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同新材:董事、监事换届公告》更正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7月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上发布了《惠同新材: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3),由于该公告存在错漏,本公司现予以更正。
一、 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由于疏忽,“一、换届基本情况”及“三、备查文件”部分内容存在表述错误。
二、 更正具体内容
更正前: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0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0年6月30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李鸿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3年,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15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1.8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魏少锋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3年,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5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2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本次会议召开10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职工代表,实际到会职工代表20人。
三、备查文件
公告编号:2021-038
(一)《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更正后:
(三)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职工大会于2020年6月30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李鸿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3年,自2020年6月30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15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1.8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魏少锋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3年,自2020年6月30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5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2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本次会议召开10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职工,实际到会职工312人。
三、备查文件
(一)《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职工大会决议》。
四、其他相关说明
除了以上内容,其他保持不变
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