体如下:

评价标准ABCD
解锁比例100%80%60%0%

个人当期实际解锁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公司层面解锁比例×个人目标解锁数量×个人对应解锁比例。

若持有人实际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小于目标解锁数量,管理委员会有权决定将未达到解锁条件的份额收回,择机出售后以持有人原始出资金额为限归还持有人(届时由管理委员会确定执行标准)。如返还持有人后仍存在收益,则收益归公司所有。

五、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持股计划存续期内,若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或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持股计划的管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融资及资金的解决方案,并提交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会议审议,持股计划有权公平参与认购。

六、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一)公司发生实际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

若因任何原因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或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本员工持股计划不作变更。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与分配

1、管理委员会应于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比例进行财产分配。

2、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向持有人分配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中的现金。

3、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交易出售取得现金或有取得其他可分配的收益时,员工持股计划每个会计年度均可进行分配,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及计划应付款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占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五)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对应权利的情况及持有人对股份权益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安排

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按实际出资份额享有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的资产收益权,本员工持股计划自愿放弃所持有股票的表决权。持有人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获得的对应股份享有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包括分红权、配股权、转增股份等资产收益权)。

2、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或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外,持有人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擅自退出、转让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3、在锁定期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

4、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

5、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应于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日后于存续期内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

6、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决定是否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对应的收益进行分配,如决定分配,由持

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7、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交易出售取得现金或有取得其他可分配的收益时,员工持股计划每个会计年度均可进行分配,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及计划应付款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占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8、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派息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计入员工持股计划货币性资产,暂不作另行分配,待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决定是否进行分配。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公司发生派息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计入员工持股计划货币性资产。

9、如发生其他未约定事项,持有人所持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方式由持有人会议确定。

10、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提交持有人会议、董事会审议是否参与及具体参与方案。

(六)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出现离职、退休、死亡或其他不再适合参加持股计划等情形时,所持股份权益的处置办法

1、发生如下情形的,公司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由管理委员会将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全部权益按照其原始出资金额转让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如无合适的受让人,则由管理委员会以该持有人原始出资金额为限收回该部分份额,该部分份额的剩余收益归属于公司):

(1)持有人辞职或擅自离职的,或单方与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2)持有人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

(3)持有人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的;

(4)持有人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5)持有人出现重大过错或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导致其不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条件的;

(6)持有人被降职、降级,导致其不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条件的。

2、持有人所持权益不做变更的情形

(1)职务变更:存续期内,持有人职务变动但仍符合参与条件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2)丧失劳动能力:存续期内,持有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截至出现该种情形发生之日前,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已归属于该持有人的部分权益不作变更,未归属的部分由管理委员会再行分配,具体执行标准由管理委员会确定。

(3)退休:存续期内,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退休的,截至出现该种情形发生之日前,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已归属于该持有人的部分权益不作变更,未归属的部分由管理委员会再行分配,具体执行标准由管理委员会确定。

(4)死亡:存续期内,持有人死亡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已归属于该持有人的部分权益不作变更,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并继续享有;该等继承人不受需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限制;未归属的部分由管理委员会再行分配,具体执行标准由管理委员会确定。

(5)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七、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员工所持有股份的处置办法

1、若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且本持股计划资产依照本持股计划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本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八、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由公司自行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设管理委员会,并授权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监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除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对管理委员会的职责进行明确的约定,并采取充分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计划草案,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

(一)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事项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草案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提前终止本期持股计划等事项;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缩短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过户、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6、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7、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8、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二)管理机构

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可以视实施情况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提供咨询、管理等服务。

九、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假设公司于2021年6月末将标的股票2,657.43万股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

锁定期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按照前款约定的比例解锁出售所持标的股票。经预测算,假设单位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以董事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时最近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20.00元/股作为参照,公司应确认总费用预计为41,854.41万元,该费用由公司在锁定期内,按每次解锁分摊,则预计2021年至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费用摊销情况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股份支付费用合计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41,854.4113,602.6818,834.487,324.522,092.72

注: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在不考虑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下,员工持股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有效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

十、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程序

1、公司董事会拟定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时回避表决。

2、董事会审议并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应当就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发表独立意见。

3、监事会负责对持有人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情形发表意见。

4、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等相关文件。

5、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

6、公司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7、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本计划涉及相关股东的,相关股东应当回避表决。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后,本计划即可实施。

8、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9、公司应在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或将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的2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获得标的股票的时间、数量、比例等情况。10、其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需要履行的程序。

十一、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上参加对象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应回避表决。除此之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员工持股计划整体放弃因持有标的股票而享有的股东表决权,保留分红权、投资收益权等股东权利。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3、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保持独立,持有人会议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持有人之间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

十二、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不意味着参加对象享有继续在公司或子公司服务的权利,不构成公司或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或子公司与持有人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或子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2、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事项,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的规定执行,员工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3、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补贴、兜底等安排。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