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 241 号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31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称当日收到债权人沧州华云运通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云运通”)的《通知书》,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404,893.74元,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华云运通已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公司对欠款金额无异议,法院尚未受理该申请。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核查并作出说明。1. 请结合现有债务规模、逾期债务金额及类型、资产冻结情况、债权人已采取的追偿措施、公司偿债资金筹集情况等,说明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具体情形。2.请以列表方式说明截至目前公司所有对外担保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对象、担保金额、担保方式及担保物等,并说明是否存在需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3.请补充说明公司第一大股东俞凌目前的股份质押/冻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质权人、质押股份数量、质押比例、是否达到平仓线以及冻结原因、金额、比例等,结合俞凌债务情况说明对公司控制权稳定性和重整事项的影响。
4. 请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迁址进展等详细说明重整事
项对公司的具体影响。5.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6月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应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