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6月1日在南京市玄武区徐庄软件园苏园路6号2栋会议室召开,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2人:郭卫和周美林)。会议由董事长吴耀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5月26日以电话通知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按照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已经届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全部成就,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259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91,225股(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确认数为准),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07,015,750股的1.30%。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核意见。
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相关事宜已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无须再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中旗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