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来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来 公告编号:2021-038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1年6月17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17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6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17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6月1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六楼会议室
8、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10日(星期四)
9、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力先生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补选汤奇青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补选陈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补选芮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补选赵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补选蔡黛燕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时分别实行累积投票制,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5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1、2为等额选举 | |
1.00 |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1.01 | 补选汤奇青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2 | 补选陈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3 | 补选芮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4 | 补选赵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00 |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1人 |
2.01 | 补选蔡黛燕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21年6月16日(星期三: 09:00~12:00, 13:00~17:00)
2、登记地点: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五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的,应当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1年6月16日 17:00 前送达本公司。
4、通信地址: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五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61101
好利来联系人:马志容联系电话:0592-7276981联系传真:0592-5760888未在登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可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但对会议审议事项没有表决权。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志容
联系电话:0592-7276981
联系传真:0592-5760888
联系邮箱:securities@hollyfuse.com
联系地点: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五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61101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31日
好利来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29”,投票简称为“好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4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②选举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1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6月17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好利来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好利来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投票数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1、2为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
1.01 | 补选汤奇青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2 | 补选陈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3 | 补选芮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4 | 补选赵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0 |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1人 | |
2.01 | 补选蔡黛燕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说明: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2、非累积投票议案的表决意见项下划“√”;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证明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系本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