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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鸥住工:关于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数量及价格上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1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

数量及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海鸥住工”)于2020年12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数量不低于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5%,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回购价格不超过13.32元/股。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相关内容详见2020年12月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海鸥住工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0-116)。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5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3,352,510股,占未实施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前总股本554,433,770股的0.60%,最高成交价为8.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8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2,994,856.3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31日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535,583,670股为基数,其中回购股份18,850,100.00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00000股。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554,433,77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607,992,137股。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价格计算时,每股转增股本比例应以0.096600计算(每股转增股本数=实际转增股本数/总股本,即0.096600=53,558,367÷554,433,770)。

因此,在保证本次转增股本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0年度转增股本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转增股本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0.096600)=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096600。

三、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及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董事会决议日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数量。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至607,992,137股,故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5%,即由不低于2,772,993股调整为不低于3,039,961股;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即由不超过5,545,985股调整为不超过6,079,921 股。

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董事会决议日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回购股份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13.32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2.15 元/股(具体计算过程为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1.096600=13.32÷1.096600=12.15元/股)。

按照调整后回购股份数量上限及价格上限测算,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387.1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6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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