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一年五月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一、会议须知 …………………………………………………………1
二、会议议程 …………………………………………………………3
三、会议议案
议案一:《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议案二:《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议案三:《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14议案四:《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20议案五:《公司关于支付独立董事2020年度津贴的议案》………21议案六:《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2议案七:《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8议案八:《公司2021年度预算报告》………………………………30议案九:《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42议案十:《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55议案十一:《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59议案十二:《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63
议案十三:《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4议案十四:《公司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6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本次会议顺利进行,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组织
1.公司负责本次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2.为保证本次会议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公司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本次会议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3.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按照《中信重工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要求,持相关证件办理签到手续。在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以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终止登记。
4.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时请先举手示意,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本次会议在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可进行大会发言。
5.对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出的问题,由主持人指定相关人员作出答复或者说明。对于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提问,会议主持人或相关负责
人将在保密的基础上尽量说明。
6.会议议案以外的事项,请在指定时间与管理层进行交流。
二、会议的表决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或股东代表在《表决票》上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3.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应在《中信重工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时限内进行网络投票。
4.现场投票结束后,在律师见证下,由计票人、监票人、工作人员清点计票,并将表决结果报告会议主持人。
5.会议主持人根据汇总后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宣布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 6月8日,09:00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6月8日(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15:00。)现场会议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6号公司会议室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召 集 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会议议程: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到会股东或股东代表人数、代表股份数
三、审议议案
四、推荐计票、监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五、股东发言或提问
六、休会,汇总现场表决结果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七、宣布表决结果
八、宣读会议决议
九、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将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归纳总结,组织编制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登载于2021年3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已同时登载于当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5月
议案二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积极推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的拓展,很好地发挥了董事会的作用。现将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和全球经济衰退带来的多重挑战与压力,中信重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保持发展定力,积极践行国家发展战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一手抓抗疫,一手抓经营”,协同发力,克难奋进,统筹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取得了疫情防控阶段性胜利的重大成果,实现了百亿生效订货目标的历史性突破,主要经营指标逆势增长,企业经营质量效益明显提升。
报告期内,中信重工实现营业收入63.18亿元,同比增长20.58%;实现利润总额2.11亿元,同比增长24.02%;实现净利润2.01亿元,同比增长46.1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5亿元,同比增长66.92%;实现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6.05亿元,主要经营指标逆势增长,彰显了发展韧性和潜力。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持续围绕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内控体系建设、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核心工作,规范运作,开展工作,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以有效保障。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36项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日期 | 届次 | 议案 |
1 | 2020-3-13 | 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 | 1.《关于拟变更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 | 2020-3-23 | 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 |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2019年度履职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5.《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6.《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7.《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公司关于支付独立董事2019年度津贴的议案》 9.《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0.《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1.《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2.《公司2020年度预算报告》 13.《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4.《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15.《公司关于变更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6.《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7.《公司关于2020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 |
法的议案》
18.《公司关于调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
19.《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法的议案》 18.《公司关于调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 19.《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3 | 2020-4-28 | 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 |
4 | 2020-7-1 | 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 | 《公司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华、王萌回避表决) |
5 | 2020-8-24 | 第二十七次会议 | 2.《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6 | 2020-10-27 | 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 | 1.《公司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7 | 2020-11-9 | 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 |
8 | 2020-11-25 | 第一次会议 |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6.《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俞章法、张志勇、王萌,俞章法任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王华、林钢、李贻斌,林钢任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俞章法、李贻斌、尹田,李贻斌任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萌、林钢、尹田,尹田任召集人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对《公司“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进行了第五年滚动调整,并对2021年发展战略提出建议。
2.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在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审阅财务报表并对其发表意见,促进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强化内部控制、确保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加强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等方面,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独立、专业作用。
3.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严格的审查,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的要求。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2019年年度报告中所
披露的公司对董事、监事、经理层所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和考核标准。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保持与内外部审计机构、公司管理层、公司董办、财务部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沟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专业特长和独立作用,促进了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切实维护了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及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项议案;
2.2020年6月23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11项议案。
3.2020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3项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认真履行职责并执行了股东大会决议的全部事项。决议执行情况如下:
1.2019年度利润分配情况。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4,339,419,2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071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30,809,876.98元(含税)。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述现金股利已于2020年8月20日派发完毕。
2.续聘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情况。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公司已与该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该所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
3.变更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情况。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同意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要,为持续保持内控审计机构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公司不再续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已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该所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4.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对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中信重工关于变更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5.《公司章程》修订情况。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公寓服务”。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修订后《公司章程》;2020年4月10日,公司办理完新的营业执照。
6.换届选举情况。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完成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六)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依据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配套的《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有关要求,以及《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夯实内控基础,持续推进内部控制管理PDCA循环。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对2020年度内控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了自我评价工作,所编制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将随2020年年度报告同期披露。
(七)信息披露及内幕知情人登记报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主动适应证监会依法全面从严的监管要求,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报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相关信息,公司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进一步增强。2020年,公司编制、发布定期报告4次,临时公告44次。公司董事会持续做好内幕知情人登记报备和未公开重大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控内幕交易行为的发生。2020年,公司及时备案定期报告相关内幕知情人信息4次。
(八)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与投资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公司董事会要求董事会办公室认真执行《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制度》;在门户网站公布了投资者咨询电话、传真和电子信箱,由专人负责接听、答复投资者电话,保证投资者与公司沟通渠道的畅通。2020年,公司累计接听、答复投资者电话100余人次。通过召开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高度关注的公司运营
情况、利润分配及未来三年公司发展战略等与投资者进行了良好的沟通。二是协同法批媒体、财经媒体对公司进行多维度透视报道,扩大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影响力和声誉。2020年,公司聚焦核心主业先进装备制造业。公司国际业务、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制造服务业的发展也备受财经类媒体关注,公司发布的公告均被财经类媒体(报纸、网站)进行解读。
(九)参加证券监管业务学习、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报培训、河南上市公司协会线上证券法律法规培训培训、河南证监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等培训。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学习,使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能够有效履行职责,不断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
三、董事会2021年工作展望
2021年,公司董事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十四五”规划为引领,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1.坚守先进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定位,致力于企业高质量发展。2021年公司董事会将坚守先进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定位,保持战略定力,不断推进和深化公司板块化经营,不断提升运营效率,从而提升盈利能力和运营质量,以更加优异成绩回报全体股东。
2.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2021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致力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与监事会、管理层一起,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稳健
发展。
3.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董事会将按照最新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持续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扎实推进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4.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2021年,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运作,持续认真做好信息披露义务工作,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强化自愿性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公平地披露信息,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主动接受社会和广大投资者的监督;认真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科学合理决策;对管理层工作进行有效及时的检查与督导,推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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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1年5月
议案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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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会计政策变更、关联交易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监督,并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8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1 | 2020-03-13 | 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 | 《关于拟变更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2 | 2020-03-23 | 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 | 2.《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6.《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
8.《公司2020年度预算报告》
9.《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公司关于变更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
3 | 2020-04-28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公司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4 | 2020-07-23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公司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5 | 2020-8-24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6 | 2020-10-27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公司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7 | 2020-11-09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8 | 2020-11-25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 2020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持续认真的监督和检查,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核算体系健全,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正常。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的反映了公司 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0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板块结构,提高公司产能利用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0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0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经核查,我们认为:《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3月23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检查,认为: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定价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2020年7月23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增加了与关联方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额度3.3亿元人民币。
(五)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及执行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行业特性和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能够有效覆盖公司各项财务和经营管理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保证了公司完善内部控制所进行的重点活动的有效运转和执行;报告期内,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制度;及时完成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报备工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相关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交易以及被监管部门要求整改的情形。
四、监事会成员学习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持续致力于自身建设,注重监事会全体成员业务素质的提高,进一步加强对会计、金融等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履职水平。2020年12月,参加了河南证监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自律意识、合规意识和诚信意识。
五、监事会2021年工作计划
1、遵循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监督职能。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确立有效监督运行机制,强化日常监督,发挥监督职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进一步从严依法合规确立对公司决策、执行的有效监督运行机制。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决策程序的合法性,督促公司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2、加强监督检查,全方位防范经营风险。2021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公司监事会将强化对股东负责的意识,保持监督的独立性,增强监督的规范性,强化监督的及时性,提高监督的有效性,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不断提升监督管理水平,监督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监督公司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运行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治理水平,服务公司高质量发展大局。
3、主动学习,提高监事会履职能力。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认真组织学习贯彻监证监会相关精神,提升监事会工作效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对企业财务活动和董事、高管人员执行职务行为履行监督职责。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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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2021年5月
议案四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年3月22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已就2020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总结和说明,并向董事会提交了《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详见2021年3月23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格式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需就履职情况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进行报告。
现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林钢、李贻斌、尹田
2021年5月
议案五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支付独立董事2020年度津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徐经长、潘劲军、尹田; 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完成了第五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林钢、李贻斌、尹田。
报告期内,公司各位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独董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专业、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自身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及经费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平均津贴水平以及各位独立董事2020年度的履职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向报告期内的各位独立董事支付2020年度津贴,额度为每年每人8万元人民币(含税)。因2020年11月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将按照独立董事实际任期按月核算津贴。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5月
议案六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一、2020年度经营指标的总体情况(合并)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名称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2,019,621.83 | 2,076,382.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30,479.70 | 716,458.90 |
总股本 | 433,941.93 | 433,941.93 |
每股净资产 | 1.68 | 1.65 |
营业收入 | 631,822.30 | 523,994.91 |
利润总额 | 21,139.43 | 17,044.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9,512.75 | 11,689.67 |
每股收益(元) | 0.05 | 0.03 |
净资产收益率 | 2.69% | 1.62% |
资产负债率 | 62.19% | 63.9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 60,518.19 | 45,079.22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 0.14 | 0.10 |
二、2020年度利润完成情况分析
2020年,面对疫情、全球经济衰退等多重压力,公司坚持“一手抓抗疫,一手抓经营”,协同发力,克难奋进,运行效率和运行质量持续提升,主业板块在手订单较为充足,新增生效订货突破100亿元,实现历史新高,实现了销售收入的显著增长。2020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631,822.3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5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512.7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6.9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594.4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14.27%。
1、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631,822.30万元,同比上涨20.58%。重型装备板块、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板块和工程成套板块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分别占当年营业收入的61%、12.62%和14.26%。另外,公司来源于海外市场的收入约占总收入的11.31%。
2、2020年度发生营业成本479,375.91万元,公司2020年综合毛利率为24.13%,综合毛利率较同期下降2.12个百分点。
3、公司2020年实现利润总额21,139.43万元,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094.80万元。分析原因,其中:①收入增加及毛利率变动对利润总额的影响为14,889.46万元。②信用减值损失增加对利润总额的影响为-5,666.55万元。坏账准备计提10,768.38万元,转回3,244.54万元,形成坏账准备损失7523.84万元,同比增加5,666.55万元;③资产减值损失增加对利润总额的影响为-2,963.26万元。其中,2020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648.77万元,形成存货跌价损失648.77万元,存货跌价损失同比增加647.28万元;2020年固定资产无减值;2020年在建工程减值损失计提2,252.17万元,形成在建工程减值损
失2,252.17万元;2020年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182.88万元,转回90.20,同比增加63.81万元。④销售费用增加对利润总额的影响为-3,151.16万元;管理费用减少对利润总额的影响为5,096.70万元;研发费用增加对利润总额的影响为-3,789.01万元;财务费用减少对利润总额的影响为2,668.56万元。⑤由于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对利润总额的影响为-14,873.49万元,其中持有的到期投资债券计提减值12,194.93万元。⑥投资收益增加对利润总额的影响为9,878.09万元,其中处置运输公司60%股权的处置损益为9,137.39万元。⑦税金及附加、其他收益等其他项目变动对利润总额的影响为
423.42万元。
4、公司2020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33,309.89万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0,518.19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926.16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5,807.30万元。
三、会计报表重要项目说明
从合并报表上看,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019,621.8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90,467.22万元,非流动资产829,154.61万元;负债总额1,256,000.99万元;所有者权益763,620.84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730,479.70万元)。
1、货币资金余额为248,246.06万元,与年初相比减少119,323.20万元,主要是2020年银行借款减少120,774.92万元。
2、应收票据余额为12,898.37万元,与年初相比增加1,134.15万元,主要是收到客户的商业承兑汇票增加。
3、应收账款余额为251,012.20万元,与年初相比减少15,489.11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加大清收力度,余额减少。
4、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为84,309.81万元,与年初相比增加20,914.56万元,主要是公司收到客户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5、预付账款余额为33,216.57万元,与年初相比增加2,105.69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预付项目增加。
6、存货余额为489,156.12万元,与年初相比增加40,576.83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一批重点项目投入增加以及关键基础件板块集中采购大宗原材料,造成期末在产品和原材料增加。
7、合同资产余额为52,535.75万元,与年初相比增加18,443.85万元,主要是公司未到期质保金增加。
8、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34,532.53万元,与年初相比增加5,823.40万元,主要是处置运输公司使其由子公司转为联营企业;对洛阳储变电系统有限公司增资700万元。
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余额为26,704.85万元,与年初相比减少15,497.60万元,主要是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公允价值降低。
10、固定资产净值为385,316.83万元,与年初相比增加40,700.85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金额大于当年计提折旧,造成净值增加。
11、在建工程余额为110,291.14万元,与年初相比减少49,769.41万元,主要是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12、无形资产净值为101,669.76万元,主要是土地、专利权和软件等。
13、投资性房地产净值为32,643.68万元,与年初相比增加3,537.47万元,主要是投资性房地产装修投入增加,余额增加。 14、使用权资产余额为9,818.95万元,与年初相比增加6,948.50万元,主要是新增租赁使用权资产
15、商誉余额65,848.74万元,与年初相比减少2,871.40万元,主要是由于汇率变动影响。
16、银行借款为536,940.22万元,与年初相比减少120,774.92万元。其中短期借款与年初相比减少56,748.84万元;长期借款与年初相比减少7,654.47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与年初相比减少56,371.61万元。
17、应付票据余额为213,771.74万元,与年初相比增加73,114.43万元,主要公司大幅增加了承兑汇票结算。
18、应付账款余额为234,728.70万元,与年初相比减少6,017.17万元。
19、合同负债余额为121,597.54万元,与年初相比减少7,826.21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收到客户的预收款减少。
20、其他应付款余额为15,815.86万元,与年初相比减少7,414.03万元,主要是期末应付利息减少。
21、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为27,058.78万元,与年初相比增加10,604.40万元,主要是计提年终绩效增加。
22、租赁负债余额为6,876.28万元,与年初相比增加4,022.31万元,主要是新增租赁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余额增加。
23、长期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为20,314.00万元,与年初相比减少8,235.00万元,主要是设定受益计划政策调整,余额减少。
24、预计负债余额为1,029.48万元,与年初相比增加189.56万元,主要是预提保证金增加。
25、所有者权益总额为763,620.84万元,比年初增加14,700.81万元。主要是由于当期实现净利润增加20,017.94万元。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5月
议案七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5,127,452.15元。2020年,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56,287,697.14元。据此,公司提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2020年度任意盈余公积金按10%比例提取的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提取当年母公司净利润的10%,即15,628,769.71元的法定盈余公积金的基础上,再提取当年母公司净利润的10%,即15,628,769.71元作为任意盈余公积金。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及任意盈余公积金后,2020年母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125,030,157.72元。
二、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42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39,419,29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1,619,753.96元(含税)。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20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58%,占母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49.28%。
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符
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5月
议案八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全面落实“十四五”发展规划,迈入更大规模、更高质量发展征程的新起点,开好局、起好步至关重要。从发展环境看,世界经济形势仍然复杂严峻,复苏不稳定不平衡,疫情冲击导致的各类衍生风险不容忽视,预期增长缓慢。我国经济形势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发展趋势不会改变,但疫情变化和外部环境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我国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
从中央政策看,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着力解决制约国家发展和安全的重大难题;要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针对产业薄弱环节,实施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尽快解决一批“卡脖子”问题;要加强污染防治,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要依靠创新提升实体经济发展水平,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从中信集团战略看,中信集团2021年工作会议提出,“十四五”要持续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在“卡脖子”关键领域实现突破,成为中国先进制造业的排头兵;要持续提升科技创新水平,积极拓展智能制造业务,打造一批高尖特新的隐形冠军,深入特种机器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拓展JM融合领域布局,持续强化在重型机械等领域的领先优势;要成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总体判断,机遇与挑战并存,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新机遇,我
们有国家政策向实体经济、制造业倾斜的利好,有中信集团发挥合力支持制造业发展的优势,有“十三五”打下的良好基础。公司上下将坚定发展信心、保持发展定力、鼓足发展干劲,全力增动能、提势能、促效能,扎实推进“十四五”规划落地,奋力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为确保公司顺利实现2021年度经营工作目标,公司在认真分析、总结2020年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的基础上,综合研判国际、国内发展环境以及行业发展趋势,编制了《中信重工2021年度预算报告》。
附件:《中信重工2021年度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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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5月
议案八附件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预算报告
(2021年度)
(一)经营环境预测及展望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全面落实“十四五”发展规划,迈入更大规模、更高质量发展征程的新起点,开好局、起好步至关重要。从发展环境看,世界经济形势仍然复杂严峻,复苏不稳定不平衡,疫情冲击导致的各类衍生风险不容忽视,预期增长缓慢。我国经济形势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发展趋势不会改变,但疫情变化和外部环境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我国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从中央政策看,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着力解决制约国家发展和安全的重大难题;要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针对产业薄弱环节,实施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尽快解决一批“卡脖子”问题;要加强污染防治,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要依靠创新提升实体经济发展水平,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从集团战略看,集团2021年工作会议提出,“十四五”要持续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在“卡脖子”关键领域实现突破,成为中国先进制造业的排头兵;要持续提升科技创新水平,积极拓展智能制造业务,打造一批高尖特新的隐形冠军,深入特种机器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拓展JM融合领域布局,持续强化在重型机械等领域的领先优势;要成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总体判断,机遇与危机并存,机遇大于危机。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新机遇,我们有国家政策向实体经济、制造业倾斜的利好,有中信集团发挥合力支持制造业发展的优势,有“十三五”打下的良好基
础。公司上下将坚定发展信心、保持发展定力、鼓足发展干劲,全力增动能、提势能、促效能,扎实推进“十四五”规划落地,奋力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二)公司战略体系
使 命:践行国家战略、实现高质量发展。愿 景: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一流先进装备制造企业。战略定位:坚守先进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定位,致力发展重大装备、机器人及智能装备、高技术(JM融合)三大领域。
战略任务:不断强化国之重器的地位;不断强化“硬科技”实力;持续深化对外合作;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商业模式:核心制造+综合服务。发展模式:坚持轻资产轻结构发展模式,坚持创新驱动战略,坚持“内涵式增长+外延式发展”双轮驱动。产业生态:“离散型制造+连续化生产”“制造业+服务业”并存格局。
管控模式:战略管控+板块化经营。
(三)2021年度重点经营预算
1、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十四五”规划为引领,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把创新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持续推进板块化经营和“小总部、强总部”建设,统筹推进突破“卡脖子”工程、竞争力提升工程、生产力布局保履约工程、智能化提升工程、新产品产业化推进工程,确保“十四五”精彩开局、实现“开门红”,以优
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建厂65周年。
2、总体部署
(1)强化党的建设,汇聚高质量发展正能量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发挥“六种力量”作用。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规范化、标准化强化组织建设,以学习习老高尚品质砥砺初心使命,以“践行焦裕禄精神贯标活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以强势主流舆论营造团结奋进发展氛围,以务实重干作风涵养风清气正心齐劲足的政治生态,以喜迎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凝心聚力,奋力开创“十四五”发展新局面。坚持人民至上的发展理念,紧紧依靠全体职工发展企业,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全体职工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着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培养一批大国工匠、中原学者等高智力、高技能、高水平领军人才,造就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汇聚高质量发展正能量。
(2)刚性执行全面预算,确保“十四五”精彩开局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公司将突出抓好“两个落实完成”:一是经济指标,抓好全面预算的落实完成,确保圆满完成2021年全面预算指标;二是发展指标,抓好“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明确的标志性事件、标志性项目、标志性成果的落实完成。各事业部(板块)、各单位细化落实方案、落实措施,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跟踪考核,确保全面预算和规划任务按节点进度实现,通过狠抓落实、大抓落实确保“十四五”精彩开局。
总部职能部门全面主导推进“十四五”五大专项规划,支持支撑产业板块做大做强。发挥核心职能与专业优势、协同优势,重点研究资源配置、体制机制创新、助力新产品的产业化进程。高度关注创收创效,以管理创新推动创新创效指标落实完成。通过职能部门核心作用发挥,持续强化“小总部、强总部”建设,全方位支持公司经营效益提升和产业发展。
(3)坚持创新驱动,突破“卡脖子”技术环节
科技创新是第一动力,公司将把科技创新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两个一切”“顶天立地”研发定位和要求。围绕三大领域、四大板块,围绕“卡脖子”技术和产品,围绕提升产业竞争力,围绕引领行业技术进步,持续推进创新工程,加快推进22项重大攻关项目、75项技术研发项目和工匠创新专项,做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支撑。落实好攻关任务“揭榜挂帅”等机制,聚焦关键核心技术,让有能力的人挑头干、干出成绩。
围绕竞争力提升工程,以六大核心产品为切入点,开展全流程、系统化、体系化全面对标,加快研究标准化、模块化、通用化,提升传统产业和公司主导产品竞争力,推动实现连续化生产,支撑质量提升、效率提升、合同履约、降本增效。
重点突破新产品产业化瓶颈,研究产业化“卡脖子”环节。有效解决传统产品中包括产品本身指标先进性、工艺系统不完善、智能化程度不高、用户痛点未解决、产品领域未有效拓展等问题。有效解决重大新产品的首台套示范工程、新产品推广力度、新产品推广方式等制约产业化效果的有关问题,实现“市场引导推动技术进步”和“技术先导助力市场营销”良好互动。
强化创新院的能力体系建设,更加聚焦课题,更加聚焦产业化,
实现重大新产品研发不断取得突破、重大新产品产业化不断取得实效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培养引进具有行业先进水平的领军人才,完善“五层次”技术人才梯队。通过培养、引进、合作多管齐下建设高素质科技人才队伍,为公司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
(4)落实策划培育运作要求,强化营销龙头作用发挥营销系统将深度践行“策划、培育、运作”要求,以“大气势、大气度、大气魄”不断突破“天花板”,实现总量持续提高和结构持续调整,确保完成2021年新增生效订货持续过百亿营销指标要求,支撑公司全面预算指标顺利完成。坚持“传统市场+新市场”同时发力,坚持“大项目+首台套”同时发力,坚持“订货总量+市场份额”同时考核。加快营销大客户管理制度建设,持续培育大客户、大市场,稳固基本盘。持续强化技术营销一体化,推行专业营销、技术营销,实现以市场引导推动技术进步、以技术先导助力市场开拓的良好互动。充分发挥协同优势,有效发挥集团协同资源、板块协同资源,形成联合舰队,突破区域性、集团化大项目营销新格局。2021年,营销系统计划在大客户管理与央企战略合作、市场协同管理与协同案例突破、市场占有率统计考核、新市场新领域新产品营销考核、老欠款清收攻坚战等方面实现五大标志性成果。持续强化营销机制与团队建设,更加突出人均贡献,加强高素质、高水平营销人员培养和人才挖掘,培养一支素质过关、能打硬仗、善打胜仗、数量适宜的营销队伍,。坚持打造“狼性”营销文化,进一步丰富狼性营销文化新内涵。
(5)坚持板块化经营,托稳夯实内涵式增长根基
2021年乃至“十四五”期间,各事业部(板块)将坚持五个原则:一是不断践行和坚持“核心制造+综合服务”商业模式。二是坚持和不断深化专业化经营、差异化竞争、一体化管理。三是坚持将各事业部(板块)打造成经营主体、市场主体、利润中心。四是突出全面预算管理,坚持刚性利润、柔性成本。五是持续强化并坚持发展对标、行业对标,通过对标管理,不断提升运营效率,提升管理水平,从而提升盈利能力和运营质量。——重大装备板块重型装备公司全面落实矿山产业发展规划、耐磨材料产业规划,对标国际一流,将矿山产业打造成核心主业;抓住公司化运行机遇,以有效推进竞争力提升工程、生产力布局保履约工程为抓手,强化全流程管理、全过程控制,在一体化管理、精细化管理上取得更大成果;与重装设计研究院深度融合,为公司践行国家战略、突破“卡脖子”技术提供支撑;建立海外维保基地,备件和服务营收比重大幅提升;实现数字化设计、数字化制造;实现模块化设计、模块化制造,逐步全面取消试车试装,大幅提升生产效率;建成智慧矿山、智慧水泥、智慧骨料、智慧煤矿示范性项目,实施名牌产品打造计划;提升漳州公司制造能力,加大海上风电产业发展步伐;加大掘进装备产业市场开发力度,不断提升市场份额。发挥软硬件平台优势,着力成为人才成长、管理输出基地。关键基础件事业部准确把握自身定位,在践行国家战略、解决“卡脖子”产品上承担更大作为。保质保量、优先保证公司核心主导产品的铸锻件供应,全力在突破高端铸锻件、批量铸锻件两个领域上取得更大突破,继续增厚利润。加大核电快堆、不锈钢等新产品市场开拓力度,强化核心产品培育与新材料研发,不断提升产品品质,全力打
造高端铸锻件品牌。抓好安全生产、清洁生产工作,研究谋划定点和连续化浇注、保温、清砂新工艺改造,实现负压封闭生产;着力推进热加工生产力布局,持续开发培育外部协作厂家,将环保对生产的影响降到最低,保障热加工可持续发展。——制造服务业板块坚持公司化运作、产业化经营,发挥综合服务的优势。工程技术公司以市场为龙头,研发作支撑,持续加大“一带一路”沿线成套市场开拓,提高工程成套领域工艺技术能力、市场开发能力、项目管理执行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加强团队建设、考核激励机制建设,提高市场策划、培育、运作水平。备件技术服务公司加快国内备件服务基地和运营维保基地建设,在水泥、矿业、骨料等公司优势领域形成综合运营维保服务突破。通过搭建完整系统联动的服务支持平台,通过建设包括薪酬、激励、管理、协同等一整套制度体系,形成特色、形成标准,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做大做强服务产业。发电设备公司通过搬迁推动精细化管理,实现质量提升、管理提升、效率提升、效益提升,把固液分离产业作为转型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大发电高转速高效汽轮机和固液分离产品订货份额,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实现更大发展。——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板块全面支持开诚智能发展,继续扩大机器人产业行业领军优势。开诚智能强化产业双轮驱动,围绕矿山智能化、特种机器人两大领域,加大资源投入,谋求产业更大发展;要进一步强化产业思维、平台思维、合作思维,加快转型,谋求内涵式增长与外延式发展,巩固国内特种机器人市场占有率第一的地位,力求“十四五”取得更大突破。
——专项装备板块抢抓机遇,大力发展高技术产业。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发挥专项装备管理部作用,统筹协调管理公司JM融合业务。确保脉冲电源列入LJ可研计划并正式列装;确保机车电容、国网柔直电容取得突破并批量采购;确保无人机电池、盾构机电池、启动电源取得突破并批量采购;确保HJ项目取得突破并列装;确保DR在线检测、高精度大构件CT检测、高能量工业CT检测取得突破并批量推向市场。
(6)加快推进生产力布局,全面提升履约能力
全面推进生产力布局保履约工程,以标准化、模块化、通用化设计促进履约,以信息化建设、大数据应用促进履约,以生产力布局、合作共赢圈建设促进履约,以高素质人力资源促进履约,全面提升履约能力,切实满足客户需求。
生产系统强化主体责任,强化契约精神,把合同作为生产组织的最高标准,不折不扣兑现对客户的承诺。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全员保履约意识、科学编制生产计划、严肃生产计划执行、强化产销衔接、全面推行倒排工期、研究推进批量化生产,真正落实全流程管理、全过程控制。围绕提升履约能力建设,优化生产组织架构、生产管理体系、生产组织模式,实现生产计划、产销衔接、生产制造、外协合作一体化管理;加快生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强化大数据应用,实现生产、成本等管理实时化、可视化、线上化,有效提升生产全流程管理、全成本控制水平;全面优化生产考核激励机制、履约率考核评价,坚持实施质量工资制度,全面形成全员关注质量、关注交货、关注效率提升的良好局面。抓好安全生产、清洁生产工作。通过优化生产力布局和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全面满足客户需求,支持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
(7)坚持开放合作共赢,探索支撑外延式发展新模式坚持“开门办企业”,积极谋划推进合资合作、重大专项。以开放合作加快产业化进程,重点推进脉冲电源、高铁电容、DR在线检测等项目。以倡导良性竞争、合作共赢,强化大项目运作,做大做强成套产业;以开放合作思维加快备件服务基地布局,挖掘备件服务潜力,推动服务产业发展。落实集团“大协同”战略,发挥集团综合优势,以成立业务协同部为契机,围绕市场营销、总包工程、定制服务、产业链聚合等业务,加强战略对接、精准协同,加大综合解决方案协同,加强产融协同、融融协同,加大信息协同增强客户粘性,防范规避风险,实现市场大突破、业务大融合、产业大发展,打造集团业务协同标杆。
(8)融入数字经济时代,推动智能制造示范落地
聚焦离散型智能制造,以实现数字化设计、数字化制造、数字化精益管理为目标,推广基于三维模型的数字化设计应用,数值化仿真分析,数字化工艺体系,打造以数字驱动、产品全生命周期数字化为核心的离散型智能制造。推进业财一体化平台、线上生产指挥平台等重点信息化项目落地实施,搭建产品全生命周期数据平台,建设基于5G的新型工业互联网架构,推进“5G+智能制造”“5G+工业互联网”融合创新应用。确保“十四五”信息化规划和智能制造提升工程专项的顺利开局,推进企业全面数字化转型,逐步构建数字重工、智能重工。
以打造智慧矿山、智慧水泥、智慧骨料、智慧煤矿示范性项目为目标,打造数字化产业,着力建成1-2条智能产业示范线,推进矿山、水泥等用户企业数字化转型。
议案九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对2021年度全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 内容 | 2020年 预计金额 | 2020年实际 发生金额 |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 | CITIC Pacific Mining Management Pty Ltd.及其子公司 | 销售设备 | 25,000.00 | 12,176.57 |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总包、 合同能源管理、销售设备 | 30,000.00 | 7,162.90 | |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销售备件 | 4,000.00 | 166.97 | |
青海中信国安锂业发展有限公司 | 销售设备 提供劳务 | 3,000.00 | 1,900.00 | |
中信机电制造公司及其子公司 | 销售备件 提供劳务 | 25,000.00 | 19,742.93 | |
中信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劳务 | 110.00 | - | |
中信锦州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备件 | 10.00 | - |
小计
小计 | 87,120.00 | 41,149.37 | |||||||
采购商品 接受劳务 |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采购钢材 | 36,000.00 | 32,424.81 | |||||
中信机电制造公司及其子公司 | 采购物资 | 10,000.00 | 1,405.57 | ||||||
中企网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20.00 | 5.46 | ||||||
中信云网有限公司 | 购买软件、 平台开发 | 200.00 | 145.00 | ||||||
中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云资源使用费 系统实施费用 | 100.00 | 46.14 | ||||||
小计 | 46,320.00 | 34,026.98 | |||||||
资产处置 | 中信机电制造公司及其子公司 | 设备处置 | 1,500.00 | - | |||||
小计 | 1,500.00 | - | |||||||
合计 | 134,940.00 | 75,176.35 | |||||||
理 财 |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购买信托产品(余额) | 100,000.00 | 2020年无新增 | ||||||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 委托理财(新增,额度内可滚动) | 200,000.00 | 0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新增,额度内可滚动) | 50,000.00 | 0 | ||||||
与关联方之间的存贷款业务 | |||||||||
存款业务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存款 | 月均存款发生额不超过100,000万元 | 65,264 | |||||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 存款 | 月均存款发生额不超过200,000万元 | 59,832 | ||||||
贷款等业务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综合授信额度 | 500,000万元,以实际发生为准 | 期末已使用额度56,100万元 | |||||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 综合授信额度 | 300,000万元,以实际发生为准 | 期末已使用额度117,350.26万元 |
由于公司产品的特点,无法准确预估合同金额;二是部分项目执行周期跨年度;三是部分总包项目签署前的谈判技术沟通等准备工作周期较长。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 内容 | 2021年 预计金额 | ||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 | CITIC Pacific Mining Management Pty Ltd.及其子公司 | 销售设备 | 25,000.00 | ||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总包 合同能源管理销售设备 | 40,000.00 | |||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销售备件 | 4,000.00 | |||
青海中信国安锂业发展有限公司 | 销售设备 提供劳务 | 3,000.00 | |||
中信机电制造公司及其子公司 | 销售备件 提供劳务 | 20,000.00 | |||
中信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劳务 | 110.00 | |||
洛阳储变电系统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房屋租赁 | 800.00 | |||
中信云网有限公司 | 租赁费 销售商品 | 300.00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50.00 | |||
中信锦州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备件 | 50.00 | |||
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其他子公司 | 销售设备 提供劳务 | 10,000.00 | |||
小计 | 103,310.00 | ||||
采购商品 接受劳务 |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采购钢材 | 100,000.00 | ||
中信机电制造公司及其子公司 | 采购物资 | 10,000.00 |
洛阳储变电系统有限公司
洛阳储变电系统有限公司 | 采购设备 | 10,000.00 | |||||
秦皇岛信能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 采购设备 | 3,000.00 | |||||
中企网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20.00 | |||||
中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云资源使用费 系统实施费用 | 100.00 | |||||
中信云网有限公司 | 平台开发 | 100.00 | |||||
西安中信丝绸之路大酒店有限公司 | 公寓服务 | 50.00 | |||||
陕西新世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物业服务 | 600.00 | |||||
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其他子公司 | 采购商品 接受劳务 | 10,000.00 | |||||
小计 | 133,870.00 | ||||||
合计 | 237,180.00 | ||||||
理 财 |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购买信托产品(余额) | 100,000.00 | |||||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 委托理财(新增,额度内可滚动) | 200,000.00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新增,额度内可滚动) | 50,000.00 | |||||
与关联方之间的存贷款业务 | |||||||
存款业务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存款 | 月均存款发生额不超过100,000万元 | ||||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 存款 | 月均存款发生额不超过300,000万元 | |||||
贷款等业务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综合授信额度 | 500,000万元,以实际发生为准 | ||||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 综合授信额度 | 500,000万元,以实际发生为准 |
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总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上述委托理财额度含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购买的委托理财及2021年到期续作的额度,且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说明2:公司2021年度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5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向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申请5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以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具体使用额度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的授权及有效期
授权总经理在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开展的委托理财、存款、综合授信(含贷款、票据、保函等相关金融服务)业务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CITIC Pacific Mining Management Pty Ltd.,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注册地为澳大利亚,主要负责管理建设和运营中澳铁矿项目,该项目包括采矿、选矿、及港口运营。
2.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注册资本504,714.3433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钱刚,住所地为湖北省黄石市黄石大道316号,主要经营范围为钢铁冶炼、钢材轧制、金属改制、压延加工、钢铁材料检测;钢坯、钢锭、钢材、金属制品制造;港口码头经营和建设;机械及仪表电器制造和修理;煤气工业气体制造和供应(限在厂区内制造和供应);生产、加工、销售黑色、有色金属材料、高温合金材料、铁矿石和相应的工业辅料及承接来料加工业务;黑色、有色金属材料、钢结构件及其辅助材料的研究开发及技术服务;钢结构件的加工、制造、安装;仓储(不含危险品);氧气、氮气、氩气、液氧、液氮化工产品生产销售(限在厂区内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商品和技术除外);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从事新材料、节能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新材料器件、构件的研发与新材料开发有关的工艺设计、规划;批发和代理特种钢材及所需原材料的销售和采购。(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3.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注册资本740,477.4511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普公,住所地为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友好路96号,主要经营范围为有色金属、贵金属采矿、选矿、冶炼及压延加工;矿产品及延伸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冶金、工程技术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研发及咨询;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境内外自营期货业务;国内外贸易;进出口业务;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品开发、生产和销售;物流及铁路运输、道路运输;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承包境内外招标工程;地质勘查;爆破作业(设计施工);租赁(不含金融租赁服务);水的生产及供应;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仓储(不包括危险化学品,硫酸、氧气、氮气、氩气除外);设备制造;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以上项目不含国家限制经营和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办理前置许可或审批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青海中信国安锂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崔明宏,住所地为青海省格尔木市建设中路24号1幢。经营范围为碳酸锂、氯化锂、钾资源产品、硼资源产品、镁资源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硫酸钾镁
肥、硫酸钾肥、氯化钾肥生产、销售。仓储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中信机电制造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子公司,注册资本148,134.87763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俊国,住所地为侯马开发区浍滨街纺织东巷85号,经营范围为特种车辆、汽车、汽车底盘、挂车、汽车总成、柴油机、汽油机、电动车、铁路货车、飞机零部件、电机、电器、仪器、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及零部件、工业专用设备、铸锻件、金属材料及其制品、金属结构及其构件、工具、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无机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碳素制品、建筑材料的制造、加工和自销;钢铁冶炼、钢材轧制;电力生产和供应;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丙级);租赁;与主营项目有关的科研、设计、研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中信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6,2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侯俊安;住所地为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6号,经营范围为物资销售、房屋租赁(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房屋销售。
7.中信锦州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子公司,注册资本76,161.7591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崔传海,住所地为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合金里59号,主要经营范围为有色金属冶炼,锰、铬产品冶炼,化工产品加工,本公司的磁选铁渣、电炉冶炼渣、灰渣、化工尾渣、化工废液的再生利用、废旧物资回收、加工,金属及化工产品的检验分析;(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生产)普通货运;经
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耐火材料、建筑材料销售;窑炉、机械设备安装及维修(除特种设备);劳务派遣;金属结构加工;冶金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招标代理服务。(涉及行政许可证的凭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中信云网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凡,注册地为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1号楼17层1701室,主要经营范围为互联网信息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 值在1.5 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咨询及中介服务);技术推广服务;经济贸易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中企网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子公司,注册资本8,462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廖伟,住所地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乙12号19层(西塔)。经营范围为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全国);内容分发网络业务(北京市、天津市、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宁夏回族自治区);信息服务业务;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国内呼叫中心业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系统集成;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从事计算机硬件软件及辅助设备、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的批发(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计算机技术培训;网络信息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商务咨询;研究开
发远程电子教育软件;销售自行研发软件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该企业于2012年8月17日由内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0.中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凡,住所地为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1号楼17层1706室,经营范围为互联网信息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咨询及中介服务);经济贸易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1.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注册资本1,127,6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一松,住所地为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经营范围为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债券的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12.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注册资本475,134.752547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云亭,住所地为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低层栋B座2层,经营范围为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委托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注册资本4,893,479.6573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庆萍,住所地为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经营范围为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4. 洛阳储变电系统有限公司,公司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栋梁,住所地为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道30号,经营范围为超高倍率/超低温特种电池、锂离子动力蓄电池、锂超级电容、固态电池、燃料电池等新能源产品及其相关核心材料、模块、电源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推广、咨询服务;新能源电源、电力变换系统、能源管理系统及超高压储变电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施工安装及技术服务。
15. 秦皇岛信能能源设备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武汉琦,住所地为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海道185号办公楼506室,经营范围为节能设备、环保设备以及汽车零部件生产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修及技术服务;节能工程、环保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的设计、技术开发、施工及技术服务;电力销售;热力供暖设备工程设计与施工;集中供热服务;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销售;建筑楼宇智能供电系统、制冷系统和供热系统的设计与安装;工业及市政水处理技术、水资源管理技术、生态修复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环境工程总承包;环境污染治理;水处理药剂销售;通信设备安装;通信器材及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锅炉、压力管道的安装;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6. 西安中信丝绸之路大酒店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85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宋军,住所地为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丰镐东路260号,经营范围为出租客房;娱乐设施、零售
商品部、酒店管理业务、经营餐厅;机动车停放业务;中、西餐类制售;日餐类制售;含凉菜、生食海产品、裱花蛋糕、冷热饮品制售;预包装食品的零售;美体美容美发、洗涤服务;健身房经营;会议、会展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除营业性演出外);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等专控除外);物业管理;培训(系统内员工);文化旅游项目策划、设计、开发、推广;酒店用品、旅游纪念品、工艺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7. 陕西新世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万,法定代表人任冬梅,住所地为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丰镐东路260号,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咨询策划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日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餐饮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企业管理;汽车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四、定价政策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确定出公平、合理的价格。
五、关联方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与本公司以前年度的关联交易中资信情况良好。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委托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等在内的金融机构进行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5月
议案十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且在执行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对公司提供的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进行独立、客观、公正、审慎的审计,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合考虑其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2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59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27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9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6.46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4.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9.50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19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89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69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4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普华永道中天四名初级员工因其个人投资行为违反独立性相关规定,于2019年收到上海证监局对其个人出具的警示函,上述个人行为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或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该四名人员随后均已从普华永道中天离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毕玮多,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2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王蕾,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95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毕玮多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王蕾女士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建保先生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拟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毕玮多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王蕾女士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建保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聘请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在2020年度审计期间,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审计工作,为公司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审计服务。公司拟支付其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人民币175万元,上述审计费用按照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较2019年度审计费用下降26.47%,下降原因为本次审计费用是参考市场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公司的所处行业以及普华永道中天的收费标准等综合因素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5月
议案十一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作为公司聘请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2020年度审计期间,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综合考虑其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2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59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27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9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6.46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4.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9.50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19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89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69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4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普华永道中天四名初级员工因其个人投资行为违反独立性相关规定,于2019年收到上海证监局对其个人出具的警示函,上述个人行为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或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该四名人员随后均已从普华永道中天离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毕玮多,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2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王蕾,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95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毕玮多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王蕾女士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建保先生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拟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毕玮多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王蕾女士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建保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聘请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2020年度审计期间,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审计工作,为公司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审计服务。公司拟支付其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人民币40万元,上述审计费用按照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较2019年度审计费用下降20%,下降原因为本次审计费用是参考市场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公司的所处行业以及普华永道中天的收费标准等综合因素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5月
议案十二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2018年-2020年度分红严格按照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执行。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持续、稳定、科学和透明的分红机制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制定了《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
详见公司2021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中信重工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5月
议案十三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二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 第二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
第二十九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 第二十九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5月
议案十四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二条 监事会办公室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 第二条 监事会办事机构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设立办事机构,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并至少用两天的时间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会办公室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并至少用两天的时间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会办公室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办事机构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并可以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会办事机构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
第五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在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三日内,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 第五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监事会办事机构或者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在监事会办事机构或者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三日内,监事会办事机构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
第七条 会议通知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十日 | 第七条 会议通知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办事机构应当分别提前 |
和五日将盖有监事会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
第九条 会议召开方式 监事会会议应当以现场方式召开。 紧急情况下,监事会会议可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但监事会召集人(会议主持人)应当向与会监事说明具体的紧急情况。在通讯表决时,监事应当将其对审议事项的书面意见和投票意向在签字确认后传真至监事会办公室。监事不应当只写明投票意见而不表达其书面意见或者投票理由。 | 第九条 会议召开方式 监事会会议可以以现场方式召开、通讯方式、通讯和现场结合方式召开。 在通讯表决时,监事应当将其对审议事项的书面意见和投票意向在签字确认后传真至或扫描后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监事会办事机构。 |
第十四条 会议记录 监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当对现场会议做好记录。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第十四条 会议记录 监事会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对现场会议做好记录。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一)会议届次和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七)与会监事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 对于通讯方式召开的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参照上述规定,整理会议记录。
(一)会议届次和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 (七)与会监事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 对于通讯方式召开的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参照上述规定,整理会议记录。 | (一)会议届次和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 (七)与会监事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 对于通讯方式召开的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办事机构应当参照上述规定,整理会议记录。 |
监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签到簿、会议录音资料、表决票、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等,由监事会主席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监事会会议资料的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 | 监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录音资料、表决票、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等,由监事会主席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监事会会议资料的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 |
第十八条 附则 本规则未尽事宜,参照本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执行。 在本规则中,“以上”包括本数。 本规则由监事会制订报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本规则由监事会解释。 | 第十八条 附则 本规则中未予规定的事宜,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本规则与《公司章程》相悖时,应按《公司章程》执行。 在本规则中,“以上”包括本数。 |
本规则由监事会制订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本规则由监事会解释。
本规则由监事会制订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本规则由监事会解释。
《监事会议事规则》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2021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2021年3月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