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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日新能: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1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1-027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拓日新能”)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为青海创惠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与《关于为海南州飞利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全资孙公司青海创惠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创惠”)与海南州飞利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飞利科”)向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国际”)分别申请20兆瓦与10兆瓦电站的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公司为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为青海创惠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为海南飞利科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担保自担保合同签订且本次融资租赁款发放之日起生效。融资期内,青海创惠与海南飞利科继续使用电站设备,同时按照合同约定向中航国际归还租金,具体实施情况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以上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航国际与拓日新能、青海创惠及海南飞利科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青海创惠新能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青海创惠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2100MA752C3R8B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4,000万

住所: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平安镇平安大道金达公司1号楼3单元2楼东

法定代表人:陈五奎

成立日期:2016-04-20

经营范围:光伏电站的发电、售电(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公司关系:青海创惠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青海创惠信用状况良好,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青海创惠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3月31日
总资产16,998.7120,188.89
净资产6,061.796,260.43
负债10,936.9213,928.46
项目2020年度2021年1-3月
营业收入988.98506.10
利润总额-504.42214.75
净利润-504.42198.64

注:以上2020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1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2、海南州飞利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海南州飞利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2521MA7522D62P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500万

住所:海南州共和县光伏生态园区

法定代表人:陈五奎

成立日期:2015-11-17

经营范围:光伏发电、售电(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公司关系:海南飞利科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海南飞利科信用状况良好,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海南飞利科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3月31日
总资产8,159.028,282.75
净资产3,536.453,711.67
负债4,622.574,571.09
项目2020年度2021年1-3月
营业收入84.06283.50
利润总额-363.99189.42
净利润-373.67175.21

注:以上2020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1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全资孙公司与中航国际协商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公司盘活固定资产并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对青海创惠与海南飞利科未来的经营投资也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2、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对该电站相关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也不涉及设备迁移、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会影响青海创惠与海南飞利科的生产及业务的正常开展。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22,349.60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9.55%;子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81,408.30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6.31%;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共同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75,408.3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209,757.90万元(包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7.8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债务总余额为128,349.60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1.49%。除上述担保外,不存在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独立董事核查,公司为全资孙公司青海创惠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海南州飞利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公司基于支持分子公司发展和执行盘活固定资产做出的决策,本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上述全资孙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6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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