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2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二)会议于2021年6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互联网金融中心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总经理全权办理后
续与开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将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通知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