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298号)的回复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 298号)的回复
德师报(函)字(21)第Q01396号
致: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敬启者:
我们接受委托,对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邦科技”)2020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并于2021年4月26日出具了德师报(审)字(21)第P03726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我们于2021年5月19日收到了公司转来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29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按照该问询函的要求,基于公司对相关问题的说明和我们对百邦科技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已执行的审计工作,现就问询函中涉及会计师的问题说明如下:
问题1.(2)本期新机销售毛利率仅1.23%,请结合该业务的经营模式、供销流程、定价方式、销售渠道、客户群体等说明其毛利率较低的原因、该业务本期为你公司贡献的净利润,开展该业务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公司采用的收入确认方法以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就收入确认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公司回复
(一)新机的经营模式
1.新机业务的供销流程是,公司从上游供应商采购设备,通过公司分销渠道销售给企业客户,通过自营门店销售给消费者用户;
2.新机业务的定价方式为基于市场行情的定价,零售定价主要参照主流电商销售平台的价格,分销主要参照批发市场行情;
3.新机销售渠道和客户群,分为零售渠道和批发渠道,零售渠道主要为公司自营门店,客户群为消费者,批发渠道的主要客户群是企业客户和公司加盟客户;
4.新机业务毛利率较低是该业务的一个行业特点,在零售端,大型电商平台以手机价格为主要竞争手段,在批发端,许多分销商为避免市场价格下降带来库存减值的风险,把周转率作为优于毛利率考虑的因素;
(二)开展新机业务的合理性以及必要性
1.新机销售业务存在一定的利润空间,新机业务对本期的净利润贡献约为261.59万元,且新机业务资金周转率和库存周转率高,从采购付款到收回销售款项时间在30天左右。
2.公司在通讯领域深耕13年,与大量的企业客户具有合作关系。同时公司门店每年接待大量的手机维修用户,而购买新机是顾客维修手机的替代品。新机业务可以让公司更有效地发挥企业和消费者客户资源的优势。
(三)新机销售收入确认方法及合理性
对于通过分销渠道销售给企业客户新机销售业务,本公司在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因此本公司作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本公司认为新机销售收入确认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
二、会计师意见
我们将经销商新机销售收入的总额或净额法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执行了以下主要审计程序:
(1) 测试和评价百邦科技经销商新机销售收入总额或净额法确认相关内部控制;
(2)了解百邦科技与经销商新机销售收入的总额或净额法确认相关的会计政策,并确定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并一贯应用;
(3)针对经销商新机销售收入的总额或净额法确认的判断,我们抽样实施了下列程序:
- 选取部分客户和供应商的合同进行复核,对合同条款进行分析;与选取的客户和供应商进行访谈,通过与之访谈了解双方合作开展业务过程中的主要商业安排,包括双方如何建立商业关系,价格的谈判与确定以及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的主要责任;对经销商新机业务的销售和采购价格进行分析。
- 通过执行上述程序,综合考虑相关事实和情况,评价百邦科技是否承担向客户供货或提供服务的主要责任,是否承担相关存货风险、是否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以及是否承担信用风险。
通过执行以上程序,我们认为公司对于新机销售业务收入确认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
问题2:年报显示,公司2019年、2020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9,565.34万元、-6,914.2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276.18万元、-8,882.72万元。请结合行业特点、公司竞争地位、经营策略等补充说明公司经营持续大额亏损的原因、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持续大额净流出的原因、拟采取的改善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措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不确定性。请年审会计师就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公司回复
(一)公司经营持续大额亏损以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持续大额净流出的原因
手机售后服务行业存在企业数量众多,大部分企业规模较小,缺乏跨区域或全国性运营能力,作坊式的服务网点依旧大量存在,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公司的手机维修门店覆盖全国大部分区域,具有一定的规模,在手机售后服务行业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苹果公司一直是公司手机售后服务业务的重大客户,公司的业绩受苹果公司在华的业务量的影响较大,由于近两年来,苹果手机在华出货量有所减少,2020年虽然有所恢复,但是一季度的疫情致使公司大部分门店无法正常营业,导致公司出现亏损。公司从2019年下半年开展某品牌的授权门店业务,但由于2020年受到外部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该业务也出现较大幅度下降,导致公司处置了某品牌的授权门店业务。受上述原因的综合影响,公司本期出现大额亏损。
公司2020年经营净利润为-8,749.7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914.2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882.72万元。本期出现亏损的主要原因为:
1.某品牌授权维修业务经营亏损约2,625.72万元以及处置亏损607.55万元;
2.新冠疫情的爆发导致公司2020年一季度大部分门店不能正常经营,导致经营亏损1,615万元;
3.2020年度公司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和存货减值损失分别为388.25万元和335.40万元;
4.其他商品销售及增值服务业务产生负毛利2,790.68万元。
本期经营活动出现大额流出的主要原因为:
1.因正常业务经营,产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入5.91亿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流出5.09亿元;
2.因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流出9,548.24万元,支付各项税费970.64万元;
3.新增的某品牌维修业务前期投入的门店租金、押金、保证金、采购维修配附件等支出较大,导致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押金及保证金增加1,035.45万元,导致现金流出1,035.45万元,同时本期因终止该品牌的维修业务导致公司的现金支出增加人民币909.13万元;
4.因日常经营支付期间费用3,867.54万元;
5.因本期受限资金变动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1,356.00万元;
6.因收到政府补助、利息收入,及预提费用的增加等导致现金流入618万元。
(二) 公司拟采取的改善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措施
1. 通过线上发展和运营优化,推动苹果授权门店利润持续增长。
2. 通过加盟店拓展、供应链发展和产品开发等举措,持续推动加盟业务发展。
3. 通过流程优化、精益改进、敏捷开发等举措,持续优化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
(三)持续经营能力的评估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流动比率为3.31,速动比率为2.15,货币资金余额为12,529.3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54.65%;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货币资金余额为12,990.08万元,并已实现盈利。公司管理层结合2021年的财务预算及2020年末银行授信情况,判断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会计师意见
我们在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对持续经营能力评估所执行审计程序和审计结论如下:
(1)与管理层进行讨论,识别百邦科技是否存在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2)评价管理层对百邦科技未来12个月持续经营能力的评估。在评价管理层的评估时,我们考虑了管理层的评估是否包括了我们审计过程中关注到的所有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关键财务比率的分析,未来12个月的财务预算分析等。
(3)询问百邦科技管理层是否知悉任何评估期间以外的、可能导致对主体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以及相关的业务风险。
(4)对公司提供的2020年末银行授信情况执行函证程序,函证已收回并回函相符。
通过执行上述程序,我们认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问题3(4)请分别列示公司本期通过不同平台、不同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线下的自营门店、加盟商门店,线上的自有微信公众号、百邦联盟APP、天猫、京东、大众点评、美团、有赞等)实现的业务量(包括但不限于保内或保外手机维修量、产品销售量、服务的客户人数等)、销售额及其变化情况、大幅变动的原因,并进步一解释本期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与下游需求变动趋势是否一致、与公司投入的资源规模是否匹配。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就公司销售收入尤其是线上销售真实性、准确性所实施的审计程序及具体结论。
一、 公司回复
(一)公司线上平台实现的业务量和收入及增长变化的原因
1.线上平台业务发展
平台 | 2020年 | 2019年 | ||
订单量(单) | 收入(万元) | 订单量(单) | 收入(万元) | |
天猫 | 55,695 | 2092.8 | 10,968 | 359.0 |
美团点评 | 26,754 | 583.2 | 2,129 | 55.9 |
公众号 | 23,796 | 430.1 | 18,672 | 221.0 |
有赞 | 10,257 | 39.8 | 0 | 0.0 |
京东 | 6,262 | 30.1 | 0 | 0.0 |
合计 | 122,764 | 3176.0 | 31,769 | 635.9 |
注:公司从以上电商平台的获单大部分为维修订单,也有少量商品和增值订单,工单量等同于服务人数。
2.公司线上业务增长变化的原因
线上平台具有很大的增长空间:随着消费者习惯的变化,许多顾客越来越倾向于先到线上电商平台寻找维修商、查看价格和口碑之后,再下订单,到实体门店进行维修。公司2018年底开始发展线上业务,虽然增速较快,但市场份额仍很低,有巨大的提升空间;
发挥公司门店覆盖102个城市的交付能力优势:手机维修不同于商品销售,后者订单和交付均可在线完成,而手机维修的交付,必须在线下进行。线上的手机维修商,普遍规模较小,门店只能覆盖较少的城市,这让公司形成了线上独特的交付能力优势;
发挥公司的存量客户优势:公司深耕手机维修13年,积累了大量的存量客户,这些客户在线上选择维修商时,更愿意选择自己熟悉的百邦门店;
公司持续投入于线上电商平台业务的发展,持续深化与主要电商的合作,也为线上业务增长,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二)公司线下门店业务及增长变化原因
1.公司线下业务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 | 授权门店收入 | 联盟业务收入 | 新机分销收入 |
2020 | 27,071.72 | 3,972.13 | 17,848.00 |
2019 | 21,483.55 | 2,638.53 | 11,216.33 |
注:线上平台引流在线下门店交付,授权门店收入包括维修收入,商品销售和增值服务以及新机销售收入。
(1)授权业务
授权门店收入明细
单位:万元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维修收入 | 20,631.21 | 17,476.87 |
整机销售收入 | 3,364.51 | - |
商品销售和增值服务 | 3,076.00 | 4,006.69 |
总计 | 27,071.72 | 21,483.55 |
授权门店工单明细
单位:个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维修工单 | 651,004.00 | 631,778.00 |
整机销售工单 | 6,944.00 | - |
商品销售和增值服务工单 | 282,171.00 | 332,831.00 |
总计 | 940,119.00 | 964,609.00 |
(2)联盟业务
联盟业务收入明细
单位:万元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加盟商合作门店管理费收入 | 1,378.06 | 729.86 |
电子商务收入(二手机、配附件等收入) | 2,594.07 | 1,908.67 |
总计 | 3,972.13 | 2638.53 |
联盟业务的订单量
联盟业务中加盟店的新增和变动请参见问题3.(2)的回复。2019年度二手机、配附件订单4,228.00单,2020年度二手机、配附件订单14,915.00单。
(3)新机业务
新机业务收入和单量明细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新机分销收入 | 17,848.00 | 11,216.33 |
新机分销数量 | 39,382.00 | 24,367.00 |
2.增长变化的原因
(1)公司授权门店收入增长主要来自于线上平台带来的线下订单的增长、新机销售的增长等;
(2)加盟业务的增长,一方面来自于加盟店数量本年增加1,050家带来加盟费收入的增长,另一方面来自于公司对联盟商销售二手机、手机配件的收入增长;
(3)新机分销业务的增长,主要来自公司与供应商深化合作以及渠道客户拓展。
3.增长变化与市场需求、公司资源投入的匹配
(1)苹果授权业务的市场需求主要来自于苹果市场的存量和新增用户。本期内苹果存量客户数量稳定、新增用户略有增长。公司本期资源投入重点在于线上平台的运营、以及店内基本运营能力的提升;
(2)加盟市场的目标客户是几十万家小型手机维修商,公司的产品和服务有助于目标客户提升销量和盈利能力,同时公司连续两年大力投入于联盟运营团队的建设、系统建设和运营提升;
(3)新机分销业务的总体市场规模庞大,公司新机分销业务增长的金额占总体市场规模的份额较小。
二、会计师意见
公司线上业务收入为3,176.00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6.50%,线上平台主要作为导流的作用,引导消费者到实体门店进行维修等,收入确认的依据与线下销售不存在不同,均以工单完成,消费者签字作为收入确认的依据。对于公司的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我们执行了以下的审计程序:
(1)了解公司重要业务类型收入有关的业务流程,识别相关的内部控制,并测试和评价其设计以及运行有效性。
(2)重大销售合同检查及合同主要条款的分析
获取重大销售合同,对合同条款进行查看,结合审计中了解到的重要业务类型的业务模式,评价各类业务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3)分析性程序
对各业务类型收入过去两年的变动情况实行分析性程序,分析性程序的维度包括:对2020年的主营业务收入与2019年的主营业务收入按保内维修、保外维修、新机销售、其他商品销售、增值服务、电子商务等业务类型进行逐项对比分析;以及对于2020年各类业务前五大客户的收入金额及占比进行分析。
(4)执行函证程序
公司营业收入分为保内维修收入、保外维修收入、其他商品销售及增值服务、电子商务收入以及其他业务收入。由于公司保内维修业务和经销商新机销售业务的客户收入金额较大,因此我们挑选重大客户执行了函证程序。而对于保外维修业务、其他商品销售及增值服务、零散客户新机销售、电子商务业务和其他业务收入客户为个人消费者和加盟商等,存在数量众多且金额很小的特点,从实施函证的有效性来看,意义不大,因此我们未执行函证程序,而是通过分析性程序和抽样测试等相结合的程序来验证收入。对于公司保内维修收入,我们已经执行函证程序的收入金额为6,667.31万元,占保内维修收入的比例为99%。截至审计报告日,发出函证2封,收回函证数量1封,回函比例50%。对于经销商新机销售收入,我们已经执行函证程序的收入金额为4,249.88万元,占经销商新机销售收入的比例为23.81%,扣除因法人涉及合同诈骗被公安机关逮捕的客户绿森公司的销售收入之外,已经执行函证程序的收入占比为54.65%,截至审计报告日,发出函证11份,收回函证数量10份,回函比例为91%。在执行函证程序时我们独立寄送询证函、对询证函的接收地址和回函发出地址进行查验。对于未回函的询证函,我们执行了替代程序,对于回函不符的询证函,我们了解并调查了不符的原因,检查了支持性文件。
(5)对未执行函证程序的收入,执行抽样测试
我们考虑了收入的样本特征,规模,风险,对各类型的收入采用抽样的方法检查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对于抽样所选取的样本,检查记账凭证、签收单据、工单、银行回单等单据,检查记账凭证的业务类型、金额是否与原始单据的业务类型、金额相符。
(6)客户背景调查及电话访谈
抽样选取新机销售收入中的企业客户进行背景调查和电话访谈,背景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查看该客户的工商信息、股权结构、年报披露和其他披露事项等,电话访谈了解合作背景以及双方合作过程中的权利义务,通过以上程序分析新机销售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7)数据分析及维修门店收入金额核查程序
我们针对维修门店的保外维修业务收入执行了数据分析程序,检查是否存在保外维修收入异常的门店,并根据分析结果选取维修门店,检查维修门店的当期营业收入确认金额与银行账户入账金额是否一致。
通过执行以上程序,我们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对于销售收入所作出的说明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问题4:年报显示,本期营业税金及附加发生额为105.28万元,较上年下降48.59%,请补充说明在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情况下营业税金及附加反而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公司回复
本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891.85万元,较上期35,338.42万元增长了38.35%,待抵扣进项税余额由上期末2,124.47万元下降为本期末775.34万元,本期实现了上期末留抵进项税的大幅抵扣,导致本期支付的增值税金较上期减少近50%,因此也导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税金的大幅减少。
二、会计师意见
我们针对营业税金及附加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与营业税金及附加相关的业务流程,识别关键内部控制,并测试其设计的合理性以及是否得到了有效执行。
(2)分析性程序,对营业税金及附加过去两年的变动原因进行分析,并分析其合理性。
(3)对营业税金及附加的进行匡算,并比较匡算结果与公司账面记录金额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并对营业税及附加的计算基数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测试。
通过执行上述程序,我们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对于营业税金及附加所作出的说明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问题5:根据年报,本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分别为3,545.75万元、5,519.83万元、703.22万元,同比分别变动18.83%、-19.78%、-47.46%。请补充说明上述费用大幅变动的原因,在本期收入大幅增长的情况下期间费用整体反而显著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费用计量是否完整、准确。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就公司上述期间费用完整性、准确性所实施的审计程序以及具体结论。
一、公司回复
(一) 本年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销售费用金额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变动金额 | 变动% |
人工成本 | 2,100.76 | 1,867.91 | 232.85 | 12.47% |
市场推广费 | 403.44 | 343.33 | 60.11 | 17.51% |
低值易耗品 | 362.67 | 258.04 | 104.63 | 40.55% |
运输邮寄费 | 357.35 | 224.98 | 132.37 | 58.84% |
通讯、网络费 | 159.45 | 151.76 | 7.69 | 5.07% |
差旅费 | 77.55 | 82.23 | -4.69 | -5.70% |
办公招待费 | 74.37 | 44.76 | 29.60 | 66.13% |
其他 | 10.18 | 10.86 | -0.67 | -6.20% |
合计 | 3,545.75 | 2,983.87 | 561.88 | 18.83% |
公司销售费用2020年较2019年增加人民币561.88万元,增幅18.83%,主要是由于人工成本、市场推广费、低值易耗品及运输邮寄费增加所致。
人工成本增加人民币232.85万元,增幅12.47%,主要是因为公司2020年度某品牌授权业务服务顾问数量增加,导致人工成本上涨190.95万元;提高了苹果事业部员工的工资水平,2020年度服
务顾问的人工成本较2019年度上涨41.9万。市场推广费增加人民币60.11万元,增幅17.51%,主要因为公司加大了线上平台的业务投入;低值易耗品增加人民币104.63万元,增幅40.55%,主要因为苹果非保修业务增长以及新增某品牌授权维修业务;运输邮寄费增加人民币132.37万元,增幅58.84%,主要是因为公司2020年度发货量和次数增加,导致相关费用增加。
管理费用金额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变动金额 | 变动% |
人工成本 | 2,901.13 | 3,219.41 | -318.28 | -9.89% |
管理咨询费 | 748.77 | 740.80 | 7.97 | 1.08% |
租赁物管费 | 533.35 | 608.86 | -75.51 | -12.40% |
无形资产摊销 | 479.59 | 1,210.83 | -731.24 | -60.39% |
审计费 | 240.57 | 179.25 | 61.32 | 34.21% |
办公招待费 | 129.58 | 100.01 | 29.57 | 29.56% |
差旅费 | 95.75 | 177.21 | -81.46 | -45.97% |
折旧 | 88.33 | 133.69 | -45.36 | -33.93% |
装修费 | 80.11 | 167.78 | -87.66 | -52.25% |
低值易耗品 | 47.34 | 82.37 | -35.03 | -42.53% |
通讯、网络费 | 35.05 | 45.16 | -10.11 | -22.39% |
保险费 | 28.48 | 20.99 | 7.48 | 35.64% |
会议交通费 | 25.46 | 68.01 | -42.55 | -62.57% |
股份支付费用 | 22.93 | 77.75 | -54.82 | -70.51% |
培训费 | 2.66 | 17.02 | -14.36 | -84.37% |
其他 | 60.72 | 31.38 | 29.34 | 93.50% |
合计 | 5,519.83 | 6,880.54 | -1,360.72 | -19.78% |
公司管理费用2020年较2019年减少人民币1,360.72万元,减幅19.78%,主要是由于人工成本及无形资产摊销减少所致。
人工成本减少人民币318.28万元,减幅9.89%,主要是由于公司通过流程优化和效率提升,非一线业务人员数量下降所致。无形资产摊销减少人民币731.24万元,减幅60.39%,主要是由于本期部分无形资产因上期计提大额减值导致本期摊销金额减少、处置或报废部分无形资产以及部分无形资产摊销到期所致。其中因上期计提减值导致本期摊销金额减少368.38万元,主要为收购山西凯特通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凯特”)产生的合同权利及授权经营资质的摊销金额减少227.83万元;其中因处置或报废部分无形资产导致无形资产摊销金额减少224.31万元,主要为报废IDEO配件设计专利导致无形资产摊销金额减少184.55万元,报废时间为2019年12月;其中因无形资产摊销到期导致摊销金额减少107.57万元,主要为O2O平台导致摊销减少46.48万元,摊销到期期限为2020年8月,以及CRM(用户运营平台)导致摊销金额减少23.92万元,摊销到期期限为2019年12月。其他费用明细项目,如租赁物管费、差旅费、装修费、低值易耗品、会议交通费及培训费相比上年度都有大幅减少,主要是由于公司加强了对费用开支的预算管理,增加线上会议等原因。除此之外,折旧费用减少主要是本年处置一批电子设备所致;股份支付费用减少主要是由于2018年发放的限制性股票和期权于本年失效所致。
公司研发费用2020年较2019年减少人民币635.53万元,减幅47.46%,具体原因如下:
公司现阶段主要研发支出在于系统的运维和迭代优化上,2020年度仅是对于目前公司用于门店经营的BOMS系统和百邦3C售后服务商家联盟系统的维护和小规模迭代,小规模的团队就可以承担这些工作。
(二) 相关费用计量是否完整、准确: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使用权责发生制对费用进行核算,并设计、执行了严格的内控制度确保相关费用计量的完整、准确。
二、会计师意见
我们针对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针对人工成本,从明细账中选取样本追查至雇员的工资单及雇佣合同,检查账面记录的人工成本是否准确,从雇员清单中选取样本追查至雇佣合同及明细账,检查账面记录的人工成本是否完整;
(2)针对无形资产摊销执行重新计算的程序,与账面金额进行比对,检查账面记录的摊销金额是否准确、完整;
(3)针对其他费用类型,从明细账选取样本追查至发票及其相关证明文件,检查账面记录的费用金额是否准确,从期后的付款清单中选取样本追查至付款银行回单、发票等,检查账面记录的费用或采购是否记录在正确的会计期间。
(4)执行变动分析程序,分析本期费用是否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
通过执行以上程序,我们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对于期间费用所作出的说明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问题9: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5.91亿元,同比增长32.60%,销售现金流入规模相当于本期营业收入的1.21倍。请补充说明公司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具体构成,销售现金流入远高于收入确认金额的原因。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公司回复
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的现金为59,054.20万元,营业收入为48,891.85万元,两者的差异为10,162.35万元,该差异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的销项税导致现金流入11,828.96万元,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变动导致现金流出1,666.61万元。其中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变动导致的现金流出包括应收账款的变动产生现金流出879.85万元,合同负债的变动产生现金流出802.80万元,其他非流动负债变动产生现金流入16.04万元。
二、会计师意见
我们复核了编制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准确性,我们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对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所作出的说明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问题10:报告期内,公司发生营业成本4.44亿元,同比增长44.69%;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5.09亿元,相当于营业成本的1.15倍。请按成本属性列示各类业务的营业成本构成,说明公司营业成本增幅高于营业收入增幅的原因,采购支付现金高于成本确认金额的原因。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公司回复
(一)按成本属性列示各类业务的营业成本构成
维修业务 | 占比 | 新机销售 | 占比 | 商品销售、增值及其他业务 | 占比 | 电子商务 | 占比 | 其他业务收入 | 占比 |
材料 | 40.83% | 材料 | 99.48% | 材料 | 27.12% | 材料 | 84.28% | 培训认证 | 74.60% |
人工 | 5.58% | 人工等其他成本 | 0.27% | 人工 | 38.27% | 人工 | 13.06% | 软件摊销 | 25.40% |
租赁物管费 | 4.46% | 租赁物管费 | 0.20% | 租赁物管费 | 26.99% | 租赁物管费 | 2.15% | ||
装修费 | 0.78% | 装修费 | 0.04% | 装修费 | 4.91% | 装修费 | 0.05% | ||
折旧、水电费及其他 | 0.32% | 折旧、水电费及其他 | 0.01% | 折旧、水电费及其他 | 2.71% | 折旧、水电费及其他 | 0.46% |
(二) 营业成本增幅高于营业收入增幅的原因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变动情况 | |||
主营业务 收入 | 主营业务 成本 | 主营业务 收入 | 主营业务 成本 | 主营业务 收入变动 | 主营业务 成本变动 | |
手机维修 | 20,631.21 | 14,934.56 | 17,476.87 | 11,956.04 | 18.05% | 24.91% |
新机销售 | 21,212.51 | 20,950.92 | 11,216.33 | 11,117.36 | 89.12% | 88.45% |
商品销售增值服务及其他业务 | 3,076.00 | 5,866.68 | 4,006.69 | 5,432.70 | -23.23% | 7.99% |
电子商务 | 2,594.07 | 2,391.14 | 1,908.67 | 2,148.89 | 35.91% | 11.27% |
其他业务收入 | 1,378.06 | 211.15 | 729.86 | - | 88.81% | - |
合计 | 48,891.85 | 44,354.44 | 35,338.42 | 30,654.99 | 38.35% | 44.69% |
综上表,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增速高于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于手机维修、商品销售增值服务及其他业务、和其他业务收入三项业务导致。具体原因如下:
1.手机维修业务
手机维修业务毛利率略有下降,主要因为新增某品牌授权业务的毛利率低于苹果的毛利率,其中苹果维修的毛利率为35%,某品牌的维修毛利率为9%。
2.商品销售增值服务及其他业务
其他商品销售及增值服务销售收入下降、成本增加主要原因是门店商品销售的结构发生了变化,增加了毛利较低的苹果原厂和某品牌原厂商品的销售比重,原厂耳机增加成本44.80万元,毛利率由2019年度非原厂的4.8%下降到2020年度的1.2%,打折处理仅适用于较早期机型的苹果原厂配附件,增加成本141.67万元,毛利率由2019年的2.8%下降到2020年的-16.89%;二是公司对某品牌在关店前进行了商品库存清仓处理,部分苹果门店在售的滞销商品也进行了打折买赠处理,导致毛利率由2019年的45.7%下降到2020年的8.9%。三是由于人工、房屋租赁等间接成本相对固定,以上导致总成本同比上升7.99%。
3.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公司对合作和加盟门店收取的管理咨询费收入。2020年的成本增长,主要是公司对合作门店和联盟商门店的管理人员和员工开展培训和认证服务增加的成本,以及软件摊销费用。上期由于相关成本和摊销金额并不重大,所以与公司日常经营发生的员工成本和无形资产摊销费用统一在管理费用核算。
(二)采购支付现金高于成本确认金额的原因
公司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50,867.67万元,营业成本的发生额为44,354.44万元,两者的差异主要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发生的进项税产生现金流出9,317.39万元,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变动导致现金流入439.13万元,存货变动现金流出1,692.92万元,剩余差异为营业成本包含的非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人工成本等4,057.95万元。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变动导致的现金流入主要包括预付账款变动导致现金流出453.48万元,其他流动资产待摊房租变动导致现金流入1,076.01万元,其他流动负债变动导致现金流出107.95万元,应付账款变动导致现金流出75.45万元。
二、会计师意见
我们针对成本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与成本相关的业务流程,识别相关的内部控制,并测试其设计以及运行有效性。
(2)直接成本抽样测试
对于直接成本,我们考虑了存货出库的样本特征,规模,风险,对于选取的样本,对2020年存货出库执行抽样测试,检查存货出库的真实性。对于抽样所选取的样本,我们检查了出库工单等原始单据。
(3)间接成本测试
取得全年的间接成本明细,与总账核对一致;
对于间接成本中的人工成本,执行的审计程序,详见问题5的回复。对于间接成本中的租赁成本的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取得全年的租赁费用计提表,验证其完整性和准确性;按照租赁合同条款,重新匡算2020年应计提的租赁成本,与账面记录的金额核对,检查是否存在重大异常。对于间接成本分摊,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了解间接成本分摊政策并评估政策的合理性;取得实体全年保内维修、保外维修、商品销售和增值服务的工单数量,结合各类业务的单位工时,计算各业务的工时与总工时占比;按照各业务的工时占比重新计算各类业务应分摊的间接成本,与公司的间接成本分摊金额核对,检查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4)各类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我们按业务类型了解并分析2020年和2019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对公司解释的变动原因包括苹果公司维修政策和促销活动变化,各类业务的工单平均成本变化等,我们通过检查合同、各类业务工单等审计证据,并结合市场环境的变化分析是否合理。
(5)对于采购支付的现金高于成本确认金额的复核
我们复核了公司编制现金流量表中的相关项目,并对公司对采购现金流量高于成本的原因进行了复核。
通过执行上述程序,我们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对于营业成本增幅高于营业收入增幅的原因及采购支付现金高于成本确认金额的原因所作出的说明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问题11: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为1.25亿元,较期初下降35.58%,其中1,656万元资金使用权利受限,受限资金规模较年初增长4.52倍。本期公司利息收入仅63.25万元,银行存款近似收益率为0.42%(即本期利息收入/期初期末银行存款均值)。
(1)请补充说明受限货币资金的具体构成、受限的原因、受限起止时间,本期受限资金规模大幅增长的原因,公司资信状况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请补充说明在本期销售收入、销售商品现金流入大幅增长的情况下,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仍大幅下降的原因。
(3)请补充说明公司银行存款的具体存放地点、存款收益率极低的原因、利息收入与资金规模是否匹配,核查说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被占用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公司回复
(一)受限货币资金的具体构成、受限的原因、受限起止时间,本期受限资金规模大幅增长的原因,公司资信状况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说明
受限的货币资金是公司存放于招商银行的给苹果公司开具保函使用的保证金,金额总计人民币1,656万元。公司在开展保内和保外维修过程中,使用苹果公司提供的备机,寄存件等。本次保函开具,是应苹果公司政策的要求,公司资信状况并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保函共计两份,其中人民币300万元的期间为: 2020年9月29日至2021年10月9日;人民币1,356万元的期间为: 2020年11月18日至2021年9月30日。随着2021年度公司盈利能力的增加,对寄存件和备机流程的梳理和监控,提高效率,缩短周转时间,并积极和苹果公司协商,力争本年度将保函金额降低。
(二)在本期销售收入、销售商品现金流入大幅增长的情况下,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仍大幅下降的原因
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余额1.25亿元,较上年减少6,919.42万元,本期货币资金大幅下降的原因如下:
(1)本年因正常业务经营,产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入5.91亿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流出5.09亿元;
(2)本期因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流出9,548.24万元,支付各项税费970.64万元;
(3)新增的某品牌维修业务虽然增加了收入,但该业务亏损,经营现金流为负。其次,该业务前期投入的门店租金、押金、保证金、采购维修配附件,固定资产资本性支出等支出较大,导致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押金及保证金增加1,035.45万元;第三,公司在2020年末终止经营了该品牌的维修业务,该项直接导致公司的现金支出增加人民币909.13万元;因日常经营支付期间费用3,867.54万元;
(4)用友业财一体化项目的资本性支出增加人民币554.37万元,因采购电子设备及办公设备、支付装修费等导致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人民币847.11万元;
(5)因收到政府补助、利息收入,及预提费用的增加等导致现金流入617.74万元;
(6)因取得借款收到现金人民币2,000.00万元。
(三)受限银行存款的具体存放地点、存款收益率极低的原因、利息收入与资金规模是否匹配
1、公司银行存款主要集中在民生银行,厦门国际银行和招商银行,其中受限资金均存放于招商银行上海长宁支行,与上年相比没有发生变化。
2、公司存款收益率低的原因如下:
(1)公司本期取得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金额为91.40万元,财务报表列示投资收益科目,理财产品的平均收益率为2.92%,对应理财产品本金为3,130.20万元;
(2)除购买理财产品外,公司其余货币资金均适用活期存款利率,活期存款利率约为0.35%。
综上,公司货币资金利息收益较低,年末不存在资金被占用的情况。
二、会计师意见
我们针对公司年末货币资金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公司与资金管理有关的业务流程,识别相关内部控制,并测试其设计以及运行有效性;
(2)取得公司从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打印的银行账户开立清单,并将其与公司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进行核对,检查银行账户的完整性;
(3)针对公司年末全部银行账户及保函情况执行函证程序,回函率100%,对于回函不符的询证函,我们了解并调查了回函不符的原因。在执行函证程序时我们独立寄送询证函、对询证函的接收地址和回函发出地址进行查验;
(4)从重要银行账户的银行日记账中选取重大交易记录,检查银行日记账是否与银行对账单、银行回单及与该项交易相关支持文件是否一致;
通过执行以上程序,我们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关于受限资金、期末货币资金余额变动、银行存款的具体存放地点、存款收益率低、利息收入与资金规模是否匹配及是否存在资金被占用情况的说明与我们在执行百邦科技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问题12:年报显示,本期公司财务费用同比增长116.42%,公司解释“本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增加主要是门店开展新机销售业务,导致增加微信和支付宝的费用支出所致”;其中“手续费”发生
161.83万元、同比增长35.24%。请补充说明新机销售业务产生财务费用的具体情况,前述手续费的形成原因、支付对象、本期大幅增长的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公司回复
本年财务费用-手续费的变动主要来源于微信手续费、银行保函手续费和POS手续费的变动,该等手续费系公司维修门店发生的手机维修及新机销售业务产生,由于本年维修门店的手机维修及新机销售收入金额分别增加3,154.34万元及9,996.18万元,顾客的微信支付和POS刷卡金额增加,导致前述手续费的增加。公司2020年度发生银行保函手续费20.34万元,POS手续费67.18万元,微信手续费34.19万元。
二、会计师意见
我们针对财务费用-手续费执行了以下程序:
(1)询问公司管理层和财务人员,了解与财务费用-手续费相关的业务流程以及财务费用-手续费两年的变动原因;
(2)从财务费用-手续费明细账中选取样本,追查至银行流水,检查账面记录是否准确。
通过执行以上程序,我们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对于财务费用-手续费所作出的说明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问题13:报告期末,公司库存商品余额3,467.13万元,较期初增长96.87%,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期末计提比例为12.27%,较期初提高5.40个百分点。
(1)请列示期末库存商品构成明细、库龄、备货用途、对应的主要合同情况、品牌、机型(如有)、本年销售价格变动幅度、期末可变现净值等,说明库存商品余额增速大幅超出本期营业收入增速的合理性、是否存在产品滞销积压的情形。
(2)请说明库存商品本期发生减值的主要原因,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和过程、计提的恰当性,本期销售收入大幅增长但期末存货减值计提比例反而大幅提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公司回复
(一)公司期末库存商品余额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库存商品 | 明细类别 | 品牌 | 机型 | 备货用途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小计 | 占比 | 期末可变现净值 |
库存商品 -新机 | 新机整机 | 苹果 | iPhone 12 | 新机销售 | 656.76 | 1,213.85 | 35% | 1,213.85 |
iPhone 11 | 515.06 | |||||||
iPhone X/XR/XS | 18.68 | |||||||
iPhone SE | 17.30 | |||||||
其他 | 6.05 | |||||||
华为 | HUAWEI P40 | 新机销售 | 20.06 | 56.93 | 2% | 56.93 | ||
HUAWEI Mate 30 | 15.05 | |||||||
其他 | 21.82 | |||||||
库存商品 -配附件及其他 | 销售配附件 | 不适用 | 商品销售 | 670.72 | 2,196.35 | 63% | 1,770.82 | |
原厂配附件 | 维修备件 | 645.68 | ||||||
外采配附件 | 维修备件 | 583.66 | ||||||
维修工具 | 维修工具 | 296.29 | ||||||
合计 | 3,467.13 | 100% | 3,041.60 |
公司期末库存商品余额人民币3,467.13万元,较上期增长96.87%,主要由于本期期末为元旦、春节的销售旺季备货所致。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新机存货人民币1,270.78万元,上年末无新机存货余额,本期末新机存货余额占库存商品余额的比例为36.65%,主要为苹果新机备货,其中iPhone12和iPhone11系列手机库存余额分别为人民币656.76万元和人民币515.06万元,合计占苹果新机存货的96.54%。截至2021年3月31日,本期末库存商品-新机均已销售出库,配附件及其他库存也已实现销售出库641.77万元,不存在产品滞销积压的情况。除部分维修工具的库龄在1~2年之外,其余库存均在一年以内。
(二)报告期末公司库存商品减值原因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计提原因 | 存货类别 | 库存金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存货跌价占比 | 计提比例 |
2020年公司推出6折换屏活动,且该活动预计将持续,导致对应的库存商品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 | 原厂配附件 | 87.93 | 35.17 | 8.26% | 40.00% |
2020年终止诺基亚和华为品牌的维修业务以及京东上门业务,导致对应库存商品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 | 外采配附件 | 98.38 | 41.87 | 9.84% | 42.56% |
由于联盟加盟业务政策调整,联盟加盟商无需使用原库存商品中的展台、配件柜等统一品牌专用物件,导致对应的库存商品可变现净值为零 | 维修工具 | 118.95 | 118.95 | 27.95% | 100.00% |
销售配附件产品的销量不及预期,公司预计持续降价促销导致其成本低于预期可变现净值 | 外采配附件 | 281.36 | 137.90 | 32.41% | 49.01% |
由于贴膜产品市场价格下调,导致其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 | 销售配附件 | 59.62 | 41.73 | 9.81% | 70.00% |
样品、不良品 | 销售配附件 | 61.94 | 49.91 | 11.73% | 80.58% |
合计 | 708.18 | 425.53 | 100.00% | 60.00% |
本期公司对库存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335.40万元,主要因为部分销售配附件产品的销量不及预期和公司业务调整,公司采取降价处置的措施,导致其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
公司在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考虑持有存货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公司也会考虑降价促销后的价格、产品销售之前发生的费用等。
公司本期销售收入的增长主要由于新机销售业务的增长,存货减值计提比例提高主要因为销售配附件产品降价处置和部分业务终止合作导致相关配附件产品的可变现净值下降,二者的变化分别由不同类型的业务变化导致,因此无法同向比较。
二、会计师意见
我们针对存货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公司与存货有关的业务流程,识别相关内部控制,并测试其设计以及运行有效性;
(2)取得公司期末的存货明细表,执行变动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异常波动;
(3)针对期末存货余额,执行存货监盘程序,验证期末存货余额的存在,监盘时检查存货的状态,以识别是否存在残次、破损物品;
(4)对于苹果公司和倍升互联北京的采购金额执行了函证程序,对于回函不符的询证函,我们了解并调查了回函不符的原因,检查了采购入库单、采购发票等支持性原始单据;
(5)与公司管理层访谈,了解公司本期计提存货减值的原因;取得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明细表,从明细表中选取样本检查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金额是否与公司的降价促销政策或处置价格一致;
(6)查询公司官方网站及其他销售渠道,浏览公司全年的会议纪要和董事会决议,检查是否存在未体现于计提明细表中的降价促销政策;
(7)从期后销售明细账中选取样本,检查是否存在期后销售单价低于存货成本的情况。
通过执行以上程序,我们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关于期末库存商品具体情况及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说明与我们在执行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问题14: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3,707.39万元,坏账准备余额为1,347.94万元,计提比例为36.36%,其中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为1,308.81万元,主要涉及应收“单位二”、“单位四”款项。
(1)其中,“中小零散客户”相关的应收账款余额为993.02万元,同比增长63.21%。请补充说明该部分应收账款涉及的中小零散客户人数、客户的主要情况或特点、向零散客户进行赊销是否符合商业惯例,销售的产品或服务内容、赊销的账期、本期余额大幅增长的原因、截至本函发出日的回款金额,该类客户坏账准备计提金额的确定过程和依据。
(2)其中,“大型手机厂商”相关应收账款余额为1,405.56万元,请补充列示前五大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包括客户名称、销售的产品或服务内容、销售账期、截至本函发出日的回款金额、坏账准备计提金额的确定过程和依据。
(3)单位二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058.50万元,公司解释单位二自2016年下半年起未履行支付义务,公司前期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对单位二应收账款进行催收的情况、该笔应收款长期挂账的原因、是否已达到你公司应收账款核销标准。
(4)单位四的应收账款为250.31万元,公司解释单位四自2020年下半年起未履行支付义务,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请补充说明单位四的具体情况、交易发生的时间、销售的产品或服务内容、销售账期,2020年下半年起其不再履行支付义务的原因、相关交易是否存在纠纷、相关收入确认依据是否充分,其履约能力发生的具体变化、公司认为该款项难以收回的具体原因、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公司回复
(一)“中小零散客户”相关的应收账款补充说明
1.中小零散客户构成
中小零散客户为除苹果、某品牌以及诺基亚厂商之外的客户,主要包括联盟业务客户412家联盟和合作门店、新机业务客户杭州米瑞通科贸有限公司、上门业务客户北京嘀嘀无限科技发展、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京小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等。对这些客户的账期均在45天以内,符合商业惯例,截止到2021年3月31日,未回款金额约为25.62万元,占中小零散客户相关应收账款的比例为2.58%。
2.中小零散客户的坏账金额的确定过程和依据
公司将全部中小零散客户作为一个信用风险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采用减值矩阵确定信用损失,在评估该信用风险组合的信用损失时,考虑了历史损失率和前瞻性因素,公司过去三年中小零散客户的平均历史损失率为0.06%。
(二)大型手机厂商相关的应收账款补充说明
公司应收大型手机厂商仅以下两家单位: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名称 | 年末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服务内容 | 账期 | 回款情况 |
苹果公司 | 1,118.96 | 17.79 | 1,101.17 | 手机维修 | 45 | 已全部回款 |
某品牌授权维修商 | 286.60 | 4.56 | 282.04 | 手机维修 | 45 | 正在走付款流程 |
合计 | 1,405.56 | 22.35 | 1,383.21 |
公司期末根据已获取的确凿证据,判断应收账款项目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的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公司将大型手机厂商作为一个信用风险组合,在组合基础上采用减值矩阵确定信用损失。在评估组合的信用损失时,公司考虑了历史损失率和前瞻性因素。大型手机厂商过去三年平均历史损失率为0。
(三)公司对单位二应收账款情况的补充说明
单位二为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天安保险”),天安保险为公司手机保障业务的合作伙伴,主要为公司提供“无忧保”业务,应收账款的性质为其需向公司支付的手机保障理赔费。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天安保险理赔款余额为1,058.50万元。天安保险自2016年下半年起未履行上述款项的支付义务,其中部分款项拖欠一年以上,公司多次催收对方仍不予归还,公司认为该应收款项难以收回,因此于2016年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017年之后天安保险陷入多起诉讼并陷入理赔逾期等情况,因此公司对该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的判断未发生改变。
公司考虑到期末天安保险尚未进入清算程序且相关事项正在处理之中,经咨询内部法律顾问的意见并经管理层讨论,期末天安保险的应收账款尚未达到公司的核销标准。
(四)单位四应收账款情况的补充说明
单位四为绿森公司。绿森公司为公司新机销售的客户,2020年8月后绿森公司拖欠公司250.31万元新机销售款项不予归还;公司于8月24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提起诉讼追缴绿森公司拖欠公司的款项,并前往该公司所在地温州进行多次催收;2021年1月公司从媒体获悉,该公司法人涉及合同诈骗被公安机关逮捕,因此,公司认为该应收款项难以收回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经咨询内部法律顾问的意见并经管理层讨论,期末绿森公司的应收账款尚未达到公司的核销标准。
二、会计师意见
我们针对应收账款坏账的计提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公司与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和核销有关的业务流程,识别相关内部控制,并测试其设计以及运行有效性;
(2)取得并复核公司期末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测试及评价模型中的关键假设以及相关输入值;
(3)与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单项计提坏账的理由和依据,检查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相关的合同、订单,确认应收账款发生时间,网上查询单项计提客户的资信情况,确认是否与管理层判断相一致,是否达到公司核销标准;
(4)检查应收账款本期核销明细及相应的审批文件,确认是否复核公司核销标准;
(5)检查应收账款期后的回款情况,确认是否与期前计提的坏账有重大不一致的情况。
通过执行以上程序,我们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对于应收账款中“中小零散客户”、“大型手机厂商”、单位二及单位四所作出的说明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问题16: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2,120.25万元,包括押金及保证金、代垫款,较期初增长79.63%,其中26.99%的款项账龄在1年以上。
(1)请补充说明其他应收款的交易对方名称、是否为关联方、具体的交易事项、款项性质、交易发生时间、约定的偿付时间、款项超过1年仍未结算的合理性、是否构成资金占用,本期余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2)根据现金流量表,本期押金保证金及代垫款项现金流出为2,391.45万元、流入为95.56万元,合计净流出2,295.89万元;而应付押金及保证金余额本期减少392.77万元,应收押金及保证金、代垫款增加1,034.89万元,二者变动合计1,427.66万元、与前述现金流量表反映的变动金额存在较大差异,请补充说明差异原因、是否存在列报错误。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公司回复
(一)其他应收款补充说明
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厂家押金、维修门店的房租押金等,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方,其中按期末余额前5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余额(万元) | 交易的发生时间 | 约定的偿付时间 |
某品牌授权维修商 | 厂家押金 | 843.60 | 2020年 | 解约后3-6个月 |
深圳市*徽科技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268.10 | 2020年 | 采购合同终止后 |
深圳*信数码 | 保证金 | 110.24 | 2020年 | 采购合同终止后 |
北京汇盈中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房租押金 | 103.28 | 2018-2019年 | 房租合同终止后 |
北京好佳奇科技广场有限公司 | 房租押金 | 101.85 | 2018-2019年 | 房租合同终止后 |
合计 | 1,427.06 |
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大幅增长的原因主要系本年新增某品牌授权业务,导致其押金增加843.60万元;本期新增某品牌维修门店61家,导致房租押金增加约300万元,其他应收款本期变动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符。
(二)现金流量表补充说明
公司现金流量表中押金保证金及代垫款项现金流出2,391.45万元,包含本期其他应收款-押金及保证金变动导致现金流出 1,034.33万元,本期受限货币资金余额变动导致现金流出1,357.12万元,有关受限货币资金的性质参见问题11的回复,由于该受限资金为公司向苹果公司提供的保函保证金,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故公司将其作为经营活动相近流出列示;公司现金流量表中押金保证金及代垫款项现金流入为本期其他应收款中代垫款项及其他变动导致现金流入95.56万元。应付押金及保证金余额本期减少392.77万元,于现金流量表的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列示。综上,公司认为该列示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列报错误。
二、会计师意见
(一)我们针对其他应收款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取得其他应收款明细表,检查其合计金额是否与账面余额一致,并从中选取样本执行函证程序;
(2)将其他应收款明细表与关联方清单进行交叉核对,检查是否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况;
(3)取得并复核公司期末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测试及评价模型中的关键假设以及相关输入值;
(4)执行变动分析程序,检查本期其他应收款是否存在异常变动的情况。
(二)我们针对现金流量表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我们复核了公司编制的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以及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未发现重大异常。
通过执行以上程序,我们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对于其他应收款及现金流量表问题所作出的说明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问题18:报告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626.82万元,包括专利权、合同权利及授权资质、软件,较年初下降62.05%,本期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388.25万元。请补充说明本期无形资产大幅减少的原因、是否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过程及计提的充分性、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公司回复
(一)本期无形资产大幅减少的原因及是否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因处置或报废导致减少人民币61.00万元,主要是公司处置了部分预计不再使用的软件和专利权所致;因计提摊销导致减少人民币647.50万元;因本期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减少无形资产388.25万元;因购置软件导致增加无形资产71.85万元。综上,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本期减少1,024.90万元,减幅62.05%。
公司本年无形资产的变动都是正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变动,处置或报废、及计提减值的无形资产不是公司的核心资产,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减值准备的计提过程
公司对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较上年相比没有发生变化,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五)8中进行了披露,具体计提过程如下:
1.公司对2021年不再使用的部分自主研发的软件和自主设计的专利权全额计提减值,对软件和专利权分别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295.12万元和人民币17.17万元。
2.除前述全额计提减值的无形资产之外,公司对剩余无形资产按照所在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1)剩余无形资产所在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 对于软件和专利权,公司以经营分部为基础对资产组组合进行划分, 2020年12月31日,分配至资产组组合的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及相关减值准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组组合 | 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 | 净额 |
手机维修业务-苹果 | 190.28 | - | 190.28 |
电子商务业务 | 10.50 | - | 10.50 |
不可分摊的总部无形资产 | 274.18 | - | 274.18 |
合计 | 474.95 | - | 474.95 |
? 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同权利及授权资质,公司将其分摊至手机维修业务下的山西凯特资产组
组合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组组合 | 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 | 净额 |
手机维修业务-山西凯特 | 911.32 | 759.46 | 151.87 |
其中山西凯特本期应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75.96万元。
(2)剩余无形资产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在进行剩余无形资产减值测试时,公司将剩余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如果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相关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各资产组组合可回收金额使用的测试方法如下:
无形资产类型 | 资产组组合 | 可回收金额确定方法 |
软件、专利权 | 手机维修业务-苹果 | 特许使用费节省法 |
软件、专利权 | 电子商务业务 | 特许使用费节省法 |
软件、专利权 | 不可分摊的总部无形资产 | 多期超额收益法 |
合同权利及授权资质 | 手机维修业务-山西凯特 | 未来现金流折现法 |
采用特许使用费节省法和多期超额收益法的主要假设包括收入增长率、折现率、技术衰退率和技术年限等。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收入增长率,并采用能够反映相关资产组组合的特定风险的利率为折现率,参考同行业的水平确定技术衰退率和技术年限。
采用未来现金流折现法的主要假设参考问题19的回复。
(3)剩余无形资产减值测试的影响:经过剩余无形资产减值测试,本年软件和专利权本年未发生减值,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同权利及授权资质本年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75.96万元。
(三)减值准备的充分性、合理性:
公司针对账面全部无形资产进行了减值分析,除全额计提的部分自主研发的软件和自主设计的专利权外,公司将剩余无形资产分配到相应的资产组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公司按照剩余无形资产对应的资产组特征,分别采用特许使用费节省法、多期超额收益法及未来现金流折现法对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计算,计算过程中使用的主要假设参数基于资产组的历史财务数据及同行业水平,通过计算,仅山西凯特资产组出现了减值的情况,公司因此计提减值准备75.96万元。
综上,公司认为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充分、合理的。
二、会计师意见
我们针对无形资产减值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公司无形资产减值相关的业务流程,识别相关内部控制,并测试和评价其设计以及运行有效性;
(2)对于全额计提减值的无形资产,了解计提减值的原因,并针对执行2020年度审计过程中关注的业务变化等信息分析合理性;
(3)了解和评价公司减值测试方法的适当性及是否一贯应用;
(4)检查相关基础数据的依据,包括历史实际数据、行业数据以及其他重要参数;
(5)复核公司采用的关键假设合理性;
(6)执行重新计算的程序,检查公司计算的准确性。
通过执行以上程序,我们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对于无形资产及无形资产减值问题所作出的说明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问题19:报告期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为2,109.23万元,本期未新增商誉减值。请补充说明各资产组本期的主要经营情况、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本期商誉减值测试关键参数及其选取依据、是否符合公司经营实际以及行业发展趋势,并分析与前次商誉减值测试关键参数的差异情况及原因,说明本期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公司回复
(一)各资产组本期的主要经营情况、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2020年12月31日,公司所有商誉分配至以下4个资产组组合中,其分配的商誉账面价值及相关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组组合 | 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 | 净额 |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百华”) | 2,569.54 | 596.16 | 1,973.38 |
山西凯特 | 894.93 | 894.93 | - |
广州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州百邦”) | 135.85 | - | 135.85 |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 (以下简称“威海分”) | 117.37 | 117.37 | - |
1.上海百华本期经营情况及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上海百华资产组为公司2012年从外部收购取得,2019年由于苹果业务量下滑导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大幅下降,2020年营业收入保持平稳增长,净利润也随之增加。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18 | 2019 | 2020 |
收入 | 15,092.18 | 8,474.82 | 9,683.29 |
成本费用 | 12,557.62 | 7,752.38 | 8,462.83 |
营业利润 | 2,534.56 | 722.43 | 1,220.46 |
净利润 | 2,446.34 | 701.39 | 1,195.13 |
2.山西凯特本期经营情况及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山西凯特为2018年从外部收购取得,2019年由于苹果业务量下滑导致营业收入下降,2020年营业收入略有下降。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18 | 2019 | 2020 |
收入 | 2,364.69 | 1,658.88 | 1,662.81 |
成本费用 | 2,270.94 | 1,471.61 | 1,611.60 |
营业利润 | 93.75 | 187.26 | 51.22 |
净利润 | 93.71 | 169.80 | 51.02 |
3.广州百邦本期经营情况及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广州百邦为2012年从外部收购取得,2019年由于苹果业务量下滑导致营业收入下降,2020年营业收入略有下降。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18 | 2019 | 2020 |
收入 | 1,703.05 | 1,310.36 | 1,296.21 |
成本费用 | 1,381.53 | 1,149.85 | 1,210.18 |
营业利润 | 321.52 | 160.51 | 86.03 |
净利润 | 313.59 | 159.32 | 85.90 |
4.威海分公司前期因经营不善,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本年不再进行减值分析。
(二)商誉减值测试关键参数及其选取依据,是否符合公司经营实际以及行业发展趋势,与前次商誉减值测试关键参数的差异情况及原因
1.商誉减值测试关键参数及其选取依据
关键参数 | 选取依据 |
预期增长率 | 历史增长率情况 |
稳定期增长率 | 根据公司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稳定期增长率为零 |
毛利率 | 历史毛利率情况 |
折现率 | 根据市场情况,采用能够反映相关资产组组合的特定风险的利率 |
公司在选取预期增长率和毛利率时,参考了公司历史的实际情况;在选取稳定期毛利率时,考虑了公司对行业发展的趋势判断;在选取折现率时,参考了同行业企业的风险系数、同期政府债券利率等。因此,公司选取的关键参数是符合公司经营实际以及行业发展趋势的。
2.商誉减值测试关键参数的差异情况
关键参数 | 2020年 | 2019年 | 差异原因 |
预期下降率 | (23.19%)-(2.76%) | (29.85%) - (20.53%) | 预期增长率主要基于资产组历史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进行修正得出,由于资产组近年的营业收入波动趋于平稳导致预期下降率上升。 |
稳定期增长率 | 0.00% | 0% | 未发生变化 |
毛利率 | 13.99%-21.02% | 18.58% - 25.61% | 毛利率主要基于预测时点当年的毛利率情况,2020年各资产组实际毛利率下降导致预测期间的毛利率下降。 |
折现率 | 15.00% | 15.00% | 未发生变化 |
(三)说明本期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除威海分资产组外,公司使用未来现金流折现的方法对各个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估计,根据公司的测算结果,仅山西凯特资产组出现了减值的情况,由于公司前期已经对山西凯特资产组中的商誉全额计提减值,因此公司将山西凯特资产组当期应计提的减值金额全额分配在该资产组的剩余资产—无形资产中。
公司在执行商誉减值计算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将商誉分配在各个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所使用的参数是基于公司历史实际情况和公司对行业趋势的预测。除威海分公司外,其余3个资产组的经营状况在2020年趋于稳定的状态,从公司主要经营的手机品牌—苹果在华出货量来看,2020年度出货量较2019年有所增长。因此公司本期商誉未计提减值与资产组的实际经营状况和主要经营品牌的市场销售情况相一致。
综上,公司本期商誉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充分、合理的。
二、会计师意见
我们针对商誉减值执行了以下程序:
(1)测试和评价与商誉减值测试相关的内部控制;
(2)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减值测试方法的适当性及是否一贯应用;
(3)评价未来现金流量预测所采用的模型的恰当性;
(4)检查相关基础数据的依据,包括历史实际数据以及经管理层批准的财务预算;
(5)通过执行下列程序,评估公司所采用的下列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对于收入增长率和预计毛利率,我们对比了历史实际经营结果,对以前年度预测实际实现情况进行追溯复核,并参考同行业公司的数据,评价管理层采用的收入增长率和毛利率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采用的折现率的合理性;
(6)执行重新计算程序,检查商誉减值测试模型的计算准确性。
通过执行以上程序,我们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对于商誉减值问题所作出的说明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本函仅作为百邦科技向深交所回复问询函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郑群(项目合伙人)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江涛
2021年0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