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年5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龚晓科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董事任宏亮、唐旭、冯西平、吴妍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宁夏凯添天然气有限公司开展银行项目贷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1-033
为保障银川市应急调峰储气设施建设项目资金需求,宁夏凯添天然气有限公司拟与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签订中长期项目贷款合同。本次贷款金额为20,000万元,由宁夏凯添天然气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宁(2019)贺兰县不动产权第H0011399号不动产之建设用地使用权为本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最终贷款金额、利率、期限等以相关法律文书或者凭证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夏凯添天然气有限公司银行项目贷款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为宁夏凯添天然气有限公司本次银行借款事项提供担保,担保事项包括:
(1)公司实际控制人龚晓科先生及配偶王永茹女士无偿为本次贷款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为本次贷款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公司以自身持有的宁夏凯添天然气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为本次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4)待银川市应急调峰储气设施建设工程建成后,公司以项目建成储罐及配套设备资产为本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本次抵押担保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抵押担保旨在帮助子公司取得建设项目所需资金,不向子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1-03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现提请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确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6 月 15 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文件。
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