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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华A: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不用于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承诺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2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不用于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承诺

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中华”、“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告知函》其中问题三关注到:“相关更新改造协议是否对后续补缴土地出让金作出具体安排,申请人本次募集资金是否将用于补缴相关土地出让金,请出具承诺并披露”。

针对《告知函》中所涉及的相关问题,公司已积极与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认真研究落实和核查说明,并按要求对所涉及事项回复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关于请做好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现为了能更好的保护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结合《告知函回复》内容,公司就相关事项补充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鉴于:

中华花园二期系深中华员工集资建房,深中华因历史原因在房屋建成后未补缴土地出让金及市政设施配套金,也尚未为集资房认购方(业主)办理房地产权证书。2012年10月,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深中华进入重整程序,根据《重整计划》及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第一直属管理局出具的《深圳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入缴款通知单》,深中华重整计划已经预留了中华花园二期应当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及市政设施配套金合计76,571,367元,并提存至管理人银行账户。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同时,根据《中华花园二期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合作合同》的约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中华花园二期办证等)所涉及相关合理费用和利息在深中华破产重整时预留的相关费用中支付(以预留金额76,571,367.00元为限)。其余地价成本费用,纳入更新项目统筹核算和承担。

本公司特此承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用于补缴中华花园二期相关的土地出让金。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申请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6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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