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披露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对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计划草案”)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计划草案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登记,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计划草案披露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核查对象为计划草案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有关规定,在计划草案披露后,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2020年7月26日至2021年1月25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申请查询确认,并取得了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
更查询证明》,在自查期间,除以下2名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如下:
姓名 | 职务 | 交易期间 | 合计买入(股) | 合计卖出(股) |
周鸣 |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 2020.09.17 | - | 10,000 |
夏彤 |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 2020.10.29-2020.11.23 | - | 2,100 |
特此公告。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9日