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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亚德: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1

证券代码:300296 证券简称:利亚德 公告编号:2021-061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5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以邮件方式等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由公司董事长李军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利益与公司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披露指引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浮婵妮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披露指引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浮婵妮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选任、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

6、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7、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浮婵妮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为保证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根据归属结果修改公司章程及向工商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含增资、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

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作废处理,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及调整,在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10、为保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符合资质的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11、授权董事会批准与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合同文件;

12、授权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的备案等;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并做出其认为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13、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是否对激励对象归属获得的收益予以收回;

14、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6月16日(星期三)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发出并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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