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15元
?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A股 | 2021/6/7 | - | 2021/6/8 | 2021/6/8 |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A股 | 2021/6/7 | - | 2021/6/8 | 2021/6/8 |
(2)对于持有公司限售股的境内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35元。
(3)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35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A股股票,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35元。
(5)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法人股东和机构投资者,公司将不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0592-2596536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运营中心10号楼12层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