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预先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定向增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恒丰特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丰特导”),本次定向增发有利于进一步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优化财务结构,保持其在信息通讯相关应用领域业务规模的增长。
2、恒丰特导本次定向增发事项因公司董事李晓先生、陈彬先生、王世根先生、张军强先生,原董事、原董事会秘书胡孔友先生,原董事、原财务总监储忠京先生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松女士、张永忠先生、彭春斌先生、赵俊先生的参与,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2021 年 5 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