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48元
?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A股 | 2021/6/4 | - | 2021/6/7 | 2021/6/7 |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A股 | 2021/6/4 | - | 2021/6/7 | 2021/6/7 |
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0432元,如果QFII股东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由QFII股东按照该《通知》的规定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3)对于对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A股股票(“沪股通”),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
0.0432元。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48元,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联系部门:证券部联系电话:0514-88249776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