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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0年年报更新)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31

8-1-2-1

关于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单位于2020年11月16日出具的《关于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0〕010797号)已收悉。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孚医疗”、“发行人”、“公司”)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所采用的释义与《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一致。为方便阅读,本回复报告采用以下字体:

黑体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补充及修改

本回复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8-1-2-2

目 录

1、关于股份支付 ...... 3

2、关于门店转让 ...... 6

3、关于关联交易 ...... 28

4、关于产品召回 ...... 50

5、关于资金流水 ...... 58

6、关于线上销售 ...... 76

7、关于线下销售 ...... 135

8、关于自有和非自有品牌 ...... 149

9、关于产品 ...... 178

10、关于仓储物流 ...... 199

11、关于期间费用 ...... 214

12、关于存货跌价准备 ...... 227

13、关于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 238

14、关于2020年业绩增长 ......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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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股份支付

审核问询回复显示,2017年9月发行人新增注册资本时,不存在以低价新增股份换取张敏、聂娟服务的情形,故未将聂娟、科源同创、械字号投资增资行为作为股份支付处理。请发行人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和《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具体分析并披露2017年增资时未将聂娟、科源同创、械字号投资增资行为作为股份支付处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情况说明】

1、可孚有限设立至2017年9月增资股权变动情况

2009年11月,可孚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张敏190.0095.00
2张志明8.004.00
3曾子云2.001.00
合计200.00100

2016年12月,可孚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张志明将其持有的可孚有限8万元出资转让给聂娟,曾子云将其持有的可孚有限2.00万元出资转让给聂娟;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200.00万元增加到2,000.00万元,增加的1,800.00万元由张敏认缴。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后,可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张敏1,990.0099.50
2聂娟10.000.50
合计2,000.00100.00

2017年9月,可孚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张敏将其持有的可孚有限1,9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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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出资中的1,208.00万元转让给械字号投资;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2,000.00万元增加至7,820.00万元,其中聂娟出资285.00万元、张志明出资469.20万元、科源同创出资

782.00万元,械字号投资出资4,283.80万元。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后,可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械字号投资5,491.8070.23
2张敏782.0010.00
3科源同创注1782.0010.00
4张志明469.206.00
5聂娟295.003.77
合计7,820.00100.00

注:1、张敏与聂娟合计持有科源同创60.00%出资额,且张敏为科源同创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此张敏与聂娟通过科源同创控制发行人10.00%的股份,通过科源同创间接持有发行人6.00%股份;张志明持有科源同创40.00%出资份额,并通过科源同创间接控制发行人4.00%的股份。

上述股东中,械字号投资为实际控制人张敏、聂娟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合计持股

100.00%,科源同创为张敏、聂娟、张志明共同出资设立的合伙企业,合计持有100.00%份额。由可孚有限设立至2017年9月增资股权变动情况可知,可孚有限2017年9月增资及股权转让完成后,实际控制人张敏、聂娟直接以及通过械字号投资、科源同创间接合计持有发行人90.00%股权,低于本次增资前其合计持有发行人股权比例。

张敏与聂娟为夫妻关系,该两人为一致行动人,为发行人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敏、聂娟及其控制的械字号投资、科源同创未通过本次增资提升对发行人的持股比例。

2、2017年增资时未将聂娟、科源同创、械字号投资增资行为作为股份支付处理符合相关规定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包含两个特征:(1)企业获取了职工或其他方的服务,(2)职工或其他方获取了企业的权益工具。

依据《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对于为发行人提供服务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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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控制人/老股东以低于股份公允价值的价格增资入股事宜,对于实际控制人/老股东超过其原持股比例而获得的新增股份,应属于股份支付。对于实际控制人/老股东原持股比例,应按照相关股东直接持有与穿透控股平台后间接持有的股份比例合并计算。

发行人2017年9月完成增资后,张敏、聂娟直接持有及通过械字号投资与科源同创间接持股比例低于增资前原持股比例,故未将2017年聂娟、科源同创、械字号投资增资行为作为股份支付处理。综上,2017年增资时未将聂娟、科源同创、械字号投资增资行为作为股份支付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核查程序】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公司历次股份变动的工商登记资料、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出资凭证及验资报告;

2、查阅《企业会计准则》和《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关于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

3、核查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2017年增资时未将聂娟、科源同创、械字号投资增资行为作为股份支付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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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门店转让

审核问询回复显示,2017年,张波、李湘容将其运营的合计16家加盟门店门面及设施转让给发行人,相应个体工商户主体办理工商注销。其中9家门店的转让费为153.9万元,以门店尚未向发行人支付的采购货款进行抵减。请发行人补充披露:

(1)设立时张波、彭颖、李湘容出资门店转让前最近一期经营数据、转让价格和定价依据,是否已真实支付相应款项及资金来源;

(2)结合张波、李湘容运营加盟门店注销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补充分析转让定价的公允性;

(3)发行人应收采购货款抵减转让费款项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于转让价款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4)张波、李湘容的基本履历,与发行人的合作历程,发行人将加盟门店全部交由其实际经营的原因和商业合理性;

(5)张波、李湘容目前任职情况和对外投资情况,所任职单位和对外投资企业是否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资金、业务往来。

请保荐人和申报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设立时张波、彭颖、李湘容出资门店转让前最近一期经营数据、转让价格和定价依据,是否已真实支付相应款项及资金来源;

【情况说明】

1、设立时张波、彭颖、李湘容出资门店转让前最近一期经营数据

设立时张波、彭颖、李湘容出资门店转让前最近一期经营数据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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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门店名称工商登记 负责人实际运营 负责人2017年1-3月 销售金额2016年 销售金额
1好护士醴陵店聂亚力张波约20.00约80.00
2好护士株洲天元店张波张波约20.00约78.00
3好护士株洲车站店张波张波约35.00约162.00
4好护士株洲二店张波张波约18.00约75.00
5好护士株洲人民路店张波张波约25.00约85.00
6好护士东塘店彭颖张波约52.00约220.00
7好护士宁乡店李湘容李湘容约18.00约60.00
合计--约188.00约760.00

注:销售金额为含税数据,上述数据均为门店实际经营负责人提供,未经审计。

2、上述门店转让价格、定价依据、款项支付情况及资金来源

上述7家门店转让价格、定价依据、款项支付情况及资金来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门店名称转让价格定价依据款项支付情况资金来源
1好护士醴陵店15.00
已支付往来抵账
2好护士株洲天元店10.00
3好护士株洲车站店20.00
4好护士株洲二店10.00
5好护士株洲人民路店10.00
6好护士东塘店40.00
7好护士宁乡店10.00
合计115.00---

发行人应向上述门店实际运营负责人支付的转让费款项合计115.00万元,已经通过抵减上述门店尚未向发行人支付的采购货款的形式完成支付。发行人已与上述门店实际运营负责人就本事项签订协议。

定价依据方面,7家门店转让前2016年以及2017年1-3月经营情况良好;上述7家门店转让价格合计115.00万元,整体金额较小,占上述门店2016年销售金额比重为

15.13%。

门店所处位置是转让价格重要考虑因素之一,上述门店在各地市所处位置均位于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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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附近,且房屋租赁亦具有稳定性,对于销售医疗器械产品的门店来讲,上述地理位置具有较大的优势。门店装修与使用设备方面,由于均为好护士加盟门店,门店装修均与好护士自营门店装修风格一致;人员配备方面,销售人员均较为了解产品,且工作状态保持稳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门店名称租赁情况位置描述店内装修员工人数及平均工龄
1好护士醴陵店成立至今一直租赁于此处,未有迁移,店铺房屋租赁情况较稳定醴陵市湘东医院对面,客户群体集中店面门头均采用好护士统一门头,店内单独设有收银台及配有单独收银设备2人;平均工龄6年左右
2好护士株洲天元店株洲市中心医院对面,客户群体集中2人;平均工龄3年左右
3好护士株洲车站店株洲市中心,周边有妇幼保健院、火车站等,客户群体集中5人;平均工龄2年左右
4好护士株洲二店湖南省直中医院对面,客户群体集中2人;平均工龄2年左右
5好护士株洲人民路店湖南省直中医院对面,客户群体集中2人;平均工龄4年左右
6好护士东塘店湖南省中医附一旁,客户群体集中3人;平均工龄4年左右
7好护士宁乡店宁乡人民医院旁,客户群体集中2人;平均工龄3年左右

综上,转让价格定价具有公允性。【核查程序】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1、访谈门店实际经营者,了解出资门店转让前最近一期经营数据、门店转让价格及定价依据,了解门店转让费支付情况;

2、访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了解上述门店转让价格及定价依据,了解门店转让费支付情况;

3、获取发行人与上述门店实际运营负责人关于门店转让费与采购货款抵账事项所签订的相关协议。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已补充披露设立时张波、彭颖、李湘容出资门店转让前最近一期经营数据、转让价格和定价依据;发行人应向上述门店实际运营负责人支付的转让费款项115.00万元以抵减上述门店尚未向发行人支付的采购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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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形式完成支付。【补充披露】发行人于招股说明书(上会稿)“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2、偶发性关联交易”之“(4)门店转让及好护士加盟门店规范事项”中补充披露如下:

(4)门店转让及好护士加盟门店规范相关事项

截至2017年1月1日,发行人共拥有17家在运营加盟门店,其中10家为发行人关联方。该10家加盟门店中,除张超运营的好护士益阳店之外,其余9家由张波实际运营。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之“10、其他关联方”。另外7家加盟门店为分别为张波与李湘容实际运营。报告期内,16家加盟门店转让情况以及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分公司名称个体户名称个体户工商登记负责人实际运营负责人转让费是否关联方
1好护士湘雅分店长沙市开福区每文医疗器械经营部张超张波40.00
2好护士长沙县星沙店长沙县星沙八依医疗器械经营部张超张波20.00
3好护士邵阳宝庆店邵阳市大祥区好护士医疗器械专店张志明张波20.00
4好护士邵阳二店邵阳市大祥区好护士医疗器械经营店张志明张波20.00
5好护士第三分店长沙市芙蓉区可孚医疗器械经营部张超张波9.90
6好护士石门店石门县康裕嘉医疗器械经营部张超张波10.00
7好护士永州店永州市冷水滩区好护仕医疗器械经营部张超张波15.00
8好护士湘阴店湘阴县好护士医疗器械经营部张超张波9.00
9好护士岳阳店岳阳楼好护士医疗器械经营部左春风张波10.00
10好护士醴陵店醴陵市好护士医疗器械经营部聂亚力张波15.00
11好护士株洲天元店天元区好护士医疗器械经营部张波张波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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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分公司名称个体户名称个体户工商登记负责人实际运营负责人转让费是否关联方
12好护士株洲车站店芦淞区好护士壹部医疗器械经营部张波张波20.00
13好护士株洲二店芦淞区好护士贰部医疗器械经营部张波张波10.00
14好护士株洲人民路店芦淞区好护士医疗器械经营部张波张波10.00
15好护士东塘店长沙市雨花区康裕嘉医疗器械经营部彭颖张波40.00
16好护士宁乡店宁乡县玉潭镇好护仕医疗器械经营部李湘容李湘容10.00
合计---268.90-

2017年,公司启动上市工作计划,为规范运营,同时消除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好护士接受以公司关联方为工商登记负责人的个体工商户门店以及非关联方门店共计16家加盟门店转让并支付转让费,成立分公司形式的线下门店,原有个体工商户主体注销。上述转让费均为参考同期市场情况,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具备公允性。具体情况如下:

1)已转让门店转让前最近一期经营数据、转让价格和定价依据、定价公允性、款项支付情况及资金来源

2017年,以张志明、张超、左春风为工商登记负责人的个体工商户所运营的9家门店转让给发行人。同时,张波、李湘容运营的7家非关联方个体工商户加盟门店亦转让给发行人。

转让前该16家门店最近一年及一期经营数据、转让价格和定价依据、定价公允性、款项支付情况及资金来源情况如下。

①上述门店2016年及2017年1-3月经营数据

上述门店2016年及2017年1-3月经营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门店名称2017年1-3月销售金额2016年销售金额
1好护士邵阳一店约72.00约235.00
2好护士邵阳二店约25.00约100.00
3好护士星沙八依店约15.00约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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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门店名称2017年1-3月销售金额2016年销售金额
4好护士湘雅附一店约30.00约120.00
5好护士窑岭店约8.00约30.00
6好护士湘阴店约6.00约20.00
7好护士永州店约25.00约82.00
8好护士石门店约12.00约40.00
9好护士岳阳店约15.00约55.00
10好护士醴陵店约20.00约80.00
11好护士株洲天元店约20.00约78.00
12好护士株洲车站店约35.00约162.00
13好护士株洲二店约18.00约75.00
14好护士株洲人民路店约25.00约85.00
15好护士东塘店约52.00约220.00
16好护士宁乡店约18.00约60.00
合计约404.00约1,492.00

注:销售金额为含税数据,上述数据均为门店实际经营负责人提供,未经审计。

②上述门店转让价格、定价依据、定价公允性、款项支付情况及资金来源上述门店转让价格、定价依据、定价公允性、款项支付情况及资金来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门店名称转让费金额定价依据款项支 付情况资金 来源
1好护士邵阳一店20.00
已支付往来 抵账
2好护士邵阳二店20.00
3好护士星沙八依店20.00
4好护士湘雅附一店40.00
5好护士窑岭店9.90
6好护士湘阴店9.00
7好护士永州店15.00
8好护士石门店10.00
9好护士岳阳店10.00
10好护士醴陵店15.00
11好护士株洲天元店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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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门店名称转让费金额定价依据款项支 付情况资金 来源
12好护士株洲车站店20.00
13好护士株洲二店10.00
14好护士株洲人民路店10.00
15好护士东塘店40.00
16好护士宁乡店10.00
合计268.90---

发行人应向上述门店实际运营负责人支付的转让费款项268.90万元以抵减上述门店尚未向发行人支付的采购货款形式完成支付。发行人已与上述门店实际运营负责人就本事项签订协议。

上述门店转让价格系发行人依据市场价格,综合考虑门店转让前运营情况、门店位置、门店房屋租赁情况、现有装修情况及营业设备以及现有人员配备情况,经由双方协商确定。

上述16家门店转让价格合计268.90万元,整体金额较小,占上述门店2016年销售金额比重为18.02%。发行人对好护士自营门店运营经验数据进行测算,自营门店综合销售毛利率约为45.00%,综合费用率约为19.00%。从经营数据角度,上述门店转让费在发行人运营1年左右即可收回,具有较好的收益性。

门店所处位置是转让价格重要考虑因素之一,上述门店在各地市所处位置均位于医院附近,且房屋租赁亦具有稳定性,对于销售医疗器械产品的门店来讲,上述地理位置具有较大的优势。门店装修与使用设备方面,由于均为好护士加盟门店,门店装修均与好护士自营门店装修风格一致;人员配备方面,销售人员均较为了解产品,且工作状态保持稳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门店名称租赁情况位置描述店内装修员工人数及平均工龄
1好护士邵阳一店成立至今一直租赁于此处,未有迁移,店铺房屋租赁情况较稳定邵阳市中心医院对面,客户群体集中店面门头均采用好护士统一门头,店内单独设有收银台及配有单独收银设备3人;平均工龄4年左右
2好护士邵阳二店邵阳市中心医院对面,客户群体集中2人;平均工龄4年左右
3好护士窑岭店湘雅附二医院旁,客户群体集中2人;平均工龄5年左右
4好护士湘雅附一店湘雅附一医院旁,客户群体集中3人;平均工龄5年左右
5好护士星沙八依店星沙大道边八医院正对2人;平均工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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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门店名称租赁情况位置描述店内装修员工人数及平均工龄
面,客户群体集中年左右
6好护士湘阴店湘阴县人民医院出口处,客户群体集中1人;工龄2年
7好护士永州店冷水滩区中心医院对面,客户群体集中2人;平均工龄2年左右
8好护士石门店石门县人民医院旁,客户群体集中2人;平均工龄1年左右
9好护士岳阳店岳阳楼区人民医院卫生局门口,客户群体集中2人;平均工龄1年左右
10好护士醴陵店醴陵市湘东医院对面,客户群体集中2人;平均工龄6年左右
11好护士株洲天元店株洲市中心医院对面,客户群体集中2人;平均工龄3年左右
12好护士株洲车站店株洲市中心,周边有妇幼保健院、火车站等,客户群体集中5人;平均工龄2年左右
13好护士株洲二店湖南省直中医院对面,客户群体集中2人;平均工龄2年左右
14好护士株洲人民路店湖南省直中医院对面,客户群体集中2人;平均工龄4年左右
15好护士东塘店湖南省中医附一旁,客户群体集中3人;平均工龄4年左右
16好护士宁乡店宁乡人民医院旁,客户群体集中2人;平均工龄3年左右

综上所述,依据门店转让前经营情况、所处城市地段、位置、参照周边类似物业市场价格,参考现有装修及营业设备以及现有人员配备等多方面因素,上述门店转让定价具有公允性。

(二)结合张波、李湘容运营加盟门店注销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补充分析转让定价的公允性;

【情况说明】

上述门店转让价格系发行人依据市场价格,综合考虑门店转让前运营情况、门店位置、门店房屋租赁情况、现有装修情况及营业设备以及现有人员配备情况,经由双方协商确定。

1、门店转让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与现金流量

张波、李湘容所运营的合计16家门店均为好护士加盟门店,销售多品类家用医疗器械产品。门店运营期间,一方面通过发行人可以完成多品类产品的一站式采购;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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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好护士”为发行人多年来运营的重要的品牌之一,好护士通过线上运营卖场型旗舰店好护士医疗器械旗舰店,同时运营线下“好护士”零售门店,已经建立起来一定的品牌影响力,为其提供了品牌支撑。门店转让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较好。16家加盟门店门店转让给发行人前,财务状况方面,资产主要构成为门店装修、门店部分设备,此外,亦保留了房屋租约以及门店员工。现金流量方面,由于上述门店均为面向终端用户销售,销售与收款方面均为货款两讫方式,现金流量较为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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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张波、李湘容提供的数据,运营合计16家加盟门店注销前经营成果及转让价格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门店名称门店经营负责人销售金额采购金额房租、人工、日常费用等支出合计转让价格
2017年1-3月2016年2017年1-3月2016年2017年1-3月2016年
1好护士邵阳一店张波72.00235.0039.00160.008.0042.0020.00
2好护士邵阳二店张波25.00100.0015.0059.004.0020.0020.00
3好护士湘雅附一店张波38.00120.0018.0075.009.0036.0040.00
4好护士窑岭店张波8.0030.004.0020.002.0010.009.90
5好护士星沙八依店张波15.0050.004.0024.004.0018.0020.00
6好护士湘阴店张波6.0020.003.0010.002.008.009.00
7好护士永州店张波25.0082.0010.0040.006.0024.0015.00
8好护士石门店张波12.0040.005.0022.003.0015.0010.00
9好护士岳阳店张波15.0055.007.0024.006.0023.0010.00
10好护士醴陵店张波20.0080.0011.0040.005.0016.0040.00
11好护士株洲天元店张波20.0078.0011.0047.006.0018.0010.00
12好护士株洲车站店张波35.00162.0019.0075.009.0035.0020.00
13好护士株洲二店张波18.0075.007.0036.004.0016.0015.00
14好护士株洲人民路店张波25.0085.0014.0056.004.0017.0010.00
15好护士东塘店张波52.00220.0025.00105.0014.0050.0010.00
16好护士宁乡店李湘容18.0060.0010.0038.003.0013.0010.00
合计-404.001,492.00202.00831.0089.00361.00268.90

注:以上数据采购、销售及房租、人工、日常费用支出均为约数,均为含税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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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转让定价公允性分析

以张波、李湘容提供的上述门店2016年度经营数据测算,上述16家门店转让费用在运营1年之内可以收回,具有较好的收益性。具体测算情况如下:

2016年
销售毛利率销售费用率经营利润率注2转让费用率注1
44.30%24.20%20.11%18.02%

注:1、转让费用率=转让费/2016年销售金额

2、经营利润率=(销售金额-采购金额-房租、人工、日常费用等支出合计)/销售金额

综上所述,依据门店转让前经营情况、所处城市地段、位置、参照周边类似物业市场价格,参考现有装修及营业设备以及现有人员配备等多方面因素,同时结合张波、李湘容运营加盟门店注销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上述门店转让定价具有公允性。

【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1、访谈张波、李湘容,了解相关门店注销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了解相关门店转让定价公允性;

2、访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了解相关门店转让前财务状况,了解上述门店转让费定价公允性;

3、汇总并分析张波、李湘容所运营门店通过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银行卡所收取的销售款项金额,与张波、李湘容所提供的相关门店经营成果与现金流量数据进行对比;

4、获取发行人提供的2017年度上述门店供应商采购金额及当年采购总额明细表;

5、获取2017年发行人与上述门店房屋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协议、与上述门店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了解上述门店的房屋租金以及员工工资水平;获取2017年发行人运营上述门店费用支出明细表,了解上述门店运营过程中的费用支出水平;通过对发行人运营门店过程中房屋租金、人员工资及日常费用支出水平,与张波、李湘容所提供的门店注销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进行对比。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结合张波、李湘容运营加盟门店注销前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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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转让定价具有公允性。【补充披露】发行人于招股说明书(上会稿)“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2、偶发性关联交易”之“(4)门店转让及好护士加盟门店规范相关事项”之“1)已转让门店转让前最近一期经营数据、转让价格和定价依据、定价公允性、款项支付情况及资金来源”中补充披露如下:

以张波、李湘容提供的上述门店2016年度经营数据测算,上述16家门店转让费用在运营1年之内可以收回,具有较好的收益性。具体测算情况如下:

2016年
销售毛利率销售费用率经营利润率注2转让费用率注1
44.30%24.20%20.11%18.02%

注:1、转让费用率=转让费/2016年销售金额

2、经营利润率=(销售金额-采购金额-房租、人工、日常费用等支出合计)/销售金额

综上所述,依据门店转让前经营情况、所处城市地段、位置、参照周边类似物业市场价格,参考现有装修及营业设备以及现有人员配备等多方面因素,同时结合张波、李湘容运营加盟门店注销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上述门店转让定价具有公允性。

(三)发行人应收采购货款抵减转让费款项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于转让价款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情况说明】

发行人应收张波、李湘容运营的16家加盟门店销售货款为276.30万元,张波、李湘容将其运营的合计16家加盟门店门面及设施转让给发行人,应收取发行人的转让费

268.90万元。鉴于上述债权债务关系,张波及李湘容、湖南科源和好护士门店签订了三方债权债务抵冲协议,将发行人子公司好护士门店应支付张波及李湘容的门店转让款抵冲发行人子公司湖南科源应收取张波及李湘容的销售货款,发行人根据三方债权债务抵充协议进行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相关转让价款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1、好护士应付门店转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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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长期待摊费用-转让费 2,689,000.00贷:其他应付款-加盟门店 2,689,000.00

2、湖南科源应收加盟门店货款

(1)销售商品

借:应收账款-加盟门店 2,763,037.09贷:主营业务收入 2,361,570.16贷:应交税费-销项税 401,466.93

(2)加盟门店注销时

借:其他应收款-张波 2,643,727.65借:其他应收款-李湘容 119,309.44贷:应收账款-加盟门店 2,763,037.09

3、三方往来抵账

(1)湖南科源

借:其他应收款-好护士 2,689,000.00贷:其他应收款-张波 2,589,000.00

贷:其他应收款-李湘容 100,000.00

(2)好护士

借:其他应付款-加盟门店 2,689,000.00

贷:其他应付款-湖南科源 2,689,000.00

(3)湖南科源与张波、李湘容结清往来款项

借:货币资金 74,037.09

贷:其他应收款-张波 54,727.65贷:其他应收款-李湘容 19,309.44【核查程序】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1、复核湖南科源应收加盟门店销售货款的销售明细以及相关账务处理;

2、复核发行人收购16家加盟门店门面及设施,应付转让费的账务处理;

3、核查张波及李湘容、湖南科源和好护士门店签订的债权债务抵充协议,了解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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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业务基本情况,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4、复核相应的债权债务相抵冲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应收采购货款抵减转让费款项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相关转让价款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补充披露】发行人于招股说明书(上会稿)“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2、偶发性关联交易”之“(4)门店转让及好护士加盟门店规范相关事项”之“1)已转让门店转让前最近一期经营数据、转让价格和定价依据、定价公允性、款项支付情况及资金来源”中补充披露如下:

发行人根据三方债权债务抵充协议进行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相关转让价款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四)张波、李湘容的基本履历,与发行人的合作历程,发行人将加盟门店全部交由其实际经营的原因和商业合理性;

【情况说明】

1、张波、李湘容的基本履历

张波、李湘容2000年至今的基本履历,与发行人的合作历程情况如下所示:

姓名基本履历
张波2000年-2009年,医药连锁相关的自由职业; 2009年-2017年,从事个体经营,同时运营好护士加盟门店; 2017年至今,从事自由职业。
李湘容2001-2005年,湖南公共频道活动部工作; 2005年-2014年,任湖南高桥大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媒介部经理; 2014年至今,任湖南高桥大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广告事业部经理,负责高桥大市场广告位运营、商户户外广告管理等工作。

2、张波、李湘容与发行人的合作历程

好护士成立于2007年,专注于深耕家用医疗器械终端零售市场。在家用医疗器械市场规模快速发展背景下,好护士探索通过开设自营零售门店以及加盟门店以寻求快速发展。在成立初期,好护士整体经营规模较小,自营门店扩张速度受限;相较而言,加盟门店业务可以吸引较多看好行业前景的合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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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4日,好护士成立分公司运营的自营门店好护士第二分店,为好护士第一家分公司运营的直营门店;2008年10月16日,好护士实际控制人张敏以其个人名义出资注册个体工商户湖南好护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溁湾分店并运营好护士溁湾分店,为好护士第一家加盟门店。

2015年,好护士线上、线下业务规模同步扩张,销售区域扩展至全国范围,要求员工专注于公司业务发展,禁止内部员工开设好护士加盟门店,已开立的加盟店应进行妥善处置。

2017年,发行人启动上市工作计划,并引入相关中介机构协助相关规范工作,确立以可孚有限为上市主体,全面整合湖南科源、好护士等主体,消除同业竞争、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好护士加盟门店业务的规范方面,发行人不再开设加盟门店,经与张波、李湘容协商一致,张波及李湘容将其运营的合计16家加盟门店转让给发行人,好护士在原有门店基础上成立分公司进行运营,相应个体工商户主体办理工商注销。

(1)张波与发行人的合作历程

2009年,张波以其配偶聂亚力为工商登记负责人在株洲成立个体工商户醴陵市好护士医疗器械经营部并运营好护士醴陵店,为第二家好护士加盟门店。

2013年,张波在株洲成立天元区好护士医疗器械经营部和芦淞区好护士壹部医疗器械经营部两家个体工商户,并分别运营好护士株洲天元店和好护士株洲车站店。

2015年,基于加盟门店合作方张波在湖南省株洲市开设并运营好护士醴陵店、好护士株洲天元店、好护士株洲车站店3家门店的成功经验,同时由于好护士禁止公司员工运营加盟门店,好护士及部分加盟门店的负责人张志明、张超、左春风、彭颖与张波协商一致,将在运营的加盟门店合计9家一并转让给张波运营;同时,张波与好护士协商,在2016年新增开设3家加盟门店,其中石门县康裕嘉医疗器械经营部由张超注册成立,转交给张波实际运营。

2017年,发行人启动上市工作计划,与张波协商一致后,张波将其运营的15家好护士加盟门店转让给发行人,并注销相应个体工商户。

(2)李湘容与发行人的合作历程

2013年,李湘容看好家用医疗器械行业,与发行人协商一致,于2013年3月7日成立宁乡县玉潭镇好护仕医疗器械经营部并运营加盟门店好护士宁乡店。

2017年,发行人启动上市工作计划,与李湘容协商一致后,李湘容将好护士宁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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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转让给发行人,并注销宁乡县玉潭镇好护仕医疗器械经营部。

3、发行人将加盟门店交由其实际经营的原因和商业合理性

张波从事医药连锁及家用医疗器械相关工作多年,具备丰富的从业经验以及较强的运营能力,其开设并运营的好护士加盟门店历史经营情况良好;且张波与发行人自2009年正式开展加盟门店运营合作,截至2015年加盟好护士门店已长达6年之久,相互建立了较为深厚的信任关系。其2015年至2017年运营15家好护士加盟门店具有商业合理性。李湘容2005年起任职于湖南高桥大市场股份有限公司,负责高桥大市场媒体运营、广告管理等业务。湖南高桥大市场是全国第三大综合性市场,已经建立了医药流通园、酒水食品城、现代商贸城、农副产品城、茶叶茶具城、酒店用品城、文体用品城、服饰家纺城等八个大型专业市场和两大进出口双向贸易平台。李湘容基于多年在高桥大市场的任职经历,对流通行业较为了解,同时基于其对于家用医疗器械行业的看好,与发行人协商开设1家好护士加盟门店,具有商业合理性。

【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1、访谈张波、李湘容,了解其基本履历、与发行人的合作历程;

2、访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了解其将加盟门店交由张波、李湘容实际经营的原因和商业合理性;

3、访谈张志明、张超、左春风、彭颖,了解其将加盟门店交由张波运营的原因。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依据张波、李湘容的基本履历以及与发行人的合作历程,发行人将加盟门店全部交由其实际经营具备商业合理性。

【补充披露】

发行人于招股说明书(上会稿)“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2、偶发性关联交易”之“(4)门店转让及好护士加盟门店规范相关事项”中补充披露如下:

(4)门店转让及好护士加盟门店规范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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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发行人启动上市工作计划,并引入相关中介机构协助相关规范工作,确立以可孚有限为上市主体,全面整合湖南科源、好护士等主体,消除同业竞争、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好护士加盟门店业务的规范方面,发行人不再开设加盟门店,经与张波、李湘容协商一致,张波及李湘容将其运营的合计16家加盟门店转让给发行人,好护士在原有门店基础上成立分公司进行运营,相应个体工商户主体办理工商注销。

4)发行人加盟门店交由张波、李湘容运营的商业合理性

张波、李湘容2000年至今的基本履历,与发行人的合作历程情况如下所示:

姓名基本履历合作历程
张波2000年-2009年,医药连锁相关的自由职业; 2009年-2017年,从事个体经营,同时运营好护士加盟门店; 2017年至今,从事自由职业。2009年,张波以其配偶聂亚力为工商登记负责人在株洲成立个体工商户醴陵市好护士医疗器械经营部并运营好护士醴陵店,为第二家好护士加盟门店。 2013年,张波在株洲成立天元区好护士医疗器械经营部和芦淞区好护士壹部医疗器械经营部两家个体工商户,并分别运营好护士株洲天元店和好护士株洲车站店。 2015年,基于加盟门店合作方张波在湖南省株洲市开设并运营好护士醴陵店、好护士株洲天元店、好护士株洲车站店3家门店的成功经验,好护士及部分加盟门店的负责人张志明、张超、左春风、彭颖与张波协商一致,将在运营的加盟门店合计9家一并转让给张波运营;同时,张波与好护士协商,在2016年新增开设3家加盟门店,其中石门县康裕嘉医疗器械经营部由张超注册成立,转交给张波实际运营。 2017年,发行人启动上市工作计划,与张波协商一致后,张波将其运营的15家好护士加盟门店转让给发行人,并注销相应个体工商户。
李湘容2001-2005年,湖南公共频道活动部工作; 2005年-2014年,任湖南高桥大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媒介部经理; 2014年至今,任湖南高桥大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广告事业部经理,负责高桥大市场广告位运营、商户户外广告管理等工作。2013年,李湘容看好家用医疗器械行业,与发行人协商一致,于2013年3月7日成立宁乡县玉潭镇好护仕医疗器械经营部并运营加盟门店好护士宁乡店。 2017年,发行人启动上市工作计划,与李湘容协商一致后,李湘容将好护士宁乡店转让给发行人,并注销宁乡县玉潭镇好护仕医疗器械经营部。

张波从事医药连锁及家用医疗器械相关工作多年,具备丰富的从业经验以及较强的运营能力,其开设并运营的好护士加盟门店历史经营情况良好;且张波与发行人自2009年正式开展加盟门店运营合作,截至2015年加盟好护士门店已长达6年之久,相互建立了较为深厚的信任关系。其2015年至2017年运营15家好护士加盟门店具有商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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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李湘容2005年起任职于湖南高桥大市场股份有限公司,负责高桥大市场媒体运营、广告管理等业务。湖南高桥大市场是全国第三大综合性市场,已经建立了医药流通园、酒水食品城、现代商贸城、农副产品城、茶叶茶具城、酒店用品城、文体用品城、服饰家纺城等八个大型专业市场和两大进出口双向贸易平台。李湘容基于多年在高桥大市场的任职经历,对流通行业较为了解,同时基于其对于家用医疗器械行业的看好,与发行人协商开设1家好护士加盟门店,具有商业合理性。

(五)张波、李湘容目前任职情况和对外投资情况,所任职单位和对外投资企业是否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资金、业务往来。【情况说明】

1、张波、李湘容目前任职情况和对外投资情况

张波、李湘容目前任职情况和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目前任职情况对外投资
张波
李湘容湖南高桥大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广告事业部经理

2、李湘容目前所任职单位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关联关系或资金、业务往来情况

(1)李湘容所任职单位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湘容所任职单位湖南高桥大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李湘容所任职单位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业务与资金往来情况

李湘容所任职单位湖南高桥大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之间业务往来与资金往来主要为发行人主要经营及办公场所房屋租赁相关往来。

具体各期资金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9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实际支付的房租200.00632.00395.50353.20
商业门面及办公场地订金注1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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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1-9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合计2,200.00632.00395.50353.20

注:1、高桥大市场新建医药商业大厦,医药商业大厦位于发行人现租赁的医药流通园对面,定位更加高端,紧邻中非论坛大楼,地理位置优越,资源稀缺,发行人为了取得优先租赁权,支付租赁诚意金锁定拟租赁的核心位置及楼层并要求高桥大市场按照发行人规划进行布局和装修。除此之外,李湘容所任职单位湖南高桥大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其他业务与资金往来。上述业务往来均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业务往来,不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

具体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情况如下:

2017.1.1-2017.12.31
序号公司名称坐落地址(高桥市场)注1面积(㎡)租金(万元)押金(万元)
1湖南科源高桥市场1栋1-3楼4,680.00343.33100.00
高桥市场6栋1-2楼2,904.00
2好护士高桥市场12栋3楼1,002.0036.00
高桥市场6栋3楼1号652.00
3可孚医疗高桥市场6栋3楼2号800.0030.00
4可孚用品高桥市场2栋1-3楼720.0018.00
5湖南雅健高桥市场新1栋2号596.0013.50
合 计-11,354.00440.83100.00
2018.1.1-2018.6.30
序号公司名称坐落地址(高桥市场)面积(㎡)租金(万元)押金(万元)
1湖南科源高桥市场1栋1-3楼4,680.00175.00100.00
高桥市场6栋1-2楼2,904.00
2好护士高桥市场12栋3楼1,002.0020.00
高桥市场6栋3楼1号652.00
3可孚医疗高桥市场6栋3楼2号800.0016.67
4可孚用品高桥市场2栋1-3楼720.0010.00
5湖南雅健高桥市场新1栋2号596.007.50
合 计-11,354.00229.17100.00
2018.7.1-2018.12.31
序号公司名称坐落地址(高桥市场)面积(㎡)租金(万元)押金(万元)
1湖南科源高桥市场1栋1-3楼4,680.00126.5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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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桥市场6栋1楼1,452.00
高桥市场2栋3楼240.00
2湖南健耳高桥市场1栋1楼200.004.15
3好护士高桥市场6栋3楼2号800.0048.95
高桥市场6栋3楼1号B600.00
高桥市场12栋3楼1,002.00
4可孚医疗高桥市场6栋2楼1,452.0029.87
5械字号电子商务高桥市场6栋3楼1号A52.001.24
6可孚用品高桥市场2栋2楼240.004.98
7长沙健诺高桥市场2栋1楼240.004.98
8湖南雅健高桥市场新1栋2号A296.002.49
合 计-11,054.00223.18100.00
2019.1.1-2019.12.31
序号公司名称坐落地址(高桥市场)面积(㎡)租金(万元)押金(万元)
1湖南科源高桥市场1栋1-3楼4,680.00253.82100.00
高桥市场6栋1楼1,452.00
高桥市场2栋3楼240.00
2湖南健耳高桥市场1栋1楼200.008.34
3好护士高桥市场6栋3楼2号800.0098.08
高桥市场6栋3楼1号B600.00
高桥市场12栋3楼1,002.00
4可孚医疗高桥市场6栋2楼1,452.0059.96
5械字号电子商务高桥市场6栋3楼1号A52.002.57
6可孚用品高桥市场2栋2楼240.0010.01
7长沙健诺高桥市场2栋1楼240.0010.01
8湖南雅健高桥市场新1栋2号A296.003.55
合 计-11,054.00446.34100.00
2020.1.1-2020.9.30
序号公司名称坐落地址(高桥市场)面积(㎡)租金(万元)押金(万元)
1湖南科源高桥市场1栋1楼1号1,252.00228.75100.00
高桥市场1栋2楼1,452.00
高桥市场1栋3楼1,7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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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桥市场6栋1楼1,452.00
高桥市场2栋3楼240.00
2湖南健耳高桥分公司高桥市场1栋1楼200.007.50
3好护士高桥市场6楼3楼2号800.0088.50
高桥市场6栋3楼1号B600.00
高桥市场12栋3楼1,002.00
4可孚医疗高桥市场1栋2楼1,452.0054.00
5械字号电子商务高桥市场6栋3楼1号A52.002.25
6可孚用品高桥市场2栋2楼1号240.009.00
7长沙健诺高桥市场2栋1楼240.009.00
8湖南雅健高桥市场1栋1楼3号296.004.50
合 计-11,054.00403.50100.00

注:1、其中高桥市场1栋共4680平米系从2017年2月1日开始承租。

【核查程序】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1、访谈张波、李湘容,了解目前任职情况与对外投资情况,了解其所任职单位以及对外投资企业是否与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资金、业务往来;

2、访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了解发行人与张波、李湘容所任职与对外投资企业之间的业务与资金往来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3、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对其张波、李湘容任职情况以及对外投资企业进行查询;

4、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银行流水、财务账务处理,了解与张波、李湘容所任职与对外投资企业之间的业务与资金往来情况;

5、获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所提供的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的个人银行账户流水,查阅与张波、李湘容目前任职或对外投资企业之间是否存在资金往来。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张波目前无任职单位以及对外投资企业;李湘容目前任职于湖南高桥大市场,无对外投资企业;李湘容目前所任职单位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2017年至今与发行人之间存在房屋租赁以及与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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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租赁相关的业务往来及资金往来,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业务往来及资金往来。【补充披露】发行人于招股说明书(上会稿)“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2、偶发性关联交易”之“(4)门店转让及好护士加盟门店规范相关事项”之“5)张波、李湘容目前任职及对外投资情况,以及其所任职单位和对外投资企业与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资金与业务往来”中补充披露如下:

5)张波、李湘容目前任职及对外投资情况,以及其所任职单位和对外投资企业与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资金与业务往来张波、李湘容目前任职情况和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目前任职情况对外投资
张波
李湘容湖南高桥大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广告事业部经理

李湘容所任职单位湖南高桥大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湘容所任职单位湖南高桥大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之间业务往来与资金往来主要为发行人主要经营及办公场所房屋租赁相关往来。

具体资金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9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实际支出的房租200.00632.00395.50353.20
商业门面及办公场地订金注12,000.00---
合计2,200.00632.00395.50353.20

注:1、高桥大市场新建医药商业大厦,医药商业大厦位于正在发行人现租赁的医药流通园对面,定位更加高端,紧邻中非论坛大楼,地理位置优越,资源稀缺,发行人为了取得优先租赁权,支付订金锁定租赁楼层并要求高桥大市场按照发行人规划进行布局和装修。

除此之外,李湘容所任职单位湖南高桥大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其他业务与资金往来。上述业务往来均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业务往来,不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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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关联交易

2017年9月,发行人向宁波怀格增资,宁波怀格现持有发行人6.75%股份。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宁波怀格关联方。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采购金额为499.78万元、669.99万元、765.44万元、

547.48万元,销售金额为0.64万元、174.20万元、360.11万元、189.82万元,此外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上海康德莱还存在信托担保及信托份额转让。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

(1)发行人与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合作背景、订单获取方式,既向其销售商品,又向其采购商品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销售、采购产品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市场价格、无关联第三方购销价格分析相关交易的定价公允性,是否存在成本、费用混同的情形;

(2)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湖南科源与杭州信托合作关系提供保证担保的原因,是否收取担保费或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3)发行人将其持有的杭州信托发行的500万份信托份额以人民币520.42万元价格转让给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交易背景、基础资产情况、定价公允性,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4)宁波怀格、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与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资金业务往来、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根据《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关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发表明确意见,说明核查过程、核查范围、核查依据。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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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与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合作背景、订单获取方式,既向其销售商品,又向其采购商品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销售、采购产品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市场价格、无关联第三方购销价格分析相关交易的定价公允性,是否存在成本、费用混同的情形【情况说明与补充披露】

一、发行人与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合作背景、订单获取方式,既向其销售商品,又向其采购商品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销售、采购产品的具体情况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的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之“(二)发行人的客户情况”之“3、报告期内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情形”补充披露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3987.SH)及其子公司温州康德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湖南康德莱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康德莱国际商贸有限公司、南昌康德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康德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自贡康德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合计简称“康德莱”)之间存在购销交易,公司的订单获取方式为商业谈判。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康德莱的具体购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时间采购金额采购内容销售金额销售内容
2020年度1,207.56KDL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KDL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KDL一次性使用胰岛素笔配套用针313.18英科手套、中红普林手套、健鹏医用棉签、稳健医用棉签、艾科·灵睿血糖试纸
2019年度765.44KDL一次性使用无菌胰岛素注射器、KDL一次性使用胰岛素笔配套用针、KDL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KDL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360.11健鹏医用棉签、汉宛75%医用酒精、可孚出诊箱、加倍佳橡皮膏、可孚玻璃体温计
2018年度669.98KDL一次性使用胰岛素笔配套用针、KDL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康复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带针、康复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174.20汉宛75%医用酒精、加倍佳橡皮膏、稳健医用棉签、艾科·灵睿血糖试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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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莱与公司合作时间较长,是国内医用穿刺器械领域的龙头企业,拥有医用穿刺器械完整产业链。鉴于双方之间的产品存在差异,公司基于市场需求和经营需要主要从康德莱采购其生产的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一次性使用胰岛素注射器、一次性使用胰岛素笔配套用针等输注类产品,同时康德莱旗下湖南康德莱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康德莱国际商贸有限公司等主要业务为医疗器械销售,基于经营需求从发行人采购医用棉签、手套、医用酒精、出诊箱等产品。发行人与康德莱基于自身需求相互采购的情形,主要系双方在业务开拓过程中存在自身无法全部满足用户需求的情况,从而出现交叉购买情形,有利于实现高效的资源配置,符合商业逻辑。发行人对康德莱的采购和销售产品不同且均与双方主营业务相关,属于自发的正常商业行为,具有真实的商业背景和商业合理性。”

二、结合市场价格、无关联第三方购销价格分析相关交易的定价公允性,是否存在成本、费用混同的情形

发行人和康德莱购销业务的定价依据均为双方根据产品规格、市场价格、交易量等综合信息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1、采购方面,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康德莱的采购金额分别为669.98万元、765.44万元、1,207.56万元,采购的产品为主要为“KDL”输注类产品,此类产品发行人除了采购“KDL”外,同时采购“BD”和“湘江”等品牌产品,价格对比情况如下:

期间产品型号康德莱单价(元)同型号其他品牌其他品牌单价(元)价格差异率
2020年度一次性使用胰岛素笔配套用针2.78BD8.36-66.75%
2019年度一次性使用胰岛素笔配套用针3.06BD8.36-63.39%
2018年度一次性使用胰岛素笔配套用针3.01BD8.15-63.07%
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带针0.45湘江0.442.27%

2018年,发行人从康德莱采购的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带针为“康复”品牌,其采购单价与发行人采购的“湘江”品牌的单价差别不大,主要是两个品牌定位和定价接近。报告期内,发行人从康德莱采购的一次性使用胰岛素笔配套用针为“KDL”,其采购单价与“BD”品牌的单价差异率超过60%,主要是“BD”为国际知名品牌,其定位相对高端,“KDL”和“BD”品牌之间存在定位和价格差异,因此其价格相对较高。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KDL”产品的供应商只有康德莱,根据康德莱的确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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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莱向发行人及同类型企业的销售价格对比情况如下:

期间采购产品采购额(万元)采购单价(元)康德莱销售给同类型企业的单价(元)价格差异率
2020年度KDL一次性使用胰岛素笔配套用针470.992.782.99-6.98%
KDL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184.530.550.55-1.15%
KDL一次性使用无菌胰岛素注射器51.920.420.46-8.61%
KDL一次性使用无菌牙科注射针23.320.110.111.14%
KDL一次性使用配药用注射针17.10.110.110.28%
KDL一次性使用旋塞阀11.371.951.940.51%
KDL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11.220.220.220.11%
2019年度KDL一次性使用胰岛素笔配套用针301.003.063.85-20.66%
KDL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127.540.510.52-1.55%
KDL一次性使用无菌胰岛素注射器18.620.390.45-12.41%
2018年度KDL一次性使用胰岛素笔配套用针324.103.013.33-9.61%
KDL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37.170.860.87-1.09%
康复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带针23.180.450.46-3.70%
KDL一次性使用无菌胰岛素注射器16.430.430.3910.04%
KDL一次性使用加药注射器带针11.320.400.42-3.42%
康复一次性使用配药注射器带针9.800.260.252.41%

整体上,发行人向康德莱采购“KDL”的单价略低于康德莱销售给同类型企业的价格,主要是公司与康德莱合作时间较长,合作中双方均保持良好的商业信誉,因此康德莱给予公司相对优惠的价格。2019年康德莱销售给发行人的KDL一次性使用胰岛素笔配套用针的单价,低于康德莱销售给同类型企业单价20.66%,主要是由于当年康德莱销售给同类型企业的销售单价相对较高,而向发行人供货价格保持稳定。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康德莱采购KDL一次性使用胰岛素笔配套用针的采购单价分别为3.01元、3.06元、2.78元,未发生较大变动。发行人向康德莱的采购金额占发行人的采购总额的比例,及占康德莱的销售收入比例均较小,对发行人不构成重大影响。

2、销售方面,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康德莱的销售金额分别为174.20万元、360.11万元、313.18万元,康德莱为发行人线下公司类客户,故用发行人向连锁药房渠道客户的销售单价来对比价格公允性,具体情况如下:

期间销售产品销售康德莱金额(万元)销售单价(元)连锁药房单价(元)价格差异率
2020年度英科医用PVC检查手套48.3916.0521.82-26.44%
可孚铝合金出诊箱26.2643.7339.89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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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销售产品销售康德莱金额(万元)销售单价(元)连锁药房单价(元)价格差异率
稳健医用棉签(普通级)21.270.720.83-13.01%
可孚玻璃体温计17.772.683.2-16.25%
健鹏医用棉签12.264.695.44-13.83%
艾科·灵睿血糖单人份测试条9.1932.9532.361.81%
稳健医用棉签(灭菌级)6.660.990.918.7%
英华融泰雾化吸入器4.396.66.92-4.62%
可孚红外线体温计4.15244.56216.1813.13%
加倍佳透气胶带(纸胶带)4.072.823.13-9.72%
治宇一次性使用配药用注射器3.050.320.37-13.49%
加倍佳橡皮膏2.653.974.69-15.29%
健鹏医用绷带2.567.338.96-18.24%
稳健接触性创面敷贴(灭菌级)2.511.331.37-2.95%
可孚阴道冲洗器2.450.360.4-9.72%
稳健医用纱布片(灭菌级)2.441.361.342.13%
康祝真空拔罐器2.4223.9425.91-7.58%
朝伊康一次性使用无菌阴道扩张器2.230.360.41-11.19%
新优锐一次性使用注射笔针头2.128.9310.63-15.98%
2019年度艾科·灵睿血糖单人份测试条8.7132.0432.34-0.93%
福通自动持续正压呼吸机治疗仪10.121,487.831433.163.81%
汉宛75%医用酒精22.092.532.98-15.10%
汉宛络合碘2.572.803.04-7.89%
加倍佳透气胶带(纸胶带)6.992.803.08-9.09%
加倍佳橡皮膏26cm7.4511.7211.42.81%
加倍佳橡皮膏1cm2.783.944.54-13.22%
健鹏医用绷带4.177.308.79-16.95%
健鹏医用棉签20.234.665.11-8.81%
康祝真空拔罐器3.4923.8525.6-6.84%
可孚红外线体温计2.2085.3684.041.57%
可孚舒悦电动轮椅(12AH)3.972,087.201996.544.54%
可孚舒悦轮椅车3.90600.51609.1-1.41%
可孚舒悦手动轮椅车3.70271.73274.03-0.84%
可孚坐厕椅3.4580.1385.97-6.79%
欧姆龙血压计6.55263.06290.79-9.54%
平安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带针2.600.490.58-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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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销售产品销售康德莱金额(万元)销售单价(元)连锁药房单价(元)价格差异率
稳健医用防护口罩(灭菌级)5.132.192.21-0.90%
稳健医用棉签(灭菌级)42.890.710.710.00%
稳健医用棉签(普通级)41.090.610.65-6.15%
新优锐一次性使用注射笔用针头(BD)10.7827.8630.24-7.87%
鱼跃玻璃体温计(三角形棒式)2.302.522.481.61%
鱼跃台式血压计2.7160.6162.79-3.47%
鱼跃制氧机14.141,812.791707.416.17%
治宇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带针14.960.460.460.00%
2018年度艾大夫三年陈温灸二级纯艾条1.474.324.76-9.24%
艾科·灵睿血糖单人份测试条6.4833.2531.794.59%
朝伊康医用阴道冲洗器1.740.280.3-6.67%
汉宛75%医用酒精15.121.571.541.95%
汉宛络合碘4.381.151.0311.65%
恒生一次性使用医用橡胶检查手套2.220.560.6-6.67%
加倍佳透气胶带(纸胶带)3.362.752.97-7.41%
加倍佳橡皮膏9.798.137.932.52%
健鹏一次性使用口罩2.180.890.9-1.11%
健鹏医用纱布敷料1.280.700.70.00%
精卫医用透气胶带(PE)3.190.850.7414.86%
康祝真空拔罐器1.2023.3124.98-6.69%
可孚玻璃体温计2.611.891.96-3.57%
平安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带针14.390.490.490.00%
平安一次性使用无菌溶药器带针2.900.350.350.00%
平安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10.440.190.2-5.00%
稳健接触性创面敷贴(灭菌级)1.221.101.35-18.52%
稳健医用棉签(灭菌级)5.990.650.68-4.41%
稳健医用棉签(普通级)5.670.590.61-3.28%
湘江一次性使用输液器1.510.470.462.17%
新优锐一次性使用注射笔用针头(BD)3.1730.1730.25-0.26%
英华融泰雾化吸入器2.346.867.22-4.99%
优锐一次性使用注射笔用针头(BD)1.429.3310.29-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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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销售产品销售康德莱金额(万元)销售单价(元)连锁药房单价(元)价格差异率
鱼跃台式血压计1.6859.6161.51-3.09%

整体上,公司向康德莱销售的产品价格略低于向连锁药房渠道客户的价格,主要是双方合作时间较长,合作情况良好,发行人给予其相对优惠的价格。公司向康德莱销售的产品品牌和型号较多,单个产品销售的金额较小,价格差异的影响较小,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市场价格对比方面,由于发行人销售给康德莱的产品品牌和型号较多,该类型产品缺乏类似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集中公开市场报价,通过查阅公开信息,仅搜索到中红医疗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中红普林一次性PVC检查手套具有可比性,其销售价格为13.36元,与发行人销售给康德莱的价格12.39元无明显差异。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康德莱之间的采购和销售价格均略低于双方销售给同类型企业的价格,主要是公司与康德莱合作时间较长,合作中双方均保持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合作稳定性,因此双方均给予对方相对优惠的价格,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康德莱的采购和销售金额占比较低,双方根据产品规格、市场价格、交易量等综合信息双方协商确定价格,通过对比市场价格、无关联第三方购销价格,发行人向康德莱的采购价格和销售价格具有公允性。除上述购销业务和已披露情形外,康德莱与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之间不存在资金业务往来、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此外,经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银行流水,不存在与康德莱购销业务以外的异常资金往来;核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资金部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报告期内的银行流水,不存在与康德莱之间存在异常资金往来;访谈康德莱相关负责人,确认其不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分摊费用的情形。因此,发行人与康德莱之间不存在相互为对方承担成本、分摊费用的情形,亦不存在成本费用混同的情形。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的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之“(二)发行人的客户情况”之“3、报告期内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情形”补充披露如下:

“公司与康德莱的交易根据产品规格、市场价格、交易量等综合信息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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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康德莱之间的采购和销售价格均略低于双方销售给同类型企业的价格,主要是公司与康德莱合作时间较长,合作中双方均保持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合作稳定性,因此双方均给予对方相对优惠的价格,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不存在相互为对方承担成本、分摊费用的情形,亦不存在成本、费用混同的情形。”【核查程序】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公开网络查询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工商信息,了解其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查阅康德莱(603987.SH)的公告文件,了解康德莱的主营业务及产品情况;

3、走访康德莱相关业务往来单位,了解其与发行人的业务往来及关联关系,了解是否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分摊费用的情形;

4、访谈发行人采购负责人,了解其与康德莱之间的采购业务情况;

5、访谈发行人线下销售负责人,了解其与康德莱之间的销售业务情况;

6、获取发行人采购明细表和销售明细表,统计发行人与康德莱之间的采购和销售金额及产品情况,分析发行人向康德莱采购和销售价格的公允性;

7、查阅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资金部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报告期内的银行流水,核查是否与康德莱存在异常资金往来。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与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既向其销售商品,又向其采购商品的交易与双方主营业务相关,属于自发的正常商业行为,具有真实的商业背景和商业合理性,相关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相互为对方承担成本、分摊费用的情形,亦不存在成本、费用混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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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湖南科源与杭州信托合作关系提供保证担保的原因,是否收取担保费或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情况说明】

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德莱控股”)为湖南科源与杭州信托合作关系提供保证担保的原因为:

为拓展融资渠道,经康德莱控股推荐,2018年6月,湖南科源拟参与杭州信托发行的杭工信·共赢1号医疗供应链金融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并与杭州信托签署了《合作协议》《资产买卖协议》,约定湖南科源及其适格子公司以应收账款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杭州信托进行融资,杭州信托作为信托计划的受托人以信托资金受让湖南科源的基础资产。该信托计划发行的信托单位分为优先级单位和普通级单位,其中优先级信托单位优先收取本金及基础收益,普通级信托单位在优先级单位后收取本金及基础收益,如有剩余,由普通级信托单位取得超额收益。

康德莱控股本身为杭工信·共赢1号医疗供应链金融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普通级单位认购人,其在优先级单位认购人后享受收益,具有劣后性质,享受高收益承担高风险。根据杭州信托设置的信托方案,湖南科源与杭州信托之间的合作需第三方提供担保,康德莱控股作为信托计划的普通级单位认购人及投资顾问,看好湖南科源与杭州信托之间的合作,认为其风险较小,遂同意与发行人、张敏、聂娟一起共同为湖南科源提供保证担保,且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敏、聂娟向康德莱控股提供了反担保。

康德莱控股为湖南科源与杭州信托合作关系提供保证担保,由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敏、聂娟提供反担保,未收取担保费且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访谈康德莱控股相关负责人,了解康德莱控股为湖南科源与杭州信托合作关系提供保证担保的原因;

2、查阅了康德莱控股提供担保的合同,核查是否收取担保费用;取得了康德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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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发行人关于是否收取担保费用及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的确认;查阅了发行人的费用明细,核查发行人是否向康德莱控股支付担保费用。【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认为,康德莱控股为湖南科源与杭州信托合作关系提供保证担保具有合理性,未收取担保费,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补充披露】发行人于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情况”之“3、宁波怀格”之“(3)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宁波怀格、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合作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该信托计划发行的信托单位分为优先级单位和普通级单位,其中优先级信托单位优先收取本金及基础收益,普通级信托单位在优先级单位后收取本金及基础收益,如有剩余,由普通级信托单位取得超额收益。

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身为杭工信·共赢1号医疗供应链金融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普通级单位认购人,其在优先级单位认购人后享受收益,具有劣后性质,享受高收益承担高风险。根据杭州信托设置的信托方案,湖南科源与杭州信托之间的合作需第三方提供担保,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信托计划的普通级单位认购人及投资顾问,看好湖南科源与杭州信托之间的合作,认为其风险较小,遂同意与发行人、张敏、聂娟一起共同为湖南科源提供保证担保,且张敏、聂娟向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此次担保未收取担保费且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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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将其持有的杭州信托发行的500万份信托份额以人民币520.42万元价格转让给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交易背景、基础资产情况、定价公允性,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情况说明】

1、交易背景

2018年10月,湖南科源向杭州信托申请第三笔信托资金时,信托计划尚有500万元普通级单位份额未认购完毕,杭州信托暂无法向湖南科源提供融资款项,为保证湖南科源快速获得融资款项,杭州信托建议由湖南科源母公司即发行人作为普通级单位认购人认购杭工信·共赢1号医疗供应链金融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剩余份额。为此,发行人认购了杭州信托发行的杭工信·共赢1号医疗供应链金融集合资金信托计划500万份普通级单位信托份额。

2018年末至2019年7月,发行人为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通过股权融资获得2.4亿元资金,同时,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扩大,银行授信规模扩大,故湖南科源赎回了相应的基础资产,并与杭州信托终止了《合作协议》《资产买卖协议》。鉴于此,发行人作为普通级单位认购人继续持有杭工信·共赢1号医疗供应链金融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无必要,遂拟将其持有的500万份信托份额转让后退出。

因发行人持有的信托份额未到期,临时寻找其他合格受让人时间较长,且相关受让人还需经过信托计划受托人杭州信托的资格审查,程序较为复杂,而康德莱控股本身作为杭工信·共赢1号医疗供应链金融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普通级单位认购人,属于信托计划规定合格投资者并已经过杭州信托的资格审核,且其本身有意愿受让,故在受托人杭州信托的鉴证下,发行人将其持有的500万份信托份额转让给了康德莱控股。

2、基础资产情况

根据杭州信托提供的《杭工信·共赢1号医疗供应链金融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该信托计划的基础资产为医疗相关行业因交易行为而产生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存货等各类资产以及以该等资产作为抵质押物而形成的投融资合作资产。发行人转让该信托计划份额时,湖南科源的基础资产已全部赎回,其余基础资产为其他医疗相关企业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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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账款等。

3、定价依据

根据《信托合同》约定,单位基础收益=单位本金*基础收益率*存续天数/365天,综合考虑普通级信托单位的基础收益率及可能的超额收益并参考优先级信托单位的基础收益率(7.1%),协商确定本次转让基础收益率为年化收益率7%,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天、万元

本金计息开始日计息结束日计息天数年化收益率收益转让定价
5002019/1/192019/8/192137.00%20.42520.42

注:2019年1月21日,公司收到杭州信托支付的该普通级信托份额2018年10月26日至2019年1月18日期间的利息93,053.72元,故上述计息开始日为2019年1月19日。

根据杭工信·共赢1号医疗供应链金融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约定,普通级信托单位首个赎回基准日前(含)基础收益率为6%/年。本次信托份额转让收益率高于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基准年利率及普通级信托单位的基础收益率6%,定价依据《信托合同》约定及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具有公允性。

4、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发行人将收到的500万份信托份额的转让价款和500万份信托份额的账面成本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520.42万元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信托本金 500万元贷:投资收益 20.42万元

发行人将其持有的杭州信托发行的500万份信托份额以人民币520.42万元价格转让给康德莱控股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访谈了发行人财务负责人,了解发行人转让信托财产份额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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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查阅了杭州信托提供的《杭工信·共赢1号医疗供应链金融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了解基础资产的情况;

3、访谈了发行人财务负责人、康德莱控股负责人,了解信托财产份额转让的定价依据;

4、查阅了发行人500万份信托份额的转让合同及银行收款凭证,访谈了发行人财务负责人,了解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将其持有的杭州信托发行的500万份信托份额以人民币520.42万元价格转让给康德莱控股的交易背景合理、定价公允,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补充披露】

发行人于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情况”之“2、宁波怀格”之“(3)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宁波怀格、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合作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②2018年10月,湖南科源向杭州信托申请第三笔信托资金时,信托计划尚有500万元普通级单位份额未认购完毕,杭州信托暂无法向湖南科源提供融资款项,为保证湖南科源快速获得融资款项,杭州信托建议由湖南科源母公司即发行人作为普通级单位认购人认购杭工信·共赢1号医疗供应链金融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剩余份额,为此,发行人以500万元参与认购了杭州信托发行的上述杭工信·共赢1号医疗供应链金融集合资金信托计划500万份普通级信托单位。

2018年末至2019年7月,发行人为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通过股权融资获得2.4亿元资金,同时,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扩大,银行授信规模扩大,故湖南科源赎回了相应的基础资产。该信托计划的基础资产为医疗相关行业因交易行为而产生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存货等各类资产以及以该等资产作为抵质押物而形成的投融资合作资产。2019年8月,发行人拟退出上述信托计划,便与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信托计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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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认购方)签署了《信托受益权/信托单位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发行人将其持有的杭州信托发行的500万份杭工信·共赢1号医疗供应链金融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普通级信托单位以人民币520.42万元价格转让给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并由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继该信托单位相关的所有权利、义务及投资风险,根据双方确认,该价格为参考普通级信托单位实时收益确定,定价公允,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四)宁波怀格、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与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资金业务往来、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情况说明】宁波怀格、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之间关系情况如下:

1、宁波怀格、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1)宁波怀格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① 发行人董事方圣石为宁波怀格普通合伙人宁波怀格健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并持有宁波怀格健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的份额;同时,方圣石为宁波怀格普通合伙人宁波怀格健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委派代表;

② 发行人董事方圣石现任宁波怀格普通合伙人宁波怀格健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的企业宁波怀格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怀格及宁波怀格健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股公司上海百试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2)康德莱控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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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康德莱控股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成都科泓的参股股东,康德莱控股持有成都科泓10%股权;

② 发行人股东宁波怀格的有限合伙人珠海康德莱医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康德莱控股的控股子公司;

③ 发行人董事方圣石现担任康德莱控股二级控股子公司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HK01501)的非执行董事。

除上述关系外,宁波怀格、康德莱控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2、宁波怀格、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资金业务往来、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注:上述黄色框线公司非发行人关联方,但与发行人之间存在交易。

(1)宁波怀格与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资金业务往来、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①发行人主要供应商康德莱(SH603987)及其子公司与宁波怀格有限合伙人珠海康德莱医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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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宁波怀格现持有发行人供应商吉芮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16.27%股权。

(2)康德莱控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资金业务往来、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康德莱控股下属控股子公司温州康德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湖南康德莱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康德莱国际商贸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客户;康德莱控股下属控股子公司南昌康德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温州康德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湖南康德莱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康德莱(SH603987)为发行人供应商。

除上述已披露情形外,宁波怀格、康德莱控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之间不存在资金业务往来、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取得了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填写的调查表,提供的银行流水,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销售、采购明细,宁波怀格、康德莱控股填写的调查表,访谈了康德莱控股相关负责人,查阅了宁波怀格、康德莱控股工商公示信息,核查宁波怀格、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之间关系情况;

2、取得了宁波怀格、康德莱控股的调查表及出具的确认,核查是否与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之间存在资金业务往来、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3、检索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的工商信息资料,核查是否与宁波怀格、康德莱控股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认为,除已披露的情形外,宁波怀格、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与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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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资金业务往来、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补充披露】发行人于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情况”之“2、宁波怀格”之“(4)报告期内宁波怀格、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之间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中补充披露如下:

“(4)报告期内宁波怀格、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之间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1)发行人董事方圣石为宁波怀格普通合伙人宁波怀格健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并持有宁波怀格健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的份额;同时,方圣石为宁波怀格普通合伙人宁波怀格健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委派代表。

发行人董事方圣石现任宁波怀格普通合伙人宁波怀格健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的企业宁波怀格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怀格及宁波怀格健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股公司上海百试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HK01501)的非执行董事。

2)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成都科泓的参股股东,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成都科泓10%股权。

3)发行人股东宁波怀格的有限合伙人珠海康德莱医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为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4)康德莱控股下属控股子公司温州康德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湖南康德莱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康德莱国际商贸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客户;康德莱控股下属控股子公司南昌康德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温州康德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湖南康德莱医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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械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康德莱(SH603987)为发行人供应商。

5)宁波怀格现持有发行人供应商吉芮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16.27%股权。除上述关系外,宁波怀格、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与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之间不存在资金业务往来、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五)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根据《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关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发表明确意见

【情况说明】

根据《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问题16关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就发行人、宁波怀格、康德莱控股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系及交易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有关关联方认定的规定如下:

法律法规名称关于关联方认定的规定
《公司法》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四条下列各方构成企业的关联方: (一)该企业的母公司。 (二)该企业的子公司。 (三)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四)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五)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六)该企业的合营企业。 (七)该企业的联营企业。 (八)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主要投资者个人,是指能够控制,共同控制一个企业或者对一个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个人投资者。 (九)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力并负责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与主要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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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名称关于关联方认定的规定
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 (十)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1.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 2.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3.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4.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 5.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 6.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1.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上述第1、2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5.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 6.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本规则第7.2.5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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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名称关于关联方认定的规定
7.2.4上市公司与本规则第7.2.3条第二项所列法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而形成第7.2.3条第二项所述情形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该法人的董事长、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属于本规则第7.2.5条第二项所列情形者除外。 7.2.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7.2.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自然人,视同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一)因与上市公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者作出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者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本规则第7.2.3条或者第7.2.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7.2.3条或者第7.2.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宁波怀格现持有发行人6.75%的股份,属于上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为发行人的关联方,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披露。康德莱控股为发行人二级控股子公司成都科源的参股股东,康德莱控股控制的公司珠海康德莱医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宁波怀格的有限合伙人,不属于上述《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认定为关联方的情形,不属于发行人的关联方。发行人董事方圣石现担康德莱控股控制的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HK01501)的非执行董事,属于上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发行人的关联方,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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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莱控股的其他关联方不属于上述《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认定为关联方的情形,不属于发行人的关联方。据此,宁波怀格、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HK01501)为发行人的关联方,康德莱控股及其除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HK01501)外的其他关联方不属于发行人关联方,发行人已按《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认定并披露关联方。

2、发行人与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其交易有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

如本题回复“(一)发行人与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合作背景、订单获取方式,既向其销售商品,又向其采购商品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销售、采购产品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市场价格、无关联第三方购销价格分析相关交易的定价公允性,是否存在成本、费用混同的情形”所述,发行人与康德莱控股及其关联方之间交易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不存在对发行人或关联方的利益输送的情形。

3、宁波怀格、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HK01501)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业务交易,康德莱控股及其除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HK01501)外的其他关联方不属于发行人关联方,发行人与康德莱控股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需依据公司章程关于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认定的相关规定,核查宁波怀格、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是否为发行人的关联方;查阅了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工商公示信息,核查其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取得了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的书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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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查阅了《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的关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了解发行人与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交易是否属于关联交易情况。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1)宁波怀格、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HK01501)为发行人关联方,但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业务交易,发行人已按《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认定并披露关联方;

(2)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除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HK01501)外的其他关联方不属于发行人关联方,发行人与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发行人对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完整;

(3)发行人与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具有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不存在影响发行人独立性或对发行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4)发行人与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需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履行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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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产品召回

审核问询回复显示,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过两起产品召回事件。请发行人:

(1)针对产品召回事件,补充披露主管部门是否对发行人采取相关监管措施,上述事项的整改情况,整改是否到位;召回事项的费用支出情况,会计处理及其合规性;

(2)披露报告期内是否接受飞行检查,如是,请进一步说明具体情况、发现的问题、发行人的整改措施及整改验收情况,上述飞行检查中发现的产品缺陷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等;

(3)结合上述情况分析发行人产品质量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明确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针对产品召回事件,补充披露主管部门是否对发行人采取相关监管措施,上述事项的整改情况,整改是否到位;召回事项的费用支出情况,会计处理及其合规性

【情况说明】

1、报告期内产品召回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共发生两起产品召回事件,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10月,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时发现发行人生产的型号为KFZTQMB011、序列号为KFB0202583的耳背式助听器有指标不符合产品技术要求。经发行人自查,可能存在相同缺陷的同批次产品共10台,批号为KFB0202580-KFB0202589,该批次的产品全部存放在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杭州每文经营场所,尚未进行销售,未流入消费者手中。发行人立即停止该批次产品销售,予以全部主动召回。产品召回后,发行人组织进行了内部自查,并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本次产品召回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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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庆航天火箭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为发行人贴牌生产的型号为CQ-32、批号为2018/02批次的红外线治疗器,经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抽检四川省儒龙医药有限公司(发行人下游客户成都全亿医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时有指标不合格的情形,公司得知后告知重庆航天火箭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经重庆航天火箭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自查,上述批号的红外线治疗器共10台。2019年12月,重庆航天火箭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主动对上述批号的全部10台红外线治疗器进行召回。上述批号的全部10台红外线治疗器全部销售至成都全亿医药有限公司,该公司未将该批次产品销售至终端消费者,公司收到重庆航天火箭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的召回通知后,将该批次产品全部作退货处理。本次产品召回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根据《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规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是控制与消除产品缺陷的责任主体,应当主动对缺陷产品实施召回。本次召回产品的生产主体非发行人,召回事件的责任方及召回主体为重庆航天火箭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在知晓产品存在缺陷后,立即联系了该产品的生产企业并积极配合生产企业进行了召回,故发行人无需就本次产品召回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2、针对产品召回事件,主管部门是否对发行人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发行人及杭州每文不存在因产品召回事件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发行人主管部门未针对产品召回事件对发行人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4月、2020年8月及2021年1月出具证明,确认未发现发行人存在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受到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及失信限制的情况。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拱宸桥市场监督管理所于2020年4月、2020年7月及2021年1月出具证明,确认杭州每文除因违法发布广告被处以行政处罚外,不存在其他行政处罚。

3、上述事项的整改情况,整改是否到位

上述事项发生后,发行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公司进行全面自查,梳理公司业务现状,进行整改,相关整改措施如下:

(1)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行人对产品的原材料采购、检验、产品生产过程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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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完善的管理流程制度,并由各环节的职能岗位具体遵照执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企业标准;

(2)在自有品牌外购过程中,发行人完善了对自有品牌外购供应商的考核评估,进一步加强了对其生产环节的管控,要求自有品牌外购供应商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强制性标准、产品技术要求和相关协议进行生产,保证产品质量;

(3)发行人完善了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中相关内控环节,确保公司整体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及时性、完备性和有效性。发行人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文件中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结合行业特性和企业自身特点,联合市场、研发、品质等多个部门共同拟定了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全套规范文件,努力提高公司日常管理中的设计质量、产品质量、售前售后服务质量和运营质量水平;

(4)组织员工学习产品质量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相关人员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合规性意识。

报告期内除上述两起产品召回事件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产品召回的情形,发行人针对产品召回事件积极进行整改且已经整改到位。

4、召回事项的费用支出情况,会计处理及其合规

上述召回事项的费用支出情况及会计处理如下:

(1)针对第一项召回事项,发行人于2020年2月将上述10台助听器产品做报废处理,金额0.06万元,记入管理费用。

(2)针对第二项召回事项,发行人销售给成都全亿医药有限公司的红外线治疗器于2019年11月做销售退回处理,10台产品不含税金额共计0.176万元,同时减少营业收入和对成都全亿医药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发行人采购重庆航天火箭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的红外线治疗器于2019年12月做退货处理,10台产品不含税金额共计0.084万元,同时减少库存商品和对重庆航天火箭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的应付账款。

发行人关于召回事项的费用支出合理,涉及金额较小,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极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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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核查程序】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取得了发行人关于是否存在其他产品召回等事项的书面确认,查阅了相关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访谈了部分客户并取得了部分客户关于发行人是否发生产品召回事件的确认函,了解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产品召回情况;

2、取得了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拱宸桥市场监督管理所出具的合规证明;检索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发行人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网、中国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网;取得了发行人关于未受到主管部门的相关监管措施的书面确认,了解主管部门是否对发行人采取相关监管措施情况;

3、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内适用的及现行有效的质量控制相关制度文件,查询发行人的质量风险管理流程;查阅了组织员工学习质量管理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纪要,了解发行人对召回事件的整改情况;

4、查阅了产品召回相关的会计处理凭证及相应的出库单据,访谈了发行人财务负责人,了解发行人召回事项的费用支出及会计处理情况。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认为,针对产品召回事件,主管部门未对发行人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发行人已对上述事项进行整改且整改到位;召回事项的费用支出合理,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补充披露】

发行人于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九、主要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之“(一)质量控制体系”中补充披露如下: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确认其未发现发行人存在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受到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以及失信限制的情况。报告期内除上述两起产品召回事件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产品召回的情形,发行人针对产品召回事件积极进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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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且已经整改到位。”

(二)披露报告期内是否接受飞行检查,如是,请进一步说明具体情况、发现的问题、发行人的整改措施及整改验收情况,上述飞行检查中发现的产品缺陷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等【情况说明】根据2015年9月1日实施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针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开展的不预先告知的监督检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国范围内的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

经检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行人及子公司所在地地方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主管部门网站飞行检查相关公示信息,查阅发行人提供的日常监督检查表,并经访谈发行人质量负责人及发行人的书面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未接受过飞行检查。

【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了解飞行检查的定义及相关主管部门;

2、检索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行人及子公司所在地地方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主管部门网站飞行检查相关公示信息,查阅了发行人提供的日常监督检查表,访谈了发行人质量负责人,取得了发行人关于未接受过飞行检查的书面确认,了解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接受飞行检查的情况。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未接受过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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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补充披露】发行人于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九、主要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之“(一)质量控制体系”中补充披露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亦不存在受到飞行检查的情形。”

(三)结合上述情况分析发行人产品质量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

【情况说明】发行人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内部控制程序,具体如下:

1、质量控制体系

发行人建立了完善的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质量控制体系,并已通过ISO13485:201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质量控制措施

(1)发行人依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建立了《新品审核工作程序》,对供货者的合法资质、购入医疗器械产品的合法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生产备案凭证、商标证、条码证、产品注册证/备案凭证、产品技术要求、第三方检验报告、质量体系调查表、销售人员授权书、质保协议等。并通过监管部门官方网站信息查询核对厂家取得生产资质和产品资质的合法性、有效性。必要时对供货者进行现场核查,评估生产质量管理执行情况。

(2)发行人建立了《产品验收入库管理制度》,对到货产品外观、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文件、到货单进行查验,确保入库产品符合质量管理要求。

(3)发行人建立了《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制度》,对因产品质量缺陷发布召回通知的厂家进行质量函件查询,评估厂家整改情况,必要时组织对厂家生产质量管理进行现场核查。

(4)发行人建立了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体系,通过原材料质量控制、过程巡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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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制程检验控制、成品检验、委托生产等环节全面把控产品质量,其中:

原材料质量控制:采购选择原材料供应商时评审供应商资质、体系运行情况、产品质量等情况,评审合格才能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原材料物料经过研发验证确认合格后才能下单批量采购。原材料来料后,品质部依据物料承认书和来料检验规范进行来料抽检,依据抽样管理规定判定批次允收与退货。品质部和采购部沟通退货的批次质量问题,责令供应商改善,并在后续来料关注改善情况。

过程巡检控制:每条生产线均设定了产线巡检人员定时巡检,主要工作内容为生产物料核对、批次首件确认、作业员操作规范巡视等内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止不合格品产生。

制程检验控制:生产工序里包含制程检验工站,制程检验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到制程工程师和质量工程师,分析异常开立品质异常单,由相关部门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对策并预防再发生。质量工程师全程跟进品质异常处理情况。

成品检验:品质部根据批量对成品进行抽检,依据成品检验规范对产品外观、结构、性能要求、包装等方面进行检验,依据抽样管理规定判定批次返工或合格放行。需要返工产品要求生产部门分析原因并改进,返工完成后经过品质部检验合格才能入库。

委托生产控制:委托生产前对受托方的资质、产地、生产条件、检测能力、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现场考核评估。要求受托方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强制性标准、产品技术要求和委托生产协议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并保存所有受托生产文件和记录,在公司要求时随时提供,必要时公司派出专人驻厂对受托方的生产过程进行质量管控。发行人每年度对受托方进行年度现场考核评估。

(5)生产部门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亦会对产品质量有重要影响的关键工序做重点管控,工序完成后进行自检,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按照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进行生产经营,同时成立了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对原材料及产成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建立了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亦未因质量问题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发行人的质量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且得到了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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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程序】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内适用的及现行有效的质量控制相关制度文件,查询发行人的质量风险管理流程;查阅了《新品审核工作程序》《产品验收入库管理制度》《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制度》等质量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了解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情况;

2、取得了发行人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行人出具的合规证明;检索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发行人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网、中国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网;取得了发行人关于未受到主管部门的相关监管措施的书面确认,了解发行人是否存在产品质量相关的处罚情况。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发行人产品质量相关内部控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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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于资金流水

审核问询回复显示,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通过实际控制人张敏的银行卡代收代付的情形。2017年,通过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银行卡代收款合计金额为3,037.40万元,占发行人当年营业收入比重为3.57%;代付款合计金额为3,066.47万元,占发行人当年期间费用比重为10.51%。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结合《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相关规定,核查实际控制人和主要关联方的银行账户、银行流水、历年现金分红的资金流向及用途,是否与发行人的客户、供应商有业务往来、业务往来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是否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或通过直接、间接的方法向发行人输送利益的情形。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说明核查的具体范围、核查的重要性水平和核查结论。

回复:

(一)实际控制人和主要关联方的银行账户、银行流水、历年现金分红的资金流向及用途,是否与发行人的客户、供应商有业务往来、业务往来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是否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或通过直接、间接的方法向发行人输送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情况说明】

1、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银行卡为公司代收代付流水核查

2017年,发行人存在实际控制人通过其控制的35张银行卡为发行人及加盟门店代收代付款的情况。

35张个人交易卡2017年整体资金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期初资金余额收到资金金额支付资金金额期末资金余额
发行人及下属公司的代收代付44.481,085.38注11,137.26注2-7.40
与发行人无关的其他收支行为-6.691,952.021,929.2116.12
小计37.793,037.403,066.478.72
个人卡内部资金划转-3,863.853,86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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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好护士往来款项55.16万元,为与销售收款无关的款项,发行人通过个人卡收取货款金额为1,030.22万元;

2、通过个人零星费用报销与职工工资发放金额为641.10万元,2017年上述银行卡向公司账户回款451.68万元。

(1)发行人及下属公司的代收代付

代发行人收取销售货款方面,2017年存在部分自营门店以及拼多多睿佳官方旗舰店部分销售货款通过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银行卡代收的情况,主要原因系方便结算与财务对账。同时,发行人存在部分费用报销与工资发放通过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银行卡代付款项的情况。2017年公司通过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银行卡归集收入金额为1,030.22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1.21%;通过个人零星费用报销与职工工资发放金额为641.1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0.75%,占期间费用合计比重为2.28%;此外,2017年上述银行卡向公司账户回款451.68万元。

与发行人有关的代收代付款项均已纳入财务核算,未对财务报表及财务数据造成影响;发行人已于招股说明书将通过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个人卡代收代付款项事项纳入关联交易,进行了充分的信息披露。

上述相关个人卡已经全部销户,2018年、2019年、2020年不存在通过非公司账户代公司收付款的情况。发行人已就2017年度通过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银行卡代收代付事项完成整改,立信会计师就发行人内部控制设计及执行情况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941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内控制度健全有效并得到执行。

保荐机构与申报会计师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相关自营门店销售商品明细表、销售日报表、收入确认记账凭证;

2)获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银行卡2017年1月1日至销户日的银行流水,POS流水明细,微信收款明细统计表;

3)获取发行人通过实际控制人控制银行卡进行费用报销以及工资发放部分的记账凭证、审批单、发票、工资表等文件;

4)将银行流水中的收款依据存现和转账进行逐笔分类并统计,存现分类依据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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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统计,POS刷卡分类依据POS机绑定的商户编号进行统计,微信转让收款统计,线上店铺收款流水统计,并将收款分类统计与公司销售商品明细表、销售日报表、收入确认记账凭证进行核对,核对一致;5)将银行流水中的付款进行分类,将收款人与发行人2017年花名册进行匹配与统计,将统计后的付款情况与发行人费用报销账务记录与工资表记录进行核对,核对一致;6)对存在代收销售款项的门店员工进行访谈,了解其2017年门店收款方式及原因,确认其2018年至今不存在通过非公司账户进行销售收款的情况;

7)对费用报销与工资发放的收款名单中的公司员工进行访谈,确认其已收到相关款项,且不存在其他通过非公司账户进行费用报销或工资发放的情况,由于部分员工已经离职,该部分报销或工资款项确认金额比重为72.85%;

8)访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财务总监,了解上述事项发生的原因以及规范情况;

9)查阅立信会计师出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10)走访发行人主要客户与供应商,经访谈,报告期内其与发行人资金往来均通过发行人账户进行。

综上,2017年,发行人存在部分销售收款、费用报销与工资发放通过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银行卡进行代收代付的情况;代收代付金额较小,与发行人有关的代收代付款项均已纳入财务核算,未对财务报表及财务数据造成影响,未形成实际控制人对发行人的资金占用;发行人将本事项作为关联交易于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充分的信息披露,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追认;发行人已及时完成整改,2018年、2019年、2020年不存在体外资金循环的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内控制度健全并得有效到执行。

(2)与发行人无关的其他收支

上述银行卡除代收代付发行人资金外,与发行人无关的其他收支行为系收到资金1,952.02万元,支付资金1,929.2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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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收到资金支付资金
与个体工商户相关
加盟门店的资金代收代付1,210.95772.74
其中:费用支出及支付供应商货款-341.16
向加盟门店实际经营者支付的经营结余-431.58
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
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0.825.57
张敏、聂娟相关
代收代付个人资金730.851,141.33
其他个人收支
其他个人收支9.419.57
合计1,952.021,929.21

如上表所示,上述银行卡中与发行人无关的其他收支中,包含加盟门店代收代付的资金以及与张敏、聂娟相关的个人资金往来。具体情况如下:

1)与个体工商户相关

代收款项主要为加盟门店面向终端用户零售过程中的收款,不存在与发行人主要客户重合的情况。

代付款项包含日常费用支出以及部分供应商货款。2017年,通过个人卡代个体工商户门店支付货款与费用合计341.16万元。通过对收款人员名单与发行人花名册进行匹配,不存在收款人员为发行人员工的情况;依据收款人员名单对累计支出金额较大的对收款对象进行访谈,确认上述款项其已经收到,款项性质为加盟门店所支付的采购货款,与发行人采购业务无关,不存在为发行人代付货款,承担成本或费用的情况。2017年访谈确认的支付金额占与个体工商户相关的费用支出与支付供应商货款合计支出比重为53.12%。此外,上述供应商中共有8家与发行人供应商重合,上述门店系发行人加盟门店,与发行人经营相同业务,存在直接向发行人供应商采购的情况具有商业合理性;保荐机构与申报会计师通过对该8家供应商进行访谈,确认相关支付款项均为加盟门店采购货款,与发行人采购业务无关,不存在为发行人代付货款,承担成本或费用的情况。加盟门店2017年合计向该8家供应商支付款项为181.23万元;发行人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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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上述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1,866.88万元,占当年采购金额比重为2.94%,金额及占比较小。向加盟门店实际经营者支付的经营结余为通过上述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银行卡支付的款项。加盟门店实际经营者就上述款项签署收款确认单。2)与张敏、聂娟相关关于与张敏、聂娟相关的个人资金往来,对5万元以上的资金收支进行重点关注并做流水穿透核查,确认流水用途均为个人资金往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收入支出
张敏、聂娟个人银行卡转账598.75220.08
个人消费、理财、房屋购置及装修等-269.08
亲朋往来100.72652.17
股权转让款及报销款项31.38-
小计730.851,141.33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①对于上述个人消费、理财、房屋购置及装修、亲朋往来款项中金额超过于5.00万元以上的流水,获取相关银行卡2017年相关流水,对收款方中的企业进行工商信息查询,确认主营业务以明确资金用途,查询其股权结构,与发行人主要客户名单、主要供应商名单、关联方名单进行匹配,不存在与发行人关联方、发行人主要客户及主要供应商重合的情况。

②对于上述个人消费、理财、房屋购置及装修、亲朋往来款项中金额超过于5.00万元以上的流水中收支对象为自然人的,通过访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确定相关自然人身份信息以及资金往来用途;同时获取上述自然人收款银行卡2017年银行流水,确认上述资金未流向发行人主要客户与供应商,确认不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况;获取上述自然人出具的承诺函,承诺不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或通过直接、间接的方法向发行人输送利益的情形。

③获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关于上述资金用途的说明及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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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走访发行人主要客户与供应商,经访谈,报告期内其与发行人资金往来均通过发行人账户进行。综上所述,经核查,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银行卡代收代付流水中,存在代加盟门店向其供应商付款的情况,具有商业合理性,相关款项均为加盟门店采购业务支付的款项,与发行人采购业务无关,不存在为发行人代付货款,承担成本或费用的情况。除此之外,2017年,实际控制人通过其控制的35张银行卡中资金不存在其他与发行人客户、供应商有业务往来及资金往来的情况,不存在利益输送,不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或通过直接、间接的方法向发行人输送利益的情形。

2、实际控制人其他银行账户、银行流水,主要关联方及财务关键岗位人员银行账户、银行流水核查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其他银行账户、银行流水,主要关联方及财务关键岗位人员银行账户、银行流水获取情况如下:

姓名/公司名称与发行人关系/职务承诺函/已开立账户清单
械字号投资控股股东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 相关银行账户流水; 出具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承诺函
科源同创股东;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宁波怀格5%以上的股东出具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承诺函;
湘潭鼎信合计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
长沙鼎信
张敏实际控制人之一; 2017.09至今,董事长; 2019.12至今,总裁; 2017.09至2019.12,总经理;提供完整银行账户信息的承诺函; 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承诺函; 相关银行账户流水
聂娟实际控制人之一; 2019.12至今,副董事长; 2017.09至2017.10,监事;
张超2017.10至2019.12,董事; 实际控制人张敏的兄弟
张志明5%以上的股东; 2019.12至今,董事、常务副总裁; 2009.10至2019.12,常务副总经理;
贺邦杰2019.12至今,董事、副总裁; 2017.10至2019.01,监事;
薛小桥2019.12至今,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2018.07至2019.12,副总经理;
方圣石2017.09至今,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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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公司名称与发行人关系/职务承诺函/已开立账户清单
曾子云2009.06至2017.09,总经理; 2017.09至2019.12,董事长助理; 2019.12至今,监事会主席;
鲁红院2017.10至今,监事
周晓军2019.12至今,监事
左汗青2019.12至今,副总裁; 2017.10至2019.12,监事;
陈望朋2017.05至今,财务总监
刘胜军2017.01至今,资金部负责人
殷志云2017.01至今,出纳
唐琼婷2017.01至今,出纳;
陈一娉2017.01至今,出纳
吴玲2020.05至今,出纳
刘爱明2019.12至今,独立董事出具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承诺函; 提供部分银行账户流水
温志浩2019.12至今,独立董事
刘琳2019.12至今,独立董事
刘锐2019.01至2019.12,监事

(1)针对未完整取得银行资金流水人员/机构的核查情况

未取得完整银行资金流水的机构/人员为:5%以上的外部投资者股东宁波怀格、湘潭鼎信、长沙鼎信,三名独立董事以及报告期内曾经的外部监事刘锐。

针对上述人员/机构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1)抽取发行人报告期内超过100.00万元和其他随机抽取的银行流水进行逐笔核查,核查发行人与上述人员/机构是否存在异常大额资金往来;

2)查阅已获取的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械字号投资、科源同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资金部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银行资金流水的过程中,核查交易对方是否为上述人员/机构;

3)取得了上述人员/机构出具的承诺函,确认除津贴、报销款以及机构股东在发行人处取得的分红款项外,上述人员/机构与发行人不存在其他资金往来、不存在协助可孚医疗与其他方之间相互承担成本、分摊费用或其他帮助可孚医疗操纵业绩的情形,亦不存在与可孚医疗及其关联方相互利益输送的情况;此外,宁波怀格2019年4月,完成向发行人供应商吉芮医疗投资,认缴出资额为260.274万元,持股比例为16.27%,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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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此笔投资往来之外不存在其他业务与资金往来,具体情况详见本问询函回复问题3之“(四)宁波怀格、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与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资金业务往来、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4)走访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供应商,报告期内其与发行人关联方不存在资金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经核查,报告期内,上述人员/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异常大额资金往来;除宁波怀格与发行人供应商吉芮医疗存在股权投资关系之外,上述人员/机构不存在与发行人客户、供应商有业务或资金往来的情况,不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或通过直接、间接的方法向发行人输送利益的情形。

(2)针对已完整取得银行资金流水人员的核查情况

针对已完整取得银行资金流水人员的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1)取得上述人员出具已完整提供银行账号及报告期内的完整资金流水的承诺函及相关银行流水;

2)取得上述机构股东的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并获取列明银行账号开户日至报告期末的资金流水;3)抽取发行人报告期内超过100.00万元和其他随机抽取的银行流水进行逐笔核查,核查发行人与上述人员/机构等是否存在异常大额资金往来;4)查阅上述人员/机构等银行资金流水,核查交易对方是否为发行人及其关联方(日常薪资、奖金、报销、增资款、分红款等事项除外),关注其是否存在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异常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存在与发行人客户、供应商有资金往来;5)走访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供应商,报告期内其与发行人关联方不存在资金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6)取得上述人员/机构出具的承诺函,承诺不存在协助可孚医疗与其他方之间相互承担成本、分摊费用或其他帮助可孚医疗操纵业绩的情形,亦不存在与可孚医疗及其关联方相互利益输送的情况。经过查看上述人员相关资金账户报告期内资金流水,并重点关注5.00万元以上的收支情况性质及用途,上述人员的资金流水不存在异常,不存在与发行人的客户、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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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有业务往来,不存在利益输送,不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或通过直接、间接的方法向发行人输送利益的情形。具体资金用途核查情况详见本问询回复之问题5之“(二)《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第54条的相关说明”之“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关键岗位人员是否从发行人获得大额现金分红款、薪酬或资产转让款、转让发行人股权获得大额股权转让款,主要资金流向或用途存在重大异常”。

3、历年现金分红流水核查

发行人自成立至今,共进行过一次分红。依据公司于2020年6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按母公司2020年3月末未分配利润,以总股本12,0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共计派送现金股利24,000,000.00元(含税)。发行人已于2020年7月1日,完成上述分红事项。

分红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分红金额(万元)资金用途
械字号投资1,308.92补充现金流
科源同创186.38补充现金流
宁波怀格162.07向合伙人分配
湘潭鼎信78.18基金分红
长沙鼎信47.86基金分红
张敏149.11对外投资、投资理财等个人资金用途
聂娟42.90
张志明89.46生活改善等个人资金用途
其他股东258.55-
合计2,323.44-

注:上述分红资金金额中个人分红所得为税后金额。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1)检查了发行人现金分红相关决议及资金支付凭证;

(2)查阅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械字号投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科源同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财务人员报告期内的银行流水;

(3)获取5%以上股东中宁波怀格、湘潭鼎信、长沙鼎信出具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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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核查取得现金分红后的资金流向并取得相关方的说明或实际用途证明资料等。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现金分红的情况,发行人独立董事、监事、财务资金部人员不存在从发行人领取现金分红的情况;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械字号投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科源同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作为直接股东或间接股东从发行人处取得的分红金额、相关资金流向及用途不存在与发行人的客户、供应商有业务往来,不存在利益输送;不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或通过直接、间接的方法向发行人输送利益的情形。【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银行卡为公司代收代付流水中,与发行人无关的资金往来中,代个体工商户加盟门店向其供应商付款的情况具有商业合理性。除此之外,2017年,实际控制人通过其控制的35张银行卡中资金不存在其他与发行人客户、供应商有业务往来及资金往来的情况,不存在利益输送,不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或通过直接、间接的方法向发行人输送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除宁波怀格与发行人供应商吉芮医疗存在股权投资关系之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其他银行账户资金、5.00%以上股东、董监高以及财务资金部岗位人员不存在与发行人客户、供应商有业务或资金往来的情况,不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或通过直接、间接的方法向发行人输送利益的情形。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现金分红的情况,发行人独立董事、监事、财务资金部人员不存在从发行人领取现金分红的情况;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械字号投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科源同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作为直接股东或间接股东从发行人处取得的分红金额、相关资金流向及用途不存在与发行人的客户、供应商有业务往来,不存在利益输送;不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或通过直接、间接的方法向发行人输送利益的情形。

(二)《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第54条的相关说明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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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资金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较大缺陷

发行人制定了《银行账户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电商中心账户及资金管理制度》《借支与费用报账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对资金管理、销售与收款、费用报销等严格规范,以确保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符合相关规定。

立信会计师就发行人内部控制设计及执行情况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4958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认为:“贵公司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19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有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941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认为:

“贵公司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0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有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2、是否存在银行账户不受发行人控制或未在发行人财务核算中全面反映的情况,是否存在发行人银行开户数量等与业务需要不符的情况

保荐机构与申报会计师获取发行人的已开立账户清单,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全部银行账户(包含报告期内注销的银行账户)进行银行函证;将获取的已开立账户清单与发行人财务账面的银行账户进行核对,并对报告期内超过100.00万元和其他随机抽取的明细进行银行流水与发行人财务明细账的双向核对,核查资金流水是否均已入账以及流水情况与发行人业务活动是否相关。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银行账户不受发行人控制或未在发行人财务核算中全面反映的情况,亦不存在发行人银行开户数量等与业务需要不符的情况。

3、发行人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存在重大异常,是否与公司经营活动、资产购置、对外投资等不相匹配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抽取发行人报告期内超过100.00万元和其他随机抽取的银行流水,分析是否存在重大异常,是否与公司经营活动、资产购置、对外投资等不相匹配。

针对资金流入,检查了付款方与账面记载是否一致、收款事项是否与账面记载的实际经济业务一致、收款金额是否与账面记录一致等。

针对资金流出,检查了收款方与账面记载是否一致、付款事项是否与账面记载的实际经济业务一致、付款金额是否与账面记录一致以及付款事项是否已经过恰当审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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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大额经营活动资金流入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收到的销售货款等款项,经营活动资金流出主要用于支付供应商采购款项、职工薪酬、税费等,发行人经营活动大额资金往来与其经营活动相匹配;报告期内,发行人大额资产购置资金流出主要为机器设备购置支出以及土地出让款支出,发行人大额资产购置资金往来与其资产购置相匹配;报告期内,发行人大额投资活动资金往来主要为收购子公司或参股公司、理财产品的购买和赎回(含投资收益),发行人大额投资活动资金往来与其对外投资活动相匹配。因此,发行人大额资金往来不存在重大异常,亦不存在与发行人经营活动、资产购置、对外投资等不相匹配的情形。

4、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关键岗位人员等是否存在异常大额资金往来

经核查,2017年,公司存在通过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银行卡代收代付款的情况。通过整改,2018年后,公司未发生过利用个人卡收付公司相关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情况”中进行了披露。同时,公司已制定相关制度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严格控制和防范,上述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追认及审议。

除此之外,报告期内,除日常薪资、奖金、报销、增资款、股权转让款、分红款等事项的资金往来外,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资金部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不存在异常大额资金往来。

综上,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财务资金部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之间不存在异常大额资金往来。

5、发行人是否存在大额或频繁取现的情形,是否无合理解释;发行人同一账户或不同账户之间,是否存在金额、日期相近的异常大额资金进出的情形,是否无合理解释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现金日记账,并结合对发行人银行流水的核查,核查是否存在大额或频繁取现的情形;并抽取发行人各银行账户大额资金往来进行核查,核查是否存在金额、日期相近的异常大额资金进出的情形。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大额或频繁取现的情形,发行人同一账户或不同账户之间不存在金额、日期相近的异常大额资金进出的情形。

6、发行人是否存在大额购买无实物形态资产或服务(如商标、专利技术、咨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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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等)的情形,如存在,相关交易的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疑问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抽取发行人各银行账户大额资金往来进行核查,核查是否存在大额购买商标、专利技术、咨询服务等无实物形态资产或服务等情形。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购买无实物形态资产或服务的情形主要系为本次发行人上市聘请中介机构的服务费用,相关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

7、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个人账户大额资金往来较多且无合理解释,或者频繁出现大额存现、取现情形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查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个人账户资金流水,对单笔交易金额5万元以上的交易进行逐笔核查,对款项性质、交易对手方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获取资金实际用途证明资料等,核查实际控制人个人账户大额资金往来的合理性。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个人账户大额资金往来均有合理解释,不存在频繁出现大额存现、取现情形。

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关键岗位人员是否从发行人获得大额现金分红款、薪酬或资产转让款、转让发行人股权获得大额股权转让款,主要资金流向或用途存在重大异常

(1)针对未取得银行资金流水人员的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检查了发行人现金分红相关决议及资金支付凭证;检查了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薪酬明细表、薪酬缴纳凭证;检查了发行人的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支出明细账;查阅了发行人的工商登记档案、历次股权转让的相关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相关协议、支付或出资凭证、验资报告、评估报告、财务报表、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非自然人股东的工商档案、发行人的确认、相关方的确认等资料;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进行了查询核查;取得了发行人独立董事、监事刘锐出具的承诺函,确认其与可孚医疗的公司账户(包含其分子公司账户)及关联账户(简称“相关账户”)之间不存在协助可孚医疗与其他方之间相互承担成本、分摊费用或其他帮助可孚医疗操纵业绩的情形,亦不存在与可孚医疗及其关联方相互利益输送的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三名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曾经的监事刘锐不存在从发行人获得大额现金分红款、领取大额异常薪酬、资产转让款以及转让发行人股权获得大额股权转让款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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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针对已取得银行资金流水人员的核查情况

1)现金分红款经核查,发行人自成立以来共有一次现金分红事项。发行人独立董事、监事、财务资金部人员不存在从发行人领取现金分红的情况;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作为直接股东或间接股东从发行人处取得的分红金额、相关资金流向及用途主要用于日常经营、家庭及个人日常生活消费、购房支出、房屋装修、购买理财产品等,不存在重大异常。具体情况详见本问询回复问题5之“(一)实际控制人和主要关联方的银行账户、银行流水、历年现金分红的资金流向及用途,是否与发行人的客户、供应商有业务往来、业务往来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是否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或通过直接、间接的方法向发行人输送利益的情形”之“3、历年现金分红流水核查”。2)薪酬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检查了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薪酬明细表、薪酬缴纳凭证;查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资金部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报告期内的银行流水,核查其从发行人领取的薪酬情况及其资金流向。

经核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资金部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报告期内不存在从发行人领取大额异常薪酬的情况,其正常领取的薪酬主要用于家庭及个人日常生活消费、购买理财产品等,不存在重大异常。

3)资产转让款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检查了发行人的长期股权投资、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支出明细账;查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资金部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报告期内的银行流水,核查其从发行人获得资产转让款的情况。

报告期内,2017年5月至2017年9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存在如下资产转让款项:

单位:万元

重组方被重组方转让人转让对价
湖南科源广州森合张敏41.46
武汉科诚张敏190.00
山东怡源聂娟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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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方被重组方转让人转让对价
杭州每文张敏136.18
聂娟24.03
贵州每文聂娟137.76
可孚有限湖南科源张敏3,156.97
聂娟166.16
好护士张敏1,534.02
聂娟80.74
湖南雅健刘靖雅注1104.82
可孚用品聂娟274.36
长沙倍达张敏10.00
合计5,868.92

注:1、依据刘靖雅与张敏签订的《股权代持协议》,截至2017年7月11日,刘靖雅所持湖南雅健100.00%股权中,99.00%股权部分系代张敏持有。经访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查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资金流水,上述2017年股权转让款主要用途为向发行人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被投资企业名称出资金额出资日期
张敏、聂娟向械字号投资与科源同创出资
张敏、聂娟械字号投资(发行人控股东)5,630.002017年9月,实缴出资5,530.00万元; 2018年7月,实缴出资100.00万元。
科源同创(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469.202017.09
小计6,099.20-
张敏、聂娟向可孚有限出资
张敏可孚有限782.002017.09
聂娟可孚有限285.002017.09
小计1,067.00-
合计7,166.20-

此外,2017年,实际控制人张敏、聂娟将其所有的位于杭州市拱墅区南北商务港2幢101室房屋转让给杭州每文,用于产品展示及仓储卖场,该项房产建筑面积为782.19平方米,转让总价为人民币1,530.00万元。杭州每文于2018年将上述房屋转让款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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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出售资产)购买方关联交易内容收购价格
张敏、聂娟杭州每文杭州市拱墅区南北商务港101室1,530.00

经访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查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资金流水,上述房产转让所得资金用途主要为理财投资、亲朋往来、日常生活消费、对外投资等用途。

除此之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资金部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报告期内不存在从发行人获得大额资产转让款的情形。

综上,经核查,发行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管、财务资金部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报告期内不存在从发行人获得大额资产转让款的情形;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从发行人处获得的资产转让款主要用于向发行人增资,主要资金流向或用途不存在重大异常。

4)转让发行人股权获得大额股权转让款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查阅了发行人的工商登记档案、历次股权转让的相关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相关协议、支付或出资凭证、验资报告、评估报告、财务报表、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非自然人股东的工商档案、发行人的确认、相关方的确认等资料;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进行了查询核查;查阅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资金部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报告期内的银行流水。

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进行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履行程序转让价格转让所得
张敏2017年9月11日,可孚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1)同意张敏将其持有可孚有限1,990.00万元出资中的1,208.00万元转让给械字号投资,转让价格为1.00元/出资额;(2)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2,000.00万元增加至7,820.00万元,其中聂娟出资285万元、张志明出资469.20万元、科源同创出资782.00万元,械字号投资出资4,283.80万元,增资价格为1.00元/出资额。2017年9月12日,可孚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1.00元/出资额1,208.00
聂娟2019年7月10日,可孚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1)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8,828.00万元增加至10,069.6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241.60万元由胡红霞、广州丹麓、湖南泊富、湖南文旅、长沙鼎信、盐津控股以15.29元/出资额认购;(2)同意聂娟将其持有的可孚有限70.00万元股权以15.29元/出资额转让给长沙鼎信。15.29元/出资额1,07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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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履行程序转让价格转让所得
2019年7月16日,可孚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合计--2,278.30

经访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查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资金流水,张敏于2017年股权转让款主要用于2017年9月向械字号投资、科源同创以及发行人增资;2019年7月,聂娟股权转让款主要用途为投资理财、日常生活支出、亲朋往来等个人资金用途,主要资金流向或用途不存在重大异常。经核查,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资金部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报告期内不存在转让发行人股权获得大额股权转让款的情形。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资金部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存在从发行人获得现金分红款的情形,主要资金流向或用途不存在重大异常;发行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资金部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不存在从发行人领取大额异常薪酬、资产转让款以及获得大额股权转让款的情况;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从发行人领取大额异常薪酬的情况,其资产转让款以及获得大额股权转让款资金流向或用途不存在重大异常。

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财务资金部等关键岗位人员与发行人关联方、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异常大额资金往来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查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资金部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报告期内的银行流水,对款项性质、交易对手方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同时,取得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资金部人员出具的承诺函,其与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不存在资金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走访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供应商,报告期内其与发行人关联方不存在资金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

经核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资金部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与发行人关联方、客户、供应商不存在异常大额资金往来。

10、是否存在关联方代发行人收取客户款项或支付供应商款项的情形

经核查,2017年,公司存在通过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银行卡代收代付款的情况。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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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整改,2018年后,公司未发生过利用个人卡收付公司相关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情况”中进行了披露。同时,公司已制定相关制度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严格控制和防范,上述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追认及审议。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代发行人收取客户款项或支付供应商款项的情形。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查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资金部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报告期内的银行流水,对款项性质、交易对手方的合理性进行分析,重点关注与发行人主要关联方、客户、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异常大额资金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同时,取得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资金部人员出具的承诺函,其与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不存在资金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走访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供应商,确认其与发行人关联方不存在资金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资金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健全有效,发行人相关银行账户资金流水不存在《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问题54相关规定的重大异常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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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于线上销售

审核问询回复显示,2017年和2018年直发模式毛利率分别为16.95%、29.40%,2017年至2019年自营店铺和直发模式下客户数量人别为651.73万人、875.83万人、1,684.17万人、1,199.65万人,线上推广费约一半以上用于好护士器械旗舰店。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

(1)三种线上模式的产品结构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2)影响线上销售毛利率的主要因素,2017年和2018年直发模式毛利率显著低于自营店铺和平台入仓的原因,平台入仓模式的毛利率在2017年至2019年与自营店铺类似,但2020年上半年毛利率低于自营店铺和直发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

(3)影响线上销售客户数量的主要因素,2019年自营店铺和直发模式的客户数量增长速度和规模显著高于2017年和2018年的原因,相关因素变动前后客户数量的对比情况;

(4)推广费用在线上销售各平台、各主要店铺的投入分布情况,量化分析推广力度对线上销售收入的影响;

(5)补充披露森合医疗器械专营店、每文医疗器械专营店、科源医疗器械专营店、怡源医疗器械专营店、科诚医疗器械专营店在产品种类、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区别,发行人通过多个子公司设立天猫专营店的原因;

(6)影响线上自营店铺和代运营店铺销售收入的主要因素,天猫好护士器械旗舰店收入规模远高于京东好护士大药房旗舰店的原因,天猫好护士器械旗舰店与天猫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在SKU、运营投入等方面的对比情况及收入差异原因;

(7)发行人在直发模式和平台入仓模式下通过阿里健康大药房销售的产品有何差异,日常运营中如何区分,与阿里健康大药房采取两种模式合作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8)电商入仓模式下发行人与阿里健康大药房、天猫超市和京东自营瑞思迈医疗馆等平台店铺加强合作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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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自营店铺和直发模式的客户复购率,结合产品特点、用户结构和会员营销体系等因素,分析影响发行人线上销售复购率的主要因素,报告期各期复购率变动的原因,好护士器械旗舰店、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阿里健康大药房三家店铺同一期间复购率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如是,请披露原因;

(10)2020年上半年线上自营店铺销售集中度提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11)报告期内线上店铺数量减少的原因;

(12)2020年1-6月自营店铺和直发模式下订单金额在200-300元之间的订单比重大幅提高的原因;

(13)线上业务申报的销售收入与电商平台统计的销售收入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补缴税款的风险。

请保荐人和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说明核查过程、核查范围、核查依据。

回复:

(一)三种线上模式的产品结构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发行人三种线上模式的产品销售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分类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平台入仓
健康监测1,921.1930.79%429.7322.40%545.1153.84%
康复辅具71.371.14%3.680.19%84.088.30%
医疗护理3,603.5457.76%811.4042.30%245.1524.21%
中医理疗238.953.83%251.3913.10%63.876.31%
呼吸支持301.774.84%392.5620.46%71.687.08%
其他102.471.64%29.521.54%2.600.26%
小计6,239.30100.00%1,918.28100.00%1,012.49100.00%
直发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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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分类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健康监测7,089.4211.74%5,229.1417.76%3,221.0130.53%
康复辅具5,625.679.32%5,787.6219.65%3,080.8529.20%
医疗护理38,285.9163.42%8,238.4327.97%695.596.59%
中医理疗4,235.767.02%6,094.3020.69%1,649.3815.63%
呼吸支持2,142.983.55%3,646.3912.38%1,756.5216.65%
其他2,986.214.95%454.571.54%146.671.39%
小计60,365.94100.00%29,450.45100.00%10,550.02100.00%
自营店铺
健康监测47,769.9741.82%22,073.5730.27%25,741.5343.81%
康复辅具14,838.1412.99%16,950.7923.24%13,342.8022.71%
医疗护理28,539.3224.99%11,588.3715.89%5,721.029.74%
中医理疗12,641.4911.07%14,509.5019.90%7,848.2613.36%
呼吸支持7,661.746.71%7,064.449.69%5,485.079.33%
其他2,774.512.43%742.281.02%622.251.06%
小计114,225.18100.00%72,928.94100.00%58,760.93100.00%

整体来看,报告期内三种线上销售模式产品品类均覆盖健康监测、康复辅具、医疗护理、中医理疗、呼吸支持五大类产品,总体产品品类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来看,产品销售结构有所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1、平台入仓模式下,产品销售结构与自营店铺和直发模式之间存在的差异分析

报告期内,平台入仓销售模式销售收入规模相对较小,主要销售客户为天猫超市、阿里健康大药房、京东自营等。报告期内,发行人平台入仓、直发模式与自营店铺销售规模较大的店铺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店铺名称所在平台2020年2019年2018年
平台入仓
天猫超市天猫2,710.73868.55104.04
阿里健康大药房天猫273.65336.82635.51
京东自营瑞思迈医疗馆京东167.58276.743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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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孚京东自营旗舰店京东2,496.91--
小计5,648.871,482.11777.26
占平台入仓销售收入比重90.55%77.26%76.77%
直发模式
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天猫39,468.4318,146.037,693.27
阿里健康大药房天猫18,707.159,832.691,316.16
药健康大药房旗舰店天猫1,625.521,191.071,271.45
小计5,9801.129,169.7910,280.88
占直发模式销售收入比重99.06%99.05%97.45%
自营店铺
好护士器械旗舰店天猫53,481.7346,500.7035,581.52
仙鹤医疗器械旗舰店天猫4,568.223,992.622,029.09
瑞思迈旗舰店京东4,092.353,044.133,031.42
小计62,142.353,537.4540,642.03
占自营店铺营业收入比重54.40%73.41%69.17%

平台入仓模式下,五大类产品具体销售收入结构与自营店铺和直发模式有所差异。2018年、2019年、2020年,健康监测与医疗护理产品合计销售收入占比超过60.00%。相比之下,2018年,自营店铺与直发模式下,健康监测与康复辅具产品合计占比较高;2019年,五大类产品销售占比差异减小;2020年,由于体温计、口罩、消毒产品等防疫物资销量提升,健康监测与医疗护理产品合计销售收入占比显著提升。

产生上述差异的主要原因在于发行人是否具备选择销售产品品类的主动权。

平台入仓模式下,天猫超市、阿里健康大药房以及京东自营等客户系依据其自身销售产品结构规划、仓储物流成本等因素综合考虑进行产品品类选择,向发行人进行采购。发行人不具备选品的主动权。

报告期内,自营店铺销售收入规模较大的店铺为好护士器械旗舰店、仙鹤医疗器械旗舰店与瑞思迈旗舰店。其中,好护士为卖场型旗舰店,发行人具备选品的控制权,依据自身销售策略进行产品上架、推广与销售;仙鹤医疗器械旗舰店、瑞思迈旗舰店均为发行人取得品牌方授权所开立的自营店铺,主要销售“仙鹤”理疗仪以及“瑞思迈”呼吸机。

报告期内,直发模式销售收入规模较大的店铺为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阿里健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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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房以及药健康大药房旗舰店,其中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以及药健康大药房旗舰店均为发行人代运营的店铺。直发模式下,发行人对于销售产品的品类可以与店铺开设主体协商确定,发行人具备一定的选品主动权。综上,平台入仓模式下,产品销售结构与自营店铺和直发模式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系平台入仓模式下,发行人依据客户要求供货,不具备产品销售产品品类选择的主动权。

2、自营店铺与直发模式下产品销售结构差异分析

报告期内,自营店铺与直发模式下,五大类产品的销售占比结构及变化趋势基本一致,由健康监测与康复辅具两大类产品合计销售占比较高,逐步转变为五大品类销售收入占比逐渐均衡;2020年,受疫情影响,体温计、口罩、消毒产品三类防疫物资销售规模较大,健康监测与医疗护理两大类产品合计销售占比显著提升。具体来看,报告期内自营店铺与直发模式下,五大类产品销售收入占比有所不同。产生此种差异的原因主要系两种模式下产品已有销售规模优势、店铺差异以及产品定位差异所致。具体情况分析如下。报告期内,发行人直发模式与自营店铺主要销售产品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发模式
口罩/手套23,124.3738.31%1,056.833.59%117.91.12%
敷贴/敷料6,963.5511.54%4,987.0816.93%141.811.34%
消毒产品4,359.957.22%818.252.78%135.911.29%
血糖监测系列3,053.145.06%2,757.039.36%1,345.8212.76%
体温计2,757.634.57%1,169.653.97%840.687.97%
轮椅1,031.131.71%1,594.125.41%1,087.4110.31%
鼻腔护理1,129.491.87%1,512.275.13%607.475.76%
艾叶及制成品677.221.12%1,376.314.67%152.651.45%
理疗仪946.771.57%889.243.02%473.384.49%
血压计756.931.25%808.032.74%657.666.23%
呼吸机173.750.29%526.91.79%377.243.58%
小计44,973.9374.51%17,495.7259.41%5,937.945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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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别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自营店铺
体温计30,633.8926.82%5,922.618.12%5,909.6610.06%
口罩/手套15,849.3713.88%3,484.284.78%984.941.68%
血压计9,576.148.38%7,990.1810.96%8,858.5815.08%
理疗仪5,976.335.23%6,056.558.30%3,665.506.24%
血糖监测系列5,289.054.63%6,420.428.80%9,223.3015.70%
消毒产品4,200.963.68%1,323.861.82%988.171.68%
轮椅3,989.623.49%5,707.867.83%5,919.1010.07%
呼吸机3,320.22.91%2,251.473.09%2,521.854.29%
敷贴/敷料1,895.671.66%1,401.021.92%3530.60%
艾叶及制成品1,148.341.01%1,342.461.84%430.410.73%
鼻腔护理946.10.83%1,073.241.47%282.710.48%
小计82,825.6772.52%42,973.9558.93%39,137.2266.60%

(1)已有销售规模优势

报告期内,血压计、血糖监测系列、体温计、轮椅产品为发行人销售规模最大的四个产品品类,市场需求空间较大。上述四类产品报告期内在自营店铺模式下销售规模与占比均较高,销售规模方面已形成了一定的销售规模优势。2018年至2020年,上述四种产品通过自营店铺销售规模均高于直发模式。

(2)店铺差异

理疗仪产品与呼吸机产品,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销售代理品牌产品“仙鹤”理疗仪与“瑞思迈”呼吸机,分别主要通过自营店铺仙鹤医疗器械旗舰店与瑞思迈旗舰店进行销售,因此自营店铺模式下销售收入规模高于直发模式。

(3)产品定位

报告期内,发行人依据对市场需求的判断,会选择一些产品将其打造为“爆款”,

并依据产品特点制定推广策略。

选品方面,“爆款”产品一般具备4个特点:一是市场空间大,市场容量和潜力较大的产品被打造成“爆款”产品后能够获得更长久的回报。二是良好的产品品质以及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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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功效,作为“爆款”产品打造的产品必须具备较好的功效以及可靠的产品品质,才能深度取得消费者信赖,进而获得稳定的可持续发展空间。三是市场竞争较小,市场竞争激烈程度对产品成长有较大影响,发行人通常根据生意参谋等市场数据分析产品竞争格局以及其在产品功能、供应链、服务、产品性价比、品牌、店铺流量各方面是否具有优势。四是利润空间大、复购率高,“爆款”产品前期需要集中进行较高的费用投入,因此需要相对较高的毛利率及用户复购率作为支撑,成功成为“爆款”产品后进一步通过用户复购提升销售收入与利润规模。推广策略方面,主要包含以下三种:一是高复购、高毛利产品(如敷贴、棉签类):

通过加大营销投入吸引流量,提高品牌知名度和产品关注度。常用推广手段为通过淘客、直通车、钻展、超级推荐等站内付费活动推广,通过站内达人直播推广,通过小红书、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站外种草引流到站内的方式进行推广。二是目前规模小、预期发展趋势好的品类(如呼吸机、血氧仪),提前通过站内营销占领流量入口,然后通过各种站内、外的流量对潜在用户进行持续引导,最后在站内承接和转化流量,该类产品的推广周期相对较长。三是已形成较大市场规模的品类(如血压、血糖类产品):

通过研发创新对产品进行迭代升级,提高售前、售后服务质量,提升用户体验,结合站内优化、淘客、直通车等各种付费流量拉新,长期的优化和投入来占领市场。敷料/敷贴类产品2018年销售规模较小,2019年发行人引入自有品牌产品透明质酸钠敷贴、胶原蛋白敷贴等产品,市场需求空间大且相对其他家用医疗器械产品具有较高的复购率,同时发行人与该类产品的优质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拟将该类产品打造为公司“爆款”产品,将该类产品在直发模式下的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以及阿里健康大药房进行推广,销售规模迅速扩张,高于自营店铺。

除此之外,口罩/手套、消毒产品、艾叶及制成品、鼻腔护理产品2018年销售规模较小,在2019年有较大增幅,直发模式与自营店铺销售规模同步增长;体温计、口罩/手套、消毒产品2020年度为防疫类产品,自营店铺与直发模式下销售规模均较2019年有较大增幅。

综上,直发模式与自营店铺销售的主要产品收入结构存在的差异,主要原因系两种模式下产品既有渠道销售的规模优势以及店铺构成差异所致。

【核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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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分析报告期内线上三种销售模式的店铺销售收入明细、产品构成明细;

2、查阅发行人与平台入仓及直发模式下所签订的销售合同,了解与销售产品类别相关的条款;

3、访谈发行人线上销售主要负责人,了解发行人线上三种销售模式下产品构成是否存在差异以及原因。

【核查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三种线上模式的产品均覆盖健康监测、康复辅具、医疗护理、中医理疗、呼吸支持五大类。具体产品品类结构存在差异,平台入仓模式下,产品销售结构与自营店铺和直发模式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系平台入仓模式下,发行人依据客户要求供货,不具备产品销售产品品类选择的主动权;直发模式与自营店铺销售的主要产品收入结构存在的差异,主要原因系两种模式下产品已有渠道销售的规模优势、店铺差异以及产品定位差异所致。上述差异原因具有合理性。

【补充披露】

发行人于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九、经营成果分析”之“(2)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渠道分类”之“1)线上销售”之“⑥三种线上模式的产品结构差异分析”中补充披露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三种线上模式的产品销售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分类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平台入仓
健康监测1,921.1930.79%429.7322.40%545.1153.84%
康复辅具71.371.14%3.680.19%84.088.30%
医疗护理3,603.5457.76%811.4042.30%245.1524.21%
中医理疗238.953.83%251.3913.10%63.876.31%
呼吸支持301.774.84%392.5620.46%71.687.08%
其他102.471.64%29.521.54%2.600.26%
小计6,239.30100.00%1,918.28100.00%1,012.49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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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分类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发模式
健康监测7,089.4211.74%5,229.1417.76%3,221.0130.53%
康复辅具5,625.679.32%5,787.6219.65%3,080.8529.20%
医疗护理38,285.9163.42%8,238.4327.97%695.596.59%
中医理疗4,235.767.02%6,094.3020.69%1,649.3815.63%
呼吸支持2,142.983.55%3,646.3912.38%1,756.5216.65%
其他2,986.214.95%454.571.54%146.671.39%
小计60,365.94100.00%29,450.45100.00%10,550.02100.00%
自营店铺
健康监测47,769.9741.82%22,073.5730.27%25,741.5343.81%
康复辅具14,838.1412.99%16,950.7923.24%13,342.8022.71%
医疗护理28,539.3224.99%11,588.3715.89%5,721.029.74%
中医理疗12,641.4911.07%14,509.5019.90%7,848.2613.36%
呼吸支持7,661.746.71%7,064.449.69%5,485.079.33%
其他2,774.512.43%742.281.02%622.251.06%
小计114,225.18100.00%72,928.94100.00%58,760.93100.00%

整体来看,报告期内三种线上销售模式产品品类均覆盖健康监测、康复辅具、医疗护理、中医理疗、呼吸支持五大类产品,总体产品品类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来看,产品销售结构有所差异,报告期内,平台入仓销售模式销售收入规模相对较小,主要销售客户为天猫超市、阿里健康大药房、京东自营等。平台入仓模式下,五大类产品具体销售收入结构与自营店铺和直发模式有所差异。2018年、2019年、2020年,健康监测与医疗护理产品合计销售收入占比超过60.00%。相比之下,2018年,自营店铺与直发模式下,健康监测与康复辅具产品合计占比较高;2019年,五大类产品销售占比差异减小;2020年,由于体温计、口罩、消毒产品等防疫物资销量提升,健康监测与医疗护理产品合计销售收入占比显著提升。主要原因在于发行人是否具备选择销售产品品类的主动权。平台入仓模式下,天猫超市、阿里健康大药房以及京东自营等客户系依据其自身销售产品结构规划、仓储物流成本等因素综合考虑进行产品品类选择,向发行人进行采购。发行人不具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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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的主动权。报告期内,自营店铺销售收入规模较大的店铺为好护士器械旗舰店、仙鹤医疗器械旗舰店与瑞思迈旗舰店。其中,好护士为卖场型旗舰店,发行人具备选品的控制权,依据自身销售策略进行产品上架、推广与销售;仙鹤医疗器械旗舰店、瑞思迈旗舰店均为发行人取得品牌方授权所开立的自营店铺,主要销售“仙鹤”理疗仪以及“瑞思迈”呼吸机。报告期内,直发模式销售收入规模较大的店铺为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阿里健康大药房以及药健康大药房旗舰店,其中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以及药健康大药房旗舰店均为发行人代运营的店铺。直发模式下,发行人对于销售产品的品类可以与店铺开设主体协商确定,发行人具备一定的选品主动权。报告期内,自营店铺与直发模式下,五大类产品的销售占比结构及变化趋势基本一致,由健康监测与康复辅具两大类产品合计销售占比较高,逐步转变为五大品类销售收入占比逐渐均衡;2020年,受疫情影响,体温计、口罩、消毒产品三类防疫物资销售规模较大,健康监测与医疗护理两大类产品合计销售占比显著提升。具体来看,报告期内自营店铺与直发模式下,五大类产品销售收入占比有所不同。产生此种差异的原因主要系两种模式下产品已有销售规模优势、店铺差异以及产品定位差异所致。报告期内,血压计、血糖监测系列、体温计、轮椅产品为发行人销售规模最大的四个产品品类,市场需求空间较大。上述四类产品报告期内在直发模式与自营店铺模式下,销售规模及占比均较高,已形成了一定的销售规模优势。报告期内,上述四种产品通过自营店铺销售规模均高于直发模式。理疗仪产品与呼吸机产品,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销售代理品牌产品“仙鹤”理疗仪与“瑞思迈”呼吸机,分别主要通过自营店铺仙鹤医疗器械旗舰店与瑞思迈旗舰店进行销售。敷料/敷贴类产品2018年销售规模较小,2019年发行人引入自有品牌产品透明质酸钠敷贴、胶原蛋白敷贴等产品,拟将该类产品打造为公司明星产品,将该类产品在直发模式下的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以及阿里健康大药房进行推广,销售规模迅速扩张。

(二)影响线上销售毛利率的主要因素,2017年和2018年直发模式毛利率显著低于自营店铺和平台入仓的原因,平台入仓模式的毛利率在2017年至2019年与自营店铺类似,但2020年上半年毛利率低于自营店铺和直发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情况说明】

1、影响线上销售毛利率的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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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发行人线上销售不同模式毛利率之间的差异影响因素包含销售价格/结算价格、销售成本以及销售产品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1)销售价格/结算价格

自营店铺模式下,发行人直接面向终端用户销售产品,销售价格由发行人确定。

直发模式与平台入仓模式下,发行人向阿里健康、天猫超市、京东自营等客户供货,销售价格为依据合同约定的结算价格。

(2)销售成本

报告期内,不同线上销售模式下,同一种产品销售时所结转的销售成本不存在差异。

(3)销售产品结构

报告期内,销售产品结构差异是影响线上三种销售模式下销售毛利率的重要因素。

整体来看,2018年至2019年健康监测与康复辅具在五大类产品中毛利率相对较低,医疗护理、中医理疗毛利率相对较高;2020年,体温计、口罩、消毒产品三类防疫物资产品销售毛利率相较之前年度有所提升。

(4)报告期内线上销售三种模式毛利率差异分析

1)平台入仓销售毛利率与自营店铺、直发模式销售毛利率对比分析

平台入仓与自营店铺销售毛利率对比分析:销售产品结构方面,平台入仓销售模式下,报告期内毛利率贡献主要来自于健康监测产品与医疗护理产品,且五大类产品中销售毛利率最高的医疗护理产品销售毛利率贡献逐年提升,2018年、2019年、2020年,平台入仓模式销售毛利率相对自营店铺销售毛利率较高原因主要系自营店铺销售模式下医疗护理产品毛利率贡献远低于平台入仓。

平台入仓与直发模式销售毛利率对比分析:平台入仓与直发模式销售毛利率差异主要来自于销售产品结构差异所致。2018年、2019年、2020年,平台入仓销售毛利率高于直发模式,主要原因系平台入仓销售毛利率贡献主要来自于销售毛利率较高的医疗护理产品。

2)直发模式销售毛利率与自营店铺销售毛利率对比分析

结算价格是影响两种模式销售毛利率差异的重要因素之一,一般情况下同一种单品,直发模式下发行人与直接客户的结算价格低于自营店铺面向终端销售者的销售价格,2018年、2019年,直发模式销售毛利率低于自营店铺销售毛利率具有合理性。

销售产品结构方面,整体来看,报告期内直发模式与自营店铺模式销售五大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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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接近。具体来看,2019年直发模式下医疗护理产品中由于敷料敷贴、口罩手套、消毒产品销售收入显著提升,医疗护理类产品毛利率贡献亦显著提升,且高于自营店铺模式下医疗护理类产品的毛利率贡献;2020年,健康监测以及医疗护理类产品中包含防疫类物资,销售毛利率相对较高,直发模式下上述两类产品销售收入占比高于自营店铺,导致其整体销售毛利率略高于自营店铺。

报告期内,发行人线上三种销售模式产品结构及毛利率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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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2020年2019年2018年2017年
收入占比毛利率毛利率贡献收入占比毛利率毛利率贡献收入占比毛利率毛利率贡献收入占比毛利率毛利率贡献
平台入仓
平台入仓100.00%48.49%48.49%100.00%41.65%41.65%100.00%39.59%39.59%100.00%35.96%35.96%
健康监测30.79%44.69%13.76%22.40%26.52%5.94%53.84%35.43%19.08%22.44%16.88%3.79%
康复辅具1.14%63.79%0.73%0.19%-21.11%-0.04%8.30%32.13%2.67%20.64%35.15%7.25%
医疗护理57.76%50.37%29.09%42.30%48.12%20.35%24.21%54.07%13.09%22.82%50.44%11.51%
中医理疗3.83%48.62%1.86%13.10%41.92%5.49%6.31%33.31%2.10%32.87%39.11%12.86%
呼吸支持4.84%44.47%2.15%20.46%44.83%9.17%7.08%35.99%2.55%0.69%55.38%0.38%
直发模式
直发模式100.00%47.07%47.07%100.00%36.09%36.09%100.00%29.40%29.40%100.00%16.95%16.95%
健康监测11.74%34.54%4.06%17.76%21.62%3.84%30.53%28.54%8.71%46.36%21.05%9.76%
康复辅具9.32%35.80%3.34%19.65%34.01%6.68%29.20%24.94%7.28%31.03%7.35%2.28%
医疗护理63.42%51.50%32.67%27.97%38.09%10.65%6.59%37.50%2.47%7.07%24.45%1.73%
中医理疗7.02%37.21%2.61%20.69%40.92%8.47%15.63%32.81%5.13%8.28%13.83%1.15%
呼吸支持3.55%53.45%1.90%12.38%45.47%5.63%16.65%30.22%5.03%6.36%24.26%1.54%
自营店铺
自营店铺100.00%46.64%46.64%100.00%41.79%41.79%100.00%39.29%39.29%100.00%34.56%34.56%
健康监测41.82%46.74%19.55%30.27%44.39%13.44%43.81%46.52%20.38%52.79%39.36%20.78%
康复辅具12.99%28.62%3.72%23.24%29.99%6.97%22.71%25.92%5.89%27.26%26.32%7.17%
医疗护理24.99%58.16%14.53%15.89%52.70%8.37%9.74%47.35%4.61%4.71%41.52%1.96%
中医理疗11.07%41.22%4.56%19.90%42.72%8.50%13.36%34.52%4.61%5.23%29.38%1.54%
呼吸支持6.71%42.91%2.88%9.69%40.79%3.95%9.33%36.97%3.45%9.47%30.88%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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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7年和2018年直发模式毛利率显著低于自营店铺和平台入仓的原因直发业务模式为发行人直接销售客户开立线上销售店铺并销售发行人产品,获取订单后由发行人直接将商品发货至终端消费者的模式。依据线上店铺是否由发行人代运营可以分为两类,一种如为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的代运营模式,一种如为阿里健康大药房的非代运营模式。直发业务模式下,发行人可以充分利用店铺开设方的品牌影响力、流量优势等优势,同时可以掌握终端用户消费偏好等市场数据,而委托方方同时可以利用发行人的运营优势,快速实现销售的规模化增长,最终实现双方合作共赢。因此,发行人2017年起将直发模式作为最重要的线上销售模式之一,将五大类产品均在直发模式中上线销售;同时,发行人为了开拓市场降低了部分产品的销售价格。2017年、2018年为发行人在直发模式方面开展重要探索并实现突破的重要的两年,2018年、2019年直发业务销售收入分别为10,550.02万元、29,450.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幅分别为425.38%、179.15%,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此外,直发模式与平台入仓、自营店铺毛利率差异的其他影响因素分析如下:

(1)2017年、2018年直发模式毛利率低于平台入仓的原因分析平台入仓与直发模式销售毛利率差异主要来自于销售产品结构差异所致。2017年、2018年,平台入仓销售收入规模极小,销售毛利率贡献主要来自于毛利率较高的医疗护理与中医理疗两类产品,直发模式销售毛利率贡献主要来自于健康监测与康复辅具,因此,2017年、2018年平台入仓销售毛利率高于直发模式具有合理性。

(2)2017年、2018年直发模式毛利率低于自营店铺的原因分析销售产品结构方面,整体来看,报告期内直发模式与自营店铺模式销售五大类产品结构接近。结算价格是影响两种模式销售毛利率差异的重要因素之一,一般情况下同一种单品,直发模式下发行人与直接客户的结算价格低于自营店铺面向终端销售者的销售价格,报告期内,直发模式销售毛利率均低于自营店铺销售毛利率。综上所述,2017年和2018年直发模式毛利率显著低于自营店铺和平台入仓的原因具有合理性。

3、平台入仓模式的毛利率在2017年至2019年与自营店铺类似,但2020年上半年毛利率低于自营店铺和直发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2020年1-6月、2020年全年,平台入仓、直发模式、自营店铺三种线上销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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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体温计、口罩/手套、消毒产品三类防疫物资为毛利率贡献的主要产品。2020年上半年此三类产品的销售毛利率平台入仓模式下毛利率均低于其他两种模式,由此导致,2020年上半年平台入仓的毛利率低于自营店铺和直发模式;2020年下半年平台入仓模式的体温计的毛利率上升,三类产品合计的销售金额及占比大幅提升,2020年全年平台入仓毛利率略高于自营店铺和直发模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结构2020年1-6月2020年
销售收入占比不含税金额毛利率毛利率贡献销售收入占比不含税金额毛利率毛利率贡献
平台入仓
体温计21.70%315.1331.55%6.85%26.85%1,675.2447.90%12.86%
口罩/手套20.69%300.4548.07%9.95%39.45%2,461.3748.73%19.22%
消毒产品15.75%228.6968.69%10.82%8.24%514.0964.44%5.31%
小计58.13%844.26--74.54%4,650.70--
直发模式
体温计5.29%1,358.2136.08%1.91%4.57%2,757.6342.69%1.95%
口罩/手套27.36%7,023.1250.70%13.87%38.31%23,124.3751.80%19.84%
消毒产品10.46%2,684.5377.85%8.14%7.22%4,359.9570.71%5.11%
小计43.12%11,065.86--50.10%30,241.95--
自营店铺
体温计33.91%22,071.0949.66%16.84%26.82%30,633.8947.69%12.79%
口罩/手套10.97%7,138.0261.07%6.70%13.88%15,849.3757.78%8.02%
消毒产品4.97%3,234.2580.83%4.02%3.68%4,200.9674.43%2.74%
小计49.85%32,443.36--44.37%50,684.22--

综上所述,平台入仓2020年上半年毛利率低于自营店铺和直发模式,2020年全年毛利率略高于自营店铺和直发模式原因具有合理性。【核查程序】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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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取并分析发行人报告期内线上销售各种模式下产品明细,具体产品销量、销售收入、销售单价情况、单位成本、毛利率等数据;

2、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影响线上销售毛利率的主要因素,2017年和2018年直发模式毛利率显著低于自营店铺和平台入仓的原因,平台入仓模式的毛利率在2017年至2019年与自营店铺类似,但2020年上半年毛利率低于自营店铺和直发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1、对于发行人线上销售不同模式毛利率之间的差异影响因素包含销售价格/结算价格、销售成本以及销售产品结构。

2、2017年和2018年直发模式毛利率显著低于自营店铺和平台入仓以及平台入仓模式的毛利率在2017年至2019年与自营店铺类似,但2020年上半年毛利率低于自营店铺和直发模式具有合理性。

【补充披露】

发行人于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九、经营成果分析”之“(三)毛利及毛利率变动分析”之“4、影响线上销售毛利率的主要因素,2017年和2018年直发模式毛利率显著低于自营店铺和平台入仓的原因,平台入仓模式的毛利率在2017年至2019年与自营店铺类似,但2020年上半年毛利率低于自营店铺和直发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中补充披露如下:

4、影响线上销售毛利率的主要因素,2017年和2018年直发模式毛利率显著低于自营店铺和平台入仓的原因,平台入仓模式的毛利率在2017年至2019年与自营店铺类似,但2020年上半年毛利率低于自营店铺和直发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

对于发行人线上销售不同模式毛利率之间的差异影响因素包含销售价格/结算价格、销售成本以及销售产品结构。

8-1-2-92

报告期内,发行人线上三种销售模式产品结构及毛利率情况如下所示:

产品2020年2019年2018年2017年
收入占比毛利率毛利率贡献收入占比毛利率毛利率贡献收入占比毛利率毛利率贡献收入占比毛利率毛利率贡献
平台入仓
平台入仓100.00%48.49%48.49%100.00%41.65%41.65%100.00%39.59%39.59%100.00%35.96%35.96%
健康监测30.79%44.69%13.76%22.40%26.52%5.94%53.84%35.43%19.08%22.44%16.88%3.79%
康复辅具1.14%63.79%0.73%0.19%-21.11%-0.04%8.30%32.13%2.67%20.64%35.15%7.25%
医疗护理57.76%50.37%29.09%42.30%48.12%20.35%24.21%54.07%13.09%22.82%50.44%11.51%
中医理疗3.83%48.62%1.86%13.10%41.92%5.49%6.31%33.31%2.10%32.87%39.11%12.86%
呼吸支持4.84%44.47%2.15%20.46%44.83%9.17%7.08%35.99%2.55%0.69%55.38%0.38%
直发模式
直发模式100.00%47.07%47.07%100.00%36.09%36.09%100.00%29.40%29.40%100.00%16.95%16.95%
健康监测11.74%34.54%4.06%17.76%21.62%3.84%30.53%28.54%8.71%46.36%21.05%9.76%
康复辅具9.32%35.80%3.34%19.65%34.01%6.68%29.20%24.94%7.28%31.03%7.35%2.28%
医疗护理63.42%51.50%32.67%27.97%38.09%10.65%6.59%37.50%2.47%7.07%24.45%1.73%
中医理疗7.02%37.21%2.61%20.69%40.92%8.47%15.63%32.81%5.13%8.28%13.83%1.15%
呼吸支持3.55%53.45%1.90%12.38%45.47%5.63%16.65%30.22%5.03%6.36%24.26%1.54%
自营店铺
自营店铺100.00%46.64%46.64%100.00%41.79%41.79%100.00%39.29%39.29%100.00%34.56%34.56%
健康监测41.82%46.74%19.55%30.27%44.39%13.44%43.81%46.52%20.38%52.79%39.36%20.78%
康复辅具12.99%28.62%3.72%23.24%29.99%6.97%22.71%25.92%5.89%27.26%26.32%7.17%

8-1-2-93

医疗护理24.99%58.16%14.53%15.89%52.70%8.37%9.74%47.35%4.61%4.71%41.52%1.96%
中医理疗11.07%41.22%4.56%19.90%42.72%8.50%13.36%34.52%4.61%5.23%29.38%1.54%
呼吸支持6.71%42.91%2.88%9.69%40.79%3.95%9.33%36.97%3.45%9.47%30.88%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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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和2018年直发模式毛利率显著低于自营店铺和平台入仓的原因直发业务模式为发行人直接销售客户开立线上销售店铺并销售发行人产品,获取订单后由发行人直接将商品发货至终端消费者的模式。依据线上店铺是否由发行人代运营可以分为两类,一种为如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的代运营模式,一种如为阿里健康大药房的非代运营模式。直发业务模式下,发行人可以充分利用店铺开设方的品牌影响力、流量优势等优势,同时可以掌握终端用户消费偏好等市场数据,而委托方同时可以利用发行人的运营优势,快速实现销售的规模化增长,最终实现双方合作共赢。因此,发行人2017年起将直发模式作为最重要的线上销售模式之一,将五大类产品均在直发模式中上线销售;同时,发行人为了开拓市场降低了部分产品的销售价格。2017年、2018年为发行人在直发模式方面开展重要探索并实现突破的重要的两年,2018年、2019年直发业务销售收入分别为10,550.02万元、29,450.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幅分别为425.38%、179.15%,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此外,直发模式与平台入仓、自营店铺毛利率差异的其他影响因素分析如下:

1)2017年、2018年直发模式毛利率低于平台入仓的原因分析平台入仓与直发模式销售毛利率差异主要来自于销售产品结构差异所致。2017年、2018年,平台入仓销售收入规模极小,销售毛利率贡献主要来自于毛利率较高的医疗护理与中医理疗两类产品,直发模式销售毛利率贡献主要来自于健康监测与康复辅具,因此,2017年、2018年平台入仓销售毛利率高于直发模式具有合理性。2)2017年、2018年直发模式毛利率低于自营店铺的原因分析销售产品结构方面,整体来看,报告期内直发模式与自营店铺模式销售五大类产品结构接近。结算价格是影响两种模式销售毛利率差异的重要因素之一,一般情况下同一种单品,直发模式下发行人与直接客户的结算价格低于自营店铺面向终端销售者的销售价格,报告期内,直发模式销售毛利率均低于自营店铺销售毛利率。综上所述,2017年和2018年直发模式毛利率显著低于自营店铺和平台入仓的原因具有合理性。

(2)平台入仓模式的毛利率在2017年至2019年与自营店铺类似,但2020年上半年毛利率低于自营店铺和直发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0年1-6月、2020年全年,平台入仓、直发模式、自营店铺三种线上销售模式下,体温计、口罩/手套、消毒产品三类防疫物资为毛利率贡献的主要产品。2020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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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此三类产品的销售毛利率平台入仓模式下毛利率均低于其他两种模式,由此导致,2020年上半年平台入仓的毛利率低于自营店铺和直发模式;2020年下半年平台入仓模式的体温计的毛利率上升,三类产品合计的销售金额及占比大幅提升,2020年全年平台入仓毛利率略高于自营店铺和直发模式。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结构2020年1-6月2020年
销售收入占比不含税金额毛利率毛利率贡献销售收入占比不含税金额毛利率毛利率贡献
平台入仓
体温计21.70%315.1331.55%6.85%26.85%1,675.2447.90%12.86%
口罩/手套20.69%300.4548.07%9.95%39.45%2,461.3748.73%19.22%
消毒产品15.75%228.6968.69%10.82%8.24%514.0964.44%5.31%
小计58.13%844.26--74.54%4,650.70--
直发模式
体温计5.29%1,358.2136.08%1.91%4.57%2,757.6342.69%1.95%
口罩/手套27.36%7,023.1250.70%13.87%38.31%23,124.3751.80%19.84%
消毒产品10.46%2,684.5377.85%8.14%7.22%4,359.9570.71%5.11%
小计43.12%11,065.86--50.10%30,241.95--
自营店铺
体温计33.91%22,071.0949.66%16.84%26.82%30,633.8947.69%12.79%
口罩/手套10.97%7,138.0261.07%6.70%13.88%15,849.3757.78%8.02%
消毒产品4.97%3,234.2580.83%4.02%3.68%4,200.9674.43%2.74%
小计49.85%32,443.36--44.37%50,684.22--

综上所述,平台入仓2020年上半年毛利率低于自营店铺和直发模式,2020年全年毛利率略高于自营店铺和直发模式原因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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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影响线上销售客户数量的主要因素,2019年自营店铺和直发模式的客户数量增长速度和规模显著高于2017年和2018年的原因,相关因素变动前后客户数量的对比情况【情况说明与补充披露】

一、影响线上销售客户数量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发行人自营店铺和直发模式下的客户数量逐年增加,影响客户数量的主要因素包括:

1、新增电商平台或新增线上自营店铺。积极扩展新的电商平台合作以及在已覆盖的天猫、京东、拼多多、贝贝网等平台新开设自营店铺,能够多方位触达消费者,对客户数量增长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2019年,发行人新拓展了唯品会、未来集市、环球捕手等电商平台,并在天猫、京东、拼多多平台开设了新的店铺。

2、品牌影响力。家用医疗器械偏消费属性,由于目前生产厂家众多、呈现小、散、乱的格局,客户特别关注产品质量、准确性以及稳定程度。医疗器械行业的品牌综合体现了产品质量、产品稳定性、产品设计水平等因素,知名品牌的创立和形成需要经过企业长期的投入和积累,需要得到经销商和下游医疗机构应用者的持续信赖与口碑。优质产品多年积累的品牌效应,可以精准辐射受众群体,提高客户忠诚度及吸引新客户。

发行人作为专业品牌零售商,以自有“可孚”品牌产品为核心,同时将产品线全面覆盖国际/国内知名品牌,提供“一站式购齐”服务,契合客户需求。“可孚”品牌与其他品牌产品互补,公司依据市场需求,选择适销对路、覆盖不同客户需要的产品,对于需求量大,公司尚未开展生产的品类,选择与知名厂商合作,市场培育成熟后,推广自有品牌。

3、扩充或更新产品品类。家用医疗器械品类繁多,全面的产品线可以更好地提升渠道利用率及消费者一站式购买的便捷性,同时通过网络效应打造热销产品和爆品能够快速吸引新老客户,增加客户数量。

发行人多年来专注于为消费者提供家用医疗器械产品一站式购齐服务,销售产品品类涉及近万个产品型号及规格,依据市场需求变化趋势,不断扩充、更新产品品类,满足消费者大健康产品购物需求。

4、营销推广投入。通过加大线上营销推广力度,能够精准触达潜在客户,增加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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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覆盖广度,从而提升客户数量。

5、直发模式下,2018年2月天猫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转让店铺主体,与阿里健康大药房成为战略合作伙伴、凭借自身运营优势以及不断丰富产品种类、增长热销产品类目,吸引了大量客户,报告期销售收入大幅增长。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和服务情况”之“(四)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之“4、销售模式”之“(1)线上销售”补充披露如下:

“影响发行人线上客户数量的因素较多,主要包括新增电商平台或新增线上自营店铺、品牌影响力、扩充或更新产品品类、营销推广投入、天猫可孚器械旗舰店的店铺主体转让。”

二、2019年自营店铺和直发模式的客户数量增长速度和规模显著高于2017年和2018年的原因,相关因素变动前后客户数量的对比情况

1、2019年自营店铺的客户快速增长原因及相关因素变动前后客户数量对比情况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和服务情况”之“(四)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之“4、销售模式”之“(1)线上销售”之“1)自营店铺” 之“⑨报告期内自营店铺模式涉及各平台的订单交易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2017年-2019年,发行人自营店铺客户数量分别为617.27万人、692.24万人、1,005.61万人,2019年增长速度和增长规模分别为45.27%、313.37万人,显著高于2018年的12.15%、74.97万人,主要原因是:

①新增产品型号。2019年,发行人在自营店铺新增产品型号1,617个,新增含税订单收入17,084.40万元,占自营店铺交易金额比例为20.60%,对应订单的客户数量为

425.79万人,其中新客户375.94万人。2018年,发行人在自营店铺新增产品型号1,069个,对应订单的客户数量为178.62万人,其中新客户数量为159.11万人。新增产品型号为2019年客户数量增长的主要原因。

2019年新产品型号带来收入金额较高的品类为血压计、助听器、敷贴/敷料、轮椅、体温计等。2019年发行人不断优化血压计的生产工艺,对热销的血压计KF-65B研发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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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推出新的规格;助听器产品实现标准化模拟机自主生产并在线上开始销售,凭借优质的性能优势,销量迅速提升;发行人契合市场热销类目增加医用敷料产品;2019年新增体温计自产,扩充轮椅产品型号,带动销售收入的增长。从自营店铺的平台分布来看,2018年新增产品型号对应的客户数量88.56%来源于天猫/淘宝平台,2019年新增产品型号对应的客户数量主要来自天猫/淘宝平台,具体如下:

模式平台客户数(万人)交易金额(万元)新客户数(万人)新客户交易金额(万元)
自营店铺天猫/淘宝389.5114,779.82340.0413,057.59
京东3.45253.023.21243.03
拼多多14.47426.7014.45425.22
唯品会8.00583.848.00583.83
贝贝网8.61400.498.52395.77
其他1.74640.531.72628.17
合计425.7917,084.40375.9415,333.61

②新增合作平台及已合作平台自营店铺数量增加。2019年发行人积极拓展各平台渠道,新增合作唯品会、未来集市、环球捕手、小红书等平台,新开唯品会好护士医疗器械旗舰店、唯品会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拼多多可孚健诺专卖店、健诺医疗器械专卖店等自营店铺22家,合计新增客户数46.04万人。2018年新增店铺带来的客户数22.01万人,主要是在贝贝网平台新增3个店铺。

2020年,发行人自营店铺客户数量为1,347.12万人,增长速度和增长规模分别为

33.96%、341.51万人,与2019年的增长速度和增长规模保持稳定。”

2、2019年直发模式客户数量快速增长原因及相关因素变动前后客户数量对比情况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和服务情况”之“(四)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之“4、销售模式”之“(1)线上销售”之“2)直发模式” 之“⑤直发模式下各平台的订单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2017年-2019年,发行人直发模式客户数量分别为34.46万人、183.59万人、678.23万人,2019年增长速度和增长规模分别为269.43%、494.64万人,增长规模显著高于2018年的149.13万人,主要原因一方面是2018年2月天猫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变更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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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后,发行人与阿里健康大药房的合作伙伴关系转变为更深层次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双方之间的合作更加密切,直发模式获得了快速增长;另一方面是新增产品型号。2019年,发行人在直发模式下新增产品型号1,284个,新增含税订单收入10,529.02万元,占直发模式交易金额比例为31.15%,对应订单的客户数量为319.50万人,其中新客户303.71万人。2018年,发行人在直发模式新增产品型号797个,对应订单的客户数量为77.93万人,其中新客户数量为70.74万人。

2019年新增产品型号带来收入金额较高的品类为敷贴/敷料、血糖监测系列、消毒产品、口罩/手套、体温计等,其中:敷贴/敷料类产品2018年主要为创口贴等产品,2019年发行人契合市场热销类目增加医用敷料产品,主要在直发模式的阿里健康大药房以及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进行销售,销售收入迅速增长。

从新增产品型号的平台分布来看,2018年新增产品型号对应客户数量98.95%来源于天猫/淘宝平台。2019年新增产品型号对应的客户数量主要来自天猫/淘宝平台,具体如下:

模式平台客户数(万人)交易金额(万元)新客户数(万人)新客户交易金额(万元)
直发模式天猫/淘宝318.9610,507.35303.169,963.18
平安好医生0.4415.090.4415.00
苏宁易购0.073.670.073.66
中国移动0.042.440.032.41
喜团0.010.460.010.46
总计319.510,529.02303.719,984.71

2020年,发行人直发模式客户数量为1,356.61万人,增长速度和增长规模分别为

100.02%、678.38万人,其中增速保持高速增长但低于2019年的269.43%,增长规模高于2019年的494.64万人,主要是2018年和2019年发行人与阿里健康大药房的直发模式合作快速增长,导致2019年的增速显著加快,2020年以来双方的合作继续加强,客户数量增长规模继续扩大。”

【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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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取发行人销售明细表,统计报告期内自营店铺和直发模式下的客户数量,并分析其变动原因;统计报告期内自营店铺和直发模式下产品型号数量及对应的销售额和客户数量;

2、访谈发行人电商负责人,了解2019年自营店铺和直发模式的客户数量快速增长的原因。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2019年自营店铺的客户数量增长速度和规模显著高于2017年和2018年的原因是新增产品型号、新增合作平台及已合作平台自营店铺数量增加;2019年直发模式的客户数量增长速度和规模显著高于2017年和2018年的原因是发行人与阿里健康大药房的合作更加密切以及新增产品型号。

(四)推广费用在线上销售各平台、各主要店铺的投入分布情况,量化分析推广力度对线上销售收入的影响

【情况说明与补充披露】

发行人于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九、经营成果分析”之“(四)期间费用分析”之“1、销售费用”之“(1)销售费用构成”之“4)线上推广费”中补充披露如下:

“⑦推广费用在线上销售各平台、各主要店铺的投入分布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线上推广费分别为3,858.41万元、4,661.61万元、9,056.64万元,在各个平台、店铺的投入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披露平台店铺推广费金额费用占比销售收入费率
2020年天猫/淘宝好护士器械旗舰店2,927.1432.32%53,481.735.47%
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1,901.6121.00%39,468.434.82%
科源医疗器械专营店718.477.93%5,281.0913.60%
仙鹤医疗器械旗舰店379.484.19%4,568.228.31%
每文医疗器械专营店300.123.31%3,150.35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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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合医疗器械专营店297.433.28%3,453.358.61%
其他871.269.62%32,329.162.69%
小计7,395.5281.66%141,732.355.22%
京东瑞思迈旗舰店163.221.80%4,092.353.99%
好护士大药房旗舰店114.661.27%1,756.446.53%
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130.671.44%2,642.524.94%
其他381.564.21%4,631.538.24%
小计790.118.72%13,122.846.02%
拼多多可孚健诺专卖店166.161.83%2,433.546.83%
通慈医疗器械官方旗舰店340.603.76%5,932.035.74%
其他0.470.01%1,511.650.03%
小计507.235.60%9,877.225.14%
其它其他363.784.02%16,098.022.26%
合计9,056.64100.00%180,830.425.01%
年度披露平台店铺推广费金额费用占比销售收入费率
2019年天猫/淘宝好护士器械旗舰店2,322.0149.81%46,500.704.99%
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544.6911.68%18,146.033.00%
科源医疗器械专营店166.083.56%1,790.759.27%
仙鹤医疗器械旗舰店205.054.40%3,992.625.14%
每文医疗器械专营店114.462.46%1,874.616.11%
森合医疗器械专营店139.392.99%2,346.285.94%
其他466.0210.00%17,848.112.61%
小计3,957.7084.90%92,499.094.28%
京东瑞思迈旗舰店171.033.67%3,044.135.62%
好护士大药房旗舰店74.961.61%874.068.58%
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75.951.63%1,000.267.59%
其他49.051.05%1,054.764.65%
小计370.987.96%5,973.216.21%
拼多多可孚健诺专卖店3.090.07%405.440.76%
通慈医疗器械官方旗舰店0.000.00%2.590.00%
其他5.290.11%324.301.63%
小计8.380.18%732.331.14%

8-1-2-102

其它其他324.546.96%5,093.046.37%
合计4,661.61100.00%104,297.674.47%
年度披露平台店铺推广费金额费用占比销售收入费率
2018年天猫/淘宝好护士器械旗舰店2,387.5761.88%35,581.526.71%
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484.4712.56%9,031.105.36%
科源医疗器械专营店54.231.41%1,148.664.72%
仙鹤医疗器械旗舰店103.322.68%2,029.095.09%
每文医疗器械专营店132.423.43%2,436.235.44%
森合医疗器械专营店56.731.47%1,738.973.26%
其他172.184.46%8,458.042.04%
小计3,390.9487.88%60,423.605.61%
京东瑞思迈旗舰店112.882.93%3,031.423.72%
好护士大药房旗舰店113.032.93%1,736.636.51%
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79.372.06%1,355.625.86%
其他41.651.08%1,101.073.78%
小计346.948.99%7,224.744.80%
拼多多小计1.500.04%123.231.22%
其它其他119.033.09%2,551.874.66%
合计3,858.41100.00%70,323.445.49%

注:费用占比=店铺或平台费用金额占全部推广费的比率,费用率=店铺或平台费用金额占收入的比率

⑧量化分析推广力度对线上销售收入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线上推广费分别为3,858.41万元、4,661.61万元、9,056.64万元,线上推广费投入金额报告期内持续增加;费用率为5.49%、4.47%、5.01%,整体稳定但存在一定的波动,主要原因是发行人为了开拓市场、提升销售规模和公司品牌知名度,加大线上推广费用投入,随着公司品牌影响力逐渐扩大,线上销售的快速增长超过了推广费的增长,从而2019年和2020年的线上推广费用率较2018年有所下降。

A、天猫/淘宝平台

天猫/淘宝平台的店铺线上推广费主要是参加平台推行的直通车、钻石展位、超级推荐、品销宝等渠道推广产生的费用,为报告期内线上推广费投入的主要平台,费用占比分别为87.88%、84.90%、81.66%。报告期内,天猫/淘宝平台的线上推广费持续增加,金额分别为3,390.94万元、3,957.70万元、7,395.52万元,费用率为5.61%、4.28%、5.22%。

8-1-2-103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天猫平台的线上推广策略为主推可孚品牌、打造店铺爆品,因此线上推广费集中于好护士器械旗舰店和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费用占比合计分别为

74.44%、61.49%、53.32%。好护士器械旗舰店为发行人报告期内第一大店铺,也是线上推广费投入最大的店铺,费率分别为6.71%、4.99%、5.47%,整体保持稳定。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为“可孚”品牌旗舰店,报告期内费率分别为5.36%、3.00%、4.82%。整体上,上述两个店铺的费率报告期内相对稳定,由于受到发行人推广经营策略以及店铺品牌效应的因素呈现一定的波动。

为了扩大其他店铺的销售收入,报告期内不断加大科源医疗器械旗舰店、仙鹤医疗器械旗舰店、每文医疗器械专营店、森合医疗器械专营店的线上推广力度,线上推广费合计分别为346.70万元、624.98万元、1,695.5万元,费用占比合计分别为8.99%、13.41%、

18.72%,上述店铺销售收入保持快速增长,收入合计分别为7,352.95万元、10,004.26万元、16,453.01万元。随着发行人不断加大对上述店铺的推广投入,店铺合计的费率也不断提升,分别为4.72%、6.25%、10.31%。

B、京东平台

京东平台的推广费主要是公司通过参加平台推行的快车等渠道推广产生的费用。报告期内,京东平台的线上推广费分别为346.94万元、370.98万元、790.11万元,费用占比分别为8.99%、7.96%、8.72%,费率分别为4.8%、6.21%、6.02%。

2017年至2019年推广费率逐渐上升原因是随着市场成熟,行业竞争加剧、获客成本越来越高。2020年疫情期间,公司加大了体温计在京东平台的销售占比,受疫情影响,公司生产的红外体温计需求量大,不需要较大的推广力度,因此费率有所下降。

C、拼多多平台

拼多多平台的推广主要是公司通过使用平台推行的多多场景推广、多多搜索等营销工具,为实现店铺、商品推广和展示而产生的费用。报告期内,拼多多平台的金额为

1.50万元、8.38万元、507.23万元,费用占比为0.04%、0.18%、5.60%,费用率为1.22%、

1.14%、5.14%。在报告期内投入拼多多的推广费逐步加大。

2017-2018年拼多多平台只有两家店铺,店铺运营尚处于经营探索阶段,参与的推广营销活动较少,2019年新开多家拼多多自营店铺且加大运营投入,收入和费用同比增长。平台费率较低是因为拼多多的平台成立时间较晚、市场定位有所区别,公司在推广费用方面投入比其他平台低。”

8-1-2-104

【核查程序】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电商负责人,了解公司报告期内参与的推广活动情况;

2、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推广费用明细表,分平台、分店铺进行统计;

3、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销售明细表,分析推广力度对线上销售收入的影响。【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在不同期间和不同平台的推广力度存在差异,从而影响了线上销售收入。

(五)补充披露森合医疗器械专营店、每文医疗器械专营店、科源医疗器械专营店、怡源医疗器械专营店、科诚医疗器械专营店在产品种类、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区别,发行人通过多个子公司设立天猫专营店的原因

【情况说明与补充披露】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和服务情况”之“(四)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之“4、销售模式”之“(1)线上销售”之“1)自营店铺”补充披露如下:

“森合医疗器械专营店、每文医疗器械专营店、科源医疗器械专营店、怡源医疗器械专营店、科诚医疗器械专营店均为专营店,在经营的产品品牌和产品类别方面的区别如下:

店铺主要经营品牌产品类别
相同产品类别主要产品类别及占比
森合医疗器械专营店可孚、通慈、三诺健康监测、康复辅具、呼吸支持、中医理疗和医疗护理类产品均有销售康复辅具(28.03%)、健康监测(22.10%)
每文医疗器械专营店可孚、康德莱、治宇健康监测(33.82%)、康复辅具(24.68%)
科源医疗器械专营店可孚、艾科健康监测(46.13%)、医疗护理(28.89%)
怡源医疗器械专营店可孚、康德莱、三诺健康监测(29.32%)、康复辅具(16.83%)、 中医理疗(21.69%)

8-1-2-105

店铺主要经营品牌产品类别
相同产品类别主要产品类别及占比
科诚医疗器械专营店可孚、仙鹤、通慈康复辅具(32.34%)、医疗护理(21.95%)

注:表格中主要产品类别占比为报告期各期销售收入汇总计算的比例。上述店铺主要经营品牌略有差异,但是均包括“可孚”产品。产品类别上,公司的健康监测、康复辅具、呼吸支持、中医理疗和医疗护理五大类产品均在上述店铺销售,但是各个店铺在产品类别上的比例略有差异,其中森合医疗器械专营店主营康复辅具和健康检测类,每文医疗器械专营店主营健康监测和康复辅具类,科源医疗器械专营店主营健康监测和医疗护理类,怡源医疗器械专营店主营健康监测、康复辅具和中医理疗类,科城医疗器械专营店主营康复辅具和医疗护理类。

按照报告期内各期营业收入汇总的具体产品结构看,(1)森合医疗器械专营店主要销售的产品及占比分别为轮椅11.18%、体温计11.79%、鼻腔护理12.40%、血糖监测系列6.66%、拔罐器3.69%。(2)每文医疗器械专营店主要销售的产品及占比分别为体温计14.29%、血糖监测系列12.93%、助行器8.48%、轮椅8.11%。(3)科源医疗器械专营店主要销售的产品及占比分别为体温计32.73%、口罩/手套12.33%、血糖监测系列

9.34%、拔罐器4.29%。(4)怡源医疗器械专营店主要销售的产品及占比分别为理疗仪

14.25%、体温计12.26%、血糖监测系列11.56%、轮椅5.23%。(5)科诚医疗器械专营店主要销售的产品及占比分别为轮椅19.06%、体温计13.88%、血糖监测系列4.69%、护理床6.07%。

在运营管理上,上述店铺均由公司的运营团队统筹运营,对各个店铺的人员、货品、营销活动、客户管理、售后服务等各方面进行统筹安排,同时针对各个店铺配备专职店长、运营专员、设计专员等人员,具体的日常运营由各店铺店长安排执行。

上述专营店均由发行人子公司设立,发行人通过多个子公司设立多个天猫专营店的主要原因是:(1)根据天猫平台规则,同一主体在一个经营大类下只能申请一家专营店,基于多店铺经营的经营策略,发行人需要用不同主体在天猫开设专营店。(2)由于发行人产品丰富,通过点-线-面-体的产品战略布局,发行人不同的专营店主推不同的产品,有利于形成多条爆款产品线和构建多层次的购物场景,能够精准锁定目标客户群,吸引

8-1-2-106

不同层次用户。(3)根据发行人的运营经验,在线上开设多个店铺有利于从多个入口吸引客户,提升销售收入。”

【核查程序】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销售收入明细表,对比分析不同店铺销售产品构成的差异;

2、访谈发行人的电商负责人,了解不同店铺的运营管理方式的差异以及发行人通过多个子公司设立天猫专营店的原因;

3、查阅天猫平台的店铺规则,了解天猫平台的开店规则。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森合医疗器械专营店、每文医疗器械专营店、科源医疗器械专营店、怡源医疗器械专营店、科诚医疗器械专营店在经营品牌、产品类别、产品结构及运营管理上存在区别,与发行人经营策略相符,具有合理性;发行人通过多个子公司设立多家专营店是由于平台规则限制了同一主体的开店数量,且开设多家专营店有利于产品战略布局、多个入口吸引客户,具有合理性。

(六)影响线上自营店铺和代运营店铺销售收入的主要因素,天猫好护士器械旗舰店收入规模远高于京东好护士大药房旗舰店的原因,天猫好护士器械旗舰店与天猫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在SKU、运营投入等方面的对比情况及收入差异原因

【情况说明与补充披露】

一、影响线上自营店铺和代运营店铺销售收入的主要因素包括:

1、平台的流量、成交额:在GMV高的平台开店能快速覆盖主要用户入口,有利于销售收入的增加;

2、店铺类型:根据天猫店铺类型,卖场型旗舰店可以经营多类目和多品牌、品牌旗舰店为独家授权品牌、专营店可以在同一类目下经营多品牌产品。由于不同店铺类型经营的产品类目和品牌不同,因此经营的产品结构丰富或者专业化程度、品牌的知名度和口碑均有所差异,从而对店铺销售收入产生较大的影响;

3、店铺产品结构和产品性能:主销产品和热销类目往往是店铺销售的主力产品,

8-1-2-107

其在销售定价、产品性能等方面的竞争力对店铺销售收入具有重大影响;

4、店铺服务:页面展示、售前售后服务、仓储发货物流速度等是客户重点关注事项,通过提升店铺的客户体验、提供更优的服务能够促成客户成交率,提升店铺销售额;

5、店铺的营销投入:线上营销推广可以带来流量从而促进商品的购买率;

6、对于代运营店铺,其店铺名称和主体均为委托方,委托方的品牌知名度、市场口碑和客户粉丝积累对于店铺收入也有一定的影响。

综上所述,线上自营店铺和代运营店铺销售收入受到平台、店铺类型、产品结构、服务等多方面的综合影响。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和服务情况”之“(四)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之“4、销售模式”之“(1)线上销售”补充披露如下:

“线上自营店铺和代运营店铺销售收入受到平台、店铺类型、产品结构、服务等多方面的综合影响。报告期内,线上销售的收入情况如下表:

……”

二、天猫好护士器械旗舰店收入规模远高于京东好护士大药房旗舰店的原因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和服务情况”之“(四)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之“4、销售模式”之“(1)线上销售”之“1)自营店铺”补充披露如下:

“⑩天猫好护士器械旗舰店收入规模远高于京东好护士大药房旗舰店的原因

报告期内,天猫好护士器械旗舰店(以下简称“天猫好护士”)的收入远高于京东好护士大药房旗舰店(以下简称“京东好护士”),具体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店铺名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天猫好护士53,481.7346,500.7035,581.52
京东好护士1,756.44874.061,736.63
差额51,725.2945,626.6433,844.88

报告期内天猫好护士高于京东好护士的销售收入规模分别为33,844.88万元、

8-1-2-108

45,626.64万元、51,725.29万元,差异较大主要原因是:

A、平台经营策略不同经营策略上,天猫平台上主要以商家自主运营为主,京东以平台自营为主,发行人经过多年的线上店铺运营经验积累,线上运营人员及团队规模处于全国较高水平,因此在天猫平台能极大发挥发行人的运营优势。B、线上推广力度差异。报告期内,两家店铺的线上推广费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店铺名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天猫好护士2,927.142,322.012,387.57
京东好护士114.6674.96113.03
差额2,812.482,247.052,274.54

天猫好护士是公司成立的第一家天猫平台线上自营店铺,也是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一大线上自营店铺,较京东好护士投入了更多优质资源,天猫好护士在推广费的投入金额也远高于京东好护士。报告期内,天猫好护士线上推广费用和京东好护士的推广费用差额分别为2,274.54万元、2,247.05万元、2,812.48万元。

C、产品结构差异。

产品类别上,两个店铺均销售健康监测、康复辅具、呼吸支持、中医理疗和医疗护理类产品,具体构成比例如下:

产品类别2020年2019年度2018年度
天猫好护士京东好护士天猫好护士京东好护士天猫好护士京东好护士
健康监测38.43%64.70%34.42%58.62%54.62%39.71%
康复辅具19.43%9.11%26.59%26.25%21.24%46.06%
呼吸支持2.40%5.09%4.63%4.63%2.61%9.14%
医疗护理27.09%8.00%16.84%7.14%10.43%3.15%
中医理疗10.20%1.16%16.86%2.19%9.91%1.06%
其他2.45%11.93%0.65%1.17%1.19%0.87%
总计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

报告期内,天猫好护士主要销售健康监测和康复辅具类产品,合计占比分别为

8-1-2-109

75.86%、61.02%、57.86%,占比呈现逐年下降趋势主要是发行人2018年开始逐步加大呼吸支持、医疗护理和中医理疗类产品的销售比例,其中医疗护理和中医理疗类产品增长较快,报告期内合计销售占比分别为20.34%、33.70%、37.29%。报告期内,京东好护士主要销售产品同样为健康监测和康复辅具类产品,合计占比分别为85.77%、84.87%、73.81%,占比均超过70%且相对稳定,医护护理、中医理疗类产品销售增速较天猫好护士少。

D、SKU上,两个店铺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个

店铺名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天猫好护士3,5993,3932,232
京东好护士1,6141,2581,041
差额1,9852,1351,191

报告期内,天猫好护士的产品规格数量均高于京东好护士。综上所述,天猫好护士器械旗舰店收入规模远高于京东好护士大药房旗舰店,差异原因主要是平台经营策略差异、线上推广力度差异、产品结构差异以及SKU的差异等多因素的综合影响。”

三、天猫好护士器械旗舰店与天猫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在SKU、运营投入等方面的对比情况及收入差异原因

报告期内,天猫好护士器械旗舰店(以下简称“天猫好护士”)和天猫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以下简称“天猫可孚”)在产品、运营投入方面的对比情况如下:

1、经营产品品牌上,天猫好护士为卖场式旗舰店,经营多个产品品牌,目前经营的品牌包括可孚、三诺、康德莱、瑞思迈、居家坊、通慈、仙鹤、氧立得、佳惠等。天猫可孚为旗舰店,经营可孚品牌。

2、产品结构差异:

产品类别上,两个店铺均销售健康监测、康复辅具、呼吸支持、中医理疗和医疗护理类产品,具体构成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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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别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天猫好护士天猫 可孚天猫好护士天猫 可孚天猫好护士天猫 可孚
健康监测38.43%9.49%34.42%15.09%54.62%33.90%
康复辅具19.43%12.75%26.59%28.27%21.24%28.44%
呼吸支持2.40%2.76%4.63%16.90%2.61%21.44%
医疗护理27.09%62.49%16.84%14.42%10.43%4.85%
中医理疗10.20%6.17%16.86%23.38%9.91%9.92%
其他2.45%6.33%0.65%1.95%1.19%1.45%
总计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

报告期内,天猫好护士主要销售健康监测和康复辅具类产品,合计占比分别为

75.86%、61.02%、57.86%,占比呈现逐年下降趋势主要是发行人2018年开始逐步加大呼吸支持、医疗护理和中医理疗类产品的销售比例,其中医疗护理和中医理疗类产品增长较快,报告期内合计销售占比分别为20.34%、33.70%、37.29%。具体产品上看,天猫好护士2018年-2019年主要销售产品均为血压计、血糖监测系列、体温计、轮椅,合计占比分别为58.84%、40.12%,2019年占比下降主要是发行人加大了其他产品的推广力度。2020年,受疫情影响,体温计和口罩/手套防疫物资销售快速上升,血压计、血糖监测系列和轮椅的占比均不同程度下降。

天猫可孚主要销售产品由健康检测和康复辅具类产品向医疗护理和中医理疗类产品转移,健康检测和康复辅具类产品合计占比分别为62.34%、43.36%、22.24%,医疗护理和中医理疗类产品合计占比分别为14.77%、37.80%、68.66%。具体产品上看,天猫可孚2018-2019年主要销售产品由血糖检测系统、轮椅、呼吸机转为各类产品较为均衡销售,血糖检测系统、轮椅、呼吸机合计占比为31.71%、16.75%,2020年,受疫情影响,口罩/手套、消毒产品防疫物资销售快速上升,占比达到52.55%。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天猫好护士与天猫可孚在销售产品类别和具体产品上均存在一定的差异。

3、SKU上,两个店铺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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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个

店铺名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天猫好护士3,5993,3932,232
天猫可孚2,9362,6271,610
差额663766622

天猫好护士的SKU(产品型号)数量大于天猫可孚,主要原因是天猫好护士是卖场型旗舰店销售多品牌产品,天猫可孚为旗舰店销售可孚品牌产品。

4、线上推广力度方面,两家店铺报告期内的线上推广费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平台店铺科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天猫好护士线上推广费2,927.142,322.012,387.57
销售收入53,481.7346,500.7035,581.52
费率5.47%4.99%6.71%
天猫可孚线上推广费1,901.61544.69484.47
销售收入39,468.4318,146.029,031.10
费率4.82%3.00%5.36%

报告期内,天猫好护士线上推广费投入金额大于天猫可孚。报告期内天猫好护士费率保持稳定,分别为6.71%、4.99%、5.47%;报告期内天猫可孚的费率分别为5.36%、

3.00%、4.82%,整体上,上述两个店铺的费率报告期内相对稳定,由于受到发行人推广经营策略以及店铺品牌效应的因素呈现一定的波动。

综上所述,天猫好护士和天猫可孚在经营品牌、产品类型及产品、SKU及线上推广投入等方面存在差异,从而对店铺营业收入也产生影响,报告期内,两个店铺的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店铺名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天猫好护士53,481.7346,500.7035,581.52
天猫可孚39,468.4318,146.039,031.10
差额14,013.3028,354.6626,550.42

报告期内,天猫好护士收入高于天猫可孚的营业收入,差额分别为26,550.42万元、28,354.66万元、14,013.30万元,收入差异主要原因为:

(1)设立时间、发力时间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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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猫好护士2014年9月开立,是发行人成立的第一家天猫店铺,天猫可孚2015年11月开立,成立时间上晚一年。天猫好护士是家用医疗器械行业内成立较早的店铺,在家用医疗器械互联网尝试方面建立了先发优势。

天猫好护士在成立之初,集中了发行人优质的运营、客服团队,力求为顾客提供优质的购物服务体验,店铺消费者的信任力逐步增强。随着客户数量的不断积累和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报告期内,天猫好护士的各个指标在天猫平台的推荐和排序里排名靠前。

天猫可孚在2018年2月将店铺主体变更为阿里健康大药房,发行人与阿里健康大药房的合作关系由普通的平台和商家关系转变为更稳固、更深层次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店铺由阿里健康与可孚品牌提供双重保障,更有利于赢得消费者信赖,提高店铺的竞争力,同时随着“可孚”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不断提升,店铺销售额在报告期内快速增长。

(2)店铺定位差异:

天猫好护士为家用医疗器械综合性卖场,经营多个品牌及产品品类,能够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的购物需求,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购物。天猫可孚为“可孚”品牌旗舰店,经营“可孚”品牌,产品品牌和类别相对较少。

【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天猫好护士器械旗舰店、京东好护士大药房旗舰店以及天猫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的销售收入明细,对比分析收入规模差异的原因;

2、了解天猫好护士器械旗舰店、京东好护士大药房旗舰店在平台经营策略、产品结构、推广费用等的差异,分析天猫好护士器械旗舰店收入规模高于京东好护士大药房旗舰店的原因;

3、了解天猫好护士器械旗舰店与天猫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在产品品牌、产品结构、产品类别、SKU、推广力度等方面的差异,进行对比分析。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平台经营策略、产品结构等的差异导致天猫好护士器械旗舰店收入规模远高于京东好护士大药房旗舰店;天猫好护士器械旗舰店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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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猫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存在收入差异是由于在产品品牌、产品结构、SKU、推广力度等方面存在差异,与实际业务情况相符合,具有合理性。

(七)发行人在直发模式和平台入仓模式下通过阿里健康大药房销售的产品有何差异,日常运营中如何区分,与阿里健康大药房采取两种模式合作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情况说明与补充披露】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和服务情况”之“(四)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之“4、销售模式”之“(1)线上销售”之“3)平台入仓” 之“①平台入仓模式下发行人与电商平台的合作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阿里健康大药房直发模式的销售金额分别为1,316.16万元、9,832.69万元、18,707.15万元,平台入仓模式的销售金额分别为635.51万元、336.82万元、273.65万元。一般情况下,发行人的同一个产品型号不会同时在两种模式下同时销售,报告期内两种模式销售的产品类型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产品类别销售收入销售占比
直发模式平台入仓直发模式平台入仓
2020 年度健康监测类2,858.9826.7815.28%9.78%
康复辅具类485.12-0.602.59%-0.22%
呼吸支持类917.231.664.90%0.61%
医疗护理类12,931.40235.9769.13%86.23%
中医理疗类1,095.319.815.86%3.59%
其他类419.110.032.24%0.01%
合计18,707.15273.65100.00%100.00%
2019 年度健康监测类2,174.7641.9722.12%12.46%
康复辅具类438.13-6.474.46%-1.92%
呼吸支持类477.141.984.85%0.59%
医疗护理类5,413.66266.5355.06%79.13%
中医理疗类1,243.6632.1412.65%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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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产品类别销售收入销售占比
直发模式平台入仓直发模式平台入仓
其他类85.340.670.87%0.20%
合计9,832.69336.82100.00%100.00%
2018 年度健康监测类329.19302.4325.01%47.59%
康复辅具类507.6480.2438.57%12.63%
呼吸支持类49.2412.383.74%1.95%
医疗护理类115.96189.998.81%29.89%
中医理疗类304.6647.8823.15%7.53%
其他类9.472.600.72%0.41%
合计1,316.16635.51100.00%100.00%

注:平台入仓模式下部分产品销售金额为负数,主要是该类产品在当年由平台入仓模式切换到直发模式,阿里健康大药房对部分已入仓的产品进行退货处理,发行人相应冲减了收入。

整体上看,两种模式销售的产品类别存在差异,平台入仓模式相较直发模式更为集中于医疗护理类,直发模式销售的康复辅具和呼吸支持类产品占比高于平台入仓模式下的相应占比。从具体产品上看,直发模式合作的产品基本涵盖了发行人的主要产品种类;平台入仓模式下,基于双方仓储及售后等因素,呼吸机、制氧机、护理床、轮椅、助行器、理疗仪等体积较大、助听器售后相对复杂的产品并未合作。两种模式按年度对比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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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结构差异主要表现在:

2018年度,直发模式下,产品类别以健康监测、康复辅具、中医理疗类产品为主,占比分别为25.01%、38.57%、23.15%,具体产品以血压计、轮椅、理疗仪为主,销售占比分别为14.90%、12.26%、11.87%。平台入仓模式下,产品类别上以健康监测、医疗护理、康复辅具类为主,销售占比分别为47.59%、29.89%、12.63%,具体产品主要以体温计、血压计、消毒产品为主,销售占比分别为27.19%、15.79%、8.47%。

2019年度,直发模式下,产品类别主要为医疗护理、健康监测、中医理疗类,销售占比分别为55.06%、22.12%、12.65%,具体产品主要为敷贴/敷料类和血糖监测系列,销售占比分别为43.05%和14.88%。平台入仓模式下,产品类别主要为医疗护理和健康监测,销售占比分别为79.13%、12.46%,具体产品上主要为敷贴/敷料类、消毒产品和体温计,销售占比分别为35.24%、12.61%和8.49%。

2020年度,直发模式下,产品类别主要为医疗护理、健康监测类,销售占比分别为69.13%、15.28%,具体产品主要为敷贴/敷料类、口罩/手套、血糖监测系列,销售占比分别为29.05%、26.62%和8.91%。平台入仓模式下产品类别主要为医疗护理、健康检测类,销售占比分别为86.23%、9.78%,具体产品上主要为敷贴/敷料类、消毒产品,销售占比分别为15.87%、27.67%。

发行人在日常运营中区分两种模式的方式如下:

模式直发模式平台入仓模式
发货方式发行人直接发货至阿里健康大药房的终端消费者发行人发货至阿里健康大药房的指定仓库
发行人合同签订主体好护士湖南科源/可孚医疗
销售产品同一个产品型号一般情况不会同时在两种模式同时销售
结算每个月月初按代销清单结算每个月月初按采购入库账单结算

注:平台入仓模式下,2018年发行人合作主体为可孚医疗,2018年、2019年、2020年为湖南科源。

发行人与阿里健康大药房采取直发模式和平台入仓模式合作主要与双方的经营策略相关。发行人与阿里健康大药房首先以平台入仓模式合作,阿里健康大药房采取全店满额包邮、一站式购齐的经营策略,能够满足消费者对多品类及时效性的需求。

随着国家监管部门对于医疗器械仓库的仓储环境和标准要求趋严以及家用医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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械品类愈加丰富,护理床、轮椅、呼吸机、制氧机等部分体积较大的产品对于仓库面积的要求越来越高,平台入仓模式对于电商平台的存货压力越来越大,双方逐步加大了直发模式的合作。

直发模式和平台入仓模式能够相互补充和协同,是电商平台常见的两种合作方式。阿里健康在医药和医疗器械新零售领域以消费者需求为核心,向上游直接对接品牌商,已与发行人在内多家品牌商采用两种模式进行合作,包括仁和、爱护佳等品牌商,因此发行人与阿里健康大药房同时采用直发模式和平台入仓模式合作符合行业惯例。”

【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电商负责人,了解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阿里健康大药房的合作情况及销售产品差异情况,了解发行人与阿里健康大药房直发模式和平台入仓模式下的日常运营情况;

2、获取发行人与阿里健康大药房签订的业务合同,查看结算、发货、合同签订主体、销售产品等合同条款;

3、获取发行人销售明细表,统计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阿里健康大药房两种销售模式下的产品结构,分析产品结构差异;

4、走访阿里健康大药房,访谈阿里健康大药房相关负责人,了解其与发行人的业务合作情况;

5、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及存在线上销售的公司的公告文件,统计其与阿里健康大药房的合作模式;

6、访谈阿里健康大药房采购相关负责人,了解其是否与其他供应商同时存在直发模式和平台入仓模式的合作。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与阿里健康大药房采取直发模式和平台入仓两种模式合作与双方的经营策略相关,阿里健康大药房存在与行业内其他企业采取两种模式合作的情形,符合行业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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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电商入仓模式下发行人与阿里健康大药房、天猫超市和京东自营瑞思迈医疗馆等平台店铺加强合作的具体体现【情况说明与补充披露】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和服务情况”之“(四)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之“4、销售模式”之“(1)线上销售”补充披露如下:

“c、发行人自2018年开始与阿里健康大药房加大平台入仓模式合作,收入由2017年的133.96万元增加至2018年的635.51万元,增加了501.55万元,一方面双方合作的产品链接快速增长,由2017年的90个增加到2018年的97个;另一方面阿里加大了血压计、体温计等产品的营销推广,发行人配合阿里营销推广活动,签订补充协议适度调整了血压计、体温计的供货价格,血压计、体温计销售收入增长96.55万元,增长率2,554.50%,体温计销售收入增长155.85万元,增长919.47%;2018年公司敷贴/敷料类产品搭配阿里健康大药房原销售爆款产品销售,敷贴/敷料类产品2018年销售额增长29.95万,增长率为4,156.62%。同时积极开拓新的合作平台,与天猫超市、盒马鲜生、京东自营等平台开始合作。2019年收入增长主要是发行人与天猫超市和京东自营瑞思迈医疗馆加大了合作,收入分别增长764.51万元、239.03万元。

关于发行人与天猫超市的合作,双方于2018年开始入仓模式合作。2019年,一方面,双方加大了合作商品链接数量,由2018年的6个增加至58个;另一方面双方合作在天猫超市医药保健类目下加入可孚品牌专区,同时加大天猫超市聚划算、今日疯抢等活动参与力度、抢占会场页面靠前展位资源,推动了销售额的增长,成为天猫超市医疗器械类目KA商家。

关于发行人与京东自营瑞思迈医疗馆的合作,双方于2018年开始平台入仓模式合作,主要销售瑞思迈呼吸机产品。2018至2019年发行人着重探索京东自营合作模式,2018年主销2款呼吸机,2019年加大合作主销5款呼吸机且2019年加大了营销推广投入,销售收入增大。”

【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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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了解电商入仓模式下阿里健康大药房、天猫超市和京东自营瑞思迈医疗馆等平台店铺的销售收入情况;

2、了解电商入仓模式下阿里健康大药房、天猫超市和京东自营瑞思迈医疗馆等平台店铺的推广活动情况。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2018年发行人与阿里健康大药房合作,2019年发行人与天猫超市和京东自营瑞思迈医疗馆合作,合作具体体现为增加产品链接、加大营销推广力度,使得发行人销售收入增大。

(九)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自营店铺和直发模式的客户复购率,结合产品特点、用户结构和会员营销体系等因素,分析影响发行人线上销售复购率的主要因素,报告期各期复购率变动的原因,好护士器械旗舰店、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阿里健康大药房三家店铺同一期间复购率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如是,请披露原因

【情况说明】

1、结合产品特点、用户结构和会员营销体系等因素,分析影响发行人线上销售复购率的主要因素

整体来看,报告期内,发行人线上自营店铺与直发模式下,未使用会员体系进行营销活动,影响发行人线上自营店铺与直发模式下复购率的主要因素为新用户数量以及产品差异。

影响因素之新用户数量方面,如某一期间新用户数量较多,将使得复购率指标呈现下降趋势;影响因素之产品差异方面,一般情况下轮椅、护理床等耐用品复购率低于敷贴/敷料、棉球/棉签/棉片类易耗品。

依据新、老用户统计复购率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年度自营店铺直发模式
销售金额注1复购率注2销售金额复购率
新用户注3
2020年108,207.401.1756,815.981.21
2019年69,310.911.1930,232.6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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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8,447.151.2211,042.211.11
老用户
2020年20,823.961.4311,738.771.45
2019年13,637.991.463,572.801.30
2018年10,071.381.571,495.611.32

注:1、销售金额为运营数据统计,为含税销售额;

2、复购率=销售订单数量/用户数量,其中,用户数量为全平台终端用户依据下单用户ID或收件人姓名及电话(如无法获取下单用户ID)进行统计。

3、该期新用户指第一次下单的客户,在当期为首期出现的用户ID或收件人名称和收件人联系电话。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老用户复购率高于新用户。依据主要产品类别,统计好护士器械旗舰店、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阿里健康大药房复购率情况如下:

产品品类2018年2019年2020年
好护士器械旗舰店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阿里健康大药房好护士器械旗舰店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阿里健康大药房好护士器械旗舰店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阿里健康大药房
敷贴/敷料类1.041.051.151.111.061.421.171.071.28
血糖监测系列1.161.111.021.201.141.091.181.251.16
血压计1.061.061.051.041.041.081.051.041.03
消毒产品1.151.091.031.101.081.061.091.121.06
助听器1.091.131.051.051.041.061.091.071.10
鼻腔护理1.051.051.011.071.081.051.041.041.03
棉球/棉签/棉片1.071.071.031.131.091.051.141.151.04
艾叶及制成品1.061.071.031.081.061.051.071.061.04
口罩/手套1.041.031.011.061.051.041.051.061.06
理疗仪1.061.051.021.051.071.031.061.061.02
制氧机1.041.061.001.021.041.021.051.071.01
温灸产品1.041.041.001.061.031.021.051.051.03
拔罐器1.051.031.011.041.031.021.041.031.02
轮椅1.031.031.031.011.021.011.021.021.03
体温计1.031.021.011.031.021.011.041.051.03
助行器1.021.021.021.021.021.011.021.0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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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品类2018年2019年2020年
好护士器械旗舰店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阿里健康大药房好护士器械旗舰店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阿里健康大药房好护士器械旗舰店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阿里健康大药房
护理床1.011.011.041.011.011.001.011.011.01
呼吸机1.051.011.001.111.011.001.011.021.05

注:1、2018年1月,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为自营店铺;2018年2月,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转为直发模式。

2、上述复购率为区分店铺且区分产品进行统计,与全平台去重统计口径不同,数据不具有可比性。

整体来看,敷贴/敷料类、血糖试纸、消毒产品、口罩/手套、棉球/棉签/棉片等消耗品复购率高于其他产品。

2、报告期各期自营店铺和直发模式的客户复购率情况及率变动原因

报告期内,自营店铺与直发模式客户复购率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期间自营店铺直发模式
销售金额注1复购率注2销售金额复购率
2020年129,031.361.2168,554.751.24
2019年82,948.901.2233,805.451.22
2018年68,518.531.2612,537.821.13

注:1、销售金额为运营数据统计,为含税销售额;

2、复购率=销售订单数量/用户数量,其中,用户数量为全平台终端用户依据下单用户ID或收件人姓名及电话(如无法获取下单用户ID)进行统计。

整体来看,报告期各期,自营店铺与直发模式下,客户复购率基本稳定且差异极小。具体来看,2018年直发模式销售金额较小,且面向新用户销售金额占比较高,其复购率略微低于自营店铺。

3、好护士器械旗舰店、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阿里健康大药房三家店铺同一期间复购率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报告期内,好护士器械旗舰店、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阿里健康大药房三家店铺复购率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好护士器械旗舰店
销售金额注160,591.4853,038.9441,6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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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购率注21.201.201.29
阿里健康大药房
销售金额21,313.2011,354.251,668.10
复购率1.211.311.05
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
销售金额44,998.1420,737.1410,638.14
复购率1.261.151.15

注:1、销售金额为运营数据统计,为含税金额。

2、复购率=销售订单数量/用户数量,其中,好护士器械旗舰店、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用户数量为终端用户依据下单用户ID,阿里健康大药房用户数量为收件人姓名及电话(无法获取下单用户ID)。

如上表所示,整体来看,好护士器械旗舰店、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阿里健康大药房三家店铺同一期间复购率不存在较大差异。具体来看,2019年好护士器械旗舰店复购率较2018年略有下降,主要系店铺2019年不断完善产品结构、多渠道吸引顾客,新客户绝对值增长较快,用户数量大幅上升所致。阿里健康大药房2019年复购率略高主要系当年敷料/敷贴类产品中的明星产品透明质酸钠敷料、胶原蛋白敷料两类产品复购率较高且销售收入占比较高所致;2020年复购率较2019年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新用户销售收入金额上升较快所致。随着“可孚”品牌知名度的提高而不断上升,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在报告期内复购率稳步上升。【核查程序】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分析发行人提供的相关复购率指标,分析其变动的影响因素及合理性;

2、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影响复购率指标的主要因素,了解好护士器械旗舰店、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阿里健康大药房三家店铺同一期间复购率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原因。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线上销售复购率的主要因素为用户结构与产品结构,报告期各期复购率变动极小,好护士器械旗舰店、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阿里健康大药房三家店铺同一期间复购率不存在较大差异;发行人已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自营店铺和直发模式的客户复购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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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披露】发行人于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九、经营成果分析”之“(2)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渠道分类”之“1)线上销售”之“⑦报告期各期自营店铺和直发模式的客户复购率”中补充披露如下:

“整体来看,报告期内,发行人线上自营店铺与直发模式下,未使用会员体系进行营销活动,影响发行人线上自营店铺与直发模式下复购率的主要因素为新用户数量以及产品差异。影响因素之新用户数量方面,如某一期间新用户数量较多,将使得复购率指标呈现下降趋势;影响因素之产品差异方面,一般情况下轮椅、护理床等耐用品复购率低于敷贴/敷料、棉球/棉签/棉片类易耗品。

报告期内,自营店铺与直发模式客户复购率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期间自营店铺直发模式
销售金额注1复购率注2销售金额复购率
2020年129,031.361.2168,554.751.24
2019年82,948.901.2233,805.451.22
2018年68,518.531.2612,537.821.13

注:1、销售金额为运营数据统计,为含税销售额;

2、复购率=销售订单数量/用户数量,其中,用户数量为全平台终端用户依据下单用户ID或收件人姓名及电话(如无法获取下单用户ID)进行统计。

整体来看,报告期各期,自营店铺与直发模式下,客户复购率基本稳定且差异极小。具体来看, 2018年直发模式销售金额较小,且面向新用户销售金额占比较高,其复购率略微低于自营店铺。

报告期内,好护士器械旗舰店、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阿里健康大药房三家店铺复购率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好护士器械旗舰店
销售金额注160,591.4853,038.9441,600.38
复购率注21.201.201.29
阿里健康大药房
销售金额21,313.2011,354.251,66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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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购率1.211.311.05
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
销售金额44,998.1420,737.1410,638.14
复购率1.261.151.15

注:1、销售金额为运营数据统计,为含税金额。

2、复购率=销售订单数量/用户数量,其中,好护士器械旗舰店、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用户数量为终端用户依据下单用户ID,阿里健康大药房用户数量为收件人姓名及电话(无法获取下单用户ID)。如上表所示,整体来看,好护士器械旗舰店、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阿里健康大药房三家店铺同一期间复购率不存在较大差异。具体来看,2019年好护士器械旗舰店复购率较2018年略有下降,主要系店铺2019年不断完善产品结构、多渠道吸引顾客,新客户绝对值增长较快,用户数量大幅上升所致。阿里健康大药房2019年复购率略高主要系当年敷料/敷贴类产品中的明星产品透明质酸钠敷料、胶原蛋白敷料两类产品复购率较高且销售收入占比较高所致;2020年复购率较2019年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新用户销售收入金额上升较快所致。随着“可孚”品牌知名度的提高而不断上升,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在报告期内复购率稳步上升。”

(十)2020年上半年线上自营店铺销售集中度提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情况说明与补充披露】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和服务情况”之“(四)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之“4、销售模式”之“(1)线上销售”补充披露如下:

“线上自营店铺和代运营店铺销售收入受到平台、店铺类型、产品结构、服务等多方面的综合影响。报告期内,线上销售的收入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自营店铺114,225.1863.17%72,928.9469.92%58,760.9383.56%
直发模式60,365.9433.38%29,450.4528.24%10,550.0215.00%
平台入仓6,239.303.45%1,918.281.84%1,012.491.44%
合计180,830.42100.00%104,297.67100.00%70,323.44100.00%

报告期内,线上自营店铺收入占线上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3.56%、69.92%、63.17%,

8-1-2-124

占比逐年下降。

2018年至2020年,发行人自营店铺增长速度分别为12.55%、24.11%、56.63%,直发模式增长速度分别为425.38%、179.15%、104.97%,平台入仓模式增长速度分别为

648.22%、89.46%、225.25%。整体上,2020年自营店铺和平台入仓增速加快,直发模式增速放缓。

发行人2018年起在维持自营店铺发展的前提下,积极拓展平台及销售渠道,加强与平台合作,快速提升直发模式与平台入仓销售。其中直发模式:2018年2月将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的主体变更为阿里健康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加强与阿里健康合作,依托丰富的产品品类优势与品牌优势,2018年、2019年销售收入迅速扩张,双方实现合作共赢。平台入仓模式:2018年起与天猫超市、京东自营、盒马鲜生、社区团购等平台合作,销售收入稳步提升。2020年发行人放缓了直发模式新平台拓展。

2020年1-6月和2020年自营店铺增速加快的原因如下:

A、积极开拓新平台,销售渠道多元化

2020年1-6月,发行人在药师帮、云集等新平台开设6家店铺,带来营业收入3,673.10万元,其中:药师帮平台为线上B2B 医药营销平台,B端客户为中小连锁、单体药店,私人诊所、卫生站等,2020年1-6月销售收入2810.07万元。

2020年,发行人在药师帮、云集等新平台开设8家店铺,带来营业收入7,053.01万元,其中药师帮平台为线上B2B 医药营销平台,客户为中小连锁、单体药店、私人诊所、卫生站等,2020年销售收入4,231.65万元。

B、公司多平台销售快速增长

2020年1-6月和2020年,公司积极运营京东、拼多多等平台,多平台销售收入快速增长,其中京东平台收入占比分别增加1.91%、1.35%,拼多多平台分别增加6.46%、

7.65%,唯品会分别增加1.47%、2.32%,具体如下:

8-1-2-125

单位:万元

平台2020年收入占比2020年上半年收入占比2019年收入占比2020年上半年占比变动2020年占比变动
天猫/淘宝78,537.5368.76%46,070.1770.79%61,979.0384.99%-14.19%-16.23%
京东10,458.349.16%6,324.319.72%5,696.477.81%1.91%1.35%
拼多多9,877.228.65%4,856.217.46%732.331.00%6.46%7.65%
药师帮4,231.653.70%2,810.074.32%--4.32%3.70%
唯品会5,136.584.50%2,380.153.66%1,592.072.18%1.47%2.32%
阿里巴巴国际站2,345.992.05%1,373.482.11%721.970.99%1.12%1.06%
其他2,868.902.51%857.491.32%436.410.60%0.72%1.91%
贝贝网768.960.67%406.850.63%1,770.672.43%-1.80%-1.76%
合计114,225.18100.00%65,078.73100.00%72,928.94100.00%-

C、产品结构的变化2020年1-6月和2020年,自营店铺销售的体温计、口罩/手套、消毒产品销售大幅提升,其中2020年1-6月销售占比较2019年分别提升25.79%、6.19%、3.15%,2020年销售占比较2019年分别提升18.70%、9.10%、1.86%,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产品2020年收入2020年收入占比2020年1-6月收入2020年1-6月收入占比2019年度 收入2019年度 收入占比2020年上半年占比增减幅度2020年占比增减幅度
体温计30,633.8926.82%22,071.0933.91%5,922.618.12%25.79%18.70%
口罩/手套15,849.3713.88%7,138.0210.97%3,484.284.78%6.19%9.10%
消毒产品4,200.963.68%3,234.254.97%1,323.861.82%3.15%1.86%
合计50,684.2244.37%32,443.3649.85%10,730.7514.72%35.13%29.65%

2020年上半年处在疫情期间,防疫物资匮乏导致出现供不应求的状况,为了更有效提升防疫物资抵达终端客户的速度,公司进行经营策略的调整,相关防疫产品主要集

8-1-2-126

中供货给自营店铺,其中:体温计在自营店铺、直发模式和平台入仓中的销售占比分别为92.95%、5.72%和1.33%;口罩/手套在自营店铺、直发模式和平台入仓中的销售占比分别为49.36%、48.56%和2.08%;消毒产品在自营店铺、直发模式和平台入仓中的销售占比分别为52.61%、43.67%和3.72%。”

【核查程序】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线上销售三种模式下的销售收入明细,对比分析三种模式的收入增长的原因;

2、了解2020年上半年及2020年度发行人新增线上自营店铺的情况;

3、访谈发行人电商负责人,了解发行人报告期内各平台线上自营店铺销售收入增长情况;

4、获取2020上半年及2020年度发行人线上自营店铺的产品类别及产品明细,了解产品结构变化情况。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2020年上半年发行人线上自营店铺收入占线上收入比例较2019年提高主要与公司经营策略相关联,与实际业务情况相符,具有合理性。

(十一)报告期内线上店铺数量减少的原因

【情况说明与补充披露】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和服务情况”之“(四)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之“4、销售模式”之“(1)线上销售”之“1)自营店铺”补充披露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线上自营店铺数量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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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家

年度期初数量本期新增数量本期减少数量期末数量
2020年度528357
2019年度42221252
2018年度48111742

注:1、上述自营店铺统计中,均以是否营业为统计标准。其中,期初数量、期末数量、本期新增数量统计时未包含已开店未正式营业自营店铺,本期减少数量包含已停止营业但未关店的自营店铺。

2、上述自营店铺统计中未包含当年新开当年关闭的店铺。

报告期内,发行人线上自营店铺存在一定的波动性,2018年和2019年减少店铺较多。发行人关闭这些店铺主要原因是随着天猫好护士器械旗舰店、天猫仙鹤医疗器械旗舰店、京东瑞思迈旗舰店等头部自营店铺销售规模的快速增长,同时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和资源的使用效率,发行人对线上自营店铺进行了布局优化,关闭了部分经营业绩不达预期的线上自营店铺。报告期减少的自营店铺销售收入总额分别为2,499.95 万元、183.88万元、12.61万元,占当期线上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55%、0.18%、0.01%,2017年占比较高主要是天猫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于2018年2月将店铺主体变更为阿里健康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并以直发模式继续合作,该店铺转让前2017年和2018年销售收入分别为5,938.22万元、1,337.83万元。其余关闭的自营店铺销售收入均较低,对发行人的线上销售影响较小。”

【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电商负责人,了解报告期内自营店铺数量变化情况,了解关闭自营店铺的原因;

2、获取发行人自营店铺统计表,统计报告期各期自营店铺的新增数量和减少数量;

3、获取发行人销售明细表,统计报告期内关闭的自营店铺的销售收入。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线上自营店铺数量减少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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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经营策略相关联,与实际业务情况相符,具有合理性。

(十二)2020年1-6月自营店铺和直发模式下订单金额在200-300元之间的订单比重大幅提高的原因

【情况说明】

2020年1-6月,自营店铺和直发模式下订单金额在200-300元之间的订单数量占比、订单金额占比分别为4.23%、14.29%;2020年全年,自营店铺和直发模式下订单金额在200-300元之间的订单数量占比、订单金额占比分别为2.75%、11.38%,相较2019年有较大幅度提升。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
订单数(万单)占比总金额(万元)占比客单价(元)
<502,191.6766.29%45,482.3223.02%20.75
50~100680.7420.59%48,082.7824.34%70.63
100~150205.706.22%24,746.3812.52%120.30
150~20089.152.70%15,496.477.84%173.82
200~30090.862.75%22,479.1311.38%247.41
300~50028.190.85%10,645.005.39%377.55
500~100012.200.37%8,358.884.23%685.00
1000~20004.480.14%6,354.303.22%1,419.35
2000~100002.890.09%10,158.665.14%3,509.28
>100000.260.01%5,782.212.93%22,630.94
合计3,306.15100.00%197,586.12100.00%59.76
项目2020年1-6月
订单数(万单)占比总金额(万元)占比客单价(元)
<50797.1157.38%18,072.9317.59%22.67
50~100341.4624.58%24,364.4523.71%71.35
100~150112.168.07%13,560.0213.20%120.90
150~20051.873.73%9,072.278.83%174.89
200~30058.804.23%14,688.7614.29%249.82
300~50017.411.25%6,612.056.43%379.81

8-1-2-129

500~10006.560.47%4,498.424.38%685.37
1000~20002.250.16%3,180.523.10%1,410.81
2000~100001.520.11%5,394.025.25%3,539.15
>100000.130.01%3,312.153.22%24,884.66
合计1,389.28100.00%102,755.58100.00%73.96
项目2019年
订单数(万单)占比总金额(万元)占比客单价(元)
<501,394.5667.91%27,996.1623.98%20.08
50~100425.1120.70%31,358.9926.86%73.77
100~150107.005.21%13,017.4711.15%121.66
150~20058.542.85%10,137.408.68%173.16
200~30042.612.08%10,298.428.82%241.67
300~50011.890.58%4,343.673.72%365.25
500~10008.180.40%5,832.685.00%712.90
1000~20003.610.18%5,244.794.49%1,453.94
2000~100001.910.09%6,985.465.98%3,649.29
>100000.070.00%1,539.311.32%21,000.16
合计2,053.49100.00%116,754.35100.00%56.86

注:线上销售模式中,自营店铺与直发模式系发行人可以获取终端用户在电商平台的订单信息,并直接向终端消费者发货;平台入仓模式系电商平台根据自身消费和订单需求向公司下达订单,公司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将商品发往电商平台指定的仓库,由平台负责商品的销售,发行人不掌握终端消费者的相关信息。上述数据统计为自营店铺与直发模式运营销售数据统计(含税)。主要原因系新冠疫情背景下,体温计销售价格在有所上升,同时销售收入占比显著提升所致。

2020年1-6月、2020年全年,订单金额在200-300元之间的订单中,包含体温计产品的订单金额占比相较于2019年度有显著提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体温计产品其他产品
总额总体占比总额总体占比
2020年7,137.7431.75%15,341.3968.25%
2020年1-6月6,738.1445.87%7,950.7054.13%

8-1-2-130

期间体温计产品其他产品
总额总体占比总额总体占比
2019年76.470.74%10,221.9599.26%

注:以上销售总额均为运营数据统计。

体温计产品中红外线体温计产品销售价格较2019年有所提升,同时销量大幅上涨。红外线体温计产品直发模式与自营店铺模式下销量依据销售单价分布区间如下所示:

单位:万个

销售单价2020年2020年1-6月2019年
数量占比数量占比数量占比
300以上5.841.37%5.843.11%0.010.01%
200-30029.736.96%29.7115.85%0.010.01%
100-20057.4313.45%57.0230.41%0.850.64%
100以下333.9178.22%94.9150.62%131.7399.34%
小计426.91100.00%187.49100.00%132.61100.00%

注:销售金额、销售单价均为运营数据统计。

2020年全年来看,100元以下数量占比较2020年1-6月提升主要原因系红外线体温计产品价格回落所致。

综上,2020年1-6月、2020年全年自营店铺和直发模式下订单金额在200-300元之间的订单比重大幅提高的原因主要系红外线体温计产品销售价格提升以及销量大幅提升所致,具有合理性。

【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分析发行人2020年1-6月、2020年以及2019年直发模式与自营店铺销售收入明细、订单结构明细;

2、访谈发行人线上销售负责人,了解2020年1-6月、2020年自营店铺和直发模式下订单金额在200-300元之间的订单比重大幅提高的原因。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2020年1-6月、2020年全年自营店铺和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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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模式下订单金额在200-300元之间的订单比重大幅提高的原因主要系红外线体温计产品销售价格提升以及销量大幅提升所致,具有合理性。【补充披露】发行人于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九、经营成果分析”之“(2)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渠道分类”之“1)线上销售”之“③订单单价分布”中补充披露如下:

“2020年全年自营店铺和直发模式下订单金额在200-300元之间的订单比重大幅提高的原因主要系红外线体温计产品销售价格提升以及销量大幅提升所致,具有合理性。”

(十三)线上业务申报的销售收入与电商平台统计的销售收入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补缴税款的风险

【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发行人线上业务三种销售模式下,销售收入的确认以及与电商平台统计数据核对情况如下:

业务模式直接客户收入确认与电商平台数据统计核对
自营店铺终端消费者客户在电商平台下单并付款,公司发出货物,客户签收后,发行人确认销售收入公司每月将汇总的订单明细数据与平台提供的当月签收订单明细进行核对
直发模式阿里健康大药房等发行人以代销清单为确认收入的依据公司每月将汇总的订单明细与客户提供的代销清单进行核对
平台入仓阿里健康大药房、天猫超市、京东自营等发行人以客户验收或代销清单为确认收入的依据公司每月汇总订单明细与客户提供的验收单或代销清单进行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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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线上业务三种销售模式下主要店铺销售收入的确认以及与电商平台统计数据核对,差异主要为增值税额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店铺名称销售收入 (不含税)电商平台订单统计 (含税)税金 差异率注1销售收入 (不含税)电商平台订单统计 (含税)税金 差异率销售收入 (不含税)电商平台订单统计 (含税)税金 差异率
好护士器械旗舰店53,481.7360,638.0913.38%46,500.7053,096.4314.18%35,581.5241,567.8716.82%
仙鹤医疗器械旗舰店4,568.225,176.9013.32%3,992.624,558.8414.18%2,029.092,372.8116.94%
瑞思迈旗舰店4,092.354,704.6714.96%3,044.133,520.0815.64%3,031.423,571.9717.83%
小计62,142.3070,519.6613.48%53,537.4561,175.3514.27%40,642.0247,512.6516.91%
占自营店铺营业收入比重54.40%--73.41%--69.17%--
店铺名称销售收入 (不含税)代销清单 (含税)税金 差异率销售收入 (不含税)代销清单 (含税)税金 差异率销售收入 (不含税)代销清单 (含税)税金 差异率
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39,468.4345,026.0514.08%18,146.0320,755.1114.38%7,693.279,050.0917.64%
阿里健康大药房18,707.1520,716.5610.74%注29,832.6910,843.2310.28%注21,316.161,538.3716.88%
药健康大药房旗舰店1,625.521,843.1113.39%1,191.071364.714.58%1,271.451485.9716.87%
小计59,801.1067,585.7213.02%29,169.7932963.0413.00%10,280.8712074.4317.45%
占直发模式销售收入比重99.06%--99.05%-97.45%-
店铺名称销售收入 (不含税)代销清单/验收单(含税)税金 差异率销售收入 (不含税)代销清单/验收单(含税)税金 差异率销售收入 (不含税)代销清单/验收单(含税)税金 差异率
天猫超市2,710.733,051.2312.56%868.55999.7815.11%104.04120.69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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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健康大药房273.65317.2215.92%336.82376.9511.91%635.51748.3917.76%
京东自营瑞思迈医疗馆167.58192.1314.65%276.74316.5714.39%37.7143.7516.02%
小计3,151.963,560.5812.96%1,482.121693.314.25%777.27912.8317.44%
占平台入仓销售收入比重50.52%--77.26%-76.77%-

注:1、非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商品增值税税率2018年1至4月为17.00%,2018年5至12月、2019年1至3月为16.00%,2019年4至2020年12月为13.00%;2019年6月至2020年末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简易征收3.00%。

2、直发模式下,敷料/敷贴等部分适用3.00%增值税税率简易征收的产品销售占比较高,因此税金差异率相对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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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各主体均已获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合规证明。依据合规证明,发行人及子公司报告期内,已按时申报且已足额缴纳各项应交税款,不存在因税务问题收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综上,报告期内,线上业务申报的销售收入与电商平台统计的销售收入不存在较大差异。发行人已依法纳税,不存在补缴税款的风险。

【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分析发行人报告期内线上销售收入明细表和电商平台订单统计明细、代销清单及验收单,并对差异率进行分析性复核;

2、访谈发行人财务总监,了解线上销售收入确认原则、确认依据,了解线上销售收入明细表和电商平台订单统计明细、代销清单及验收单数据统计之间的差异原因;

3、获取可孚医疗、湖南科源、好护士、可孚用品主管税务机关所开具的相关税务合规证明。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线上业务申报的销售收入与电商平台统计的销售收入不存在较大差异,不存在补缴税款的风险。

【补充披露】

发行人于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九、经营成果分析”之“(2)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渠道分类”之“1)线上销售”之“③订单单价分布”中补充披露如下:

“报告期内,线上业务申报的销售收入与电商平台统计的销售收入不存在较大差异。发行人已依法纳税,不存在补缴税款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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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线下销售

审核问询回复显示,仓储式大卖场的单店毛利率约为29%-40%,好护士门店的单店毛利率约为44%-50%,发行人对连锁药房客户的收入确认时点为产品送达且连锁药房对产品销售单进行签收或验收入库的时点。请发行人补充披露:

(1)线下门店单店毛利率和营业利润的计算口径,2018年科源仓储式大卖场新卖场单店毛利率远高于老卖场的原因及合理性,2017年至2019年好护士门店单店毛利率高于科源仓储式大卖场的原因;

(2)仓储式大卖场和好护士门店的坪效比及与同行业的对比情况,影响坪效比的因素,如果坪效比在报告期内发生较大变动,请披露原因及合理性;

(3)发行人与连锁药房客户关于产品退换货的约定,是否存在无理由退换货条款,请结合具体条款内容分析对收入确认时点的影响;

(4)发行人对连锁药房客户是否存在返利政策,如是,披露具体内容、报告期各期返利金额等情况;

(5)线下门店是否存在向进驻品牌收取费用的情形,如是,请披露相关名目及金额。

请保荐人和申报会计师说明对自营门店收入真实性执行的核查程序,包括核查时间、核查方法及比例、核查结果,对自营门店核心业务系统有效性和运营数据质量执行检查的情况,并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一)线下门店单店毛利率和营业利润的计算口径,2018年科源仓储式大卖场新卖场单店毛利率远高于老卖场的原因及合理性,2017年至2019年好护士门店单店毛利率高于科源仓储式大卖场的原因

【情况说明与补充披露】

一、线下门店单店毛利率和营业利润的计算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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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和服务情况”之“(四)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之“4、销售模式”之“(2)线下销售”之“10)线下自营门店经营状况及盈利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线下门店单店毛利率的计算口径为:单店毛利率=(自营门店销售收入-自营门店销售成本(即产品进货成本))/自营门店销售收入;营业利润的计算口径为:营业利润=自营门店销售收入-自营门店销售成本(即产品进货成本)-可归属于自营门店的销售费用。仓储式大卖场的经营主体为湖南科源及其子公司,湖南科源及其子公司的销售渠道分为自营门店和连锁药房,两种渠道同在一个租赁地运营,两种渠道下收入、成本、销售费用均分开核算。可归属于仓储式大卖场的销售费用主要包含职工薪酬、装修费、租赁费,职工薪酬按人员归属划分入账,装修费、租赁费按仓储式大卖场占总租赁面积比例分摊,除职工薪酬、装修费、租赁费以外的其它销售费用,按费用发生主体来划分。健耳门店和好护士门店因在租赁地上仅有自营门店一种销售渠道,不涉及费用分摊和分配。”

二、2018年科源仓储式大卖场新卖场单店毛利率远高于老卖场的原因及合理性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和服务情况”之“(四)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之“4、销售模式”之“(2)线下销售”之“10)线下自营门店经营状况及盈利情况”之“③仓储式大卖场”补充披露如下:

“2018年科源仓储式大卖场新卖场为成都科泓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大卖场,2018年10月开始营业,当年营业收入24.79万元,毛利率39.52%,高于同时期老卖场毛利率

29.01%,主要原因为高毛利产品占比较高,可孚品牌产品营业收入12.06万元,占总营业收入比例为48.64%,毛利率为45.25%,瑞思迈呼吸机营业收入2.36万元,占总营业收入比例为9.5%,毛利率为61.03%。

因成都科泓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大卖场2018年营业时间短,营业收入较小,个别销售量较小的高毛利产品直接影响2018年单店整体毛利率。2019年因营业收入的增长和销售品类的增加,单店毛利率为31.74%,较为合理。”

三、2017年至2019年好护士门店单店毛利率高于科源仓储式大卖场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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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和服务情况”之“(四)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之“4、销售模式”之“(2)线下销售”之“10)线下自营门店经营状况及盈利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④2017年至2019年好护士门店单店毛利率高于科源仓储式大卖场的原因

2017年至2019年好护士门店单店毛利率分别为49.57%、46.15%、44.46%,2017年至2019年科源仓储式大卖场单店毛利率分别为31.49%、29.08%、32.14%,好护士门店单店毛利率高于科源仓储式大卖场主要原因为:

A、门店定位和客户群体不同。好护士门店定位于家用医疗器械零售,面向个人零售客户;仓储式大卖场定位于一站式展示购物中心,除面向个人零售客户外,同时面向部分医疗机构,因此仓储式大卖场价格相对低于零售价格。

B、选址的差异影响销售定价。好护士门店选址为主要公立医院附近,门店租金较高,周边同类医疗器械零售门店销售定价普遍较高;科源仓储式大卖场选址为重点省份省会城市医疗机构聚集的区域,周边同类竞争相对较激烈,销售定价较低。

C、销售产品结构影响。2017年-2019年好护士门店销售产品主要为呼吸机、雾化器、制氧机、血糖监测系列、血压计、颈腰椎类护具、轮椅、坐厕椅、助听器,2017-2019年上述产品占自营门店总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69.42%、70.18%、65.14%,毛利率分别为50.09%、48.46%、46.00%,上述高毛利产品占比较高拉高了整体毛利率;2017-2019年仓储式大卖场销售产品较为多样化,主要销售制氧机、血糖监测系列、血压计、轮椅、坐厕椅、口罩/手套、棉球/棉签/棉片、消毒产品、中药加工仪器、呼吸机耗材等产品,2017-2019年上述产品占自营门店总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46.90%、46.37%、44.84%,毛利率分别为21.63%、25.32%、26.89%,导致整体毛利不高。”

【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1、审核线下门店的单店毛利率及营业利润的计算口径及准确性;

2、获取科源仓储式大卖场新卖场、老卖场、好护士门店的收入成本明细,分析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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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差异原因;

3、获取科源仓储式大卖场和好护士门店的产品类别及产品明细,分析产品结构差异;

4、访谈发行人线下门店运营人员,了解科源仓储式大卖场新卖场、老卖场、好护士门店运营管理的差异,分析可能导致毛利率差异的原因。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2018年科源仓储式大卖场新卖场单店毛利率远高于老卖场的原因是当年新开的仓储式大卖场销售产品结构中,高毛利的产品占比相对较高,拉高了新卖场的毛利率,与发行人实际经营情况相符,具有合理性;2017年至2019年好护士门店单店毛利率高于科源仓储式大卖场主要是门店定位及客户群体、门店选址、销售产品结构的差异,与发行人实际经营情况相符,具有合理性。

(二)仓储式大卖场和好护士门店的坪效比及与同行业的对比情况,影响坪效比的因素,如果坪效比在报告期内发生较大变动,请披露原因及合理性

【情况说明与补充披露】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和服务情况”之“(四)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之“4、销售模式”之“(2)线下销售”补充披露如下:

“14)仓储式大卖场和好护士门店的坪效比及与同行业的对比情况

影响坪效比的因素主要有下述三个:

一是整体管理能力和门店运营效率,公司各类门店定位准确,基于不同客户群制定差异化管理方法,仓储式大卖场和好护士门店均设置专业管理团队统一管理,每月定期召开内部管理、销售培训会议,对门店经营业绩进行内部排名,利用绩效工具和持续培训提高门店运营效率,同时,管理团队不定期巡店,提高整体管理能力。

二是公司业务所处行业状况,公司销售产品为家用医疗器械,该部分销售额占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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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流通行业销售额的比例不到5%,应用范围不及药品广泛,且跟居民消费水平高低直接相关,故仓储式大卖场和好护士门店年坪效低于药品零售门店。三是门店选址,仓储式大卖场选址为重点省份省会城市医疗机构聚集的区域,好护士门店选址为公立医院附近,选址符合门店定位,人流量大。因同行业公司无门店销售模式,故选取医药连锁公司作为可比公司,与可比公司坪效比较如下:

公司简称内容2020年度/2020年 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老百姓日均坪效(含税,元/m2)61.0060.0053.0059.00
换算后的年坪效(含税,万元/m2)1.112.191.932.15
益丰药房日均坪效(含税,元/m2)66.4059.4361.0563.88
换算后的年坪效(含税,万元/m2)1.212.172.232.33
大参林月均坪效(含税,元/m2)2,667.822,579.142,552.002,831.93
换算后的年坪效(含税,万元/m2)1.603.093.063.40
一心堂日均坪效(含税,元/m2)46.2344.3446.3046.23
换算后的年坪效(含税,万元/m2)1.691.621.691.69
可比公司年坪效均值(含税,万元/m2)1.402.272.232.39
仓储式大卖场年坪效(含税,万元/m2)2.631.411.331.23
好护士门店年坪效(含税,万元/m2)1.151.341.290.80

注:1、由于上述医药连锁上市公司披露的坪效均为含税的日均坪效或月均坪效,为方便比较,按照一年365天、一年12个月换算成含税的年坪效。

2、上述医药连锁上市公司中仅一心堂的数据为2020年年报数据。

由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无门店销售模式、同类型医疗器械经营门店无准确的公开市场数据,医药连锁药房销售药品的同时也销售医疗器械,故选取连锁药房作为坪效的可比公司。报告期内,仓储式大卖场和好护士门店的年坪效均低于连锁药房年坪效均值,主要原因是与连锁药店销售的产品结构存在较大差异。连锁药房销售产品以药品、保健品为主,医疗器械占比一般不高于10%,药品以盒装、袋装为主,便于在货架整齐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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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面积货架展示的产品价值更高;仓储式大卖场和好护士门店主要销售家用医疗器械,产品形状差异较大,轮椅、呼吸机、制氧机、护理床等大件产品占用的空间相对较大,单位面积货架展示的产品价值相对较低,因此其坪效低于连锁药房的坪效。报告期内,仓储式大卖场年坪效(含税,万元/m

)分别为1.33、1.41、2.63,保持稳中略有上升趋势,主要原因为发行人对于仓储式大卖场的产品布局进一步优化,更贴近当地市场的销售需求,同时利用不断积累的运营经验不断提高运营效率。2020年因为疫情物资销售额增长,仓储式大卖场年坪效出现大幅度增长。

报告期内,好护士门店年坪效(含税,万元/m

)分别为1.29、1.34、1.15,主要与发行人线下业务发展策略相关,2018年开始,发行人对好护士零售门店进行网点布局优化,关闭了部分经营业绩不达预期或者与仓储式大卖场在辐射区域内由重叠的好护士门店,2018-2019年年坪效稳步提升,2020年,受疫情影响,好护士门店暂停营业时间较长,影响营业收入和年坪效降低。

因此,发行人的仓储式大卖场和好护士门店年坪效比基本保持稳中上升趋势,与发行人的经营管理能力提升和业务发展策略息息相关,具有合理性。”【核查程序】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仓储式大卖场和好护士门店以及连锁药房上市公司的线下门店坪效比进行对比分析;

2、获取报告期内发行人线下门店坪效比的变化情况,分析坪效比变化原因。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仓储式大卖场和好护士门店年坪效比基本保持稳中上升趋势,与发行人的经营管理能力提升和业务发展策略息息相关,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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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与连锁药房客户关于产品退换货的约定,是否存在无理由退换货条款,请结合具体条款内容分析对收入确认时点的影响【情况说明与补充披露】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的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之“(二)发行人的客户情况”之“5、报告期内线下销售前五大客户情况”之“(3)发行人与主要连锁药房客户的主要约定”补充披露如下:

“报告期内,可孚医疗与主要连锁药房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中对产品验收、退换货的具体约定如下:

客户名称合同验收条款合同退换货条款
益丰系统、老百姓系统、高济系统、海王系统客户在销售清单上签字并盖章确认验收或客户出具盖章的入库单作为收货凭证非质量问题不得退货
千金系统、国药系统、养天和系统、正和祥系统客户在销售清单上签字并盖章确认验收非质量问题不得退货

发行人连锁药房采用直销模式,连锁药房向发行人下达销售订单,发行人将产品运送至连锁药房指定仓库。根据合同约定,当发行人将产品送达连锁药房指定仓库,连锁药房对产品销售单进行签收或验收或入库时,存货的主要风险报酬或控制权已由发行人转移给连锁药房,发行人即可确认收入。”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的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之“(二)发行人的客户情况”之“5、报告期内线下销售前五大客户情况”之“(4)报告期内对连锁药房客户销售退换货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连锁药房客户销售退换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连锁药房客户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线下销售收入51,529.4141,326.4237,955.55
退货金额1,182.37889.41851.02
其中:产品质量问题退货858.56597.55695.99
因近效期、过期商品协商退货323.81291.86155.03
退货金额占比2.29%2.1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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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药房客户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换货金额3.404.268.09
换货金额占比0.01%0.01%0.02%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连锁药房客户销售退换货金额占线下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26%、2.16%、2.30%,公司连锁药房客户销售退换货的主要原因是:①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②与客户协商的近效期、过期商品等双方协商退货。

发行人在与主要连锁药房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约定非质量问题不得退货。在实际业务开展过程中,部分商品在不同客户门店的动销情况有较大差异,发行人为维护品牌形象以及为核心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主动在客户之间进行产品调剂,保持商品在渠道内较快周转;此外,部分客户要求将近效期、过期、包装破损的产品退货时,基于客户关系维护及公司利益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及发行人审批后,发行人会适当批准客户退货。报告期内,因近效期、过期商品协商退货金额分别为155.03万元、291.86万元、323.81万元,占线下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41%、0.71%、0.63%;产品质量退货金额中主要为包装破损商品协商退货,包装破损商品协商退货金额分别为617.95万元、522.11万元、754.84万元,占线下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3%、1.26%、1.46%。因近效期、过期、包装破损的产品协商退货金额及占发行人线下销售的比例较小,对发行人的线下销售不产生重大影响。”

【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1、核查报告期内连锁药房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合同,确认客户对产品验收、退换货等约定及合作模式;

2、对报告期内连锁药房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执行细节测试,获取报告期各期内一个月的销售明细清单、销售订单、销售签收单或验收入库单、对应的销售发票,核查收入确认时点的确认依据是否充足;

3、对报告期内连锁药房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执行截止测试,获取报告期各期期后的销售明细清单、销售订单、销售签收单或验收入库单、对应的销售发票,核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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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确认是否存在跨期;

4、对报告期内连锁药房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执行函证程序,核查收入确认是否准确;

5、对报告期内连锁药房前五大客户执行访谈程序,核查收入确认是否真实;

6、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连锁药房客户销售退换货情况,关注退换货时间、数量及原因,计算退换货占当期线下销售收入的比例。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连锁药房客户关于产品退换货的约定均为非质量问题不得退换货,不存在无理由退换货条款,退换货约定对发行人存货主要风险报酬或控制权的转移不存在影响,对发行人收入确认时点不存在影响。

(四)发行人对连锁药房客户是否存在返利政策,如是,披露具体内容、报告期各期返利金额等情况

【情况说明与补充披露】

发行人于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和服务情况”之“(四)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之“4、销售模式”之“(2)线下销售”中补充披露如下:

“对于连锁药房客户,公司既注重当下友好合作,又着眼于未来长远发展,为了建立双方良好的合作关系,针对部分连锁药房客户制定不同的返利政策。

公司对连锁药房客户的返利政策如下:

①年度返利:年度返利于双方签订的年度销售合同中明确约定,在返利内容上分为回款返利、进货返利、任务返利。回款返利即回款额达到一定的额度给予不同的返利比例,一般为1%~5%不等,回款返利的存在主要是为了促进客户回款,加速企业资金回笼。进货返利是按照客户进货明细进行返利,根据不同的单品给予不同的返利,进货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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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的存在是基于长远合作的前提,给客户让利的一种行为,让客户感受到合作的诚意。任务返利是指年度进货金额或数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金额之后给予的返利,任务返利是让客户加大进货量的一种手段。

②政策返利:为配合公司产品宣传及促销工作,根据品牌推广、业务宣传活动、季节性营销等活动安排在一段时期内实行一定的政策性返利,在年度销售合同中明确约定或临时签订返利合同。政策返利有利于提高连锁药房客户的销量,并加速连锁药房客户回款。报告期内,发行人对连锁药房客户返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返利金额882.45863.38705.25
连锁药房渠道销售收入37,985.2732,256.3330,547.64
线下销售收入51,529.4141,326.4237,955.55
返利金额占连锁药房渠道销售收入比重2.32%2.68%2.31%
返利金额占线下销售收入比重1.71%2.09%1.86%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连锁药房客户返利金额分别为705.25万元、863.38万元、882.45万元,占报告期内连锁药房渠道销售收入比重分别为2.31%、2.68%、2.32%,占比较低,且无明显异常波动情况。返利可以促进发行人与客户双方的长远合作,且对收入无明显影响。”

【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销售负责人,了解发行人对连锁药房客户制定的返利政策;

2、抽查报告期内主要连锁药房客户的销售合同,关注返利条款;

3、抽查报告期内主要连锁药房客户的销售收入及应收账款明细账,对返利金额执行符合性测试,核查返利的确认是否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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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抽查报告期内主要连锁药房客户的应收账款明细账,抽查返利发生额凭证,核查返利执行是否得到适当的审批,是否获得客户的确认。【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对部分连锁药房客户制定了返利政策,返利金额占报告期内各期连锁药房渠道销售收入比重较低,且对收入无明显影响。

(五)线下门店是否存在向进驻品牌收取费用的情形,如是,请披露相关名目及金额

【情况说明与补充披露】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和服务情况”之“(四)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之“2、采购模式”之“(3)代理品牌产品采购”补充披露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线下好护士门店、健耳门店、仓储式大卖场均销售非自有品牌产品,盈利模式主要为通过自身营销渠道优势赚取进销差价,未向品牌商收取费用。”

【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相关业务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了解公司是否存在向进驻品牌收费的情形;

2、对代理品牌供应商进行函证以及走访工作,确认是否存在向其收取费用的情形。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线下门店未向进驻品牌商收取费用,符合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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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请保荐人和申报会计师说明对自营门店收入真实性执行的核查程序,包括核查时间、核查方法及比例、核查结果,对自营门店核心业务系统有效性和运营数据质量执行检查的情况,并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核查程序】

1、对自营门店收入真实性执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1.1核查时间

2019年7月至2021年2月。

1.2核查方法及比例

(1)执行细节测试,抽取报告期内各期一个月主要自营门店销售报表、银行对账单,核查收入确认时点的确认依据是否充足,报告期内,抽查的自营门店数量分别是55家、66家、169家,具体的抽查程序如下:

①抽取门店和仓储式卖场销售报表,核对账面记录的现金、其他货币资金;

②抽取银行账户,进行账面数据与银行对账单的大额资金流水勾对;

上述细节测试抽查程序①和②合计核查的自营门店的收入金额及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自营门店核查数量1696655
核查自营门店收入金额12,205.007,627.746,276.05
自营门店收入总金额13,544.139,070.107,407.91
核查的自营门店收入占比90.11%84.10%84.72%

注:上表中细节测试抽查的自营门店样本与走访的自营门店样本存在差异,因此其对应的核查自营门店的收入金额存在差异。

(2)获取报告期内所有自营门店税务合规证明、门店纳税申报表,核查的收入金额和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核查自营门店收入金额13,544.139,070.107,407.91
自营门店收入总金额13,544.139,070.107,407.91
核查的自营门店收入占比100.00%100.00%100.00%

(3)走访发行人自营门店,报告期内走访的自营门店数量分别为50家、7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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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家,走访自营门店的收入金额和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自营门店走访数量1327150
走访自营门店收入金额12,840.098,506.596,675.47
自营门店收入总金额13,544.139,070.107,407.91
走访的自营门店收入占比94.80%93.79%90.11%

注:上表与首轮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第十四题之“(十一)”中所列的走访自营门店的核查数量及收入金额的表格内容一致。

1.3核查结论

通过以上核查,发行人自营门店收入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2、对自营门店核心业务系统有效性和运营数据质量执行检查的情况如下:

2.1 IT审计报告

立信IT审计会计师对发行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进行审计,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986号的IT审计报告,认为:

“审计期间内,公司建立了符合企业业务现状的信息系统管理体系。公司的系统开发与变更、运维、安全等主要内控流程记录完整,公司各项业务相关系统可有效防范数据篡改风险,IT内控执行基本有效。

基于执行的核查工作,我们未发现公司信息系统存在重大异常,未发现虚假交易等异常现象;核对的数据未对财务报表数据造成影响。”

2.2系统相关控制测试

报告期内,发行人自营门店核心业务系统主要为用友NC等。

公司目前成立了信息技术部门,配置了信息技术经理、系统管理员、IT运维工程师、软件工程师、设计专员和前端工程师等负责公司信息系统的开发及日常运维工作。

公司的日常运维工作由公司信息部负责,公司对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和系统开发变更形成了规范的管理流程和相关的IT管理制度,制度中对相关流程进行了详细规定。

审计范围内系统的权限管理由系统管理员负责,新入职员工账号的开通、职员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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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权限调整以及离职员工的账号禁用均需按照相关流程进行审批,公司会不定期对系统用户的权限进行梳理。用户登录系统的应用层、数据库层和操作系统层均需要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系统应用层对用户的操作和登录行为进行了日志记录。

公司每天对用友NC系统的数据库和服务器进行备份并不定期进行了备份恢复性测试。系统日常运维问题由IT运维工程师负责处理。公司对系统的开发变更、账号权限管理、数据备份、运维问题解决等均形成了一定的流程管理以保障系统的稳定运行。

2.3 数据验证

线下自营门店分不同门店类型的重算业务收入与财务审定数之间的核对,经核对数据基本一致。

2.4 数据分析

数据分析程序,包括以下维度:

序号维度
1每月线下自营门店收入金额与订单数量的趋势分析
2按日期分析线下自营门店订单的日均收入趋势
3按星期分析线下自营门店订单的日均收入趋势
4每月线下自营门店坪效比趋势分析
5每月线下自营门店订单的客单价金额与收入金额趋势分析

2.5 核查结论

报告期内,发行人自营门店核心业务系统设计并有效运行,运营数据统计分析不存在异常,运营数据重算与财务审定数之间核对基本一致。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基于IT审计数据分析思路及方法,综合整体的数据分析结果,自营门店核心业务系统运行有效,运营数据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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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关于自有和非自有品牌

审核问询回复显示,报告期内发行人代理超过300家供应商的产品,销售的非自有品牌主要有鱼跃、瑞思迈、稳健、仙鹤及欧姆龙等。请发行人补充披露:

(1)对于非自有品牌,发行人是否为一级代理商,如是,请披露发行人与品牌方签订的代理协议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期限、合同到期安排、代理区域、分销安排等;

(2)结合发行人与非自有品牌供应商的合作期限等约定,披露非自有品牌供应商数量在报告期各期存在一定波动且2020年上半年大幅减少的原因,主要非自有品牌供应商的范围及与发行人的合作稳定性;

(3)2018年以来索诺瓦听力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对发行人的返利金额占采购额比例较高且变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4)发行人向上药康德乐(湖北)医药有限公司采购的主要内容,供应商返利比例较高的原因合理性;

(5)自有品牌外购模式和非自有品牌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或医疗纠纷,发行人与产品供应商之间的责任划分,发行人对采购成品的质量控制措施;

(6)发行人与贴牌产品和代理产品供应商约定的合作期限较短是否符合行业惯例,结合续签条件和历史续签率等因素分析发行人与主要半成品和成品供应商合作的稳定性;

(7)2020年1-6月自有品牌自产产品、自有品牌外购产品和非自有产品的毛利率,如与过往期间发生较大变动,请披露原因;

(8)2020年1-6月血压计产品零部件中电路板的自制比率下降但PCBA自产比例仍为100%的原因。

请保荐人和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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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非自有品牌,发行人是否为一级代理商,如是,请披露发行人与品牌方签订的代理协议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期限、合同到期安排、代理区域、分销安排等【情况说明与补充披露】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和服务情况”之“(四)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之“2、采购模式”之“(3)代理品牌产品采购”补充披露如下:

“发行人以“可孚”产品为核心,并引入其他知名品牌作为补充,构建起了包括健康监测、康复辅具、呼吸支持、医疗护理、中医理疗五大领域,涉及近万个产品型号及规格,能够满足消费者多品牌、一站式购物的产品需求。对于非自有品牌产品,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从代理品牌厂商直接采购,因此存在发行人为一级代理商的情况。

发行人与代理品牌厂商签订的代理协议未约定分销安排条款。由于报告期内发行人合作的代理品牌厂商较多,且部分厂商的协议条款类似,因此下表仅列出发行人报告期各期与主要代理品牌签订的一级代理协议内容:

供应商名称品牌主要产品合同期限合作期限合同到期安排代理 区域
鱼跃医疗鱼跃、华佗轮椅、血压计、制氧机1年2009年-2020年协商续签湖南
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稳健棉签、纱布、敷贴、胶带等产品1年2009年-2020年协商续签湖南
欧姆龙健康医疗(中国)有限公司欧姆龙血压计、制氧机、体温计季度2009年-2020年协商续签不限
瑞思迈系统瑞思迈、凯迪泰呼吸机1年2015年-2020年协商续签不限
艾康生物技术(杭州)有限公司灵睿、精益血糖监测系列3年2009年-2020年协商续签湖南
重庆航天火箭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仙鹤、旭航红外线治疗仪1年2013年-2020年协商续签不限
碧迪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BD胰岛素注射针1年2015年-2020年协商续签湖南
三诺生物三诺血糖监测系列1年2009年-2020年协商续签国内
济南睿驰生物科技有美皮护敷贴/敷料5个月2019年协商续签不限

8-1-2-151

供应商名称品牌主要产品合同期限合作期限合同到期安排代理 区域
限公司-2020年
索诺瓦听力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优利康、峰力助听器优利康3年,峰力1年2015年-2020年协商续签不限
山东利尔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尔康酒精.碘伏.等消毒产品4年2009年-2020年协商续签不限
北京林普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中红普林PVC手套丁腈手套1年2018年-2020年协商续签不限
诗董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Sriex橡胶手套丁腈手套1年2018年-2020年协商续签不限
康德莱KDL胰岛素针头1年2009年-2020年协商续签国内
湛江市事达实业有限公司事达导尿包1年2017年-2020年协商续签湖南
东莞市诺星电子有限公司NX电池2年2017年-2020年协商续签不限
江苏治宇医疗器材有限公司治宇治宇输注类产品9个月2013年-2020年协商续签湖南、湖北、浙江、贵州、四川、安徽
上药医药罗氏血糖试纸12个月2016-2020年协商续签不限
华润广东拜安康采血笔/针头、血糖检测系列12个月2017年至2020年协商续签不限

【核查程序】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的销售负责人,了解发行人是否是非自有品牌的一级代理商;

2、获取发行人与非自有品牌签订的代理协议,了解协议主要内容。

8-1-2-152

【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为非自有品牌产品一级代理商的情况,符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

(二)结合发行人与非自有品牌供应商的合作期限等约定,披露非自有品牌供应商数量在报告期各期存在一定波动且2020年上半年大幅减少的原因,主要非自有品牌供应商的范围及与发行人的合作稳定性【情况说明与补充披露】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人的采购情况和供应商”之“(二)发行人的供应商情况”之“8、报告期内各类产品自有品牌外购供应商和非自有品牌供应商的数量及变动情况,报告期内存在持续采购的供应商各期采购额,新增供应商采购额及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停止合作的供应商情况,停止合作前一年采购额及停止合作原因”之“(1)报告期内,发行人各类产品自有品牌外购供应商和非自有品牌供应商的数量及变动情况如下:”补充披露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合作的非自有品牌供应商数量分别为376家、407家、349家,供应商数量存在一定的波动。2019年较2018年新增供应商148家,减少供应商117家,从而净增加31家。2020年较2019年新增供应商137家,减少供应商195家,净减少58家。上述新增和减少供应商中,大部分供应商与发行人交易金额较小,主要是为单次采购,具体分布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新增减少新增减少
非自有品牌采购总额(万元)24,112.6033,565.25
家数137195148117
其中:(1)采购额不超过100万的家数133189142117
占新增/减少总家数的比例④=③/②97.08%96.92%95.95%100.00%
占非自有品牌采购总额比例⑤=新增或减少供应商采购金额/①3.32%4.66%3.45%1.58%
(2)采购额超过100万家数4660
占新增/减少总家数的比例⑦=⑥/②2.92%3.08%4.05%0.00%
占非自有品牌采购总额比例⑧=新增或减少供应商采购金额/①2.40%1.96%4.00%0.00%
采购金额占比合计⑨=⑤+⑧5.72%6.62%7.45%1.58%

注:为更精准反应新增和减少供应商对当年非自有品牌采购总额的影响,以2020年为例,表中⑤和⑧的计算公式中分母均为2020年非自有品牌采购总额,其中新增供应商的分子=当年新增供应商对应2020年非自有品牌采购金额合计,减少供应商的分子=当年减少供应商对应2019年非自有品

8-1-2-153

牌采购金额合计。

报告期内发行人非自有品牌供应商的数量变动主要是采购金额不超过100万的供应商的变动,2019年和2020年新增供应商中采购金额不超过100万的供应商数量占比分别为95.95%、97.08%,减少供应商中的占比分别为100.00%、96.92%。从采购金额上看,2019年和2020年新增供应商和减少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非自有品牌采购总额的比例较低,其中2019年减少供应商和新增供应商对应的采购金额占比分别为1.58%、

7.45%,2020年分别为6.62%、5.72%。

2019年和2020年减少供应商中采购金额超过100万的家数分别为0家、6家,减少采购的主要原因是:发行人加强对供应商的优化,从价格、质量及服务方面,选择了更优的合作供应商;因长期合作供应商库存不足,供不应求,临时补充供应商,待长期供应商供应充足后取消临时采购。

2019年和2020年新增供应商中采购金额超过100万的家数分别为6家、4家,新增该类供应商的原因是:(1)应市场需求,产品多元化发展,新增产品类别而新增供应商;(2)产品质量性能、价格等方面更换供应商;(3)受疫情影响,供应商供求紧张,新增其他疫情产品供应商;(4)个别长期合作供应商库存不足,供不应求,临时补充供应商。

发行人与报告期内各期前十大非自有品牌供应商的采购的非自有品牌产品、采购金额、采购占比及合作期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供应商主要采购内容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合作期限
采购金额占比(%)采购额占比(%)采购额占比(%)
重庆航天火箭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理疗仪4,281.0917.754,333.5812.912,583.209.922015年至2020年
稳健医疗棉球/棉签/棉片类、口罩/手套、纱布/绷带、敷贴/敷料类2,455.0110.182,927.728.723,165.2112.152009年至2020年
上海医药罗氏、强生血糖检测产品2,366.249.81775.222.31120.140.462016年至2020年
欧姆龙健康医疗(中国)有限公司血压计、血糖试纸、制氧机1,825.047.572,330.946.942,316.898.902009年至2020年

8-1-2-154

供应商主要采购内容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合作期限
采购金额占比(%)采购额占比(%)采购额占比(%)
瑞思迈系统呼吸机及配件1,654.906.865,909.3617.612,997.3011.512015年至2020年
康德莱输注类产品1,037.434.30665.801.98632.132.432009年至2020年
华润广东医药有限公司采血笔/针头、血糖检测系列768.463.19742.982.21351.421.352017年至2020年
索诺瓦听力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助听器及配件823.883.42551.181.64446.161.712017年前至2020年
山东利尔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消毒产品737.303.06266.290.7929.360.112017年至2020年
北京林普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口罩/手套310.621.290.000.000.000.002018年至2020年
艾康生物技术(杭州)有限公司采血笔/针头、血糖检测产品419.901.74538.151.60570.262.192017年至2020年
碧迪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输注类209.170.87696.072.07349.271.342017年至2020年
鱼跃医疗轮椅、助行器212.020.885,152.4115.356,042.8223.212009年至2020年
三诺生物血糖监测产品192.990.80281.420.84564.192.172006年至2020年
济南睿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敷贴/敷料类138.690.58567.141.690.000.002019年至2020年
合计17,432.7472.30%25,738.2676.66%20,168.3577.45%

发行人与报告期各期前十大非自有品牌供应商保持了稳定的合作关系,采购金额合计占比分别为77.45%、76.66%、72.30%,占比较高,为发行人的主要非自有品牌供应商。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上述非自有品牌供应商合作情况良好,按照签订的合同条款正常履行。前十大非自有品牌供应商中目前停止合作的仅有英维康康复器械(苏州)有限公司,发行人与其合作期限为2013-2017年,2018年开始发行人与该厂商授权生产商广东欧格斯科技有限公司合作采购。综上所述,发行人与主要非自有品牌供应商合作期限较长,合作情况良好,合作关系稳定。”

【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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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取报告期内发行人供应商数量增减变化明细;

2、访谈发行人采购负责人,了解报告期内新增和减少供应商的具体原因;

3、获取报告期内前十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比、合作期限等情况,分析发行人与供应商合作的稳定性。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的业务发展需求、供应商的供应能力及价格等因素导致非自有品牌供应商数量在报告期各期存在一定波动且2020年上半年大幅减少,符合实际业务情况,具有合理性;除个别由于发行人自身产品规划调整而终止合作的供应商以外,发行人与报告期内前十大供应商的合作期限普遍持续时间长,合作稳定。

(三)2018年以来索诺瓦听力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对发行人的返利金额占采购额比例较高且变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情况说明】

发行人主要向索诺瓦听力技术(上海)有限公司采购优利康品牌和峰力品牌助听器,索诺瓦听力技术(上海)有限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的返利金额分别为69.41万元、74.17万元及222.81万元。索诺瓦听力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的返利金额为返利基数乘以返利比例,根据结算期内发行人回款金额扣除电池、配件、维修及无返利助听器后确定返利基数,根据合同约定返利比例计算实际返利金额。报告期内,与其他供应商相比,索诺瓦听力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合同约定的返利比例较高,其中优利康品牌返利比例为21%(其中基础返利比例15%及品牌推广返利比例6%),峰力品牌返利比例为9%,另外,每年双十一、新品促销等活动供应商会给予单独返利。

索诺瓦听力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返利具体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优利康基础返利:193.1065.5566.23
优利康单独返利:21.865.172.43

8-1-2-156

峰力基础返利:7.853.450.75
合计222.8174.1769.41

索诺瓦听力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对发行人的返利金额占回款额比例如下表所示,返利金额占回款额比重主要由合同返利比例决定,且占比变动受每年回款额变动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账面返利金额222.8174.1769.41
回款额766.13339.52327.10
占比29.08%21.85%21.22%

报告期2018年、2019年、2020年,索诺瓦听力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对发行人的返利金额占回款额的比例分别为21.22%、21.85%、29.08%,回款额与返利金额呈正向关系,回款额越高返利比例越高,因此2020年度的返利金额高于往年具有合理性。

【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供应商返利清单、针对执行的重要性水平以上的返利金额,进行查验;

2、获取发行人与供应商签订的返利协议;

3、查验返利凭证,抽查发票金额是否与入账金额一致;

4、获取供应商返利对账单,与账面返利金额进行核对,确认是否一致。

5、实施期后查验,确保返利核算的截止性。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索诺瓦听力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对发行人的返利金额和变动具有合理性。

【补充披露】

发行人于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和服务情况”之“(四)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之“2、采购模式”之“(3)代理品牌产品采购”之“2)主要返利方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8-1-2-157

“发行人主要向索诺瓦听力技术(上海)有限公司采购优利康品牌和峰力品牌助听器,索诺瓦听力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对发行人的返利金额占回款额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优利康基础返利:193.1065.5566.23
优利康单独返利:21.865.172.43
峰力基础返利:7.853.450.75
合计222.8174.1769.41

报告期2018年、2019年、2020年,索诺瓦听力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对发行人的返利金额占回款额的比例分别为21.22%、21.85%、29.08%,回款额与返利金额呈正向关系,回款额越高返利比例越高,因此2020年度的返利金额高于往年具有合理性。”

(四)发行人向上药康德乐(湖北)医药有限公司采购的主要内容,供应商返利比例较高的原因合理性

【情况说明及补充披露】

发行人于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和服务情况”之“(四)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之“2、采购模式”之“(3)代理品牌产品采购”之“2)主要返利方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发行人主要向上药康德乐(湖北)医药有限公司采购罗氏牌血糖仪、血糖试纸及采血针等。该供应商返利计算基数为协议中列示的建议标准采购价,2019年度及2020年一季度发行人实际采购价为协议列式标准采购价打57折,2020年第二季度开始为49折,故返利占实际采购额较高,2019年度为21.62%,2020年度为20.55%。”

2019年度共收到返利167.64万元,其中双十一活动给予单独返利5.45万元,剩余根据采购量返利金额为162.19万元;公司2019年度采购金额为775.22万元,按57折折算成返利计算基数为1,360.04万元;计算出采购返利比例为11.93%,与合同约定的12%基本持平。

2020年度共收到返利 478.56万元,均为根据采购量返利;公司2020年度采购金额为 2,328.65万元,其中第一季度按57折折算成返利计算基数为747.68万元;计算出

8-1-2-158

采购返利比例为17.73%,与合同约定的17%基本持平。其中第二至四季度按49折折算成返利计算基数为3,882.60万元;计算出采购返利比例为8.91%,与合同约定的9%基本持平。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归属期间返利金额减:双11单独返利剩余正常按采购额返利金额采购金额返利按协议约定价格折算占比%
计算公式ABC=A-BDE=D/0.57(0.49)C/E
2019年度167.645.45162.19775.221,360.0411.93
2019年度小计:167.645.45162.19775.221,360.0411.93
2020年一季度132.58132.58426.18747.6817.73
2020年二至四季度345.97345.971,902.473,882.608.91
2020年度小计:478.56478.562,328.654,630.2810.34

【核查程序】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供应商返利清单、针对执行的重要性水平以上的返利金额,进行查验;

2、获取发行人与供应商签订的返利协议;

3、查验返利凭证,抽查发票金额是否与入账金额一致;

4、获取供应商返利结算清单,与账面返利金额进行核对,确认是否一致。

5、实施期后查验,确保返利核算的截止性。

【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根据复核,上药康德乐(湖北)医药有限公司返利金额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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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自有品牌外购模式和非自有品牌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或医疗纠纷,发行人与产品供应商之间的责任划分,发行人对采购成品的质量控制措施【情况说明与补充披露】

一、自有品牌外购模式和非自有品牌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或医疗纠纷,发行人与产品供应商之间的责任划分

报告期内,根据发行人与自有品牌外购供应商和非自有品牌供应商的协议约定,若供应商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医疗纠纷,均由供应商负责维修或者退换货。

自有品牌外购模式下,发行人与主要自有品牌外购供应商签订的质保协议如下:

序号供应商质保协议
1东莞市振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乙方)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及相关售后服务
2深圳市和泰达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3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甲方)对于保修期内的产品,乙方负责维修;不能维修的,予以免费更换新产品
4哈尔滨运美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甲方)甲方负责产品质量,提供产品各类资质,并承担由质量问题引发的争议及经济损失
5吉芮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乙方)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及相关售后服务
6佛山达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7广东大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8临湘市湖香艾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无质量问题不得退换
9湖北省潜江市江赫医用材料有限公司近效期3-6个月和质量问题产品可以退换,所产生的费用由厂家承担。
10惠州市科福实业有限公司(乙方)乙方出现产品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
11惠州市惠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12诗董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
13江苏巨贸康万家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无质量问题不得退换
14江苏巨贸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乙方)乙方出现产品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
15浙江英洛华康复器材有限公司质量标准按照卖方企业标准执行
16佛山市南海区康健泰康复器材有限公司(乙方)乙方出现产品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
17青岛厚美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质量问题不得退换,质量问题由厂家进行调换
18北京雅思联合医疗科技发展中心

8-1-2-160

序号供应商质保协议
19艾康生物技术(杭州)有限公司
20爱森斯(江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1i-SENS
22湖南永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质保期36个月,出现质量问题由厂家承担我方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23江西费尔兰登服饰有限公司无质量问题不得退换,质量问题由厂家进行调换。
24湖北明尔康卫生防护用品有限公司
25湖南广盛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无质量问题不得退换

非自有品牌外购模式下,发行人与非自有品牌供应商签订的质保协议如下:

序号供应商质保协议
1重庆航天火箭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甲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售后维修由乙方负责,甲方有偿提供维修配件;若乙方无法维修的甲方负责维修,差缺零部件费用由乙方承担,物流费用双方各支付一程;非因甲方责任导致产品部件损坏或退货差缺零部件,乙方需要购买时甲方可按成本价格出售给乙方
2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无质量问题不得退换,质量问题由厂家进行调换。
3上海医药(甲方)1、凡属产品质量问题(不含由于乙方管理及保管不善造成的),在有效期内,经甲方检验部门鉴定后,甲方负责换货或退货,数量以甲方实收数为准,因乙方管理及保管不善造成商品失效及过期,甲方不承担任何退换货责任.
4欧姆龙健康医疗(中国)有限公司(甲方)①甲方交货后,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第三方损害的,甲方不承担责任②对于家用健康产品,血压计2年,血糖仪5年,其他产品一年,保修期内,乙方或乙方客户可凭正规发票享受国家规定相关服务
5瑞思迈系统(甲方)履行瑞思迈对任何产品提供的任何保证,按瑞思迈保证更换零部件或产品,向瑞思迈提出偿付要求,并将替换零配件还给瑞思迈
6鱼跃医疗(甲方)根据产品说明书,保修卡及发票在产品保修期内提供免费维修服务,超过报修期及不在质保范围内的,甲方提供有偿服务
7华润广东医药有限公司无质量问题不得退换,质量问题由厂家进行调换
8索诺瓦听力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9山东利尔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质量问题不得退换
10北京林普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质保期36个月,出现质量问题由厂家承担我方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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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供应商质保协议
11济南睿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2艾康生物技术(杭州)有限公司无质量问题不得退换,质量问题由厂家进行调换。
13碧迪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无质量问题不得退换。
14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甲方)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
15康德莱(甲方)乙方要求退(换)货,必须事先向甲方书面说明原因,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办理,否则甲方将视作退(换)货行为无效,其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和服务情况”之“(四)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之“2、采购模式”之“(5)发行人对自有品牌外购产品和非自有品牌的经营模式”补充披露如下:

“报告期内,根据发行人与自有品牌外购供应商和非自有品牌供应商的协议约定,若供应商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医疗纠纷,均由供应商负责维修或者退换货。”

二、发行人对采购成品的质量控制措施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九、主要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之“(一)质量控制体系”补充披露如下:

“对于自有品牌外购产品和非自有品牌产品的采购,发行人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具体的质量控制措施如下:

1、依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建立《新品审核工作程序》对供货者的合法资质、购入医疗器械产品的合法性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生产备案凭证、商标证、条码证、产品注册证/备案凭证、产品技术要求、第三方检验报告、质量体系调查表、销售人员授权书、质保协议等。并通过监管部门官方网站信息查询核对厂家取得生产资质和产品资质的合法性、有效性。必要时对供货者进行现场核查,评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执行情况。

2、建立《产品入库验收制度》,对到货产品外观、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文件、到货单进行查验,确保入库产品符合质量管理要求。

8-1-2-162

3、结合集团质检部门检测条件以及和第三方检验机构委托送检等方式,对核心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和评估,筛选优质供应商。

4、通过派遣质量工程师,对生产企业设施设备、生产工艺流程、质量检验、成品放行、生产质检记录等环节进行现场考察,评估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状况,筛选优质供应商。”

【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与产品供应商签订的相关合同和合作协议,了解如出现质量问题或医疗纠纷时双方的责任划分;

2、获取发行人的《新品审核工作程序》、《产品入库验收制度》,了解发行人的质量控制措施;

3、访谈发行人采购负责人,了解发行人采取的质量控制措施。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与自有品牌外购模式和非自有品牌产品供应商签订协议约定,若供应商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医疗纠纷,均由供应商负责维修或者退换货,符合实际业务情况;发行人已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

(六)发行人与贴牌产品和代理产品供应商约定的合作期限较短是否符合行业惯例,结合续签条件和历史续签率等因素分析发行人与主要半成品和成品供应商合作的稳定性

【情况说明与补充披露】

一、发行人与贴牌产品和代理产品供应商约定的合作期限较短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和服务情况”之“(四)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之“2、采购模式”之“(5)发行人对自有品牌外购产品和非自有品牌的经营模式”补充披露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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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与自有品牌外购产品和代理产品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有效期限一般为一年,通过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其重大购销合同的有效期限如下:

序号公司上市时间合同类型有效期限
1鱼跃医疗2008年经销或销售协议未披露
采购协议2年
2九安医疗2010年内销合同1-2年
采购合同1-2年
3蓝帆医疗2010年销售合同1年
采购合同1年
4三诺生物2012年产品销售合同1年
采购合同1年
5乐心医疗2016年销售合同1-5年
采购合同2年
6振德医疗2017年销售框架协议1-8年
采购合同未披露
7奥美医疗2019年框架销售合同1年、3年、10年
采购合同1年、3年

注:稳健医疗和英科医疗招股说明书均未披露重大购销合同的有效期限。

同行业可比公司签订的大部分重大销售和采购合同有效期限为1-2年,其中以一年一签为主。发行人与自有品牌外购供应商和代理产品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有效期限符合行业惯例。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自有品牌外购供应商和代理品牌供应商在合同有效期后一般会继续合作,合作情况良好,合作期限普遍较长。”

二、结合续签条件和历史续签率等因素分析发行人与主要半成品和成品供应商合作的稳定性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人的采购情况和供应商”之“(二)发行人的供应商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9、发行人与主要半成品和成品供应商合作的稳定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自有品牌外购供应商和代理产品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中

8-1-2-164

约定的主要续签条件为协商续签,根据历史续签率,发行人与主要自有品牌供应商和代理品牌供应商合作期间关系良好,按照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合作期限较长,续签率较高。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前十大自有品牌外购供应商、代理品牌供应商和半成品供应商的合同续签率统计情况如下:

采购模式2020年2019年2018年
续签率续签家数续签率续签家数续签率续签家数
自有品牌外购供应商100%10100%10100%10
代理品牌供应商100%10100%1090%9
半成品供应商100%1090%9100%10

注:表格中当期续签家数为各模式下上期前十大供应商在本期续签的家数。

2018年至2020年,发行人与前十大自有品牌外购供应商均保持合作,续签率为100%。2018年,发行人与英维康康复器械(苏州)有限公司停止合作,改为与其授权生产商广东欧格斯科技有限公司合作。2019年和2020年,发行人与前十大代理品牌供应商均保持合作,续签率为100%。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半成品经过组装和包装后主要用于生产刮痧板、助行器、手杖、坐厕椅、拐杖、手套等产品。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半成品供应商合作相对稳定,续签率较高。2019年,为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发行人对半成品供应商进行了优化,2019年停止与徐州市盛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合作,新增了质量和价格更优的供应商徐州优程玻璃制品有限公司。2020年,在上半年疫情期间发行人主要生产体温计、口罩等产品,减少了刮痧板的生产,从而暂时停止与福州星缘角制工艺品有限公司的合作,下半年开始又开始合作采购。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半成品供应商、自有品牌外购供应商和代理品牌供应商合作稳定,续签率较高。”【核查程序】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行业内其他企业与供应商或客户约定的合作期限,并与发行人进行对比分

8-1-2-165

析,判断发行人与贴牌产品和代理产品供应商合作期限较短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2、获取续签条件和历史续签率等信息,了解续签率变化的原因,分析发行人与主要半成品和成品供应商合作的稳定性;

3、获取发行人与主要半成品和成品供应商合作的主要内容及合作时间。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与贴牌产品和代理产品供应商约定的合作期限较短符合行业惯例;发行人与主要半成品供应商、自有品牌外购供应商和代理品牌供应商合作稳定,续签率较高。

(七)2020年1-6月自有品牌自产产品、自有品牌外购产品和非自有产品的毛利率,如与过往期间发生较大变动,请披露原因

【情况说明】

2020年1-6月自有品牌自产产品、自有品牌外购产品和非自有产品的毛利率相较于2019年同期变动幅度超过5.00%的产品为血压计、血糖监测系列、体温计、轮椅、助听器、助行器、护理床、敷料/敷贴类、口罩/手套、消毒产品、棉球/棉签/棉片类、艾叶及制成品、温灸产品、呼吸机、制氧机以及鼻腔护理。具体情况如下:

1、血压计

2020年1-6月,血压计产品中自有品牌自产产品毛利率较2019年同期上升8.68个百分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产品类别2020年1-6月2019年1-6月
收入 占比销售 单价单位 成本毛利率收入 占比销售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
血压计100.00%93.7948.1348.69%100.00%92.0456.0639.10%
代理品牌13.79%221.90183.4117.35%22.90%195.61158.7618.84%
自有品牌外购1.05%119.5457.7151.72%1.30%103.7252.3749.51%
自有品牌自产85.16%85.5639.6053.72%75.80%79.2243.5445.04%

注:2019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2020年1-6月,血压计产品中自有品牌自产产品毛利率较2019年同期上升8.68个

8-1-2-166

百分点,主要原因系热销产品结构变化,其中可孚KF-65B(USB)臂式血压计、可孚KF-65B(plus)臂式血压计两类产品毛利率较高,上述两种产品2020年1-6月销售收入占血压计产品销售收入比重显著提升所致。

2、血糖监测系列

2020年1-6月,血糖监测系列产品中代理品牌产品毛利率较2019年同期下降15.47个百分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产品类别2020年1-6月2019年1-6月
收入 占比销售 单价单位 成本毛利率收入占比销售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
血糖监测系列100.00%37.9625.8731.85%100.00%31.8719.5038.80%
代理品牌37.44%59.0048.0718.52%22.18%42.2427.8833.99%
自有品牌外购62.53%31.2818.8139.86%74.94%30.4718.3339.84%
自有品牌自产0.02%50.8780.94-59.11%2.88%18.879.6149.05%

注:2019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2020年1-6月,血糖监测系列产品中代理品牌产品毛利率较2019年同期下降15.47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三诺血糖仪销售毛利率下降所致。

2020年1-6月,血糖监测产品自有品牌自产产品毛利率较2019年同期降幅较大,主要原因系该类产品尚未实现规模化自主生产,报告期内销售规模极小,毛利率波动较大。

3、体温计

2020年1-6月,体温计代理品牌产品、自有品牌外购产品、自有品牌自产产品毛利率分别较2019年同期上升33.26个百分点、15.94个百分点以及17.88个百分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产品类别2020年1-6月2019年1-6月
收入 占比销售 单价单位 成本毛利率收入 占比销售 单价单位 成本毛利率
体温计100.00%81.1636.6354.86%100.00%17.9310.3842.10%
代理品牌2.24%16.297.0156.96%4.96%5.734.3723.70%
自有品牌外购7.09%19.227.8659.09%93.74%20.7611.8043.15%

8-1-2-167

自有品牌自产90.67%124.9656.8854.48%1.30%6.664.2236.60%

注:2019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2020年1-6月,体温计产品代理品牌、自有品牌外购以及自有品牌自产产品毛利率较2019年同期上升,主要原因为体温计为防疫物资,销售价格提升所致。

4、轮椅

2020年1-6月,轮椅自有品牌外购产品毛利率分别较2019年同期下降5.65个百分点;自有品牌自产产品毛利率分别较2019年同期上升6.95个百分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产品类型2020年1-6月2019年1-6月
收入 占比销售 单价单位 成本毛利率收入 占比销售 单价单位 成本毛利率
轮椅100.00%523.74432.6717.39%100.00%549.22431.0321.52%
代理品牌14.08%661.06515.0922.08%24.38%581.14468.7919.33%
自有品牌外购85.56%506.30422.3016.59%75.44%541.06420.7322.24%
自有品牌自产0.36%558.32427.6823.40%0.19%265.55221.8716.45%

注:2019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2020年1-6月,自有品牌外购产品毛利率下降主要原因为发行人进一步降低了销售价格来拓展市场;自有品牌自产产品毛利率有所提升,主要原因为2020年1-6月上线的新产品KF-SYIV-064产品毛利率相对较高,销售收入比重较高所致。

5、助听器

2020年1-6月,助听器自有品牌自产产品毛利率较2019年同期上升60.07个百分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产品类别2020年1-6月2019年1-6月
收入 占比销售 单价单位 成本毛利率收入 占比销售 单价单位 成本毛利率
助听器100.00%132.5651.9660.81%100.00%85.2052.4038.50%
代理品牌39.86%3,721.591,341.1263.96%53.27%3,395.931,302.2061.65%
自有品牌外购5.83%103.8172.6829.99%17.43%91.8464.6929.56%
自有品牌自产54.31%79.0030.1861.80%29.30%30.2729.741.73%

注:2019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8-1-2-168

2020年1-6月助听器自有品牌自产产品毛利率较2019年上升60.07个百分点,主要为销售单价提升所致。2020年1-6月平均销售单价有所提升主要原因系2019年可孚耳背式助听器(玄声-A01肤色有线(彩盒款))以及可孚耳背式助听器(玄声-A01金色有线(彩盒款))两款产品采用较低的销售价格迅速打开市场,毛利率较低,2020年1-6月上述两款产品销售价格提升所致。

6、助行器

2020年1-6月,助行器代理品牌产品毛利率较2019年同期上升5.12个百分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产品类别2020年1-6月2019年1-6月
收入 占比销售 单价单位 成本毛利率收入 占比销售 单价单位 成本毛利率
助行器100.00%107.8976.8428.78%100.00%110.7877.5430.01%
代理品牌1.76%206.78152.7226.14%5.05%177.04139.8321.02%
自有品牌自产98.24%106.9776.1428.83%94.95%108.6275.5130.48%

注:2019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2020年1-6月,发行人逐渐减少代理品牌助行器产品的销售品类以及价格促销活动,其销售收入占比显著下降,但毛利率有所提升。

7、护理床

2020年1-6月,护理床自有品牌外购产品毛利率较2019年同期上升9.63个百分点;自有品牌自产产品毛利率较2019年同期上升5.62个百分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产品类别2020年1-6月2019年1-6月
收入 占比销售 单价单位 成本毛利率收入 占比销售 单价单位 成本毛利率
护理床100.00%1,208.10884.5326.78%100.00%1,040.20815.9221.56%
代理品牌0.68%534.50347.5934.97%1.27%705.59466.5333.88%
自有品牌外购0.96%3,124.132,061.0634.03%10.88%2,702.132,042.7824.40%
自有品牌自产98.36%1,211.37888.4626.66%87.86%972.77768.1821.03%

注:2019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2020年1-6月,发行人逐渐减少自有品牌外购护理床产品的销售品类以及价格促销活动,其销售收入占比显著下降,但毛利率有所提升;自有品牌自产产品毛利率提升主

8-1-2-169

要原因系毛利率较高的电动护理床产品销售收入占比提升所致。

8、敷料/敷贴类

2020年1-6月,敷料/敷贴类代理品牌产品毛利率较2019年同期下降9.87个百分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产品类别2020年1-6月2019年1-6月
收入 占比销售 单价单位 成本毛利率收入 占比销售 单价单位 成本毛利率
敷贴/敷料类100.00%4.582.7040.98%100.00%2.531.5339.56%
代理品牌21.39%7.344.4239.85%21.51%1.730.8749.72%
自有品牌外购78.61%4.152.4441.28%78.49%2.901.8436.78%

注:2019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2020年1-6月,敷料/敷贴类代理品牌产品毛利率较2019年同期下降9.87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自粘性软聚硅酮敷料类(即疤痕贴)产品毛利率较低,销售收入占比提升所致。

9、口罩/手套

2020年1-6月,口罩/手套产品代理品牌产品毛利率较2019年同期上升21.84个百分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产品类别2020年1-6月2019年1-6月
收入 占比销售 单价单位 成本毛利率收入 占比销售 单价单位 成本毛利率
口罩/手套100.00%12.545.1958.64%100.00%3.351.6251.74%
代理品牌16.85%5.132.0460.21%23.61%1.540.9538.37%
自有品牌外购34.26%11.925.7351.92%76.23%5.282.3355.86%
自有品牌自产48.89%27.0010.0462.80%0.17%1.890.7460.68%

注:2019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2020年1-6月,口罩/手套产品代理品牌产品毛利率较2019年同期上升21.84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新冠疫情突发,口罩/手套产品作为防疫物资,销售单价提升所致。

10、消毒产品

2020年1-6月,消毒产品代理品牌产品、自有品牌外购产品、自有品牌自产产品毛利率分别较2019年同期上升9.07个百分点、12.42个百分点以及8.56个百分点。具体

8-1-2-170

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产品类别2020年1-6月2019年1-6月
收入 占比销售 单价单位 成本毛利率收入 占比销售 单价单位 成本毛利率
消毒产品100.00%5.701.5872.31%100.00%2.371.1451.90%
代理品牌11.28%3.992.2244.42%13.87%2.571.6635.35%
自有品牌外购35.10%4.851.6466.15%82.49%2.291.0653.73%
自有品牌自产53.62%7.181.2882.22%3.63%5.531.4673.66%

注:2019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2020年1-6月,消毒产品代理品牌、自有品牌外购以及自有品牌自产产品毛利率较2019年同期上升,主要原因为消毒产品为防疫物资,销售价格提升所致。

11、棉球/棉签/棉片类

2020年1-6月,棉球/棉签/棉片类自有品牌外购产品毛利率较2019年同期上升6.08个百分点;自有品牌自产产品毛利率较2019年同期下降7.35个百分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产品类别2020年1-6月2019年1-6月
收入 占比销售 单价单位 成本毛利率收入 占比销售 单价单位 成本毛利率
棉球/棉签/棉片类100.00%1.240.6646.75%100.00%1.010.6337.44%
代理品牌50.03%1.070.7034.88%64.94%0.910.6330.67%
自有品牌外购32.34%1.070.4953.94%32.30%1.190.6247.87%
自有品牌自产17.63%4.901.6167.22%2.77%4.171.0674.57%

注:2019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2020年1-6月,棉球/棉签/棉片类自有品牌外购产品毛利率提升主要原因系可孚医用棉签(灭菌级)产品销售毛利率较高且销售收入占比显著提升所致;自有品牌自产产品毛利率下降主要原因系可孚医用碘伏棉签与可孚医用酒精棉签两类产品较其他自产产品毛利率较低,但销售收入占比显著提升所致。

12、艾叶及制成品

2020年1-6月,艾叶及制成品自有品牌自产产品毛利率较2019年同期下降21.63个百分点。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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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产品类别2020年1-6月2019年1-6月
收入 占比销售 单价单位 成本毛利率收入 占比销售 单价单位 成本毛利率
艾叶及制成品100.00%8.944.2952.03%100.00%7.633.8948.99%
代理品牌3.03%9.546.1435.60%3.40%5.273.2438.56%
自有品牌外购86.39%8.704.0053.95%96.21%7.753.9349.31%
自有品牌自产10.58%11.316.6641.10%0.39%11.924.4462.73%

注:2019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2019年1-6月,艾叶及制自有品牌自产产品尚未实现规模化生产,销售金额极小;随着2020年该类产品上线新产品,同时将2019年自产产品进行升级,综合单位成本有所提升。

13、温灸产品

2020年1-6月,温灸产品代理品牌产品毛利率较2019年同期下降11.52个百分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产品类别2020年1-6月2019年1-6月
收入 占比销售 单价单位 成本毛利率收入 占比销售 单价单位 成本毛利率
温灸产品100.00%10.863.8764.38%100.00%12.344.5463.20%
代理品牌0.43%0.920.5639.37%0.77%1.510.7450.90%
自有品牌外购99.57%11.394.0464.49%99.23%13.074.8063.30%

注:2019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2019年1-6月、2020年1-6月,温灸产品代理品牌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5.41万元、

3.45万元,销售金额极小。2020年1-6月代理品牌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加大了促销力度,销售单价有所下降。

14、制氧机

2020年1-6月,制氧机产品代理品牌产品毛利率较2019年同期上升10.09个百分点。具体情况如下:

8-1-2-172

单位:元

产品类别2020年1-6月2019年1-6月
收入 占比销售 单价单位 成本毛利率收入 占比销售 单价单位 成本毛利率
制氧机100.00%1,724.751,235.3528.37%100.00%1,726.681,337.9222.51%
代理品牌34.38%2,273.221,719.9624.34%53.11%1,862.511,597.1114.25%
自有品牌外购58.93%1,508.901,035.9531.34%46.89%1,594.951,086.5531.88%
自有品牌自产6.69%1,760.371,355.9822.97%----

注:2019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2020年1-6月制氧机代理品牌产品毛利率较2019年同期有所提升,主要原因系代理的鱼跃制氧机(9F-3W)产品毛利率较低,其销售收入占比显著下降所致。

15、呼吸机

2020年1-6月,呼吸机产品自有品牌外购产品毛利率较2019年同期下降13.68个百分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产品类别2020年1-6月2019年1-6月
收入 占比销售 单价单位毛利率收入销售单位毛利率
成本占比单价成本
呼吸机100.00%4,755.232,702.1743.17%100.00%3,206.841,949.1439.22%
代理品牌95.19%5,357.522,986.1444.26%85.30%4,034.772,425.4139.89%
自有品牌外购4.81%1,475.571,155.8921.67%14.70%1,464.05946.5735.35%

注:2019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2020年1-6月,呼吸机产品自有品牌外购产品主要为可孚自动持续正压呼吸治疗仪(Floton AUTO CPAP),该类产品较2019年同期采购规模下降,采购单位成本提升所致。

16、鼻腔护理

2020年1-6月,鼻腔护理产品自有品牌自产产品毛利率较2019年同期上升5.46个百分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产品类别2020年1-6月2019年1-6月
收入 占比销售 单价单位 成本毛利率收入 占比销售 单价单位 成本毛利率
鼻腔护理100.00%7.632.2870.10%100.00%5.402.0062.94%

8-1-2-173

产品类别2020年1-6月2019年1-6月
收入 占比销售 单价单位 成本毛利率收入 占比销售 单价单位 成本毛利率
代理品牌0.00%263.75161.4238.80%----
自有品牌外购62.90%15.684.0674.08%40.03%12.993.8370.52%
自有品牌自产37.09%4.081.4963.35%59.97%3.881.6457.88%

注:2019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2020年1-6月,鼻腔护理自有品牌自产产品毛利率较2019年同期上升,主要原因系可孚清洗盐产品销售价格略有提升所致。

【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主要产品2020年1-6月较2019年同期毛利率变化的原因;

2、取得并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明细,具体产品销量、销售收入、销售单价情况、单位成本、毛利率等数据;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2020年1-6月自有品牌自产产品、自有品牌外购产品和非自有产品的毛利率变动原因具有合理性。

【补充披露】

发行人于招股说明书(上会稿)“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九、经营成果分析”之“(三)毛利及毛利率变动分析”之“3、分产品毛利率分析”中补充披露如下:

“2020年1-6月,血压计毛利率较2019年上升9.95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热销产品结构变化,其中资自产产品可孚KF-65B(USB)臂式血压计、可孚KF-65B(plus)臂式血压计两类产品毛利率较高,上述两种产品2020年1-6月销售收入占血压计产品销售收入比重较2019年显著提升所致。

2020年1-6月血糖监测系列产品毛利率较2019年下降5.57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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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品牌产品毛利率较低,但销售收入占比提升所致。2020年1-6月,血糖监测系列产品中代理品牌产品毛利率较2019年同期下降15.47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三诺血糖仪销售毛利率下降所致。2020年1-6月,血糖监测产品自有品牌自产产品毛利率较2019年同期降幅较大,主要原因系该类产品尚未实现规模化自主生产,报告期内销售规模极小,毛利率波动较大。

2020年1-6月体温计毛利率较2019年上升13.99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受疫情影响,体温计产品供不应求,销售单价较2019年提升。

2020年1-6月份,发行人进一步降低了销售价格来拓展市场,使得自有品牌产品销售毛利率下降;其中自有品牌外购产品毛利率下降主要原因为发行人进一步降低了销售价格来拓展市场;自有品牌自产产品毛利率有所提升,主要原因为2020年1-6月上线的新产品KF-SYIV-064产品毛利率相对较高,销售收入比重较高所致。

2020年1-6月助听器毛利率较2019年上升12.41个百分点,代理品牌与自有品牌自产产品毛利率均有所提升,主要为销售单价提升所致。代理品牌方面,销售单价提升主要原因系发行人通过线下健耳听力助听器门店为消费者提供听力验配、助听器调试、持续的售后服务等服务所带来的溢价。自有品牌自产产品方面,2020年1-6月平均销售单价有所提升主要原因系2019年可孚耳背式助听器(玄声-A01肤色有线(彩盒款))以及可孚耳背式助听器(玄声-A01金色有线(彩盒款))两款产品采用较低的销售价格迅速打开市场,毛利率较低,2020年1-6月上述两款产品销售价格提升所致。

2020年1-6月,发行人逐渐减少代理品牌助行器产品的销售品类以及价格促销活动,其销售收入占比显著下降,但毛利率有所提升。

2020年1-6月,发行人逐渐减少自有品牌外购护理床产品的销售品类以及价格促销活动,其销售收入占比显著下降,但毛利率有所提升;自有品牌自产产品毛利率提升主要原因系毛利率较高的电动护理床产品销售收入占比提升所致。

2020年1-6月敷料/敷贴产品毛利率较2019年上升5.27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无菌敷料/敷贴产品毛利率较高,销售收入占比提升所致。2020年1-6月,敷料/敷贴类代理品牌产品毛利率较2019年同期下降9.87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自粘性软聚硅酮敷料类(即疤痕贴)产品毛利率较低,销售收入占比提升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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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6月较2019年上升7.15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新冠疫情突发,发行人基于稳定的供应商渠道、丰富的生产组织经验,实现口罩/手套产品的规模化生产,销售单价与销量同步提升。2020年1-6月,口罩/手套产品代理品牌产品毛利率较2019年同期上升21.84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销售单价提升所致。

2020年1-6月消毒产品毛利率较2019年上升21.40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疫情出现后,发行人组织消毒产品的规模化生产,自产产品占比大幅提高,销售单价与销量提升。2020年1-6月,消毒产品代理品牌、自有品牌外购以及自有品牌自产产品毛利率较2019年同期上升,主要原因为消毒产品为防疫物资,销售价格提升所致。

2020年1-6月棉球/棉签/棉片类产品毛利率较2019年上升9.31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自有品牌产品毛利率较高,销售收入占比提升所致。其中自有品牌外购产品可孚医用棉签(灭菌级)产品销售毛利率较高且销售收入占比显著提升所致;自有品牌自产产品毛利率下降主要原因系可孚医用碘伏棉签与可孚医用酒精棉签两类产品较其他自产产品毛利率较低,但销售收入占比显著提升所致。

2019年1-6月,艾叶及制自有品牌自产产品尚未实现规模化生产,销售金额极小;随着2020年该类产品上线新产品,同时将2019年自产产品进行升级,综合单位成本有所提升。

2019年1-6月、2020年1-6月,温灸产品代理品牌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5.41万元、

3.45万元,销售金额极小。2020年1-6月代理品牌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加大了促销力度,销售单价有所下降。

2020年1-6月制氧机毛利率较2019年上升6.76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自有品牌外购产品毛利率较高,销售收入占比提升所致;代理品牌产品毛利率较2019年同期有所提升,主要原因系代理的鱼跃制氧机(9F-3W)产品毛利率较低,其销售收入占比显著下降所致。

2020年1-6月,呼吸机产品自有品牌外购产品主要为可孚自动持续正压呼吸治疗仪(Floton AUTO CPAP),该类产品较2019年同期采购规模下降,采购单位成本提升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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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6月鼻腔护理产品毛利率较2019年上升5.31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自有品牌外购产品主要为鼻腔喷雾,毛利率较高,销售收入占比提升所致;自有品牌自产产品毛利率较2019年同期上升,主要原因系可孚清洗盐产品销售价格略有提升所致。”

(八)2020年1-6月血压计产品零部件中电路板的自制比率下降但PCBA自产比例仍为100%的原因

【情况说明与补充披露】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的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之“(一)发行人的销售情况”之“1、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情况”之“(1)报告期内主要自产产品产能和产量”之“1)发行人自产产品生产方式以及在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之“①血压计”补充披露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血压计的主要零部件PCBA是由空白电路板(裸板)经过贴片、烧录、标定生产工艺后制造而成。其中贴片是通过自动高速贴片机、自动固晶机等机器设备把按键、存储芯片、电阻、电容以及极管等电子元器件固定在电路板上,经标定检测合格后通过自动封胶机把电路板上的各个核心部件予以固定和保护;烧录是通过自动烧录机将血压计的测量程序、算法录入电路板;标定是通过自动烧录测试仪来测试电路板是否程序录入正确,以及程序是否稳定,进行校准。

2019年,为了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发行人建立了SMT生产车间,购买了全自动COB智能固晶机、全自动COB智能封胶机、贴片机等设备,能够独立完成血压计、体温计零部件PCBA的贴片工艺,当年主要生产血压计用PCBA,从而提升了血压计用PCBA的自制比率。2020年上半年,疫情期间发行人主要生产红外体温计,其对PCBA的需求量较大,因此发行人SMT车间主要生产体温计用的PCBA,将生产血压计用的PCBA贴片工序更多地委托给合格加工厂商,从而电路板的贴片工艺自制比例下降。

PCBA作为血压计的控制中心,是血压计核心算法的载体,生产的核心工序为录入算法和程序,即烧录和标定。贴片工艺不属于关键工艺和技术,主要是标准化程度较高的重复性操作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血压计用PCBA的核心生产工艺烧录和标定以及关键质量控制节点,均实现自主控制。2020年1-6月和2020年血压计产品零部件PC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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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自制比率下降主要是非核心工序贴片更多采用委托加工,但是空白电路板贴片后的核心工艺烧录和标定仍为发行人完成,因此发行人认定PCBA自产比例仍为100%。”

【核查程序】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实地走访发行人主要生产车间,查看主要产品的生产流程和机器设备运转情况;

2、访谈发行人生产负责人,了解血压计和体温计的零部件及生产工序;

3、取得发行人报告期内采购明细表,分析并统计血压计主要零部件的采购情况。【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2020年1-6月血压计产品零部件PCBA的自制比率下降主要是非核心工序贴片更多采用委托加工,但是空白电路板贴片后的核心工艺烧录和标定仍为发行人完成,因此PCBA自产比例仍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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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于产品

审核问询回复显示,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产品销售结构由健康监测与康复辅具为主转变为健康监测、康复辅具、呼吸支持、医疗护理、中医理疗五大品类齐头并进,其中医疗护理、中医理疗、呼吸支持产品的毛利率提升较快。请发行人:

(1)补充披露产品结构转变的原因,从新产品开发和上市流程及进度、人员配备等方面分析并披露发行人品类增长较快的原因;

(2)补充披露五大类产品的生命周期、目前所处阶段,发行人所处的家用医疗器械行业市场规模、主要竞争格局及发行人市场地位;

(3)补充披露发行人销售收入或毛利贡献较高的产品在功能、价格、用户群体等方面与其他主要竞品的对比情况及产品竞争力;

(4)结合发行人和医疗护理产品可比公司销售模式及产品类型等具体差异分析并披露发行人医疗护理类产品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保荐人和申报会计师说明对主要产品毛利率采取的核查程序及结论,是否存在毛利率异常变动的情形,就上述事项和毛利率的变动合理性发表明确意见。

(一)补充披露产品结构转变的原因,从新产品开发和上市流程及进度、人员配备等方面分析并披露发行人品类增长较快的原因

【情况说明与补充披露】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的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之“(一)发行人的销售情况”之“2、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情况”之“(1)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型分类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结构由健康监测与康复辅具为主逐渐转变为健康监测、康复辅具、呼吸支持、医疗护理、中医理疗五大品类齐头并进,其原因主要为:

1)发行人致力于为用户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力求通过搭建完善的产品体系全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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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满足用户对医疗器械的需求。报告期初,健康监测、康复辅具两类产品已经取得了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市场地位巩固。2018年开始,发行人在保持健康监测、康复辅具两类产品领先优势的基础上,重点加大对医疗护理、中医医疗、呼吸支持三类产品的运营投入,如增加产品的品类及型号、加强生产及供应链管理提升产品的竞争优势、加大线下和线上推广力度,使得三类产品保持了较快增长。2018年-2020年三类产品增加型号数量情况如下:

单位:个

产品类别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医疗护理6781,005964
中医理疗298742451
呼吸支持93129111

2)根据天猫后台的数据,2018年至2020年,雾化器、制氧机等呼吸支持类产品,敷贴、敷料、防护类产品为主的医疗护理类产品,医疗按摩仪、艾制品等中医理疗类产品增长强劲,发行人产品品类齐全,行业整体快速增长的类别均有产品布局,整体增长趋势基本与行业发展保持一致。3)发行人构建了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营销渠道,直接面向终端用户,能够更快速、更深刻地了解市场需求,使得产品品类扩充更具前瞻性并定位精准。发行人结合自身需求,采取代理产品采购、自有品牌外购与自主研发生产相结合的方式快速扩充贴合市场产品。代理产品从确定品种到实现代理销售一般需要1-3个月的时间;自有品牌外购产品从确定品种到实现销售一般需要2-6个月时间;自主研发生产产品从确定品种到实现销售一般需要3个月-2年的时间。

4)报告期内,发行人人员增长较快,研发人员由2017年末的30人,增加到2020年末的129人;生产人员由2017年末的153人,增加到2020年末的1,331人;销售人员由2017年末的1,089人,增加到2020年末的1,699人。发行通过研发、生产和销售人员等的快速补充,为发行人产品扩充并达成销售目标提供了保障。”

【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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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取发行人销售明细表,统计报告期内医疗护理、中医理疗、呼吸支持类产品型号的数量;

2、访谈发行人研发负责人及销售负责人,了解发行人品类增长较快的原因;

3、了解家用医疗器械行业的发展趋势,分析家用医疗器械产品的发展方向;

4、获取员工花名册,统计发行人的人员结构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结构转变及品类增长较快与公司新产品开发、人员配备、经营策略等相关,与实际业务情况相符。

(二)补充披露五大类产品的生命周期、目前所处阶段,发行人所处的家用医疗器械行业市场规模、主要竞争格局及发行人市场地位

【情况说明与补充披露】

一、补充披露五大类产品的生命周期、目前所处阶段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和服务情况”之“(二)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之“3、公司主要产品生命周期”补充披露如下:

“3、公司主要产品生命周期

产品生命周期是指产品从准备进入市场开始到被淘汰退出市场为止的全部运动过程,是由需求与技术的生产周期所决定,是产品或商品在市场运动中的经济寿命,也即在市场流通过程中,由于消费者的需求变化以及影响市场的其他因素所造成的商品由盛转衰的周期。产品生命周期主要是由消费者的消费方式、消费水平、消费结构和消费心理的变化所决定的,一般依据产品的销售额分为导入(进入)期、成长期、成熟期(饱和期)、衰退(衰落)期四个阶段,具体如下:

(1)开发(导入)期:随着产品导入市场,销售额缓慢增长。由于产品导入花费巨大,因此毫无盈利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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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长期:市场接受大幅增长,并有持续的利润提升;

(3)成熟期:销售额增长速度放缓,因为大部分潜在的购买者都已接受了产品。由于竞争加强,利润保持平稳或下降;

(4)衰退期:销售额呈现下降趋势,利润减少。

当前,整个全球医疗器械行业处于成长期,而行业内部的企业多数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发行人主营产品主要有健康监测、康复辅具、医疗护理、中医理疗和呼吸支持五大类,根据统计主要产品的销售额、销售额增长率、市场占有率以及2020年12月在天猫平台的交易指数排名,发行人主要产品所处的生命周期及同类产品中主要的竞争品牌情况如下:

品类主要产品目前所处生命周期主要竞争品牌发行人自有品牌“可孚”的产品2020年12月在天猫平台上该类产品所有品牌的交易指数中的排名
健康监测类血压计成长期鱼跃、欧姆龙、松下、九安3
血糖监测系列成长期拜安康、雅培、三诺、欧姆龙、罗氏9
体温计成长期鱼跃、欧姆龙、博朗2
康复辅具类轮椅成长期鱼跃、英洛华、吉芮4
助听器成长期峰力、欧仕达、西门子、优利康、奥迪康16
助行器成长期淳紫乐康、鱼跃、康健泰1
护理床成长期达尔梦达、凤凰、骏腾2
医疗护理类敷贴/敷料类成长期稳健、海氏海诺、美丽康、邦迪7
口罩/手套成长期稳健、振德、银京、健卫康1
消毒产品成长期利尔康、振德、海氏海诺4
棉球/棉签/棉片类成长期稳健、海氏海诺、振德、健卫康2
中医理疗类理疗仪成长期仙鹤、倍益康、侨健-
艾叶及制成品成长期艾大夫、同仁堂、仁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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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类主要产品目前所处生命周期主要竞争品牌发行人自有品牌“可孚”的产品2020年12月在天猫平台上该类产品所有品牌的交易指数中的排名
暖贴/足贴/足浴包成长期老北京、亿家艾、同仁堂14
拔罐器成长期康祝、鱼跃、仙鹤3
呼吸支持类呼吸机成长期瑞思迈、鱼跃、凯迪泰11
制氧机成长期鱼跃、英维康、海龟18
鼻腔护理成长期鼻可乐、淳紫乐康、诺斯清7

注:1、表中发行人自有品牌“可孚”产品在天猫平台上的交易指数排名数据来源于生意参谋-市场-市场排行,交易指数是指选定周期下,品牌在选定类目下支付金额指数化后指标。统计的排名是指发行人自有品牌“可孚”(不包括发行人代理的品牌)该类产品的交易指数在天猫平台上该类产品所有品牌交易指数中的排名。

2、根据天猫平台的产品分类目录,发行人的“可孚”品牌产品暖贴/足贴/足浴包和艾叶及制成品在天猫平台的产品分类为艾灸/艾草/艾条/艾制品。”

二、发行人所处的家用医疗器械行业市场规模

根据WIND和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发布的《2019年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发展蓝皮书》数据显示,2019全年中国医疗器械市场销售规模约为5,800亿元,比2018年度的5,304亿元增长了496亿元,增长率约为9.35%。其中医用医疗器械市场约为4,050亿元,约占69.82%;家用医疗器械市场销售继突破千亿元大关后,首次占比突破30%,约为1,750亿元,约占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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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约为1750亿元的家用医疗器械市场中,传统零售市场销售约为880亿元,约占

50.28%;各种电子商务综合销售约为720亿元,约占41.14%;康复养老终端销售约为150亿元,约占8.57%。

2019年我国家用医疗器械市场规模依旧持续发展。随着国人日益增长的健康管理需求,以及人口老龄化、三高等慢性病发病率增长趋势,血压计、血糖用品、制氧机、呼吸机、理疗仪、轮椅、雾化器、空气净化器等产品,以及个人防护用品、个人护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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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等仍然呈旺销态势。考虑到2020年疫情对中国医疗设备市场的影响,消费者对于个人防护、疾病预防的意识增强,以及国家应对疫情的“居家政策”,中国家用医疗设备的市场规模将实现更快增长。

三、家用医疗器械行业竞争要素

与医用高端医疗设备相比,家用医疗器械技术壁垒相对较低,企业的综合能力对于家用医疗器械企业至关重要。

(1)品牌影响力:家用医疗器械偏消费属性,生产厂家众多,品牌效应可大力提升企业产品市场占有率,精准辐射受众群体。

(2)销售渠道多样化:除药店、专营门店等传统销售渠道外,电商渠道高速发展,企业是否能形成线上与线下渠道联动,对提升企业销量及品牌影响力至关重要。

(3)产品线的全面性:家用医疗器械品类繁多,全面的产品线可以更好的提升渠道利用率及消费者一站式购买的便捷性。同时,丰富的产品可以更好的互相协同并抵御风险。

(4)供应链管理能力:家用医疗器械品类繁多,全国线的线下渠道及线上销售,要求企业有强大的服务及订单处理能力,在生产、仓储及物流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家用医疗器械行业主要竞争格局及发行人市场地位

家用医疗器械的品类较多,发行人医疗器械共分为五大品类,数百种产品,近万个产品型号,根据产品收入情况,报告期累计销售收入占比最大的五个品种分别是:体温计、电子血压计、血糖监测系列、轮椅及口罩/手套。

1、电子血压计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其竞争状况”之“(四)公司所处细分行业的发展态势”之“2、家用医疗器械行业主要产品市场概况”之“(1)电子血压计”补充披露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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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前瞻测算结果,2019年中国电子血压计的理论市场规模为53亿元,2012-2019年市场规模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27.8%。2016年,中国政府向联合国交存《关于汞的水俣公约》批准文书,成为公约第三十个批约国。2020年起逐步淘汰水银器械,2026年起全面禁止生产,其中涉及包括水银温度计、水银血压计在内的众多产品。随着禁汞逐步实施,电子血压计的市场规模将会实现快速增长。

数据来源:国家卫健委《中国高血压防治现状蓝皮书2018》,国家疾控中心,前瞻产业研究院

根据生意参谋的统计数据,天猫平台上电子血压计销售额靠前的品牌主要有鱼跃、欧姆龙、可孚等品牌,按照天猫平台上该类产品所有品牌的交易指数排名,发行人自有品牌“可孚”2019年12月排名第3、2020年12月排名第2。”

2、血糖监测系列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其竞争状况”之“(四)公司所处细分行业的发展态势”之“2、家用医疗器械行业主要产品市场概况”之“(3)家用血糖仪”补充披露如下:

“近年来,国内糖尿病的发病率及患病率逐年升高,但仅有5%的患者拥有自己的血糖监测仪,而欧美国家这个比率高达90%

以上,可见我国的血糖仪市场潜力很大。当前全球血糖监测系统市场容量达150多亿美元,我国血糖监测系统市场规模约80亿

数据来源:中国行业研究网《2014-2018年血糖仪行业国内外市场供需预测及投资潜力研究咨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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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其中,国内血糖仪市场规模约15亿元,血糖试纸销售收入约65

亿元。根据新思界产业研究中心的研究,中国便携式血糖仪市场需求量从2013年的860.7万个增长到2017年的1,291.3万个,年均复合增长率10.67%。目前我国血糖监测系列整体市场渗透率约为40%,相比发达国家90%的渗透率,还存在巨大的增长空间,即使与全球平均渗透率水平60%相比,仍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数据来源:国际糖尿病联合会(IDF)第9版《IDF全球糖尿病概览》

根据生意参谋的统计数据,天猫平台上血糖监测系列销售额靠前的主要有拜安康、雅培、三诺等品牌,按照天猫平台上该类产品所有品牌的交易指数排名,发行人自有品牌“可孚”2019年12月排名第10、2020年12月排名第9。”

3、红外线体温计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其竞争状况”之“(四)公司所处细分行业的发展态势”之“2、家用医疗器械行业主要产品市场概况”之“(2)红外体温计”补充披露如下:

“非接触红外测温仪在技术上得到迅速发展,性能不断完善,功能不断增强,品种不断增多,适用范围也不断扩大,市场占有率逐年增长。红外体温计由于方便、快捷、可无接触测量等优点,逐渐替代传统的水银体温计和电子体温计,成为不少家庭、医院机构等使用的测温仪器。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刺激大量需求,红外体温计迎来发展机遇。根据智研咨询发布的《2020-2026年中国额温枪行业市场前景规划及投资盈利预测报告》显示: 2019年我国电子体温计市场规模市场规模突破20亿元,预计2020年市场规模将超26亿元。

数据来源:新时代证券:《鱼跃医疗(002223.SZ):从管理到销售全面变化驱动内生增长提速,品牌+渠道优势显著的家用医疗器械龙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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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意参谋的统计数据,天猫平台上红外线体温计销售额靠前的主要有可孚、博朗、鱼跃等品牌,按照天猫平台上该类产品所有品牌的交易指数排名,发行人自有品牌“可孚”2019年12月排名第2、2020年12月排名第1。”

4、轮椅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其竞争状况”之“(四)公司所处细分行业的发展态势”之“2、家用医疗器械行业主要产品市场概况”之“(4)电动轮椅”补充披露如下:

数据来源:AgeClub新老年商业研究院

根据生意参谋的统计数据,天猫平台上轮椅销售额排名靠前的主要有鱼跃、英洛华、吉芮等品牌,按照天猫平台上该类产品所有品牌的交易指数排名,发行人自有品牌“可孚”2019年12月排名第5、2020年12月排名第4。”

5、口罩/手套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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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及其竞争状况”之“(四)公司所处细分行业的发展态势”之“2、家用医疗器械行业主要产品市场概况”补充披露如下:

“(6)口罩据国家发改委数据显示,截止2020年2月29日,包括普通口罩、医用口罩、医用N95口罩在内,全国口罩日产能达到1.1亿只,日产量达到1.16亿只。

从我国大陆地区口罩产值数据来看,口罩产业产值保持高速稳定增长的态势,年均增长率超过10%。而新冠疫情大幅推动中国口罩产业的产值增长。从2019年的数据看,在各类口罩中,医用口罩占比超过一半,达到54%,艾媒咨询分析师认为,2020年中国大陆地区口罩产值中,医用口罩的产值比例将有大幅提升,比例将超过94%。

根据生意参谋的统计数据,天猫平台上口罩销售额排名靠前的主要有可孚、稳健、振德等品牌,按照天猫平台上该类产品所有品牌的交易指数排名,发行人自有品牌“可孚”2019年12月排名第1、2020年12月排名第1。

(7)一次性防护手套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进步,以及非典、H1N1、新冠肺炎等特殊事件的刺激,人们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不断变化,一次性手套行业得到快速发展。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9年中国卫生技术人员达1010万人,按照国外医疗行业60%以上的人员消耗防护手套的比例估算,每人每天消耗6支手套,2019年需求量达到132.71亿支。在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下,使得医护人员及民众对防护手套需求暴增。同时,疫情将提升个人健康防护意识,一次性手套市场潜力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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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赛迪顾问《2020年医用防护用品产业研究》

根据生意参谋的统计数据,天猫平台上一次性手套销售额排名靠前的主要有可孚、爱马斯、维德等品牌,按照天猫平台上该类产品所有品牌的交易指数排名,发行人自有品牌“可孚”2019年12月排名第1、2020年12月排名第9。”【核查程序】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1、对发行人主要产品的销售额、销售额增长率、市场占有率以及2020年6月在天猫的销售额排名等进行分析,判断五大类产品所处的生命周期及目前所处阶段;

2、查阅家用医疗器械行业的相关资料,了解行业市场规模;

3、了解家用医疗器械行业内的主要厂商,分析主要竞争格局;

4、分析发行人的销售量、销售额等,判断发行人所处的市场地位。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的主要产品目前处于成长期,符合实际情况;家用医疗器械行业规模将进一步增长,行业内出现了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厂商,目前发行人有多个产品的线上销售额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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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补充披露发行人销售收入或毛利贡献较高的产品在功能、价格、用户群体等方面与其他主要竞品的对比情况及产品竞争力【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收入与毛利贡献较高的产品为:体温计、血压计、血糖监测系列、轮椅、口罩/手套、理疗仪、消毒产品、呼吸机、制氧机、敷贴/敷料类、助行器、助听器、护理床、棉球/棉签/棉片类、艾叶及制成品、拔罐器、鼻腔护理、温灸产品。家用医疗器械偏消费属性,由于目前生产厂家众多,客户特别关注产品质量、准确性以及稳定程度。医疗器械行业的品牌综合体现了产品质量、产品稳定性、产品设计水平等因素,知名品牌的创立和形成需要经过企业长期的投入和积累,需要得到应用者的持续信赖与口碑。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专注本行业,致力于打造自有品牌,凭借优质的产品与服务,积累的品牌效应;通过线下自营门店、线上自营店铺,深耕终端用户市场,把握消费者需求,通过优化产品品类以精准辐射受众群体;同时,通过明确各子公司定位,明确集采中心、线上销售主体、线下销售主体、药房渠道销售主体、研发主体、生产主体等主体定位,充分发挥采购、生产、销售、研发的规模优势。

报告期内,整体来看,基于行业集中度低的格局,发行人采取家用医疗器械产品一站式购齐的产品策略,产品线基本覆盖中端产品领域以覆盖市场容量中占比最大的用户群体,产品功能角度与市场上主要竞品基本处于同等水平,依靠不断丰富产品线,满足不同消费者需求扩大销售规模;同时,各产品线代理国内外知名产品、市场认可度高的其他品牌产品,以进一步覆盖中、高端用户消费需求。此外,报告期内,发行人不断扩充研发部门、加大研发投入,形成自有核心技术,加快现有产品升级换代以及新产品的推出。

具体来看,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在功能、价格、用户群体等方面与其他主要竞品的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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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类主要产品主要功能对比价格对比用户群体对比其他竞争优势
健康 监测血压计通过在产品中加入智能系统、与互联网相链接以及加入蓝牙、高级芯片等技术,增加血压计的功能,使血压计更加智能化,通用性和适用性更佳,再将血压计生产线上的生产流程优化,以及改变生产技术,使得血压计的成本更低。在蓝牙、芯片、智能化上,血压计更具有竞争力自有品牌产品处于市场的中端价位;同时代理价位相对较高的国际知名品牌产品主要客户是市场容量较大的中端用户发行人在家用医疗器械领域中具有较强竞争力及影响力,已建立起较高的品牌认知度及良好的口碑; 良好的售后服务质量,更容易受到客户的青睐; 集中规模化采购降低了采购成本,提升了公司对供应商的议价能力。
血糖监测系列与市场上主要竞品基本处于同一水平
体温计拥有红外体温测温技术,其检测范围以及检测精度与主要竞品之间基本处于同一水平;疫情期间,能够迅速组织规模化生产,保证产品供应
康复 辅具轮椅发行人产品涵盖手动轮椅与电动轮椅两类产品,与市场上主要竞品基本处于同一水平处于市场的中端价位主要客户是市场容量较大的中端用户
助听器代理全球知名品牌与自主品牌相结合,自产助听器具有无线充电技术,数字助听器在降低噪音以及谐波失真上较低;通过自建线下健耳听力助听器门店,为消费者提供听力验配、助听器调试以及售后服务自有品牌产品处于市场的中端价位;同时代理价位相对较高的国际知名品牌产品全面覆盖高、中、低端用户
助行器和市场上主要竞品基本处于同一水平;通过丰富产品品类,扩大销售规模优势,与市场上主要竞品开展差异化竞争处于市场的中端价位主要客户是市场容量较大的中端用户
护理床自产产品涵盖手动护理床与电动护理床产品,具备手动、电动模式,急停、语音、定时翻身等人性化贴心功能;与市场上主要竞品基本处于同一水平
医疗 护理敷贴/敷料自有品牌产品与市场上主要竞品基本处于同一水平;同时代理国内知名品牌产品处于市场的中端价位主要客户是市场容量较大的中端用户
口罩/手套与市场上主要竞品基本处于同一水平;在疫情期间,能够组织规模化生产,保证产品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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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类主要产品主要功能对比价格对比用户群体对比其他竞争优势
消毒产品
棉球/棉签/棉片自有品牌与市场上主要竞品基本处于同一水平;同时代理国内知名品牌产品
中医 理疗理疗仪报告期内主要代理“仙鹤”理疗仪处于市场的中端价位主要客户是市场容量较大的中端用户
艾叶及制成品
温灸产品
拔罐器
呼吸 支持呼吸机报告期内主要代理国际知名品牌“瑞思迈”呼吸机处于市场的高、中端价位主要客户是市场容量较大的高、中端用户
制氧机以变压吸附法氧气分离技术与化学制氧技术为主,在长时间运行氧浓度、低流量警示、多档位低氧浓度警示、电源中断警示、压缩机故障警示、压力循环故障警示等多重智能报警保护系统、高海拔地区正常使用、氧浓度、氧疗功效、时令性水位线设计等功能上,相较于主要竞品具有竞争力处于市场的中端价位主要客户是市场容量较大的中端用户
鼻腔护理与市场上主要竞品基本处于同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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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程序】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发行人销售收入或毛利贡献较高的产品主要功能、销售价格、覆盖用户群体等方面的基本情况,以及与其他主要竞品的对比情况及产品竞争力;

2、查询公开资料,了解发行人销售收入或毛利贡献较高的产品在功能、价格、用户群体等方面与其他主要竞品的对比情况及产品竞争力;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已补充披露销售收入或毛利贡献较高的产品在功能、价格、用户群体等方面与其他主要竞品的对比情况及产品竞争力,上述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补充披露】

发行人于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九、经营成果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之“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变动”之“(1)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分类”之“2)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因素分析”中补充披露如下:

“报告期内,整体来看,基于行业集中度低,发行人采取家用医疗器械产品一站式购齐的产品策略,产品线基本覆盖中端产品领域以覆盖市场容量中占比最大的用户群体,产品功能角度与市场上主要竞品基本处于同等水平,依靠不断丰富产品线,满足不同消费者需求扩大销售规模;同时,各产品线代理国内外知名产品、市场认可度高的其他品牌产品,以进一步覆盖中、高端用户消费需求。此外,报告期内,发行人不断扩充研发部门、加大研发投入,形成自有核心技术,加快现有产品升级换代以及新产品的推出。”

(四)结合发行人和医疗护理产品可比公司销售模式及产品类型等具体差异分析并披露发行人医疗护理类产品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情况说明】

医疗护理产品,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为稳健医疗、英科医疗、振德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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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美医疗、蓝帆医疗。报告期内,发行人医疗护理类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产品类型2020年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
医疗护理类53.01%56.77%42.74%40.03%
其中:敷贴/敷料类42.78%40.98%35.71%47.34%
口罩/手套54.92%58.64%51.49%44.23%
消毒产品63.94%72.31%50.91%49.69%
棉球/棉签/棉片类49.04%46.75%37.44%33.37%

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产品类型2020年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
稳健医疗:医用敷料产品-57.47%38.48%34.30%
英科医疗:医疗防护产品69.04%62.41%24.80%25.27%
振德医疗-45.85%32.07%31.36%
奥美医疗-43.88%33.88%32.05%
蓝帆医疗:健康防护手套产品-48.55%15.30%23.91%
平均值-51.63%28.91%29.38%

注:稳健医疗2020年1-6月半年度报告未披露医用敷料产品收入与成本数据,上述毛利率为主营业务毛利率。

整体来看,发行人医疗护理产品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销售模式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产品类型销售模式
稳健医疗医用敷料产品包含伤口护理产品、感染防护产品、清洁消毒产品境外销售以直销为主,为境外知名医用敷料品牌商提供医用敷料OEM加工业务;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2020年,营业收入中境外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77.30%、80.82%、72.72%、未披露。 境内销售以经销为主、直销为辅,其中直销客户主要包括知名连锁药店和部分医院。
英科医疗医疗防护产品包括PVC手套、丁腈手套、隔离服、口罩、面罩等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高,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2020年,营业收入中境外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96.36%、94.55%、未披露、69.04%。
振德医疗主要销售医用敷料产品,涵盖现代伤口敷料、手术感控产品、传统伤口护理产品和压力治疗与固定产品等多个领域境外销售收入(OEM)占比较高。 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营业收入中境外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68.32%、67.75%、未披露。
奥美医疗主要产品为为医用敷料等一次性医用耗材,包括伤口与包扎护理类、手术/境外销售收入(主要为OEM)占比较高。 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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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产品类型销售模式
外科类、感染防护类、组合包类四大系列年,营业收入中境外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88.80%、88.41%、63.60%、未披露。
蓝帆医疗健康防护手套产品主要为PVC手套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高。 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2020年,营业收入中境外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77.327%、68.46%、66.67%、未披露。
发行人医疗护理类产品包含敷贴/敷料、口罩/手套、消毒产品、棉球/棉签/棉片等主要面向国内用户销售,终端用户销售收入占比较高。

报告期内,稳健医疗(医用敷料产品系列)、振德医疗、奥美医疗均主要销售医用敷料产品,产品结构接近,与发行人敷贴/敷料类产品类别较为接近。毛利率角度,2018年,发行人敷贴/敷料类产品销售毛利率高于上述三家可比公司,主要原因系销售客户结构差异,可比公司主要销往境外,未赚取终端销售环节利润,因此相较于相比发行人在境内面向终端销售毛利率较低。2019年,发行人敷料/敷贴类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产品主要构成与可比公司差异较大,新增产品品类透明质酸钠敷料、胶原蛋白敷料以及疤痕贴类产品毛利率相对较低,但销售收入占比显著提升所致。2020年1-6月,可比公司毛利率较其他年度显著提升,且高于发行人敷料/敷贴产品毛利率,主要原因系可比公司上述产品中均包含了防疫物资产品,由此毛利率有较大幅度提升。

报告期内,英科医疗(医疗防护产品)、蓝帆医疗(健康防护手套产品)均主要销售手套类产品,与发行人口罩/手套产品类别较为接近。毛利率角度,2018年、2019年,发行人口罩/手套类产品销售毛利率高于上述两家可比公司,主要原因系销售客户结构差异,可比公司主要销往境外,未赚取终端销售环节利润,因此相较于相比发行人在境内面向终端销售毛利率较低。2020年,英科医疗医疗防护产品毛利率高于发行人,主要原因系其销售的防疫物资毛利率较高所致。

综上所述,结合发行人和医疗护理产品可比公司销售模式及产品类型等具体差异,发行人医疗护理类产品毛利率较高具有合理性。

【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医疗护理产品销售明细表,对毛利率变动情况进行分析;

2、获取并分析同行业可比公司年报、半年报、招股说明书、研究报告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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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信息;

3、访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财务总监,了解发行人和医疗护理产品可比公司销售模式及产品类型等具体差异,了解发行人医疗护理类产品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和医疗护理产品可比公司相比,医疗护理类产品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具有合理性。

【补充披露】

发行人于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九、经营成果分析”之“(三)毛利及毛利率变动分析”之“5、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之“(3)医疗护理”中补充披露如下:

“整体来看,发行人医疗护理产品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销售模式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产品类型销售模式
稳健医疗医用敷料产品包含伤口护理产品、感染防护产品、清洁消毒产品境外销售以直销为主,为境外知名医用敷料品牌商提供医用敷料OEM加工业务;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2020年,营业收入中境外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77.30%、80.82%、72.72%、未披露。 境内销售以经销为主、直销为辅,其中直销客户主要包括知名连锁药店和部分医院。
英科医疗医疗防护产品包括PVC手套、丁腈手套、隔离服、口罩、面罩等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高,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2020年,营业收入中境外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96.36%、94.55%、未披露、69.04%。
振德医疗主要销售医用敷料产品,涵盖现代伤口敷料、手术感控产品、传统伤口护理产品和压力治疗与固定产品等多个领域境外销售收入(OEM)占比较高。 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营业收入中境外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68.32%、67.75%、未披露。
奥美医疗主要产品为为医用敷料等一次性医用耗材,包括伤口与包扎护理类、手术/外科类、感染防护类、组合包类四大系列境外销售收入(主要为OEM)占比较高。 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2020年,营业收入中境外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88.80%、88.41%、63.60%、未披露。
蓝帆医疗健康防护手套产品主要为PVC手套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高。 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2020年,营业收入中境外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77.327%、68.46%、66.67%、未披露。
发行人医疗护理类产品包含敷贴/敷料、口罩/主要面向国内用户销售,终端用户销售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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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产品类型销售模式
手套、消毒产品、棉球/棉签/棉片等入占比较高。

报告期内,稳健医疗(医用敷料产品系列)、振德医疗、奥美医疗均主要销售医用敷料产品,产品结构接近,与发行人敷贴/敷料类产品类别较为接近。毛利率角度,2018年,发行人敷贴/敷料类产品销售毛利率高于上述三家可比公司,主要原因系销售客户结构差异,可比公司主要销往境外,未赚取终端销售环节利润,因此相较于相比发行人在境内面向终端销售毛利率较低。2019年,发行人敷料/敷贴类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产品主要构成与可比公司差异较大,新增产品品类透明质酸钠敷料、胶原蛋白敷料以及疤痕贴类产品毛利率相对较低,但销售收入占比显著提升所致。2020年1-6月,可比公司毛利率较其他年度显著提升,且高于发行人敷料/敷贴产品毛利率,主要原因系可比公司上述产品中均包含了防疫物资产品,由此毛利率有较大幅度提升。

报告期内,英科医疗(医疗防护产品)、蓝帆医疗(健康防护手套产品)均主要销售手套类产品,与发行人口罩/手套产品类别较为接近。毛利率角度,2018年、2019年,发行人口罩/手套类产品销售毛利率高于上述两家可比公司,主要原因系销售客户结构差异,可比公司主要销往境外,未赚取终端销售环节利润,因此相较于相比发行人在境内面向终端销售毛利率较低。2020年,英科医疗医疗防护产品毛利率高于发行人,主要原因系其销售的防疫物资毛利率较高所致。

综上所述,结合发行人和医疗护理产品可比公司销售模式及产品类型等具体差异,发行人医疗护理类产品毛利率较高具有合理性。”

(五)请保荐人和申报会计师说明对主要产品毛利率采取的核查程序及结论,是否存在毛利率异常变动的情形,就上述事项和毛利率的变动合理性发表明确意见。

【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单体公司及集团合并分产品毛利率表,核对单体公司及集团合并收入、成本的一致性;

2、按产品类别进行报告期内毛利率波动因素分析,主要从以下2个维度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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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1)产品销售结构对毛利率波动的影响分析;

(2)产品销售单价、单位成本对毛利率波动的影响分析;

3、询问发行人管理层,了解毛利率变动主要原因;

4、查询同业相关产品毛利率数据,进行对比分析。

【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毛利率变动具有合理性,不存在异常变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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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关于仓储物流审核问询回复显示,发行人主要在总部华中地区建立生产基地和仓储物流中心,产品经仓储物流中心发货至线上客户或线下门店仓库。请发行人补充披露:

(1)仓储物流中心的使用面积,与租赁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包括租赁期限、到期安排等,仓储物流中心是否存在因面积不适应业务发展或续期存在不确定性等原因而更换的风险,如需更换仓储物流中心,预计所需成本和时间;

(2)线下销售仓储中心的具体构成及仓储能力,总部发货到线下门店的时间。

请申报会计师说明对库存管理系统有效性执行的审计程序,请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一)仓储物流中心的使用面积,与租赁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包括租赁期限、到期安排等,仓储物流中心是否存在因面积不适应业务发展或续期存在不确定性等原因而更换的风险,如需更换仓储物流中心,预计所需成本和时间

【情况说明与补充披露】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发行人主要资产情况”之“(一)生产经营所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之“2、公司所有房屋及建筑物”之“(2)房屋租赁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8)仓储物流中心租赁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仓储物流中心包括榔梨仓储物流中心和金霞仓储物流中心,总使用面积为34,210.85㎡,仓储空间约7.8万m

,出租方湖南长沙榔梨汽车车身制造有限公司、长沙金霞海关保税物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子公司湖南科源签订的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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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出租人坐落位置租赁面积(㎡)租赁期限是否签订续租条款
1湖南长沙榔梨汽车车身制造有限公司长沙县榔梨镇康狮岭湖南长沙榔梨汽车车身制造有限公司33,610.852015-1-1至2023-6-24以补充协议形式签订优先续租条款
2长沙金霞海关保税物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保税物流中心库区7、8、9号非保税仓库6002020-1-1至2020-12-31正在办理续租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仓储租赁面积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不断增加,具体变化情况如下:2016年8月26日至2018年6月24日总租赁面积为15,401㎡;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12月31日总租赁面积为28,927.72㎡;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总租赁面积为32,680.95㎡;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租赁面积为33,423.85㎡,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总租赁面积为33,610.85㎡;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总租赁面积为34,210.85㎡。目前仓储物流中心使用面积能较好适应业务发展需要,后续如果公司业务快速发展需要增加仓储物流中心的面积,发行人的应对措施主要包括快速找到新的仓储租赁用地、扩大现有仓储租赁场地的租赁面积、使用募投项目仓储物流中心(预计2022年底可建设完成),发行人需要更换现有仓储物流中心租赁场地的风险极小。从发行人目前的仓储物流中心租赁情况来看,到期无法续租的风险较小:

①租赁期间长。发行人主要仓储物流中心榔梨仓储物流中心的租赁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24日,租期剩余仍有3年时间。

②租赁物业不存在产权纠纷,租赁期间内未出现过因产权问题影响仓储物流中心运营的情况。湖南长沙榔梨汽车车身制造有限公司、长沙金霞海关保税物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均出具了有效的产权证书,租赁物业不存在被抵押、被查封等情况;且湖南长沙榔梨汽车车身制造有限公司出具了《情况说明》,保证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因租赁物业权属问题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③发行人严格遵守合同义务,按时缴纳房租,合理使用租赁物业,履约状况良好,未出现过违约情形。

④湖南科源医疗器材销售有限公司与湖南长沙榔梨汽车车身制造有限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湖南科源医疗器材销售有限公司享有优先承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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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发行人目前是湖南长沙榔梨汽车车身制造有限公司的第一大承租方,如公司到期不续租,湖南长沙榔梨汽车车身制造有限公司难以寻找到合适租户以填补空白。

⑥发行人已购置二宗土地,其中一宗作为轮椅、护理床、助行器等产品的生产基地与仓储基地;另一宗用于建设总部大楼、研发中心、生产基地、仓储中心以及职工宿舍。二宗土地都将建设仓储物流中心,将极大缓解租赁压力。

综上所述,仓储物流中心到期后无法续租的可能性较小。

如合同到期后确实无法续租,需要搬迁,计算成本与时间如下:

租赁同面积场所代替现有仓储物流中心的成本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为租赁成本,另一部分为设备及货物搬迁成本。

仓储物流中心现租赁使用面积为近40000㎡,年租金约为800万元,即月租金为20元/㎡。发行人仓储物流中心如果全部更换,预计需要3 个月的过渡期,按此不考虑新仓库免租期、过渡期分批次签署新租赁合同等因素,3个月过渡期重复租赁同面积场地所增加的租金约为240万元。

按照仓储物流中心2020年11月份的库存计算,所有仓库预计有3.6万立方米设备及货物,每一台大型挂车能够装载约120立方米,预计300辆大型挂车可以完成所有的设备及货物的运输。按目前市场价格,大型挂车费用为1400元/台,故大型挂车运输费用为约42万元。但是由于发行人可以提前将新到货物送入新仓储物流中心,原仓储物流中心还可以在1.5个月左右完成20-30%的出货,预计可以节省13万左右。人员成本预计20万左右。故设备及货物搬迁成本约为50万元。

综上所述,更换仓储物流中心的成本预计不超过290万元。”

【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租赁物业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权属证书及租赁备案登记文件,了解仓储物流中心的使用面积以及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2、查阅了发行人取得的两宗土地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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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访谈发行人总裁,了解发行人仓储物流中心报告期内租赁整体情况以及未来业务发展对仓储物流的需求;

4、了解长沙仓储物流中心租赁市场价格,根据货物量估算货物运输、装卸时间及成本。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目前的仓储物流中心因面积不适应业务发展或续期存在不确定性等原因而更换的风险较小;如需更换仓储物流中心,预计所需成本不超过290万元,预计时间约3个月。

(二)线下销售仓储中心的具体构成及仓储能力,总部发货到线下门店的时间

【情况说明】

一、线下销售仓储中心的具体构成及仓储能力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线下销售仓储中心由14个区域销售中心(仓储式大卖场及其仓库)、16个好护士门店卖场、149个健耳门店卖场三部分构成,区域销售中心由展区及仓库构成,仓库仓储空间合计约在4.33万立方米至4.9万立方米之间,其中长沙销售仓储中心、贵阳销售仓储中心、合肥销售仓储中心仓储能力较大;根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好护士门店卖场与健耳门店卖场属于湖南好护士医疗器械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和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的连锁零售门店,可以不单独设立医疗器械库房,故好护士和健耳门店卖场由总部直接供货,未配置仓库。

线下销售仓储中心的具体构成及仓储能力详见下表:

类型区域名称公司/门店销售及仓储面积(m2)仓储空间(m3)注1
区域销售中心华中长沙销售仓储中心湖南科源医疗器材销售有限公司1,452.002.9万-3万(注2)
华东青岛销售仓储中心注3青岛厚美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50.00150~200
华北北京销售仓储中心北京科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363.26300~400
华东山东销售仓储中心山东怡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88.02240~320
华南广州销售仓储中心广州森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15.823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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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区域名称公司/门店销售及仓储面积(m2)仓储空间(m3)注1
西南贵阳销售仓储中心贵州每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36.383500~4600(注2)
华中武汉销售仓储中心武汉市科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475.00600~800
华东江西销售仓储中心江西科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33.30150~200
华东南京销售仓储中心南京科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340.12300~400
华中郑州销售仓储中心河南科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20.00108~144
华北太原销售仓储中心山西科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107.901920~2560
华东合肥销售仓储中心注3合肥市海吉星科技有限公司1060.003000~4000
西南成都销售仓储中心成都科泓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386.002490~3320
华东杭州销售仓储中心杭州每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782.191200~1600
小计7,709.0043,258.00~48,944.00
好护士门店卖场华中常德销售仓储中心湖南好护士医疗器械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249.29/
湖南好护士医疗器械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常德滨湖路分公司30.00
华中郴州销售仓储中心湖南好护士医疗器械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郴州市南塔路店35.06/
华中浏阳销售仓储中心湖南好护士医疗器械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浏阳店30.78/
华中邵阳销售仓储中心湖南好护士医疗器械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邵阳二店91.54/
湖南好护士医疗器械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邵阳宝庆店60.00
华中武汉销售仓储中心湖南好护士医疗器械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武汉康建店40.00/
华中永州销售仓储中心湖南好护士医疗器械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永州店142.99/
华中岳阳销售仓储中心湖南好护士医疗器械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岳阳店42.00/
华中长沙销售仓储中心湖南好护士医疗器械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银双路店134.00/
湖南好护士医疗器械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长沙县星沙店205.00
湖南好护士医疗器械连锁经营有限公司芙蓉路店900.00
湖南好护士医疗器械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东塘分公司64.66
湖南好护士医疗器械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第二分店40.00
华中株洲销售仓储中心湖南好护士医疗器械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醴陵店53.70/
湖南好护士医疗器械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株洲天元店86.00
小计2,205.02/

8-1-2-204

类型区域名称公司/门店销售及仓储面积(m2)仓储空间(m3)注1
健耳门店卖场华中常德销售仓储中心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安乡分公司41.76/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桃源县分公司54.84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澧县分公司62.99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常德鼎城路分公司75.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石门分公司36.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临澧县分公司55.00
华中郴州销售仓储中心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郴州飞虹路分公司28.12/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郴州国庆南路分公司90.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桂阳分公司47.81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永兴分公司36.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资兴分公司29.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安仁县城关镇分公司40.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嘉禾城关镇分公司40.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汝城卢阳镇分公司29.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临武县分公司41.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宜章县分公司65.00
华中衡阳销售仓储中心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常宁群英西路分公司36.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衡阳船山路分公司115.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耒阳分公司40.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衡阳县分公司43.26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衡阳东风北路分公司48.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祁东县分公司53.19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衡山县分公司60.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衡东分公司50.00
华中怀化销售仓储中心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怀化锦溪南路分公司85.98/

8-1-2-205

类型区域名称公司/门店销售及仓储面积(m2)仓储空间(m3)注1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辰溪分公司40.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新晃县分公司36.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会同县分公司42.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靖州分公司30.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沅陵县分公司38.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怀化迎丰中路分公司132.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麻阳分公司40.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溆浦分公司24.00
华中浏阳销售仓储中心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浏阳解放路分公司22.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浏阳分公司80.00
华中娄底销售仓储中心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涟源交通路分公司77.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娄底湘阳街分公司48.3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新化梅苑北路分公司39.00
华中宁乡销售仓储中心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宁乡分公司46.00/
华中邵阳销售仓储中心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邵东两市塘分公司40.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邵阳宝庆中路店89.8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武冈分公司87.1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新邵分公司40.37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邵阳县分公司25.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隆回县分公司60.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洞口县分公司35.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新宁分公司70.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绥宁分公司32.00
华中湘潭销售仓储中心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湘潭易俗河分公司150.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湘乡市分公司35.21

8-1-2-206

类型区域名称公司/门店销售及仓储面积(m2)仓储空间(m3)注1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韶山分公司35.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湘潭书院路分公司180.00
华中湘西销售仓储中心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慈利分公司90.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张家界教场路分公司65.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吉首市分公司73.46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桑植县分公司160.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湘西永顺分公司24.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龙山分公司80.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吉首人民路分公司140.00
华中益阳销售仓储中心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汉寿分公司30.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桃江分公司45.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益阳秀峰路分公司70.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沅江狮山路分公司40.3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南县分公司50.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安化县分公司85.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益阳五一西路分公司51.00
华中永州销售仓储中心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祁阳龙山分公司150.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永州二店45.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永州冷水滩分公司70.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道县分公司44.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东安县分公司30.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零陵分公司32.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宁远分公司43.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江华分公司80.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蓝山县分公司40.00

8-1-2-207

类型区域名称公司/门店销售及仓储面积(m2)仓储空间(m3)注1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永州新田分公司100.00
华中岳阳销售仓储中心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华容县分公司53.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平江城关镇北街分公司34.15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岳阳巴陵中路分公司22.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湘阴旭东北路分公司80.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临湘西正街分公司35.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岳阳县分公司30.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汨罗分公司46.11
华中长沙销售仓储中心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东塘分公司30.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高桥分公司200.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人民路分公司190.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维一星城分公司144.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湘仪路分公司52.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星沙分公司100.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营盘路分公司40.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长沙文艺路口店111.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芙蓉中路分公司300.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解放中路分公司20.54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留芳岭分公司90.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长沙新民路分公司59.43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长沙城南路分公司77.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长沙观沙路分公司41.99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长沙高塘岭分公司45.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长沙星电阳光城分公司110.00
华中株洲销售仓储中心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茶陵分公司50.00/

8-1-2-208

类型区域名称公司/门店销售及仓储面积(m2)仓储空间(m3)注1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醴陵北路分公司42.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攸县分公司20.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株洲车站路分公司43.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株洲天元分公司40.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株洲人民路分公司45.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株洲渌口分公司53.83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炎陵分公司46.00
华南广西销售仓储中心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南宁东葛路分公司100.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来宾北四路分公司60.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来宾柳来路分公司32.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贵港中山路分公司141.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河池金城中路分公司44.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南宁仙葫路分公司60.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南宁桃源路分公司198.2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南宁秀灵路分公司90.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南宁五一路分公司251.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宾阳分公司45.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玉林教育中路分公司102.00
华南海南销售仓储中心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三亚天涯区分公司66.4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三亚解放路分公司115.83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琼海分公司29.76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海口琼山区分公司45.00
华东江西南昌销售仓储中心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南昌东湖区分公司62.15/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南昌新建区分公司110.00
华东山东销售仓储中心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山东天桥分公司140.00/

8-1-2-209

类型区域名称公司/门店销售及仓储面积(m2)仓储空间(m3)注1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阳谷分公司81.82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54.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钢城分公司40.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汶上分公司55.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聊城建设西路分公司155.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聊城卫育路分公司85.88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临清分公司254.4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茌平分公司35.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100.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宁阳分公司35.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57.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79.88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昌邑分公司158.4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高密分公司114.3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寿光分公司50.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青州分公司65.00
西北西安销售仓储中心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西安西五路分公司90.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渭南第一分公司40.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渭南第二分公司78.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西安友谊路分公司44.0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西安凤城八路分公司71.5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西安团结路分公司62.92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咸阳渭阳西路分公司52.30
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乾县第一分公司122.80
小计10440.08/

8-1-2-210

类型区域名称公司/门店销售及仓储面积(m2)仓储空间(m3)注1
合计20,355.0943,258.00~48,944.00

注1:一般各区域销售中心将租赁门店划分为卖场和仓库,销售及仓储面积包含展区面积和仓库面积,取数来自租赁合同上租赁面积,其中仓库面积乘以层高算出仓储空间,层高约为3-4米(除湖南科源和贵州每文区域销售中心外)。注2:湖南科源区域销售中心和贵州每文区域销售中心的门店全部用作卖场用途,仓库为单独租赁(湖南科源区域销售中心的仓库从榔梨及金霞仓库部分区域划拨出来),因此其销售及仓储面积仅指卖场销售面积,独立仓库的仓储空间数据由仓库人员测量独立仓库得出。注3:青岛及合肥销售仓储中心仅为仓储中心,无大卖场。

仓库区域一般摆放立体货架,因此以立方米计量的仓储空间最能体现区域销售中心的最大仓储能力。

二、总部发货到线下门店的时间

总部发货到线下门店的时间最短为发往市内,发送当日达,最短时间为一小时,湖南省内非长沙地区一般当日或次日达,省外地区一般需要3-4天。

具体时间表如下:

类型区域名称总部发货到线下门店时间
区域销售中心华中长沙销售仓储中心当日(1天)
华东青岛销售仓储中心隔日(3天)
华北北京销售仓储中心隔日(3天)
华东山东销售仓储中心隔日(3天)
华南广州销售仓储中心次日(2天)
西南贵阳销售仓储中心隔日(3天)
华中武汉销售仓储中心次日(2天)
华东江西销售仓储中心次日(2天)
华东南京销售仓储中心隔日(3天)
华中郑州销售仓储中心隔日(3天)
华北太原销售仓储中心隔日(3天)
华东合肥销售仓储中心隔日(3天)
西南成都销售仓储中心隔日(3天)
华东杭州销售仓储中心隔日(3天)
好护士门店卖场华中常德销售仓储中心次日(2天)
华中郴州销售仓储中心次日(2天)
华中浏阳销售仓储中心次日(2天)
华中宁乡销售仓储中心次日(2天)

8-1-2-211

类型区域名称总部发货到线下门店时间
华中邵阳销售仓储中心次日(2天)
华中武汉销售仓储中心次日(2天)
华中永州销售仓储中心次日(2天)
华中岳阳销售仓储中心次日(2天)
华中长沙销售仓储中心当日/次日(1-2天)
华中株洲销售仓储中心当日/次日(1-2天)
健耳门店卖场华中常德销售仓储中心次日(2天)
华中郴州销售仓储中心次日(2天)
华中衡阳销售仓储中心次日(2天)
华中怀化销售仓储中心次日(2天)
华中浏阳销售仓储中心次日(2天)
华中娄底销售仓储中心次日(2天)
华中宁乡销售仓储中心次日(2天)
华中邵阳销售仓储中心次日(2天)
华中湘潭销售仓储中心当日/次日(1-2天)
华中湘西销售仓储中心次日(2天)
华中益阳销售仓储中心次日(2天)
华中永州销售仓储中心次日(2天)
华中岳阳销售仓储中心次日(2天)
华中长沙销售仓储中心当日/次日(1-2天)
华中株洲销售仓储中心当日/次日(1-2天)
华南广西南宁销售仓储中心隔日(3天)
华南广西来宾销售仓储中心隔日(3天)
华南海南三亚销售仓储中心4日
华东江西南昌销售仓储中心次日(2天)
华东山东济南销售仓储中心隔日(3天)
华东山东聊城销售仓储中心隔日(3天)
西北西安销售仓储中心隔日(3天)

【核查程序】保荐机构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区域销售中心、好护士门店卖场、健耳门店卖场具体构成明细及销售仓储中心面积信息,获取重要销售仓储中心平面图并现场查看,估量其实

8-1-2-212

际仓储能力;

2、询问仓储人员总部货物运送至各线下门店时间,并在网上查询物流公司运输所需时间;

3、抽查调拨出库单出库时间和调拨入库单签收时间,核对总部发货至线下门店时间。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线下销售仓储中心的数量及仓储能力数据真实准确;线下销售仓储中心数量和布局符合公司目前发展状况。

【补充披露】

发行人于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九、经营成果分析”之“(四)期间费用分析”之“1、销售费用”之“(1)销售费用构成”之“2)运输费仓储费”中补充披露如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线下销售仓储中心由14个区域销售中心(仓储式大卖场及其仓库)、16个好护士门店卖场、149个健耳门店卖场三部分构成,区域销售中心由展区及仓库构成,仓库仓储空间合计约在4.33万立方米至4.9万立方米之间,其中长沙销售仓储中心、贵阳销售仓储中心、合肥销售仓储中心仓储能力较大;根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好护士门店卖场与健耳门店卖场属于湖南好护士医疗器械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和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的连锁零售门店,可以不单独设立医疗器械库房,故好护士和健耳门店卖场由总部直接供货,未配置仓库。

总部发货到线下门店的时间最短为发往市内,发送当日达,最短时间为一小时,湖南省内非长沙地区一般当日或次日达,省外地区一般需要3-4天。”

(三)请申报会计师说明对库存管理系统有效性执行的审计程序,请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核查程序】

1、IT审计报告

立信IT审计会计师对发行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内12月31日进行

8-1-2-213

审计,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986号的IT审计报告,认为:

“审计期间内,公司建立了符合企业业务现状的信息系统管理体系。公司的系统开发与变更、运维、安全等主要内控流程记录完整,公司各项业务相关系统可有效防范数据篡改风险,IT内控执行基本有效。

基于执行的核查工作,我们未发现公司信息系统存在重大异常,未发现虚假交易等异常现象;核对的数据未对财务报表数据造成影响。”

2、报告期内对库存管理系统实施了IT审计,IT审计主要实施程序如下:

(1)NC系统与WMS系统相关控制测试;

(2)根据以下逻辑,对报告期内仓库中每个SKU的进销存数据进行分月核对;

IT审计结论:通过核查发现,除了少量因数据库本身固有的计算机浮点数尾差差异外,在审计期间内每个月每个SKU的每月期末数量均与系统记录的每月期末数量相同,未发现明显异常。

3、报告期内关于对库存管理实施的审计程序

(1)获取仓库存货清单与财务系统的存货清单进行核对。

(2)编制销售成本倒轧表,对存货之间的各科目间的结转勾稽关系进行分析性复核。

(3)核对销售成本中存货销售数量与销售收入清单中存货销售数量的一致性。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库存管理系统运行正常、有效。

8-1-2-214

11、关于期间费用

审核问询回复显示,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的管理费用占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00%、2.31%、2.22%、1.71%,远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约为8%的平均水平。请发行人:

(1)结合发行人管理费用结构、管理模式以及管理人员人员数量构成、层级分布、薪酬结构等因素,分析并披露发行人管理费用率显著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2)进行敏感性分析并披露管理费用率变动对净利润的影响。

请保荐人和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一)结合发行人管理费用结构、管理模式以及管理人员人员数量构成、层级分布、薪酬结构等因素,分析并披露发行人管理费用率显著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情况说明】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管理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公司名称2020年/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
1鱼跃医疗5.18%5.74%5.90%
2三诺生物6.35%7.81%7.79%
3乐心医疗4.89%5.30%5.55%
4九安医疗8.25%24.59%26.93%
5英科医疗1.80%4.15%4.17%
6稳健医疗3.80%4.32%4.59%
7蓝帆医疗4.62%5.99%6.10%
8振德医疗3.85%9.06%7.77%
9奥美医疗5.22%9.76%8.90%
平均值4.88%8.52%8.63%
本公司2.07%2.22%2.31%

注:截止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仅英科医疗披露了2020年度报告。

8-1-2-215

1、管理费用结构

1)公司管理费用构成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2,235.8145.52%1,342.4541.42%883.1235.23%
咨询服务费397.538.09%353.2410.90%106.914.26%
租赁费386.447.87%327.7010.11%396.8815.83%
办公费269.235.48%282.328.71%236.069.42%
业务招待费367.307.48%243.707.52%150.966.02%
存货盘亏107.242.18%198.476.12%215.078.58%
差旅费89.811.83%161.184.97%100.023.99%
装修费用109.532.23%120.933.73%210.818.41%
折旧费202.724.13%104.963.24%146.775.85%
其他费用745.7915.18%106.143.27%60.192.40%
合计4,911.39100.00%3,241.08100.00%2,506.78100.00%

从管理费用结构来看,职工薪酬、咨询服务费和租赁费占比较大,三项合计占管理费用总额(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的比例平均在60%上下。

2)同行业可比公司管理费用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管理费用构成如下:

8-1-2-216

项目2020年/2020年1-6月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江苏鱼跃三诺生物乐心医疗九安医疗稳健医疗英科医疗(注1)振德医疗奥美医疗蓝帆医疗行业平均可孚医疗
职工薪酬2.45%2.50%2.22%3.93%2.26%0.60%2.21%3.01%2.89%2.45%0.94%
咨询服务中介费1.68%0.47%0.36%0.06%0.11%0.52%0.13%0.11%0.38%0.17%
租赁费0.47%0.26%0.03%0.10%0.00%0.26%0.12%0.16%
办公费1.78%0.42%0.09%0.76%0.05%0.26%0.53%0.06%0.08%0.45%0.11%
差旅费0.05%0.03%0.05%0.02%0.03%0.03%0.11%0.04%0.04%0.04%
业务招待费0.11%0.08%0.06%0.25%0.04%0.04%0.10%0.03%0.08%0.15%
存货盘亏0.08%0.01%0.05%
装修费0.03%0.00%0.05%
折旧与摊销0.78%1.50%0.82%2.14%0.47%0.17%0.22%0.78%0.92%0.87%0.09%
其他费用0.03%0.56%0.08%0.23%0.12%0.23%0.56%0.20%0.22%0.31%
股份支付0.36%0.04%
股权激励费用0.16%0.02%
维修及耗材等其他费用(注)0.01%0.11%0.37%0.70%0.08%0.47%0.06%0.20%
合计5.18%6.35%4.89%8.25%3.80%1.80%3.85%5.22%4.62%4.88%2.07%

注1:截止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仅英科医疗披露了2020年度报告。

8-1-2-217

项目2019年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江苏鱼跃三诺生物乐心医疗九安医疗稳健医疗英科医疗振德医疗奥美医疗蓝帆医疗行业平均可孚医疗
职工薪酬2.82%3.39%2.54%10.87%2.77%1.83%5.54%5.18%2.88%4.20%0.92%
咨询服务中介费1.75%0.36%1.75%0.07%0.36%0.49%0.31%0.90%0.66%0.24%
租赁费0.01%0.45%1.55%0.03%0.04%0.56%0.21%0.32%0.22%
办公费1.57%0.55%0.10%1.31%0.10%0.39%1.53%0.09%0.17%0.65%0.19%
差旅费0.12%0.17%0.08%0.14%0.06%0.19%0.28%0.24%0.14%0.11%
业务招待费0.24%0.06%0.05%0.12%0.06%0.24%0.28%0.02%0.12%0.17%
存货盘亏1.37%0.15%0.14%
装修费0.04%0.00%0.08%
折旧与摊销0.88%1.75%0.84%6.14%0.60%0.55%0.76%1.46%1.19%1.57%0.07%
其他费用0.09%0.53%0.71%0.25%0.12%0.45%0.76%0.21%0.35%0.07%
股份支付0.32%0.04%
股权激励费用0.35%0.00%0.04%
维修及耗材等其他费用(注)0.11%0.04%0.63%0.47%0.30%0.84%0.13%0.28%
合计5.74%7.81%5.30%24.59%4.32%4.15%9.06%9.76%5.99%8.52%2.22%

8-1-2-218

项目2018年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江苏鱼跃三诺生物乐心医疗九安医疗稳健医疗英科医疗振德医疗奥美医疗蓝帆医疗行业平均可孚医疗
职工薪酬2.77%3.44%2.75%12.13%2.80%1.79%4.71%5.41%3.22%4.34%0.81%
咨询服务中介费1.84%0.45%2.63%0.17%0.16%0.27%0.21%0.58%0.70%0.10%
租赁费0.04%0.53%1.92%0.02%0.25%0.00%0.28%0.34%0.37%
办公费1.69%0.44%0.15%1.71%0.11%0.36%1.08%0.13%0.20%0.65%0.22%
差旅费0.17%0.21%0.12%0.17%0.08%0.19%0.41%0.18%0.17%0.09%
业务招待费0.35%0.04%0.05%0.13%0.08%0.13%0.28%0.04%0.12%0.14%
存货盘亏0.07%0.01%0.20%
装修费0.05%0.01%0.19%
折旧与摊销0.78%1.62%0.94%6.80%0.66%0.51%0.79%1.26%1.11%1.61%0.14%
其他费用0.06%0.54%0.86%0.25%0.05%0.54%0.49%0.33%0.35%0.06%
股份支付0.53%0.06%
股权激励费用0.04%0.07%0.01%
维修及耗材等其他费用(注)0.14%0.10%0.51%0.52%0.48%0.71%0.04%0.28%
合计5.90%7.79%5.55%26.93%4.59%4.17%7.77%8.90%6.10%8.63%2.31%

8-1-2-219

注:包含维修及耗材费、水电及物业费、排污费、税费、会务费、保险费、通讯交通费和劳保用品费用。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可比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办公费、折旧与摊销和咨询服务中介费等构成,与公司差异不大,公司管理费用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主要构成项目费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职工薪酬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管理人员整体薪酬及平均薪酬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具体解释详见本题第三点。

办公费率低于同行业水平,主要系管理部门及管理人员基本集中在湖南长沙总部地区,而其他地区分支机构多为销售机构,费用纳入销售费用;且总体管理人员数量较少,管理效率较高,产生的办公费用相应较低。

折旧与摊销费率低于同行业水平,主要系公司办公场所及门店大卖场主要为租赁形式,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电子设备,金额较小,装修较为简约,相应产生的折旧摊销费用较少。

咨询服务中介费率低于同行业水平,主要系公司为非上市主体,相应产生的中介服务费少于同行业可比已上市公司。

除以上费率的差异,存在部分公司未产生但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产生的费用进一步导致公司管理费用率整体低于同行业平均管理费用率。

2、管理模式

为适应公司业务模式,公司管理机构集中在湖南长沙,部门设置相对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较为扁平、精简,管理费用中的管理人员主要为总裁办、财务管理中心、人力行政中心等后勤职能管理部门,管理人员数量较少,而同行业上市公司管理人员数量相对较多,管理队伍更为庞大。

3、管理人员层级及薪酬情况

1)公司管理人员层级分布及薪酬结构

8-1-2-220

单位:万元

层级2020年
人数基本工资奖金及津补贴合计平均薪酬
高层管理人员9213.48100.08313.5634.84
中层管理人员21403.25174.57577.8227.52
普通管理人员104695.54648.881,344.4212.93
合计1341,312.27923.542,235.8116.69
层级2019年
人数基本工资奖金及津补贴合计平均薪酬
高层管理人员7141.8963.93205.8229.40
中层管理人员10148.5668.48217.0421.70
普通管理人员85557.51362.07919.5810.82
合计102847.97494.481,342.4513.16
层级2018年
人数基本工资奖金及津补贴合计平均薪酬
高层管理人员8114.5060.11174.6121.83
中层管理人员9113.8927.12141.0115.67
普通管理人员72431.02136.47567.497.88
合计89659.41223.70883.129.92

高层管理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营销中心高管薪酬费用纳入销售费用核算),中层管理人员为财务、人力行政等职能部门总监、副总监、经理、副经理(财务总监纳入高层管理人员),普通管理人员为财务、人力行政等职能管理部门员工,随着公司规模和业绩的增长,各层级管理人员薪酬及人数逐年增长,同时各层级管理人员之间薪酬差异较为明显。

随着企业效益的提升,管理人员基本工资和福利奖金逐年增长,2020年员工福利较好,主要是为提高员工满意度,在节日福利、食堂伙食标准、下午茶、加班福利等方面有所提升。

2)同行业可比公司管理人员层级分布及薪酬结构

8-1-2-221

公司职级2020年1-6月
人数薪酬人均薪酬
鱼跃医疗高层管理人员23.001,231.5753.55
普通管理人员725.007,153.269.87
三诺生物高层管理人员16.00155.209.70
普通管理人员294.002,271.157.73
乐心医疗高层管理人员13.00255.0019.62
普通管理人员30.00732.9924.43
九安医疗高层管理人员12.00206.0318.73
普通管理人员198.003,881.9819.51
英科医疗高层管理人员12.00288.7824.06
普通管理人员367.002,511.016.84
稳健医疗高层管理人员N/AN/AN/A
普通管理人员N/AN/AN/A
蓝帆医疗高层管理人员17.001,474.0381.89
普通管理人员345.005,133.7914.92
振德医疗高层管理人员17.00370.3021.78
普通管理人员879.008,065.149.18
奥美医疗高层管理人员15.00595.8341.09
普通管理人员618.006,186.1410.00
行业平均高层管理人员15.63572.0933.80
普通管理人员432.004,491.9312.81
公司职级2019年
人数薪酬人均薪酬
鱼跃医疗高层管理人员23.002,044.6888.90
普通管理人员725.0011,018.2114.13
三诺生物高层管理人员16.00352.1725.16
普通管理人员294.005,673.5720.37
乐心医疗高层管理人员13.00689.9349.28
普通管理人员30.001,557.3850.24
九安医疗高层管理人员10.00477.2147.72
普通管理人员200.007,200.2836.64
英科医疗高层管理人员12.00420.3127.12
普通管理人员367.003,393.8811.72

8-1-2-222

稳健医疗高层管理人员69.004,408.8963.75
普通管理人员639.008,285.5612.97
蓝帆医疗高层管理人员19.003,087.82137.24
普通管理人员343.006,916.1318.62
振德医疗高层管理人员17.00557.3634.84
普通管理人员879.009,791.9414.16
奥美医疗高层管理人员14.002,877.08221.31
普通管理人员619.009,301.3317.19
行业平均高层管理人员21.441,657.2777.26
普通管理人员455.117,015.3621.78
公司职级2018年
人数薪酬人均薪酬
鱼跃医疗高层管理人员23.001,496.7863.69
普通管理人员834.0010,081.9710.81
三诺生物高层管理人员12.00325.5327.13
普通管理人员263.005,009.2424.92
乐心医疗高层管理人员15.00394.9424.68
普通管理人员32.001,735.4315.78
九安医疗高层管理人员10.00207.9320.79
普通管理人员193.006,631.2431.88
英科医疗高层管理人员19.00344.5820.88
普通管理人员212.003,045.1115.42
稳健医疗高层管理人员67.003,929.6458.65
普通管理人员565.006,811.8212.06
蓝帆医疗高层管理人员26.001,943.5494.81
普通管理人员400.006,608.1120.72
振德医疗高层管理人员15.00429.9428.66
普通管理人员504.006,303.9813.57
奥美医疗高层管理人员12.002,782.11231.84
普通管理人员463.008,190.8212.62
行业平均高层管理人员22.111,317.2263.46
普通管理人员385.116,046.4117.53

8-1-2-223

注 1:上述人均薪酬=2*各费用明细中的职工薪酬/(期初人员数量+期末人员数量),稳健医疗数据直接取自招股说明书。注2:高级管理人员人数及薪资数据均取自于审计报告或招股书,由于2020年半年报未披露管理人员数量, 2020年管理人员数量取期初数据。注3:除英科医疗外,截止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同行业可比公司尚未披露2020年度报告,因此2020年仍采用半年报数据对比。公司管理人员整体薪酬及平均薪酬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因系:

A、由于公司扁平化管理层级模式,公司管理人员数量明显少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这直接导致管理人员薪酬总额少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B、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人数少,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且高层管理人员人均薪酬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同行业公司中三诺生物收入规模与公司最为接近,且与公司同在长沙地区;2018年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人均薪酬低于三诺生物,但差异不大,2019年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人均薪酬超过三诺生物;

其次与公司收入规模较为接近的是乐心医疗, 2018年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人均薪酬略低于乐心医疗,2019年乐心医疗高层管理人员人均薪酬被离任高管薪酬拉高,剔除该部分金额影响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人均薪酬略低于乐心医疗,2020年6月30日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人均薪酬与乐心医疗接近。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规模与公司差异较大,但高层管理人员平均薪酬主要被少数高薪高管人员拉高,这样进一步拉大发行人与同行业管理人员平均薪酬差距;

C、同行业可比公司为上市公司,上市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相对更具有竞争力;

D、鱼跃医疗、乐心医疗、九安医疗、稳健医疗、振德医疗总部分布于长三角、东南沿海和珠三角等经济活跃地域,管理人员生活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域,而公司总部位于长沙,管理人员生活在湖南等中部地域,生活成本和工资水平相对较低。

【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管理费用明细,对管理费用执行分析性程序;

8-1-2-224

2、向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公司架构及管理模式,并评估管理模式的合理性;

3、查阅发行人花名册及薪酬大表,获取管理人员数量、层级分布、薪酬结构信息,与人力资源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访谈,了解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及变动的合理性;

4、取得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从控股股东单位领薪的确认函及个人情况调查表,查阅控股股东银行流水,了解其是否在控股股东领取薪酬的情况;

5、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年报,记录同行业上市公司管理费用结构、管理模式、管理人员数量、层级及薪酬,并进行对比,对管理人员薪酬竞争力情况进行了解。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存在合理原因,主要系:1、公司扁平化管理结构导致较少管理人员数量与管理人员薪酬,高效率集中管理导致较低办公费;2、公司较少大额固定资产导致较少折旧与摊销;3、公司作为非上市公司,在报告期特别是前期咨询服务中介费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具有合理性。4、公司总部集中在中部湖南长沙地区,区域消费水平差异对公司管理费用中的职工薪酬、租赁费、办公费、业务招待费等多项费用都会造成影响。

【补充披露】

发行人于招股说明书“第八章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九、经营成果分析”之“(四)期间费用分析”之“2、管理费用”之“(2)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中补充披露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结构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不大,公司管理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因为以下几个方面:

1)职工薪酬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管理人员整体薪酬及平均薪酬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具体原因如下:

A、为适应公司业务模式,公司管理层级较为扁平,而同行业上市公司管理

8-1-2-225

队伍更为庞大。

B、同行业可比公司为上市公司,上市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相对更具有竞争力。C、鱼跃医疗、乐心医疗、九安医疗、稳健医疗、振德医疗总部分布于长三角、东南沿海和珠三角等经济活跃地域,管理人员生活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域,而公司总部位于长沙,管理人员生活在湖南等中部地域,生活成本和工资水平相对较低。2)折旧与摊销费率低于同行业水平,主要系公司办公场所及门店大卖场主要为租赁形式,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电子设备,金额较小,相应产生的折旧摊销费用较少。

3)办公费率低于同行业水平,主要系管理部门及管理人员集中在湖南长沙,而其他地区分支机构多为销售机构;且管理人员数量较少,管理效率较高,产生的办公费用相应较低。

4)咨询服务中介费率低于同行业水平,主要系公司为非上市主体,相应产生的中介服务费少于同行业可比已上市公司。”

(二)进行敏感性分析并披露管理费用率变动对净利润的影响

【情况说明】

2018年、2019年、2020年,发行人管理费用分别为2,506.78万元、3,241.08万元、4,911.39万元,管理费用率分别为2.31%、2.22%、2.07%。2019年、2020年管理费用较上年增幅分别为29.29%、51.54%。

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咨询服务费、租赁费、办公费合计占比均超过60.00%。其中职工薪酬占比逐年提升,主要为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快速扩张,人员数量以及人均薪酬提升;咨询服务费主要为聘请中介机构服务及相关支出;租赁费主要为办公场所租赁费;办公费主要为办公耗材、办公软件以及邮寄快递费等支出。

整体来看, 2018、2019年主要为职工薪酬增长。上述费用预期不会呈现较为剧烈的波动。

8-1-2-226

2018年、2019年、2020年,以管理费用相对于当期实际金额为基础,管理费用率增长30.00%来测算对净利润的影响来看,净利润规模分别为5,981.36万元、11,593.88万元、41,201.74万元,变动百分比分别为-9.66%、-6.65%、-2.95%;管理费用率增长50.00%来测算对净利润的影响来看,净利润规模分别为5,555.21万元、11,042.90万元、40,366.80万元,变动百分比分别为-16.09%、-11.09%、-4.92%,仍具备较好的盈利能力。极端情况下,2018年至2020年,以管理费用率增幅100.00%、200.00%,模拟测算净利润变动情况下,发行人2019年、2020年模拟净利润仍满足创业板发行条件,即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2.1.2条第(一)款的上市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以发行人2018年、2019年、2020年经营情况为基准,以管理费用率为敏感因素进行敏感性分析,模拟测算管理费用率变动对净利润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敏感因素2020年测算结果
管理费用率变动百分比管理费用营业收入管理费用率净利润净利润变动百分比
-4,911.39237,526.07-42,454.14-
30.00%6,384.81237,526.072.69%41,201.74-2.95%
50.00%7,367.09237,526.073.10%40,366.80-4.92%
100.00%9,822.78237,526.074.14%38,279.46-9.83%
200.00%14,734.17237,526.076.20%34,104.78-19.67%
敏感因素2019年测算结果
管理费用率变动百分比管理费用营业收入管理费用率净利润净利润变动百分比
-3,241.08146,202.952.22%12,420.36-
30.00%4,213.40146,202.952.88%11,593.88-6.65%
50.00%4,861.62146,202.953.33%11,042.90-11.09%
100.00%6,482.16146,202.954.43%9,665.44-22.18%
200.00%9,723.24146,202.956.65%6,910.52-44.36%

8-1-2-227

敏感因素2018年测算结果
管理费用率变动百分比管理费用注1营业收入管理费用率净利润净利润变动百分比
-2,506.78108,708.112.31%6,620.59-
30.00%3,258.81108,708.113.00%5,981.36-9.66%
50.00%3,760.17108,708.113.46%5,555.21-16.09%
100.00%5,013.56108,708.114.61%4,489.83-32.18%
200.00%7,520.34108,708.116.92%2,359.06-64.37%

【核查程序】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审计报告;

2、复核并分析发行人提供的以管理费用率为敏感因素进行敏感性分析,测算管理费用率变动对净利润影响相关数据。【核查意见】2018年、2019年、2020年,以管理费用相对于当期实际金额为基础,管理费用率增长30.00%来测算对净利润的影响来看,净利润规模分别为5,981.36万元、11,593.88万元、41,201.74万元,变动百分比分别为-9.66%、-6.65%、-2.95%;管理费用率增长50.00%来测算对净利润的影响来看,净利润规模分别为5,555.21万元、11,042.90万元、40,366.80万元,变动百分比分别为-16.09%、-11.09%、-4.92%,仍具备较好的盈利能力。极端情况下,2018年至2020年,以管理费用率增幅100.00%、200.00%,模拟测算净利润变动情况下,发行人2019年、2020年模拟净利润仍满足创业板发行条件。

8-1-2-228

12、关于存货跌价准备

审核问询回复显示,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309.53万元、379.47万元、

692.44万元、1,976.32万元,占当期末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为1.83%、1.88%、

2.22%、4.39%。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

(1)报告期各期临效期产品账面余额、占库存商品余额的比例及存货跌价准备,临效期产品打折销售的折扣率、平均销售价格及与成本的对比情况,按账面余额的50%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充分;

(2)报告期各期不存在有效期的存货账面余额及占比,发行人针对该类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方法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符合行业惯例,结合实际期后销售金额或毛利率水平分析存货跌价准备比例的合理性和充分性;

(3)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账面余额低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如是,请披露具体情况。

请保荐人和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一)报告期各期临效期产品账面余额、占库存商品余额的比例及存货跌价准备,临效期产品打折销售的折扣率、平均销售价格及与成本的对比情况,按账面余额的50%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充分

【情况说明及补充披露】

发行人于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资产质量分析”之“(二)流动资产分析”之“8、存货”之“(2)存货跌价准备”之“1)临效期存货”中补充披露如下:

“报告期内临效期产品账面余额、占库存商品余额的比例及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临效期产品账面余额227.7847.8415.48

8-1-2-229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库存商品期末余额25,879.0426,538.2017,236.31
临效期产品占比(%)0.880.180.09
临效期产品跌价准备113.8923.927.74

临效期存货打折销售情况及账面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按期后销售价格归类存货账面余额
2020.12.31占比%2019.12.31占比%2018.12.31占比%
正常销售(注)6.472.841.402.925.4034.88
高于成本价销售159.2369.9139.0481.609.9464.18
低于成本价销售30.7413.507.4115.480.150.94
尚未销售31.3413.76
合计:227.78100.0047.84100.0015.48100.00

注:正常销售系与无临效期产品以相同销售价格销售。

临效期产品期后销售价格分为四类:按正常价格销售、打折销售但高于单位成本价、打折销售且低于成本价及尚未销售,仅2020年末临效期产品存在尚未销售情况,主要由于期后销售数据截止2021年2月末,部分临效期产品尚未销售。

低于成本价销售的产品,其销售单价与成本单价比较情况:报告期内仅2018年及2020年各有一类产品以低于成本价五折销售, 2018年产品账面价值为0.11万元,2020年产品账面价值为0.79万元,涉及金额非常小;剩余产品销售价格均在成本单价的70%至90%。

因此,临效期产品按成本价50%计提跌价准备比较谨慎且充分。”

【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1、检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方法是否前后一致、是否恰当;

2、 考虑不同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的确定原则,复核其可变现净值计算正确性;

3、抽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项目,其期后售价是否低于原始成本;

4、检查存货跌价准备的计算和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本期计提或转销是否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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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损益科目金额核对一致。

【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临效期产品按成本价50%计提跌价准备比较谨慎且充分。

(二)报告期各期不存在有效期的存货账面余额及占比,发行人针对该类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方法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符合行业惯例,结合实际期后销售金额或毛利率水平分析存货跌价准备比例的合理性和充分性

【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各期不存在有效期的存货账面余额及占比

报告期各期不存在有效期的存货账面余额及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
无效期管理存货33,604.6580.0026,742.5085.9016,348.0680.91
有效期管理存货8,399.8820.004,391.0714.103,857.7719.09
合计42,004.53100.0031,133.57100.0020,205.82100.00

公司主营医疗器械产品,依据2014年10月1日实施的《医疗器械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医疗器械标签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之(五)“生产日期、使用期限或失效日期”。发行人主要产品中,产品包装标识失效日期的包括健康监测类的血糖试纸、采血针、胰岛素注射/保管类产品,呼吸支持类的鼻腔护理产品,医疗护理类的敷贴/敷料类、口罩/手套、消毒产品、棉球/棉签/棉片类产品和中医理疗类的艾叶及制成品、温灸产品,对于这类有明确失效日期的产品,库存管理中启用效期管理,除此以外,其他产品作为非效期存货管理,如健康监测类的血压计、体温计,康复辅具类的轮椅、助听器、助行器、护理床,呼吸支持类的呼吸机、制氧机,中医理疗类的理疗仪、拔罐器等。

二、发行人及同行业针对无效期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方法

发行人针对无效期管理的存货结合不同类型存货的使用价值、销售数据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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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等信息,确定以存货库龄的长短作为该存货跌价风险的主要识别特征,进而按照一定比例对各库龄段各类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报告期内同业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方法如下:

公司名称存货减值计提方法
江苏鱼跃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三诺生物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乐心医疗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九安医疗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英科医疗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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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存货减值计提方法
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稳健医疗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蓝帆医疗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①产成品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金额;②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当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时按照成本计量;当材料价格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③持有待售的材料等,可变现净值为市场售价。
振德医疗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奥美医疗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而持有存 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而持有存 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而持有存 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 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 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 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 数量的,超出部分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发行人库龄原材料库存商品
1年以内0.00%0.00%
1-2年0.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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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存货减值计提方法

注:上表同行业信息出自于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年度报告。

如上表所示,同行业上市公司均对存货进行了界定并进行管理,但均未披露没有效期存货的具体存货跌价计提比例,发行人对存货的界定较为严格、谨慎。由于发行人不存在有效期的存货占存货比重较大,因此分析对比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整体存货跌价准备也一定程度代表没有效期存货的存货跌价计提的合理性和充分性。报告期内同业公司存货跌价计提金额占存货账面价值比例如下:

单位:%

公司名称2020.12.31/2020.06.302019.12.312018.12.31
江苏鱼跃1.682.132.87
三诺生物1.361.641.27
乐心医疗1.471.772.99
稳健医疗6.232.342.07
蓝帆医疗4.576.9911.85
振德医疗1.632.512.13
奥美医疗6.743.141.1
行业平均3.382.933.47
发行人4.212.221.88

注:发行人数据为年度报告数据,同行业公司截止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尚未披露2020年度报告。

2020年末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比例为4.21%,略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长库龄存货库存增加影响;2018年至2019年同行业平均水平略高于发行人主要系可比公司中蓝帆医疗的存货跌价计提比例较高,其他可比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比例与公司较为接近,蓝帆医疗存货跌价计提比例增高主要系其合并范围变化及其部分产品市价下跌所致。

三、存货跌价准备比例的合理性和充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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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各期末不存在有效期且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及期后销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金额占比 (%)金额占比 (%)金额占比 (%)
已计提跌价存货账面余额6,637.391002,311.391001,171.96100
跌价准备1,633.72590.43295.18
存货在2019年度消耗情况销售收入657.67
销售成本(A)433.3436.98
毛利率(%)34.11
其他消耗(注1)(D)669.3957.12
存货2020年消耗情况销售收入1,180.0222.73
销售成本(B)795.3134.4110.020.85
毛利率(%)32.60%55.92%
其他消耗(注1)(E)228.779.907.550.64
期后销售成本合计(A+B)795.3134.41443.35
其他消耗成本合计(D+E)228.779.90676.93
期后销售对应已计提跌价84.9054.58
其他消耗对应已计提跌价34.02148.56
已计提跌价存货其他消耗账面价值(注2)194.75528.37
已计提跌价存货期后销售账面价值(注2)885.01510.30
已售部分变现价值(注3)710.41388.77

注1:其他消耗是指除对外销售以外的样品赠与、生产拆解领用或研发领用等其他的消耗形式,此类消耗无法估量其可变现净值。注2:期后销售/其他消耗存货账面价值=期后销售/其他消耗成本合计-对应已计提跌价。注3:发行人2018年度、2019年度销售费用率分别为25.23%、25.63%,取近似值25%作为销售费用率,期后销售/其他消耗存货已售部分变现价值=期后销售收入*(1-25%)。

上表数据显示,发行人对不存在有效期的存货计提的跌价准备,对其期后销售过程中产生的销售成本存在抵减作用,其账面价值低于期后销售的变现价值,由此证明对该类产品的存货跌价计提是充分合理的。

发行人对不存在有效期的长库龄存货实施打折出售、样品赠与、拆解再生产、研发领用等积极的管理,通常能在期后2年内消化80%以上的长库龄库存。

因此相关跌价准备的计提具有合理性和充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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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程序】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1、检查存货是否存在效期管理的分类是否准确、恰当;

2、比较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3、 结合期后销售、领用等情况,分析相关存货跌价计提的合理性和充分性。【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对不存在有效期的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方法趋同,符合行业惯例,相关存货跌价的计提具有合理性,同时也是充分的。

【补充披露】发行人于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资产质量分析”之“(二)流动资产分析”之“8、存货”之“(2)存货跌价准备”之“2)无效期存货”中补充披露如下:

“报告期各期不存在有效期的存货账面余额及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
无效期管理存货33,604.6580.0026,742.5085.9016,348.0680.91
有效期管理存货8,399.8820.004,391.0714.103,857.7719.09
合计42,004.53100.0031,133.57100.0020,205.82100.00

发行人针对无效期管理的存货结合不同类型存货的使用价值、销售数据以及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等信息,确定以存货库龄的长短作为该存货跌价风险的主要识别特征,进而按照一定比例对各库龄段各类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同行业上市公司均对存货进行了界定并进行管理,但均未披露没有效期存货的具体存货跌价计提比例,发行人对存货的界定较为严格、谨慎。发行人对不存在有效期的存货计提的跌价准备,其账面价值低于期后销售的变现价值,由此证明对该类产品的存货跌价计提是充分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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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对不存在有效期的长库龄存货实施打折出售、样品赠与、拆解再生产、研发领用等积极的管理,通常能在期后2年内消化80%以上的长库龄库存。因此相关跌价准备的计提具有合理性和充分性。”

(三)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账面余额低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如是,请披露具体情况

【情况说明及补充披露】

发行人于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资产质量分析”之“(二)流动资产分析”之“8、存货”之“(2)存货跌价准备”中补充披露如下:

“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末,发行人存在账面余额低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具体分类如下表,经存货跌价测试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发行人各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均低于可变现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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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账面余额计提减值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计提减值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计提减值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低于可变现净值存货34,980.1634,980.1628,431.3828,431.3818,804.4418,804.44
账面余额高于可变现净值存货7,024.361,768.005,256.372,702.19692.442,009.751,401.38379.471,021.91
合计42,004.531,768.0040,236.5331,133.57692.4430,441.1320,205.82379.4719,826.35

8-1-2-238

”【核查程序】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1、 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和存货账面价值对比明细表;

2、复核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数据;

3、复核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按可变现净值和存货账面价值孰低的存货分类数据。【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账面余额低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且报告期内各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均低于可变现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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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关于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审核问询回复显示,2017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负,主要因为发行人存货增长较快,存货的增加金额高于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金额;2019年和2020年上半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较高,主要因为收入和毛利均有较大增长。请发行人补充披露:

(1)2017年发行人存货增长较快的原因,主要供应商给予发行人的信用政策,返利政策是否与发行人的回款率挂钩,主要供应商信用政策、返利政策在报告期内是否发生较大变化及对发行人应付账款周转率的影响,2019年应付账款周转率提高的原因;

(2)测算发行人收入规模、毛利率对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的影响;

(3)结合发行人业务模式分析影响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的关键因素,随着收入规模的扩大,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存在较大波动的情形是否会得到扭转。

请保荐人和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2017年发行人存货增长较快的原因,主要供应商给予发行人的信用政策,返利政策是否与发行人的回款率挂钩,主要供应商信用政策、返利政策在报告期内是否发生较大变化及对发行人应付账款周转率的影响,2019年应付账款周转率提高的原因;

【情况说明】

1、2017年发行人存货增长较快的原因

2017年末存货余额占2017年营业成本比例29.67%。

2017年末存货余额相对于2016年末增幅较快,主要原因系,发行人面向终端用户销售收入占比较高,且销售产品品类丰富,一般需维持3个月的存货安全库存水平,随着营业收入规模增长预期,增加备货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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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供应商给予发行人的信用政策,返利政策是否与发行人的回款率挂钩;主要供应商信用政策、返利政策在报告期内是否发生较大变化及对发行人应付账款周转率的影响

(1)主要供应商给予发行人的信用政策,返利政策是否与发行人的回款率挂钩;主要供应商信用政策、返利政策在报告期内是否发生较大变化

报告期内,随着自产产品的增加,公司主要采购供应商由产成品供应商逐渐转向原材料供应商。主要供应商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各期前5大供应商采购占比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

供应商名称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深圳市美思先端电子有限公司2.840.01-
湖南觅源科技有限公司4.97--
东莞市和昌硕电子有限公司3.220.03-
重庆航天火箭电子技术有限公司3.394.593.71
湖北明尔康卫生防护用品有限公司1.880.470.23
惠州市科福实业有限公司2.833.212.41
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1.953.064.38
吉芮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1.542.692.71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2.144.046.60
惠州市惠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0.981.401.64
东莞市振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0.233.905.78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0.084.577.28
合计25.1728.2136.09

注:1、以上供应商采购金额为单体口径,未就同一控制下进行合并。

2、采购占比=当期采购金额/当年采购总额

报告期内各期前5大供应商信用政策情况如下:

供应商名称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深圳市美思先端电子有限公司30天30天-
湖南觅源科技有限公司预付100%--
东莞市和昌硕电子有限公司60天30天-
重庆航天火箭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根据产品5月账期、预付100%、75天75天60天
湖北明尔康卫生防护用品有限公司预付100%预付100%预付100%

8-1-2-241

供应商名称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惠州市科福实业有限公司90天90天90天
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60天,授信额度400万元60天,授信额度600万元60天,授信额度400万元
吉芮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预付100%90天90天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60天60天60天
惠州市惠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90天90天90天
东莞市振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1预付100%预付100%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注160天60天,授信额度1600万元

注:1、发行人2020年与东莞镇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后续合作仍在洽谈中。报告期内各期前5大供应商返利政策如下:

供应商名称年度返利政策
重庆航天火箭电子技术有限公司2020年
2019年
2018年年度采购金额超过3000万按4%返利,超过4000万按4.5%返利,超过5000万按5%返利;
湖北明尔康卫生防护用品有限公司注12020年
2019年
2018年年度采购金额达80万按0.84万元返利
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调价产品的差价额的60%返利
2019年年度采购金额达2300万按2%返利,达2700万按2.5%返利,达2900万按3%返利,达3200万按3.5%返利
2018年年度采购金额达2800万按1.5%返利,达3100万按2%返利,达3400万按2.5%返利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采购金额达2100万按2%返利,达2400万按3%返利,达2700万按4%返利
2019年年度采购金额达3500万按2%返利,达4000万按3%返利,达4500万按4%返利
2018年年度采购金额达4500万按3%返利,达5000万按4%返利
惠州市惠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注12020年
2019年
2018年年度采购金额达600万按6%返利,达1000万按8%返利
东莞市振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12020年
2019年
2018年年度采购金额达4000万按3%返利,达4500万按4%返利,达4800万按5%返利
江苏鱼跃医疗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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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年度返利政策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与供应商协商后获取的返利
2018年

(2)对发行人应付账款周转率的影响

公司主要供应商信用政策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内发行人获取的供应商返利金额整体较小,对公司应付账款周转率的影响较小。报告期内公司信用政策一般为60天或90天,与应付账款周转天数一致。报告期内,发行人应付账款周转率如下所示: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应付账款周转率6.185.614.40
应付账款周转天数(天)58.2564.1781.82

3、2019年应付账款周转率提高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周转率逐步提升主要原因系资金运转情况良好,加大了支付供应商款项的力度所致。

【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1、检查分析2017年度存货增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

2、抽查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信用政策与返利政策,复核其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3、分析报告期内应付账款周转率发生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否与信用政策、返利政策等挂钩;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2017年度存货增长较快合理,主要供应商给予发行人的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返利政策与发行人的回款率不挂钩;返利政策在报告期内未发生较大变化且对发行人应付账款周转率的影响较小;应付账款周转天数在主要供应商信用政策的合理期限内,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周转率逐步提升主要原因系资金运转情况良好,加大了支付供应商款项的力度所致。

8-1-2-243

【补充披露】发行人于招股说明书(上会稿)“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

一、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之“(四)现金流量分析”之“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之“(2)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关系及同行业对比”中补充披露如下:

“2017年末存货余额相对于2016年末增幅较快,主要原因系,发行人面向终端用户销售收入占比较高,且销售产品品类丰富,一般需维持3个月的存货安全库存水平,随着营业收入规模增长预期,增加备货所致。”发行人于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之“(四)现金流量分析”之“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之“(2)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关系及同行业对比”中补充披露如下:

“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给予公司的信用政策未发生较大变化;主要供应商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且与回款率不挂钩。应付账款周转天数在主要供应商信用政策的合理期限内,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周转率逐步提升主要原因系资金运转情况良好,加大了支付供应商款项的力度所致。”

(二)测算发行人收入规模、毛利率对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的影响【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规模、毛利率以及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49,576.805,739.78617.91
营业收入237,526.07146,202.95108,708.11
净利润42,454.1412,420.366,620.59
营业收入增长率62.46%34.49%27.82%
毛利率46.84%38.34%36.83%
净利率17.87%8.50%6.09%
间接法下,经营性现金流量变动影响主要指标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0,782.53-10,927.75-3,236.6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4,493.80-13,678.80-11,259.73

8-1-2-244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注46,833.5715,018.036,491.69
其他(股份支付影响)
影响小计544.84-9,588.52-8,004.69
周转率指标
存货周转率(次/年)3.453.513.7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12.318.528.64
应付账款周转率(次/年)6.185.614.40

整体来看,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保持较快增长,毛利率与净利率稳步提升,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净额逐步增加。报告期内,随着营业收入的快速增长,发行人各期末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项目的变动是影响发行人经营活动净流量的重要因素。报告期内发行人一般维持3个月的安全库存水平,随着营业收入的快速增长,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均较期初有所增长,是报告期各期内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重要原因。基于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应付账款周转率均已保持在较高水平,进一步测算发行人收入规模变动、毛利率变动对经营活动流量净额的影响。假设销售收现比、采购付现比、费用付现比不变,分别测算毛利率变动以及收入增长变动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影响。整体来看,收入增长与毛利率增长对于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向影响;2018年、2019年、2020年,收入增长影响更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8-1-2-245

2018年
项目保持毛利率不变,收入增长(注4)保持收入不变,毛利率增长(注5)
20%50%100%2%5%8%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31,220.07164,025.09218,700.12109,350.06109,350.06109,350.06
收到的税费返还415.84415.84415.84415.84415.84415.8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08.72808.72808.72808.72808.72808.7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2,444.64165,249.66219,924.69110,574.63110,574.63110,574.6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83,640.67104,550.83139,401.1167,493.8964,183.8960,873.8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9,102.149,102.149,102.149,102.149,102.149,102.14
支付的各项税费(注6)7,767.9910,126.8014,058.166,876.687,898.548,920.4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其他3,365.063,365.063,365.063,365.063,365.063,365.0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费用性支出25,912.2332,390.2943,187.0521,593.5221,593.5221,593.5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9,788.08159,535.12209,113.51108,431.30106,143.15103,855.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56.565,714.5410,811.182,143.334,431.486,719.62
相对于2018年实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加额2,038.657,471.8212,568.463,900.616,188.758,476.90
2019年
项目保持毛利率不变,收入增长(注4)保持收入不变,毛利率增长(注5)
20%50%100%2%5%8%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74,199.61217,749.52290,332.69145,166.35145,166.35145,166.35
收到的税费返还771.13771.13771.13771.13771.13771.1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371.754,371.754,371.754,371.754,371.754,371.7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79,342.50222,892.40295,475.58150,309.23150,309.23150,309.23

8-1-2-24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98,249.84122,812.30163,749.7379,219.1475,235.5571,251.9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3,782.7413,782.7413,782.7413,782.7413,782.7413,782.74
支付的各项税费(注6)8,947.2511,921.4816,878.517,805.109,066.1010,327.1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其他13,047.1213,047.1213,047.1213,047.1213,047.1213,047.1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费用性支出34,680.3443,350.4257,800.5628,900.2828,900.2828,900.2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8,707.29204,914.06265,258.67142,754.39140,031.80137,309.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635.2117,978.3430,216.907,554.8410,277.4313,000.02
相对于2019年实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加额4,895.4212,238.5624,477.121,815.064,537.657,260.24
2020年
项目保持毛利率不变,收入增长(注4)保持收入不变,毛利率增长(注5)
20%50%100%2%5%8%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94,424.07368,030.09490,706.78245,353.39245,353.39245,353.39
收到的税费返还2,110.822,110.822,110.822,110.822,110.822,110.8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9,341.5619,341.5619,341.5619,341.5619,341.5619,341.5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15,876.45389,482.46512,159.16266,805.77266,805.77266,805.7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55,866.94194,833.67259,778.23125,002.47117,672.52110,342.5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2,543.4422,543.4422,543.4422,543.4422,543.4422,543.44
支付的各项税费(注6)25,388.0632,027.9943,094.5422,291.5924,286.8126,282.0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其他3,532.393,532.393,532.393,532.393,532.393,532.3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费用性支出48,363.1060,453.8880,605.1740,302.5940,302.5940,302.5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55,693.93313,391.37409,553.76213,672.48208,337.74203,003.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182.5276,091.10102,605.4053,133.2958,468.0363,802.77

8-1-2-247

相对于2020年实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加额10,605.7226,514.3053,028.603,556.498,891.2314,225.97

注1:销售收现比=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注2:采购付现比=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营业成本-计入营业成本的折旧、摊销、职工薪酬)注3:费用付现比=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费用性支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计入费用的折旧、摊销、职工薪酬、股份支付)注4:保持毛利率不变,测算收入增长对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的影响方法系保持毛利率等其他信息均不变,营业收入、与采购相关的营业成本、费用性支出同比增长20%、50%、100%时,计算对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的影响注5:保持营业收入不变,测算毛利率增长对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的影响方法系保持营业收入等其他信息均不变,毛利率上升2%、5%、8%时,计算对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的影响,此时,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会发生变动,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营业收入*(1-变动后的毛利率)*当年采购付现比注6:支付的各项税费测算方法如下:保持毛利率不变,测算收入增长对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的影响时,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金额=(营业收入增加额*当期增值税适用税率-营业成本增加额*当期增值税适用税率-费用增加额*当期增值税适用税率)+(营业收入增加额-营业成本增加额-费用增加额)*当期所得税适用税率;保持营业收入不变,测算毛利率增长对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的影响时,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金额=营业成本减少额*当期增值税适用税率+营业成本减少额*当期所得税适用税率

8-1-2-248

【核查程序】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基础资料,将基础资料中的有关数据和财务报表及附注、账册凭证、辅助账簿等核对,检查金额是否正确、完整,现金流量分类是否合理;

2、结合营业收入、应收账款、税金及附加、费用等项目的审计情况,分析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化原因;

3、获取发行人关于毛利率与收入变动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影响的测算分表,分析其测算依据及合理性。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基于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应付账款周转率均已保持在较高水平,进一步测算发行人收入规模变动、毛利率变动对经营活动流量净额的影响。

假设销售收现比、采购付现比、费用付现比不变,分别测算毛利率变动以及收入增长变动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影响。整体来看,收入增长与毛利率增长对于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向影响;2018年、2019年、2020年,收入增长影响更大。

【补充披露】

发行人于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之“(四)现金流量分析”之“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之“(3)发行人业务模式、收入规模、毛利率对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影响分析”中补充披露如下:

“基于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应付账款周转率均已保持在较高水平,进一步测算发行人收入规模变动、毛利率变动对经营活动流量净额的影响。

假设销售收现比、采购付现比、费用付现比不变,分别测算毛利率变动以及收入增长变动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影响。整体来看,收入增长与毛利率增

8-1-2-249

长对于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向影响;2018年、2019年、2020年,收入增长影响更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8-1-2-250

2018年
项目保持毛利率不变,收入增长(注4)保持收入不变,毛利率增长(注5)
20%50%100%2%5%8%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31,220.07164,025.09218,700.12109,350.06109,350.06109,350.06
收到的税费返还415.84415.84415.84415.84415.84415.8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08.72808.72808.72808.72808.72808.7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2,444.64165,249.66219,924.69110,574.63110,574.63110,574.6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83,640.67104,550.83139,401.1167,493.8964,183.8960,873.8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9,102.149,102.149,102.149,102.149,102.149,102.14
支付的各项税费(注6)7,767.9910,126.8014,058.166,876.687,898.548,920.4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其他3,365.063,365.063,365.063,365.063,365.063,365.0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费用性支出25,912.2332,390.2943,187.0521,593.5221,593.5221,593.5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9,788.08159,535.12209,113.51108,431.30106,143.15103,855.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56.565,714.5410,811.182,143.334,431.486,719.62
相对于2018年实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加额2,038.657,471.8212,568.463,900.616,188.758,476.90
2019年
项目保持毛利率不变,收入增长(注4)保持收入不变,毛利率增长(注5)
20%50%100%2%5%8%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74,199.61217,749.52290,332.69145,166.35145,166.35145,166.35
收到的税费返还771.13771.13771.13771.13771.13771.13

8-1-2-25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371.754,371.754,371.754,371.754,371.754,371.7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79,342.50222,892.40295,475.58150,309.23150,309.23150,309.2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98,249.84122,812.30163,749.7379,219.1475,235.5571,251.9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3,782.7413,782.7413,782.7413,782.7413,782.7413,782.74
支付的各项税费(注6)8,947.2511,921.4816,878.517,805.109,066.1010,327.1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其他13,047.1213,047.1213,047.1213,047.1213,047.1213,047.1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费用性支出34,680.3443,350.4257,800.5628,900.2828,900.2828,900.2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8,707.29204,914.06265,258.67142,754.39140,031.80137,309.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635.2117,978.3430,216.907,554.8410,277.4313,000.02
相对于2019年实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加额4,895.4212,238.5624,477.121,815.064,537.657,260.24
2020年
项目保持毛利率不变,收入增长(注4)保持收入不变,毛利率增长(注5)
20%50%100%2%5%8%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94,424.07368,030.09490,706.78245,353.39245,353.39245,353.39
收到的税费返还2,110.822,110.822,110.822,110.822,110.822,110.8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9,341.5619,341.5619,341.5619,341.5619,341.5619,341.5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15,876.45389,482.46512,159.16266,805.77266,805.77266,805.7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55,866.94194,833.67259,778.23125,002.47117,672.52110,342.5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2,543.4422,543.4422,543.4422,543.4422,543.4422,543.44
支付的各项税费(注6)25,388.0632,027.9943,094.5422,291.5924,286.8126,282.03

8-1-2-25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其他3,532.393,532.393,532.393,532.393,532.393,532.3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费用性支出48,363.1060,453.8880,605.1740,302.5940,302.5940,302.5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55,693.93313,391.37409,553.76213,672.48208,337.74203,003.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182.5276,091.10102,605.4053,133.2958,468.0363,802.77
相对于2020年实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加额10,605.7226,514.3053,028.603,556.498,891.2314,225.97

注1:销售收现比=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注2:采购付现比=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营业成本-计入营业成本的折旧、摊销、职工薪酬)注3:费用付现比=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费用性支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计入费用的折旧、摊销、职工薪酬、股份支付)注4:保持毛利率不变,测算收入增长对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的影响方法系保持毛利率等其他信息均不变,营业收入、与采购相关的营业成本、费用性支出同比增长20%、50%、100%时,计算对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的影响注5:保持营业收入不变,测算毛利率增长对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的影响方法系保持营业收入等其他信息均不变,毛利率上升2%、5%、8%时,计算对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的影响,此时,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会发生变动,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营业收入*(1-变动后的毛利率)*当年采购付现比注6:支付的各项税费测算方法如下:保持毛利率不变,测算收入增长对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的影响时,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金额=(营业收入增加额*当期增值税适用税率-营业成本增加额*当期增值税适用税率-费用增加额*当期增值税适用税率)+(营业收入增加额-营业成本增加额-费用增加额)*当期所得税适用税率;保持营业收入不变,测算毛利率增长对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的影响时,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金额=营业成本减少额*当期增值税适用税率+营业成本减少额*当期所得税适用税率”

8-1-2-253

(三)结合发行人业务模式分析影响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的关键因素,随着收入规模的扩大,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存在较大波动的情形是否会得到扭转。【情况说明及补充披露】发行人于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之“(四)现金流量分析”之“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之“(3)发行人业务模式、收入规模、毛利率对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影响分析”中补充披露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建立了以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营销渠道,线上自营店铺及线下自营门店发行人直接面向终端用户;线上直发模式与平台入仓模式以及线下药房渠道发行人间接直达终端;发行人通过自产加贴牌为主的供应模式保证供应链的安全及对存货及时供应的要求;在现金流管理上,发行人在保证资金链安全的前提下,以实现经营效益和资金安全的动态平衡为目标,将经营性现金流流控制在一定的波动范围。整体来看,影响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主要因素为收入规模与毛利率变动、存货变动、应收款项与应付款项变动。收入规模与毛利率方面,随着发行人收入规模及毛利率的稳步提升,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将稳步增长。应收账款账方面:发行人以线上销售为主、直达终端的销售模式,有利于经营性现金流的改善,发行人2018年至2020年,线上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64.95%、71.62%、77.82%,线上销售占比及销售规模逐年的提高也给发行人带来了相对持续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同时发行人借助品牌及规模的扩大,在连锁药房渠道销售收入也有一定的提升,也增加了发行人在下游客户处的溢价能力,从回款政策上争取到更好的信用政策。存货与应付账款方面:报告期内,发行人在保证安全库存水平的前提下,通过缩短应付账期来降低采购成本的策略,以及发行人以线上面向终端销售的特点,也使得发行人需保持较高的存货规模,存货余额不断增长,通过品牌和采购规模优势上向供应商争取更好的信用政策,减少经营性现金流出。”未来,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不断扩张,存货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存货周转率进一步加快,并积极向客户与供应商争取相对于发行人以往更好的信用政策,以

8-1-2-254

改善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的情况。【核查程序】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1、取得并分析现金流量明细表;

2、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结合发行人业务模式分析影响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的关键因素,随着收入规模的扩大,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存在较大波动的情形是否会得到扭转。【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影响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主要因素为收入规模与毛利率变动、存货变动、应收款项与应付款项变动,未来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不断扩张,存货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并积极向客户与供应商争取相对于发行人以往更好的信用政策将有利于改善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的情况。

8-1-2-255

14、关于2020年业绩增长

2020年上半年,发行人销售体温计、口罩/手套、消毒产品实现收入59,429.8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48.37%,三类产品毛利共计34,679.02万元,占毛利总额的57.44%,2020年上半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是2019年的1.5倍。请发行人:

(1)补充披露2020年上半年按防疫产品和非防疫产品分类的收入、毛利润、毛利率及同比变动情况;

(2)结合疫情对发行人收入、成本、期间费用的影响,披露2020年上半年收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实现大幅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如增长率可能存在下滑风险,请发行人进行重大风险提示;

(3)补充披露2020年1-9月经审阅的业绩情况,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变动情况,2020年全年业绩预计情况及其预计假设基础。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说明第三季度财务状况执行的审阅程序,保荐人和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补充披露2020年上半年按防疫产品和非防疫产品分类的收入、毛利润、毛利率及同比变动情况

【情况说明】

2020年上半年、2020年全年主要防疫产品和非防疫产品分类的收入、毛利润、毛利率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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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产品名称2020年1-6月2020年
销售金额毛利额毛利率销售金额毛利额毛利率
金额增幅金额增幅比率变动金额增幅金额增幅比率变动
防疫物资
健康 监测体温计32,896.50635.51%18,047.59858.41%54.86%12.76%45,975.84408.48%24,116.77552.65%52.46%11.59%
医疗 护理口罩/手套18,685.16556.47%10,956.84644.04%58.64%6.90%46,641.08644.87%25,613.33694.45%54.92%3.43%
消毒产品7,848.19395.19%5,675.34589.95%72.31%20.41%12,384.12205.19%7,918.62283.34%63.94%13.04%
小计59,429.85567.47%34,679.77730.01%58.35%11.43%105,001.04442.33%57,648.72541.62%54.90%8.50%
非防疫物资
健康 监测血糖监测系列5,980.49-5.37%1,904.77-22.33%31.85%-6.95%12,584.79-5.27%4,471.48-10.05%35.53%-1.89%
血压计7,594.137.57%3,697.2733.94%48.69%9.59%14,701.015.68%6,363.4118.08%43.29%4.55%
康复 辅具轮椅3,704.87-31.81%644.17-44.91%17.39%-4.13%7,762.77-28.89%1,279.84-41.61%16.49%-3.59%
助行器1,887.14-0.14%543.11-4.22%28.78%-1.23%3,852.20-1.49%919.68-21.25%23.87%-5.99%
助听器2,198.8942.23%1,337.05124.63%60.81%22.30%4,923.9720.49%2,925.1647.88%59.41%11.01%
护理床1,302.22-30.47%348.78-13.64%26.78%5.22%3,545.055.71%795.800.41%22.45%-1.18%
医疗 护理棉球/棉签/棉片类1,308.6730.30%611.7462.70%46.75%9.31%3,028.6427.14%1,485.1066.50%49.04%11.59%
敷贴/敷料类4,625.32230.44%1,895.34242.28%40.98%1.42%9,984.2334.41%4,271.2661.04%42.78%7.07%
艾叶及制成品1,328.96-2.36%691.473.70%52.03%3.04%2,154.67-30.00%1,135.62-24.36%52.70%3.93%
中医理疗仪3,540.3324.82%1,129.3144.02%31.90%4.25%7,090.22-2.16%2,277.714.91%32.1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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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别产品名称2020年1-6月2020年
销售金额毛利额毛利率销售金额毛利额毛利率
金额增幅金额增幅比率变动金额增幅金额增幅比率变动
理疗温灸产品809.7115.66%521.3017.83%64.38%1.18%1,303.12-47.69%823.83-50.98%63.22%-4.23%
拔罐器502.61-53.81%178.62-56.62%35.54%-2.30%1,000.83-52.62%352.35-55.09%35.21%-1.94%
呼吸 支持制氧机1,612.13-36.74%457.44-20.27%28.37%5.86%2,893.00-38.14%729.04-27.85%25.20%3.59%
呼吸机2,436.58-12.61%1,051.98-3.79%43.17%3.96%5,359.67-0.60%2,256.188.63%42.10%3.58%
鼻腔护理1,325.627.49%929.2519.72%70.10%7.16%2,585.87-8.90%1,785.13-2.94%69.03%4.24%
小计40,157.652.76%15,941.6016.99%39.70%4.83%82,770.05-4.98%31,871.592.49%38.51%2.80%

8-1-2-258

疫情背景下,体温计、口罩/手套、消毒产品三种防疫物资在2020年1-6月、2020年,较2019年同期销售收入、毛利率与毛利率均呈现增长趋势;主要产品中非防疫物资类产品2020年1-6月、2020年销售收入、毛利额及毛利率亦相较于2019年同期有所增长。具体情况如下:

1、防疫产品分类的收入、毛利润、毛利率及同比变动

防疫物资,体温计、口罩/手套、消毒产品2020年1-6月、2020年销售收入、毛利润、毛利率均有较大幅度提升,主要原因系新冠疫情背景下,上述产品市场需求大幅增长所致。

2、非防疫产品分类的收入、毛利润、毛利率及同比变动

非防疫物资分类收入方面,2020年上半年,轮椅、护理床、拔罐器、制氧机销售收入下降超过30.00%;2020年全年来看,艾叶及制成品、温灸产品、拔罐器、制氧机销售收入下降超过30.00%。2020年上半年,助听器、棉球/棉签/棉片、敷料/敷贴三类产品销售收入提升超过30.00%,2020年全年来看,敷贴/敷料类产品销售收入增长超过30.00%。

非防疫物资分类毛利率方面,2020年上半年来看,血糖监测系列产品毛利率下降超过5.00个百分点,2020年全年来看,助行器产品毛利率下降超过5.00个百分点。2020年上半年来看,血压计、助听器、护理床、棉球/棉签/棉片、制氧机、鼻腔护理产品毛利率提升超过5.00个百分点;2020年全年来看,助听器、棉球/棉签/棉片、敷料/敷贴毛利率提升超过5.00个百分点。

具体情况如下:

血压计产品,2020年1-6月毛利率较2019年上升9.95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热销产品结构变化,其中可孚KF-65B(USB)臂式血压计、可孚KF-65B(plus)臂式血压计两类产品毛利率较高,上述两种产品2020年1-6月销售收入占血压计产品销售收入比重较2019年显著提升所致。2020年全年来看,血压计产品毛利率较2019年上升4.55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销售毛利率较高的自有品牌自产产品销售收入占比提升所致。

血糖监测系列产品,2020年1-6月毛利率较2019年同期下降6.95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代理品牌产品毛利率较低,但销售收入占比提升所致。

轮椅产品,2020年上半年,销售收入较2019年同期下降主要原因系新冠疫

8-1-2-259

情背景下,人们外出较少,轮椅作为主要应用场景为户外的产品,潜在消费需求有所滞后,销量有所下降。护理床产品,2020年1-6月相较于2019年同期销量有所下降,护理床为有行动障、手术后人群等受众的刚需产品,新冠疫情背景下人们外出机会减少便于在家照顾相关受众、物流不畅等综合原因,潜在消费需求有所滞后所致;护理床自产产品毛利率2020年1-6月较2019年同期上升,主要原因系毛利率较高的电动护理床产品销售收入占比大幅提升所致。2020年全年来看,护理床产品销售收入与销售毛利率相较于2019年基本保持稳定。

助行器产品,2020年全年销售毛利率较2019年下降5.99%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公司为扩大自有品牌自产产品销量,采取更多促销活动所致。

助听器产品,2020年1-6月、2020年全年毛利率较2019年同期上升,代理品牌与自有品牌自产产品毛利率均有所提升,主要为销售单价提升所致。代理品牌方面,销售单价提升主要原因系发行人通过线下健耳听力助听器门店为消费者提供听力验配、助听器调试、持续的售后服务等服务所带来的溢价。自有品牌自产产品方面,2020年1-6月、2020年全年平均销售单价有所提升主要原因系2019年可孚耳背式助听器(玄声-A01肤色有线(彩盒款))以及可孚耳背式助听器(玄声-A01金色有线(彩盒款))两款产品采用较低的销售价格迅速打开市场,毛利率较低,2020年1-6月、2020年全年上述两款产品销售价格提升以及高毛利产品可孚耳背式助听器(玄声-A01肤色有线(礼盒款))销售收入占比提升所致。

棉球/棉签/棉片类产品,2020年1-6月、2020年全年毛利率较2019年同期上升,主要原因系自有品牌产品毛利率较高,销售收入占比提升所致。

敷料敷贴产品,2020年1-6月、2020年全年销售收入相较2019年同期有较大增幅,主要原因系2019年发行人新增透明质酸钠医用敷料、胶原蛋白医用敷料等自有品牌产品,以及国际知名品牌的自粘性软聚硅酮敷料代理产品,在2020年持续畅销所致;毛利率方面,2020年全年较2019年上升7.07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成本下降所致。

拔罐器产品,2020年1-6月、2020年全年销售收入较2019年同期增速下降,主要原因系销量下降所致。

温灸产品,2020年全年销售收入较2019年同期下降超过30.00%,主要原因系销量下降所致。

8-1-2-260

制氧机产品,2020年1-6月、2020年全年销售收入较2019年同期增速下降,主要原因系代理品牌“鱼跃”制氧机线下渠道销量下降;2020年1-6月、2020年全年毛利率较2019年同期上升,主要原因系自有品牌外购产品毛利率较高,销售收入占比提升所致。鼻腔护理产品,2020年1-6月毛利率较2019年同期上升7.16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自有品牌外购产品主要为鼻腔喷雾,毛利率较高,销售收入占比提升所致;2020年全年来看,鼻腔护理产品毛利率较2019年基本稳定。

【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分析发行人2020年1-6月、2020年按防疫产品和非防疫产品分类的收入、毛利润、毛利率明细表,以及2019年同期数据;

2、访谈发行人财务总监,了解主要产品的收入、毛利润、毛利率变动原因。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2020年上半年、2020年按防疫产品和非防疫产品分类的收入、毛利润、毛利率及同比变动具有合理性,发行人已补充披露。

【补充披露】

发行人于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九、经营成果分析”之“(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之“2、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中补充披露如下:

“2020年上半年、2020年全年主要防疫产品和非防疫产品分类的收入、毛利润、毛利率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8-1-2-261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产品名称2020年1-6月2020年
销售金额毛利额毛利率销售金额毛利额毛利率
金额增幅金额增幅比率变动金额增幅金额增幅比率变动
防疫物资
健康 监测体温计32,896.50635.51%18,047.59858.41%54.86%12.76%45,975.84408.48%24,116.77552.65%52.46%11.59%
医疗 护理口罩/手套18,685.16556.47%10,956.84644.04%58.64%6.90%46,641.08644.87%25,613.33694.45%54.92%3.43%
消毒产品7,848.19395.19%5,675.34589.95%72.31%20.41%12,384.12205.19%7,918.62283.34%63.94%13.04%
小计59,429.85567.47%34,679.77730.01%58.35%11.43%105,001.04442.33%57,648.72541.62%54.90%8.50%
非防疫物资
健康 监测血糖监测系列5,980.49-5.37%1,904.77-22.33%31.85%-6.95%12,584.79-5.27%4,471.48-10.05%35.53%-1.89%
血压计7,594.137.57%3,697.2733.94%48.69%9.59%14,701.015.68%6,363.4118.08%43.29%4.55%
康复 辅具轮椅3,704.87-31.81%644.17-44.91%17.39%-4.13%7,762.77-28.89%1,279.84-41.61%16.49%-3.59%
助行器1,887.14-0.14%543.11-4.22%28.78%-1.23%3,852.20-1.49%919.68-21.25%23.87%-5.99%
助听器2,198.8942.23%1,337.05124.63%60.81%22.30%4,923.9720.49%2,925.1647.88%59.41%11.01%
护理床1,302.22-30.47%348.78-13.64%26.78%5.22%3,545.055.71%795.800.41%22.45%-1.18%
医疗 护理棉球/棉签/棉片类1,308.6730.30%611.7462.70%46.75%9.31%3,028.6427.14%1,485.1066.50%49.04%11.59%
敷贴/敷料类4,625.32230.44%1,895.34242.28%40.98%1.42%9,984.2334.41%4,271.2661.04%42.78%7.07%
艾叶及制成品1,328.96-2.36%691.473.70%52.03%3.04%2,154.67-30.00%1,135.62-24.36%52.70%3.93%
中医理疗仪3,540.3324.82%1,129.3144.02%31.90%4.25%7,090.22-2.16%2,277.714.91%32.12%2.16%

8-1-2-262

产品类别产品名称2020年1-6月2020年
销售金额毛利额毛利率销售金额毛利额毛利率
金额增幅金额增幅比率变动金额增幅金额增幅比率变动
理疗温灸产品809.7115.66%521.3017.83%64.38%1.18%1,303.12-47.69%823.83-50.98%63.22%-4.23%
拔罐器502.61-53.81%178.62-56.62%35.54%-2.30%1,000.83-52.62%352.35-55.09%35.21%-1.94%
呼吸 支持制氧机1,612.13-36.74%457.44-20.27%28.37%5.86%2,893.00-38.14%729.04-27.85%25.2%3.59%
呼吸机2,436.58-12.61%1,051.98-3.79%43.17%3.96%5,359.67-0.6%2,256.188.63%42.1%3.58%
鼻腔护理1,325.627.49%929.2519.72%70.10%7.16%2,585.87-8.90%1,785.13-2.94%69.03%4.24%
小计40,157.652.76%15,941.6016.99%39.70%4.83%82,770.05-4.98%31,871.592.49%38.51%2.80%

8-1-2-263

疫情背景下,体温计、口罩/手套、消毒产品三种防疫物资在2020年1-6月、2020年全年,较2019年同期销售收入、毛利率与毛利率均呈现增长趋势;主要产品中非防疫物资类产品2020年1-6月、2020年全年销售收入、毛利额及毛利率亦相较于2019年同期有所增长。”

(二)结合疫情对发行人收入、成本、期间费用的影响,披露2020年上半年收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实现大幅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如增长率可能存在下滑风险,请发行人进行重大风险提示

【情况说明】

整体来看,2020年1-6月、2020年全年,发行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期间费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相较于2019年同期有一定增幅。

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20年
金额增幅金额增幅
营业收入122,861.6468.07%237,526.0762.46%
营业成本61,721.9136.94%126,271.0640.07%
期间费用27,508.2728.69%61,100.4142.92%
净利润27,331.60340.11%42,454.14241.8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26,410.35400.96%40,096.85280.29%

1、收入、成本变动分析

收入构成方面,2020年1-6月、2020年全年发行人体温计、口罩/手套、消毒产品三类防疫物资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金额及占比均显著提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2020年1-6月
金额增长率
销售收入销售成本毛利率销售收入销售成本毛利率增幅注3
体温计32,896.5014,848.9154.86%635.51%473.42%12.76%
口罩/手套18,685.167,728.3258.64%556.47%462.59%6.90%
消毒产品7,848.192,172.8672.31%395.19%185.04%20.41%

8-1-2-264

小计59,429.8524,750.09-567.47%423.75%-
占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比重48.37%40.10%-36.19%注129.61%注2-
产品类别2020年
金额增长率
销售收入销售成本毛利率销售收入销售成本毛利率增幅注3
体温计45,975.8421,859.0752.46%408.48%308.84%11.59%
口罩/手套46,641.0821,027.7554.92%644.87%592.26%3.43%
消毒产品12,384.124,465.5063.94%205.19%124.16%13.04%
小计105,001.0447,352.32-442.33%356.35%-
占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比重44.21%37.50%-30.96%25.99%-

注:1、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增长率=三类产品销售收入合计占营业收入比重-去年同期销售收入合计占营业收入比重;

2、销售成本占营业成本比重增长率=三类产品销售成本合计占营业成本比重-去年同期销售成本合计占营业成本比重;

3、毛利率增幅=该产品毛利率-去年同期该产品毛利率。

2、期间费用变动分析

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期间费用与营业收入的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
营业收入237,526.07122,861.64146,202.95108,708.11
期间费用61,100.4127,508.2742,751.1131,637.84
期间费用占比25.72%22.39%29.24%29.10%

2020年1-6月、2020年全年发行人期间费用与营业收入的占比与其他各期相比略有下降,未出现大幅波动,期间费用受疫情原因影响较小。

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分析

基于收入、成本以及期间费用的变动分析,2020年1-6月、2020年全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相较于2019年同期增幅较大,主要来自于营业收入的增长以及综合毛利率的提升。

随着我国疫情逐步得到有效控制,体温计、口罩、消毒产品等防疫物资市场供应日渐充足,公司2020年1-6月、2020年全年相较于去年同期较高的增长率可能存在下滑风险。

4、假设未发生疫情情况下模拟测算相关经营数据

2019年,发行人完成融资后,进一步加快业务扩张。线下销售方面,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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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巩固与百强连锁药房的业务合作;线上销售方面,依据生意参谋数据统计,2019年天猫平台中血压计、体温计、助行器、口罩/手套、棉球/棉签/棉片、艾叶及制成品、鼻腔护理等多个产品销量排名进入前三,此外拼多多等平台销售规模快速增长亦为2020年收入增长奠定良好的基础。

2019年起,发行人进一步加快主要产品自主生产规模扩张。2019年新增生产厂房面积约1.50万平方米;2020年初即确定2020年上半年新增厂房并实现投产面积超过2.00万平方米的发展目标。2019年内,体温计、制氧机等核心产品已经实现自产,口罩/手套、消毒类产品等在2019年末至2020年初具备自产条件。同时,公司主动减少部分产品的代理品牌产品销售,专注扩张主要产品的自有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销售毛利率水平。根据年度计划分解,若不考虑疫情背景,参考各品类产品历史收入增速、销售结构、毛利率变动情况、期间费用变动及相关趋势,综合考虑,发行人对2020年相关经营数据进行模拟。假设基础如下:

项目假设基础
营业收入 毛利率1、产品销售收入方面,主要依据各品类历史收入增速、产品销售结构等因素确定; 2、自产产品成本方面,主要依据主要品类自产比重变动情况等因素确定; 3、整体来看,本次模拟预测下,2020年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幅为59.96%,2020年模拟综合毛利率、模拟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4.23%、44.08%。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成本与2020年实际情况保持一致。
税金及附加参照2020年营业税金及附加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测算。
期间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以及销售费用中的固定性费用与2020年实际发生金额维持不变,销售费用中的变动性费用根据费用项目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测算。
资产减值损失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均为存货减值损失,考虑在不发生疫情的情况,疫情产品的原材料采购价格系正常采购价格的情况下,不会发生减值,故预测时,剔除了疫情产品的存货减值损失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线下部分结合收入变动金额和应收账款周转率,测算因收入变动而导致的应收账款变动金额,并将应收账款变动金额按一年内的坏账准备比例5%调整信用减值损失;线上部分由于应收账款周转率很高,按线上应收账款余额占线上收入的比例测算因收入变动而导致的应收账款变动金额,并该部分应收账款变动金额按一年内的坏账准备5%调整信用减值损失。
其他收益、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务外支出与2020年实际情况保持一致。
所得税费用依据2020年实际所得税费用占利润总额的比例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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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假设基础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与2020年实际情况保持一致。

模拟结果如下所示:

项目假设未发生疫情情况下模拟测算相关经营数据
金额增幅
营业收入233,865.4759.96%
营业成本130,426.9244.68%
期间费用62,069.4545.19%
净利润35,124.12182.7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32,777.04210.86%

整体来看,本次模拟预测下,2020年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幅为59.96%,2020年模拟综合毛利率、模拟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4.23%、44.08%。与历史经营情况以及2020年非疫情产品销售情况结合对比分析,上述模拟数据具有合理性。

【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并分析发行人2020年及2019年同期主要经营数据;

2、查阅并分析发行人2020年防疫物资品类产品的销售明细表、费用明细表,以及上述产品品类2019年同期的销售明细表、2019年同期的费用明细表;

3、获取发行人关于若不考虑疫情背景,参考各品类产品历史收入增速、销售结构、毛利率变动情况及趋势,发行人对2020年相关经营数据测算表,分析其测算依据及合理性。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随着我国疫情逐步得到有效控制,体温计、口罩、消毒产品等防疫物资市场供应日渐充足,公司2020年相较于去年同期较高的增长率可能存在下滑风险,发行人已于招股说明书中进行重大事项提示。

【补充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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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于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中补充披露如下:

“九、新冠疫情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突发并在全球范围内蔓延,公司生产的红外体温计和口罩等相关防疫产品得到了全国众多医疗机构和市场的认可,其市场需求量短期内大幅增加。此次疫情虽然一定程度上推动了防疫物资在生活领域的广泛应用,但是新冠疫情导致的公司业绩增长具有偶发性,未来业绩增长存在不可持续的风险:一方面,此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持续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疫情在全球得到有效控制后,公司红外体温计和口罩等相关产品的销量会有所下降;另一方面,红外体温计并非新冠检测试剂等耗材类产品,其使用周期相对较长,需求量不会随着疫情发展而持续增加,同时不少企业的口罩和红外体温计产品相继获批上市,将导致上述产品的利润空间下降,从而影响公司在之后疫情持续期间的业绩。

2020年,发行人营业收入237,526.07万元,增幅为62.46%;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40,096.85万元,增幅为280.29%。随着我国疫情逐步得到有效控制,体温计、口罩、消毒产品等防疫物资市场供应日渐充足,公司2020年的增长率相较于去年同期较高的增长率可能存在下滑风险,提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三)补充披露2020年1-9月经审阅的业绩情况,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变动情况,2020年全年业绩预计情况及其预计假设基础

【情况说明】

1、2020年1-9月经审阅、2020年经审计的业绩情况、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依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2020年1-9月审阅报告以及2020年审计报告,发行人2020年1-9月经审阅、2020年经审计的业绩情况、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09.302019.12.31增幅
总资产158,120.09104,925.7850.7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90,381.4359,646.7851.53%
项目2020年1-9月2019年1-9月增幅
营业收入174,162.98103,505.176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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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33,195.068,339.85298.03%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134.658,311.45298.66%
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602.037,091.01345.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581.94-9,198.92-
项目2020.12.312019.12.31增幅
总资产179,456.66104,925.7871.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99,641.7759,646.7867.05%
项目2020年2019年增幅
营业收入237,526.07146,202.9562.46%
净利润42,454.1412,420.36241.81%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394.9912,368.67242.76%
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096.8510,543.85280.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9,576.805,739.78763.74%

整体来看,2020年1-9月、2020年全年,发行人保持较好的经营情况,营业收入与净利润相较2019年同期增幅较大。

其中,区分防疫物资与非防疫物资,2020年分季度主营业务收入与毛利率情况如下:

产品2020年第一季度2020年第二季度
收入毛利率收入毛利率
防疫物资29,400.6475.49%30,029.2141.58%
非防疫物资28,225.0042.33%33,834.6040.62%
小计57,625.6459.25%63,863.8141.07%
产品2020年第三季度2020年第四季度
收入毛利率收入毛利率
防疫物资18,561.7945.83%27,009.3953.54%
非防疫物资31,353.0738.42%33,946.1139.52%
小计49,914.8741.18%60,955.5145.73%

注:上述分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2020年一季度疫情背景下,防疫物资类产品销售毛利率有所提升;二季度与三季度,国内疫情逐渐得到有效控制,防疫产品市场供应逐渐充足,防疫物资类产品销售毛利率下降,其中二季度防疫物资类产品毛利率低于三季度主要原因系前期采购的相关原材料单位成本较高所致;2020年四季度,防疫类物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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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率提升主要系单位成本下降所致。2020年一季度至三季度,非防疫物资类产品销售毛利率略有下降,主要原因系公司为了拓展市场,采取更多促销活动所致;2020年第四季度非防疫物资毛利率相较第三年季度较为稳定。

2、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基于2021年第一季度发行人经营情况,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3月注1业绩预计2020年1-3月注2
金额增幅金额占全年预计比重
营业收入63,680.3910.51%57,625.6424.26%
净利润13,030.17-12.90%14,960.3535.2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009.76-12.95%14,944.4635.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24.37-12.78%14,588.7336.38%

注1:前述财务数据的预计数不代表发行人最终可实现业绩,亦不构成发行人盈利预测及业绩承诺。注2:2020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2021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公司自产产品比例增加,市场竞争力以及公司品牌知名度有所提升,同时公司不断拓宽销售渠道,保持了销售收入的稳步增长;2021年第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去年一季度为新冠疫情爆发初期,销售产品以健康监测类、医疗护理类高毛利产品为主,2021年国内新冠疫情得到较好控制,公司销售产品结构较上年同期发生较大变化,销售毛利率逐渐回归正常所致。前述2021年一季度经营业绩情况系公司初步预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核查程序】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1、复核并分析发行人2020年10月、11月财务数据情况,获取历史相关经营数据进行对比分析;

2、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2020年10月、11月经营情况,以及对2020年12月经营情况的预期;

3、查阅会计师出具的2020年1-9月审阅报告;

4、获取并分析发行人2020年1-9月销售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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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查阅会计师出具的关于发行人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报告;

6、复核并分析发行人2021年1月、2月财务数据情况;

7、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2021年3月经营情况及经营预期。【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已补充披露2020年经审计的业绩情况、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变动情况、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补充披露】发行人于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中补充披露如下: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经营状况公司已披露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所属行业的产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税收政策未出现重大变化;公司业务模式及竞争趋势未发生重大变化,未新增对未来经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十一、2021年1-3月业绩预告

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预计经营情况不会发生重大变化,经营业绩稳定,不存在业绩大幅下滑的情况。

结合公司2021年1-3月已实现的经营情况,业绩预计情况如下:

营业收入约为63,680万元,同比增长约10.5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3,009万元,同比下降约12.95%;2021年第一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约为12,724万元,同比下降约12.78%(前述财务数据的预计数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业绩,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及业绩承诺)。

2021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公司自产产品比例增加,市场竞争力以及公司品牌知名度有所提升,同时公司不断拓宽销售渠道,保持了销售收入的稳步增长;2021年第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去年一季度为新冠疫情爆发初期,销售产品以健康监测类、医疗护理类高毛利产品为主,2021年国内新冠疫情得到较好控制,公司销售产品结构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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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同期发生较大变化,销售毛利率逐渐回归正常所致。”发行人于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补充披露如下:

“十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经营状况

总体来看,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所属行业的产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税收政策未出现重大变化;公司业务模式及竞争趋势未发生重大变化,未新增对未来经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二)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基于2021年第一季度发行人经营情况,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3月注1业绩预计2020年1-3月注2
金额增幅金额占全年预计比重
营业收入63,680.3910.51%57,625.6424.26%
净利润13,030.17-12.90%14,960.3535.2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009.76-12.95%14,944.4635.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24.37-12.78%14,588.7336.38%

注1:前述财务数据的预计数不代表发行人最终可实现业绩,亦不构成发行人盈利预测及业绩承诺。注2:2020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

2021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公司自产产品比例增加,市场竞争力以及公司品牌知名度有所提升,同时公司不断拓宽销售渠道,保持了销售收入的稳步增长;2021年第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去年一季度为新冠疫情爆发初期,销售产品以健康监测类、医疗护理类高毛利产品为主,2021年国内新冠疫情得到较好控制,公司销售产品结构较上年同期发生较大变化,销售毛利率逐渐回归正常所致。

前述2021年一季度经营业绩情况系公司初步预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四)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说明第三季度财务状况执行的审阅程序,保荐人和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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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程序】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第三季度财务状况执行的审阅程序主要包含询问及分析性复核程序,主要的分析程序如下:

1、货币资金

(1)编制银行存款余额明细表,获取期末对账单与期末账面余额核对;

(2)获取已开立银行账户结算清单,与账面银行账户进行核对;

(3)对重要公司抽查大额银行存款收支,抽查全年大额银行存款收支款项,将日记账的账面记录和对账单进行双向核对;

(4)复核银行汇票保证金与期末应付票据余额的勾稽关系。

2、应收票据及应付票据

(1)获取票据备查簿,发生额与账面核对;

(2)核实发生额是否有真实业务背景。

3、存货

(1)分析存货周转率、分月余额变动;

(2)将本期存货增加与进项税发生额进行核对;

(3)编制销售成本倒轧表,对存货之间的各科目间的结转勾稽关系进行分析性复核;

(4)核对销售成本中存货销售数量与销售收入清单中存货销售数量的一致性;

(5)对原材料进行采购价格同期比较、期末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与最近一期采购发票价格比价、原材料发出进行计价测试;

(6)对产成品进行计价测试、主要产成品价格波动波动分析

(7)了解生产成本的结转过程,复核生产成本分配;

(8)核查制造费用的月度波动情况、同期比较情况;

(9)实施了截止测试,抽查了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外购存货记录。

4、往来款项

(1)解重大明细项目的容及性质,进行类别分析;

(2)测试账龄划分的适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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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期末余额与上期期末余额进行比较,了解其波动原因。

5、长期股权投资

(1)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股权比例和时间,检查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是否正确;

(2)取得被投资单位的章程、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料。

6、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

(1)检查被审计单位折旧及摊销政策前后期是否一致;

(2)复核折旧及摊销金额是否正确

7、短期借款

(1)检查被审计单位企业信用报告,核实账面记录是否准确、完整。对被审计单位企业信用报告中列示的信息与账面记录核对的差异进行分析,关注企业信用报告中列示的被审计单位对外担保的信息。

(2)复核利息计提是否完整。

8、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贷方发生额分析;

(2)分析分月人均工资。

9、应交税费

(1)获取纳税申报表与当期税金的余额及发生额进行核对。

10、递延收益

(1)检查核算内容是否符合规定范围,若存在不该在本科目核算的收益挂账,应予结转;

(2)检查递延收益的分配是否符合政策,复核计算其分配及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11、长期应付款

(1)检查长期应付款的内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2、收入、成本

(1)线下药房渠道收入执行的审阅程序:

1)同期毛利率波动分析;

2)分月收入及毛利率波动分析;

3)按产品类别分析毛利率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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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要客户合同查验;5)重要子公司科源实施返利测算程序;母公司可孚科技、重要子公司好护士及科源,实施收入细节测试及收入截止性测试;

(2)线下门店零售收入执行的审阅程序:

1)同期毛利率波动分析;2)分月收入及毛利率波动分析;3)随机抽取部分门店和仓储式卖场系统现金日报表,核对账面记录的现金、其他货币资金、收入科目金额。

(3)线上收入执行的审阅程序:

1)同期毛利率波动分析;2)分月收入及毛利率波动分析;3)核对了公司账面收入、系统订单,核对范围包含报告期内100%的线上销售收入,经核对两者相符;

4)通过对主要店铺的每月资金流水核对,确认账面收入与主要电商平台资金流水数据相符。

13、期间费用

(1)计算分析各个月份费用总额及主要项目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率,并与上一年度进行比较,判断变动的合理性;

(2)计算分析各个月份费用中主要项目发生额及占销售费用总额的比率,并与上一年度进行比较,判断其变动的合理性;

(3)固定资产折旧金额、待摊费用及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金额以及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与各资产科目的计提和摊销金额核对一致;

(4)职工薪酬发生额与应付职工薪酬计提金额核对一致;

(5)获取运费台账与账面核对,并随机查验运费对账单与台账核对;

(6)主要负责线上销售子公司好护士,随机抽查一个月各网络平台对账单,与账面线上费用进行核对;

(7)测算房屋租赁费;

(8)研发费用获取按研发项目台账,获取立项书。

14、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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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本期增加及转回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与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科目进行交叉勾稽;

(2)对本期转销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结合相关科目的审阅,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15、资产处置收益

(1)结合相关非流动资产的审阅、考虑处置收益及相关税金后,查验资产处置收益是否正确。

16、其他收益

(1)获取政府补贴清单;

(2)审查各项政府补助的批准文件, 复核收入的性质、金额、入账时间是否正确;

(3)若是根据收益期间进行分摊确认的其他收益,需与递延收益本期结转损益金额核对一致。

17、营业外收入及支出

(1)查阅营业外收支主要内容。

18、所得税

(1)获取上年度所得税清算表,确认所得税清算金额与去年所得税账面金额差异是否已做账务处理;

(2)根据本期利润总额,并考虑各项纳税调增调减因素测算当期所得税费用。

19、现金流量表复核

(1)获取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基础资料,将基础资料中的有关数据和财务报表及附注、账册凭证、辅助账簿等核对,检查金额是否正确、完整,现金流量分类是否合理;

(2)了解并检查现金流量表编制方法,对现金流量表执行勾稽核对程序。

8-1-2-276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邹 扬 瞿孝龙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1-2-277

保荐机构董事长的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全部内容,了解审核问询函回复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审核问询函回复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

徐朝晖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1-2-278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签署页)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1-2-279

发行人董事长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确认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长:

张 敏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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