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核查意见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行权安排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27名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内按规定行权,并由公司办理相应的行权手续。
二、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或因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导致行权期内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或部分不得行权,公司拟注销相应的股票期权。关于股票期权的注销原因、注销数量和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注销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和公司的持续经营,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按规定注销股票期权共计34.44万份,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5人。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一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