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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通燃气: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1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结果适时修订《公司章程》与注册资本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鉴于董事会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此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近日,公司实施完毕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6,000,000元,转增48,000,0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208,000,000股。

公司已经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公司股本增加48,000,000股,总股本变更为208,000,000股。

二、 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鉴于上述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00 万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800 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6,00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6,000万股。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0,80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0,800万股。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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