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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股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1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于2021年5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1年5月31日下午三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31人,代表公司股份908,345,0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495%。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人,代表股份867,934,1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17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125人,代表股份40,410,9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24%;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30人,代表公司股份82,567,0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224%。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总经理沈浩平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管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了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01,717,8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04%;

反对6,627,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96%;

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5,939,883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736%;反对6,627,205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64%;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

同意901,712,8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99%;

反对6,573,2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36%;

弃权5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5,934,883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675%;反对6,573,205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610%;弃权59,00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5%。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

同意901,672,8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55%;

反对6,622,2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90%;

弃权5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5,894,883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191%;反对6,622,205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04%;弃权50,00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6%。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

同意901,670,7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52%;

反对6,624,3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93%;

弃权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5,892,783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165%;反对6,624,305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29%;弃权50,0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6%。

(4)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

同意901,672,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55%;反对6,622,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90%;弃权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5,894,883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191%;反对6,622,205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04%;弃权50,0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6%。

(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

同意901,670,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52%;反对6,624,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93%;弃权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5,892,783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165%;反对6,624,305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29%;弃权50,0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6%。

(6)限售期

表决结果:

同意901,470,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32%;反对6,824,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13%;弃权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5,692,783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743%;反对6,824,305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652%;弃权50,0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6%。

(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

同意901,893,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97%;反对6,401,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48%;弃权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6,115,183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859%;反对6,401,905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536%;弃权50,00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6%。

(8)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

同意901,733,6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21%;反对6,528,1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87%;弃权8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5,955,683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927%;反对6,528,105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064%;弃权83,3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9%。

(9)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

同意901,730,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18%;反对6,531,0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90%;弃权8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5,952,783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892%;反对6,531,005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099%;弃权83,3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9%。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

同意901,712,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99%;反对6,582,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46%;弃权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5,934,883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675%;反对6,582,205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719%;弃权50,0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6%。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901,672,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55%;反对6,622,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90%;

弃权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5,894,883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191%;反对6,622,205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04%;弃权50,0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6%。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01,850,8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51%;

反对6,444,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94%;

弃权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6,072,883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346%;反对6,444,205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048%;弃权50,0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6%。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05,292,3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39%;

反对2,969,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69%;

弃权8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9,514,348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027%;反对2,969,44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964%;弃权83,30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9%。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01,648,4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28%;

反对6,646,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17%;

弃权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5,870,483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895%;反对6,646,605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499%;弃权50,0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6%。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05,289,0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36%;

反对2,972,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73%;

弃权8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9,511,048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987%;反对2,972,74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004%;弃权83,30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9%。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01,712,8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99%;

反对6,582,2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46%;

弃权5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5,934,883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675%;反对6,582,205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719%;弃权50,00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6%。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杨雪律师、马佳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

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5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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