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5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5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在上海银行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0亿元,授信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营业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内容的议案》
1.同意“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Beijing Capital Co., Ltd.”变更为 “Beijing CapitalEco-Environment Protection Group Co.,Ltd.”。(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2.同意股票简称由“首创股份”变更为“首创环保”。(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3.同意公司营业范围新增:“自来水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海水淡化处理;其他水的处理、利用与分配;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水资源管理;天然水收集与分配;水文服务;其他水利管理业;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危险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其他污染治理;环境监测;市政设施管理;环境卫生
管理;城乡市容管理;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生物质能发电、热力生产和供应;节能技术推广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4. 同意《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相关修订事宜:变更公司中英文名称及营业范围(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以上内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临2021-038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事宜,修订内容主要为:增加依法治企;增加总法律顾问的定位、产生程序、职责和履职保障。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1-038号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与日本住友商事株式会社开展深化合作的议案》
1. 同意公司与日本住友商事株式会社在山东省合资成立首创顶峰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12亿元,持股比例为60%;日本住友商事株式会社出资人民币8亿元,持股比例为40%;
2.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1-039号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1年6月18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1-040号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