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25证券代码:400022 公司简称:海洋3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6月2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6月23日15:00至2021年6月25
日15:00。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止至2021年6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
有此权利),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管理人代表。
(七)会议地点: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54号鹭江宾馆三楼英华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7、独立董事宣读《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以上议案内容详见附件。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办法: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办法: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6月25日13:30-14:30。
(三)登记地点: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54号鹭江宾馆三楼英华厅。
四、关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 2021年6月23日15:00至2021年6月25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
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张克非、王晓妙 联系电话:0592-2085752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特此公告。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8日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或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做出具体指示,由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 审议事项(以下议案适用普通投票制)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 | 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3 |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4 | 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
5 | 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6 | 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委托人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日期:2021年6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按以上格式自制。
2、委托人根据各审议事项对受托人的授权委托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其中一个方框内打“√”,对于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有关决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议案1: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年度报告期内,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破产重整后续工作、股权分置改革的各项工作开展,并努力恢复公司的持续经营,现将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一)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
2020年初,全国爆发了新冠疫情,持续影响了公司整个年度的正常经营活动。2020年上半年公司积极响应和遵循国家抗疫的政策,安排好公司员工的各种防疫工作,保持公司的人员安全和正常运转。2020年度下半年公司管理层积极努力运营并寻找可持续经营的资产。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洋健康公司开展代理销售大连蚂蚁岛野生即食海参业务,因疫情影响,销售收入锐减,2020年度公司代理海参实现营业收入30,265.49元,营业成本25,221.24元,公司合并报表后的净利润-1,489,880.36元。
(二)公司2020年度破产重整后续事项和股权分置改革的进展情况
2020年度公司仍处于破产重整后续事项的推进阶段,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因股东诉讼搁置,目前处于暂停状态,未来将结合公司情况进行修正、重新提报或持续推进。
破产重整后续事项的处理情况:目前公司及公司破产管理人已经完成了所有债权人债权的确认程序,所有应支付给公司债权人的清偿现金和清偿股票都已经提存至公司破产管理人账户。至本工作报告出
具之日,公司破产管理人已确认债权的现金清偿工作仅剩一家因无法联系而未能清偿,尚余6家应股票清偿的债权人因其无法提供证券账户而导致我司管理人无法对其债权进行股票清偿。上述未清偿的现金和股票都存放在公司破产管理人专项处置账户内。
二、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共召开了六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公司于2020 年 3 月 19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六个议案:《关于与大连蚂蚁岛海产有限公司签署海参代理补充协议事宜》的议案、《关于变更持续督导券商之说明报告》的议案、《关于我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的议案、《关于我司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定<持续督导协议书>》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九个议案:《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2019年年度报告和摘要》的议案、《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公司于2020年6月2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二个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公司于2020年7月6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一个议案:《关于聘任陈晓龙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5、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一个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6、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一个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以上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两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完成股东大会决议中的各项工作。
(三)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2020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已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发展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四)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信息披露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质量,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2020年度,公司共披露公告63份。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客观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披露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实用性。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做好公司投资者关系的相关工作,包括与投资者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沟通交流,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加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六)公司规范化治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和内部信息使用人的登记与管理,防止泄露信息,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
三、2021年董事会工作重点
(一)积极寻找适合公司发展的可持续经营资产,在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情况下,发起重大资产重组,争取向公司注入优质可持续经营资产。
(二)根据资产注入情况及监管机构的要求,在主办券商的指导下,适时完成股权分置改革事项。
(三)持续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升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治理水平,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为投资者带来更好的回报。
(四)利用公司现有的资金和资源做好现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业务发展。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2: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审计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衡审字(2021)00974号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海洋股份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海洋股份公司无正常的经营性现金流入维持持续日常经营支出,未来是否恢复经营存在不确定性。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发生净亏损1,649,880.36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累计亏损657,997,294.99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十二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海洋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2020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科目 | 2020年 | 2019年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19,761.74 | 392,637.96 | -18.56% |
营业成本 | 25,221.24 | 343,596.66 | -92.66% |
销售费用 | 12,839.69 | - | 100.00% |
管理费用 | 1,711,215.06 | 1,637,953.55 | 4.47% |
财务费用 | -763,588.68 | -1,527,629.09 | 50.01%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 | 1,875.28 | -100.00% |
信用减值损失 | 988,048.47 | 1,814.27 | 54359.84% |
营业外收入 | 160,000.00 | - | 100.00% |
营业外支出 | - | 505.00 | -100.00% |
净利润 | -1,489,880.36 | 48,146.35 | -3194.48% |
(一)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了18.56%,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洋健康公司的其他营业收入为319,761.74元,该收入为全资子公司海洋健康公司代理销售海参收入30,265.49和公司租金收入289,496.25,公司代理的野生即食海参为冷链食品,受2020年度新冠病毒影响,销量同比大幅下降。
(二)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了92.66%,主要原因为,2020年因受新冠疫情影响海参业务收入不佳,导致营业成本相应减少。
(三)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了100%,主要原因为,2020年结算2019-2020年海参业务的运输费用所致。
(四)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了50.01%,主要原因为,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因诉讼保全导致可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定期存款大幅减少,进而导致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收入大幅减少。
(五)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减少了100%,主要原因为,2020年度收入未产生增值税附加税增加。
(六)信用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54359.84%,主要原因为,公司2020年度其他应收款主要包含了2018年预付的2000万海参款,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其坏账准备,导致信用减值损失大幅增加。
(七)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了100%,主要原因为,2020年公司收到2018闽0203执6066号案件的和解执行款所致。
(八)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了100%,主要原因为,2019年度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三、2020年度公司资产项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变动比例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43,936,443.50 | 67.14% | 45,109,625.80 | 66.92% | -2.60% |
预付账款 | 200,000.00 | 0.31% | 19,555,750.00 | 29.01% | -98.98% |
其他应收款项 | 18,560,950.22 | 28.36% | 15,248.69 | 0.02% | 121621.61%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2,725,690.97 | 4.16% | 2,725,690.97 | 4.04% | 0.00%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 - | - |
固定资产 | 19,808.87 | 0.03% | 4,312.30 | 0.01% | 359.36% |
在建工程 | - | - | - | - | - |
(一)货币资金,比上年同期减少了2.6%,主要原因为,全资子公司海洋健康公司销售海参收入减少和因诉讼导致部分银行账户被保全以致公司可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的收益及定期存款利息减少所致。
(二)预付账款,比上年同期减少98.98%,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末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洋健康公司与大连蚂蚁岛海产有限公司的海参预付款项重分类至其他应收款所致。
(三)其他应收款,比上年同期增加了121621.61%,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末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洋健康公司与大连蚂蚁岛海产有限公司的海参预付款项重分类至其他应收款所致。
(四)固定资产,比上年同期增加了359.36%,主要原因为,公司购置办公设备所致。
四、2020年度公司负债项目情况
单位:元
科目 | 2020年 | 2019年 | 变动比例 | ||
金额 | 占总负债比例 | 金额 | 占总负债比例 | ||
短期借款 | - | - | - | - | - |
应付账款 | - | - | - | - | - |
其他应付账款 | 306,163,063.58 | 99.86% | 306,167,643.58 | 99.70% | 0.00% |
应交税费 | 3,803.27 | 0.00% | 18,934.21 | 0.01% | -79.91% |
预计负债 | 325,000.00 | 0.11% | 650,000.00 | 0.21% | -50.00% |
(一)应交税费,较上年同期减少了79.91%,主要原因为,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度全资子公司海洋健康公司销售海参收入减少,相应的导致增值税及附加税减少。
(二)预计负债,较上年同期减少了50%,主要原因为,现金清偿了部分债权。
五、2020年度公司现金流情况
单位:元
科目 | 2020年 | 2019年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55,161.19 | 1,979,780.32 | -36.6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094,791.29 | 1,381,932.47 | 1498.8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2,713,624.06 | -1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569.00 | - | 1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839,630.10 | 597,847.85 | -3585.7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569.00 | 2,713,624.06 | -100.7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859,199.10 | 3,311,471.91 | -729.91%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了3585.77%,主要原因为,2020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包括了全资子公司海洋健康公司销售海参的收入34,200.00元、公司租金收入289,496.25元、闲置资金定期存款产生利息收入767,371.26元、因诉讼保全导致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资金19,686,016.80元和日常经营费等。2019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包括收到全资子公司海洋健康公司销售海参的款项444,586.02元,公司利用 闲置资金定期存款产生利息收入1,535,194.30元和日常经营费用等。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00.72%,主要原因为,2020年度因购买固定资产而导致的投资活动净现金流为-19,569.00元,2019年度因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而导致的投资活动净现金流为2,713,624.06元。
六、2020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 目 | 2020年 | 2019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总资产 | 65,443,568.20 | 67,410,627.76 | -2.92% |
营业收入 | 319,761.74 | 392,637.96 | -18.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89,880.36 | 48,146.35 | -3194.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649,880.36 | -64,972.71 | -2439.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41,159,534.55 | -239,669,654.19 | -0.6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839,630.10 | 597,847.85 | -3585.77% |
净资产收益率 | - | - | - |
每股收益(元/股) | -0.0095 | 0.0003 | -3266.67%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进行破产重整和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工作,仍然没有恢复正常经营。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深圳海洋健康服务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了3194.48%,主要原因为:
2020年度受新冠疫情影响导致全资子公司海洋健康公司销售海参业务收入不佳,同时因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保全导致公司可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的收益及定期存款利息较上年大幅减少,以及计提的其他应收账款坏账损失所致。
(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了2439.34%,主要原因为:2020年度受新冠疫情影响导致全资子公司海洋健康公司销售海参业务收入不佳,同时因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保全导致公司可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的收益及定期存款利息较上年大幅减少,以及计提的其他应收账款坏账损失所致。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3: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我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衡审字(2021)00974号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该报告确认我公司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发生净亏损1,649,880.36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累计亏损657,997,294.99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规定,拟定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4: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聘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董事会提议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5: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请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 年 4 月 26日,在信息披露平台上刊登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7、 2021-018)。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6: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年年度内,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各项依法运作情况以及公司高级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了监督,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六个议案:《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2019年年度报告和摘要》的议案、《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公司于2020年6月2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一个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二个议案:《关于选举宋潇涛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4、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一个议案:《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事项决议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了监督,做到了诚信勤勉、尽职尽责,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每次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开和有关决议及信息披露工作,均符合相关制度规定及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公司治理制度健全、完善,公司经营决策程序科学合理,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章制度规范运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也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三、2021年监事会的工作计划
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加强落实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监督与检查职能,并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经营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 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 2020年度召开的历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及时了解、关注公司重整后续事项执行、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及发展状况,积极参与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从专业、客观的角度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监督作用,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0年度做为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所要求的独立性,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0年度,我们以审慎负责、积极认真的态度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2020年度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的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2020年度我们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电子邮件方式或以电子邮件结合电话会议的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钱凯 | 6 | 0 | 6 | 0 | 0 | 否 |
文岚 | 6 | 0 | 6 | 0 | 0 | 否 |
陈晓棠 | 6 | 0 | 6 | 0 | 0 | 否 |
(三)2020年度参加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0年度内公司召开了两次股东大会,于2020年4月9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钱凯、陈晓棠和文岚三位独立董事均以网络视频的方式出席参加。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钱凯、陈晓棠和文岚三位独立董事均以网络视频的方式出席参加。
三、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三位独立董事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2020 年6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我们对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被提名的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侯选人董宇先生、王晓同先生、唐旭先生、张媛女士、叶建军先生、邱伟先生,以及被提名的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宏先生、于斌先生、陈垚垚先生由公司股东中惠融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提名。被提名的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侯选人郭萌先生由公司股东北京清华科技园发展中心提名。提名人的提名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核,被提名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宇先生、王晓同先生、
唐旭先生、张媛女士、叶建军先生、邱伟先生、郭萌先生和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宏先生、于斌先生、陈垚垚先生的个人简历等 材料,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董事岗位的职责。上述人员均不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在《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非独立董事侯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规定,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147条以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何情形。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提名人的提名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的表决程序合法。
(二)2020年7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我们对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人员的简历及相关资料,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董事会的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公司董事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被聘任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及其他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聘请陈晓龙先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陈晓龙先生的任期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年度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0年年度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发起重大资产重组,但因资本市场环境及标的
价格等因素仍未找到符合要求的重组资产,在2020年年度内未实现资产重组。
(四)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0年度公司披露公告共计63份。我们对公司 2020年度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了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公平获得公司信息的权利。
(五)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未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
4、报告期内,无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1年,我们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依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陈蔚 吴洋 谭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